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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华特(30127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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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272 英华特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4-27 │交易金额(元)│56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黄浦江路以│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南,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兴盛路│ │ │ │ │以南的土地使用权 │ │ │ ├──────┼────────────────┴──────┴────────────────┤ │买方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交易概述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 │ │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 │ │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60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位│ │ │于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兴盛路以南的土地使用│ │ │权,并将募投项目“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零部件的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 │ │点由常熟高新区东南大道以南、银辉路以东变更为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 │ │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兴盛路以南,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 │ │ 交易对手方: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土地位置: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兴盛路以│ │ │南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苏州英华特│常熟英华特│ 2579.28万│人民币 │2021-04-16│--- │连带责任│否 │否 │ │涡旋技术股│环境科技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4-27│其他事项 ──────┴──────────────────────────────────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 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60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位于 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兴盛路以南的土地使用权, 并将募投项目“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零部件的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常 熟高新区东南大道以南、银辉路以东变更为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常熟高新 区银河路以西、兴盛路以南,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及签署相 关文件。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4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6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 1.3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18357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 币95388430.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6447269.6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1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2023年7月10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56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 2024-04-27│其他事项 ──────┴──────────────────────────────────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或“本 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 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 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募集资 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 2024-04-27│其他事项 ──────┴──────────────────────────────────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发展规 划和管理需要,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体系,提高管理决策效率和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有效落实,公司决定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 构图详见附件。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细化等相关事宜。 ──────┬────────────────────────────────── 2024-04-27│其他事项 ──────┴──────────────────────────────────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 公平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87394377.93元,母公司净利润为84274945.13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8427494. 51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减去已实际分配的2022年度利润分红30000000.00元,截至2023 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9630362.6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842574 6.5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8425746.55元。 ──────┬────────────────────────────────── 2024-03-20│其他事项 ──────┴────────────────────────────────── 为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投资者联系方式进行了调整。 ──────┬────────────────────────────────── 2023-12-14│其他事项 ──────┴──────────────────────────────────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或“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公司拟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毅敏先生不再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 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王珊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孟宇欢女士( 独立董事,主任委员)、陈庆樟先生(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023-12-14│其他事项 ──────┴────────────────────────────────── 1、交易目的: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 响,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 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 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3、交易场所:具有合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币种)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进行以投机 为目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但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汇率波动风 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或“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币种)的自有资 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交易额度自董事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 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交易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 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目的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汇率波 动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 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进一步提高应对 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 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 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二)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 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三)交易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币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批, 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决议,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 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交易对手方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 格的银行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 ,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六)流动性安排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投 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以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七)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 ──────┬────────────────────────────────── 2023-12-14│银行授信 ──────┴──────────────────────────────────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或“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16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签署相关协议。此次授信 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安排,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开拓多种融资渠道,降低融 资成本,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16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此次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无需提供其他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保函、开具信 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资金池等业务,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授信总额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 围内可相互调剂,在此额度内由公司依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 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 求合理确定,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在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进行审议。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根 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前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相 关手续,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上述综合授信 额度及授权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所需要。通过银行授信的融 资方式补充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加公司经营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发 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 2023-12-14│委托理财 ──────┴────────────────────────────────── 1、投资种类: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 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或 信托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因受到市场波动、政策变化,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等风 险,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或“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安全且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 营产生影响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 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 使用和资金安全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投资 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合计最高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 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投资种类 为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其他 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五)关联关系 公司与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授权及实施 为便于后期工作高效开展,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 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 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限一致。 ──────┬────────────────────────────────── 2023-08-12│吸收合并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或“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8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为进一步优 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常熟英华特环境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环境”)进行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英华特环境的法 人资格将依法注销,英华特环境的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 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双方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 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以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合 并双方共同指定联系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由公 司承担。 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申报,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债权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联系方式: (1)债权现场申报登记及邮寄地址:常熟东南街道银通路5号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12-52905990 (4)联系邮箱:ir@invotech.cn (5)传真号码:0512-52905996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非 现场申报登记的,申报材料除包含上述材料之外,需提供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2023-07-27│其他事项 ──────┴──────────────────────────────────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或“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 提下,使用人民币38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4% ,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 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3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4%。公司最近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2023-07-10│其他事项 ──────┴──────────────────────────────────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14 63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049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英华特”,股票代码为 “301272”。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4630000股,本次发 行价格为51.39元/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 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 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 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 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 的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73.15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 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 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046.05万股,占本次发行 数量的71.50%;网上发行数量为416.9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 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根据《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330.20146倍 ,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发行股份的20%(即2926000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为753.4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709.5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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