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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华特(30127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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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272 英华特 更新日期:2025-11-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7-04│ 51.39│ 6.5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1-04│ 15.60│ 455.36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 5600.00万│ 0.00│ 1713.83万│ 30.60│ ---│ ---│ │用权 │ │ │ │ │ │ │ ├─────────┼──────┼─────┼─────┼─────┼─────┼──────┤ │新建年产50万台涡旋│ 1.74亿│ 0.00│ 1.75亿│ 100.67│ 686.33万│ 2024-12-31│ │压缩机项目 │ │ │ │ │ │ │ ├─────────┼──────┼─────┼─────┼─────┼─────┼──────┤ │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 3.05亿│ 25.60万│ 809.10万│ 2.65│ ---│ 2026-12-31│ │套零部件的研发、信│ │ │ │ │ │ │ │息化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 │回购公司股份 │ 2017.71万│ 603.96万│ 2017.71万│ 100.00│ ---│ ---│ ├─────────┼──────┼─────┼─────┼─────┼─────┼──────┤ │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 1361.02万│ 0.00│ 0.00│ 0.00│ ---│ ---│ │资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0.00│ 5007.68万│ 100.15│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800.00万│ 0.00│ 3800.00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苏州英华特│常熟英华特│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涡旋技术股│环境科技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10-28│其他事项 ──────┴──────────────────────────────────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公司非独立董事文茂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文茂华先生申请辞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文茂华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文茂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原定任期为2024年5月17日至2026年4月19日,其辞职报告自送达 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文茂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 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茂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3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 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文 茂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二届董事会非职 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文茂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文茂华先生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变更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文茂华: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华中理工大学制冷与 低温专业,助理工程师。1995年7月至2000年6月,于江苏双良特灵溴化锂制冷机有限公司(该 公司于2000年4月更名为“江苏双良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担任测试工程师;2000年7月至2001 年8月,于旭电(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工艺工程师;2001年9月至2002年11月,于大将科技 (苏州)有限公司担任工艺主管;2002年11月至2009年2月,于艾默生环境优化技术(苏州) 研发有限公司担任实验室经理;2009年3月至2011年11月,于西克冷却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担任实验室经理;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担任英华特制冷监事;2012年2月至2013年3月, 担任英华特制冷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20年3月,担任英华特有限董事、副总经理。 2020年3月至今,担任英华特副总经理;2024年5月至今,担任英华特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茂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3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文 茂华先生与陈毅敏先生、郭华明先生、蒋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文茂华先生与其他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2025-10-2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85023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持有的股份332984股后的58169316股(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653545.28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 度分配。 2、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已于2025 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 红规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以在2025年半年度或第三季度 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范围 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基准为2025年前三季度。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 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期公司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 积金的情况。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70081.64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2432005.73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96201343.75元,其中母公司累 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98985458.69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96201343.75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58502300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为332984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 配的权利。因此,本次可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58169316股。 3、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85023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332984股 后的58169316股(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653545.28元(含税)。本次利 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4、本次利润分配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 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 2025-09-1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至15:0 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东南街道银通路5号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2025-08-2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2、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健”)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原聘任的天健已连续多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经审 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健进行了充分沟通,天健 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日期:2011年12月2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从业人员:截至2024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39人,注册会计师135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45人。营业收入: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 计)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 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 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 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 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钟乐,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 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字注册会计师:纪文凤,2021年成为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1份。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童登书,199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1987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 4、审计收费 2025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 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定价等原则,结合公司2025年实际业务情况,与 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 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健已连续七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 职,发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 机构应尽的职责。天健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天健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天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 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致同为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 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 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和衔接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 工作造成影响。 ──────┬────────────────────────────────── 2025-08-28│其他事项 ──────┴──────────────────────────────────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贯彻落实《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发展规划和管理需要,进一步优化组 织架构,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及运营效率,增强高效决策能力及快速协同能力,实现组织效能 持续释放,公司决定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 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的持续优化等相关事宜。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 ──────┬────────────────────────────────── 2025-08-28│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 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虞海军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 2025-08-28│其他事项 ──────┴──────────────────────────────────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15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 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至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现场 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本公司及董事会 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 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2025-06-14│对外投资 ──────┴────────────────────────────────── 、基本情况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华特”)积极响应国家政策 ,为挖掘产业链上下游的优质项目,拓宽公司产业布局和战略视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 自有资金与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协立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协立合伙”)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常熟协立英华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常熟协立”“产业基 金”或“合伙企业”)。产业基金总认缴规模为10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协立合伙作为普 通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持有1%的合伙份额,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 出资额人民币4000万元,持有40.00%的合伙份额。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2025-05-20│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或“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常熟英华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英华特环境”)实施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继续存续经营,英华特环 境依法注销独立法人资格,英华特环境的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 和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双方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 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以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合 并双方共同指定联系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由公 司承担。 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申报,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债权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联系方式: (1)债权现场申报登记及邮寄地址:常熟东南街道银通路5号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12-52905993 (4)联系邮箱:ir@invotech.cn (5)传真号码:0512-52905996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非 现场申报登记的,申报材料除包含上述材料之外,需提供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2025-04-26│吸收合并 ──────┴────────────────────────────────── 一、吸收合并概述 1、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或“公司”)拟对全资子公 司常熟英华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环境”)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 ,英华特环境的独立法人资格将依法注销,英华特环境的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全资子公司英华特环境进行吸收合并。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业务部门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办理全资子公司英华特环境工商注销的 后续工作中,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的议案》,2023年10月23日,全资子公司英华特环境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常熟市 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英华特环境注册资本变更为44000万元;公司于2025年2月11 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025年4月8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 得了苏州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850.23万元。由于公司和英华 特环境注册资本较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的注册资本发生变化,与常熟市行政 审批局要求办理工商注销业务时申报资料存在差异,经多方沟通协调,为顺利完成全资子公司 英华特环境吸收合并事宜,公司将重新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并以最近一次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时点的注册资本提交后续工商注销业务申报材料。 2、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英华特环境实施吸收 合并。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的一切事宜。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 2025-04-26│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 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165383.1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为75792190.1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919887.15元 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11032851.71元,其中母公司累计 可供分配利润为211455042.56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1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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