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77 新天地 更新日期:2026-01-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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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11-07│ 27.00│ 8.16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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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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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0吨原料药建 │ 2.64亿│ 1482.50万│ 1.20亿│ 45.25│ 0.00│ 2025-11-30│
│设项目 │ │ │ │ │ │ │
├─────────┼──────┼─────┼─────┼─────┼─────┼──────┤
│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 1.00亿│ 276.34万│ 3362.64万│ 33.63│ 0.00│ 2025-11-30│
│套产业链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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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970.25万│ 3970.25万│ 3970.25万│ 100.00│ 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6900.00万│ 0.00│ 69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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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1亿│ 914.37万│ 8500.12万│ 70.40│ 0.00│ 2025-03-31│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亿│ ---│ 2.01亿│ 100.59│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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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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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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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事由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3月0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及于2025年04月0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80056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2022400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120224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39207840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25年04月16
日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上述股份于2025年04月16日上市流通。
公司总股本由280056000股变更为3920784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80056000元增加至人
民币392078400元。
(二)调整公司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公司于2025年12月0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于2025
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调整公司治
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同时结合公司
自身实际情况,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
废止。
公司调整董事会席位结构,将一名非独立董事席位调整为职工代表董事席位。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一名职工代表
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治理结构调整,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证券法》《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由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00780502633Q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
法定代表人:谢建中
注册资本:叁亿玖仟贰佰零柒万捌仟肆佰圆整
成立日期::2005年09月15日
经营范围: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且国家禁止经营的产品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
出口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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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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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天地”)第六届董事
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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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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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0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4日14:30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调整公司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为进一步
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
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第六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监事武卫东先生所担任的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公司调整董事会席位结构,将一名非独立董
事席位调整为职工代表董事席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16:00召开职工代表大
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通过,同意选举刘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超先生原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在本次选举完成后变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刘超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刘超先生,198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
师。2011年7月至2015年7月任新天地药业研发部经理,2015年8月至2019年1月任新天地药业副
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任新天地药业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9年3月至今任新天地
药业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超先生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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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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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5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定于2025年12月24日下午14:30在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
召开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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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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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天地”)于近日与南京知和医药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和医药”)签署一份合作开发及许可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双方将在GLP-1类长效多肽创新药物领域开展战略合作。公司与知和医药将就GLP-1类长效
多肽创新药物目标分子和目标产品的研发、生产、商业化和对外交易开展合作,并对双方合作
方式等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约定。
2、本合作开发及许可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未触及公司
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为便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公司对本次协议签署情况
进行自愿性披露。
3、重要风险提示: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业绩
不会有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将视双方后续开展的合作的具体情况而定
。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南京知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772.2008万元
5、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幕府东路199号A43-3、4单元
6、成立日期:2018年3月19日
7、经营范围:医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检测技术服务;仪器仪
表、实验仪器及日用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
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仪器仪表销售;个人
卫生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
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8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其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协议由双方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中国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订立。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
求,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天地与知和医药共同看好GLP-1类长效多肽药物在治疗代谢性疾病等领域的市场潜力,
基于知和医药在多肽长效修饰领域的研发积累,合作共同开发GLP-1类长效多肽创新药物,为
患者提供更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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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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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09月0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09月0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9月0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9月0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天地”)第六届董事
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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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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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于2025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9日
以通讯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胥和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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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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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5年8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决议,定于2025年9月2日下午14:30在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召开
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日9:15—9:
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9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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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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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1号)核准,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
币1.00元的A股股票3336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7.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0
72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85154160.95元(不含增值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565839.05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已经由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583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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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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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新天地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华泰联合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卢旭东先生、刘栋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现因卢旭东先生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
作的有序进行,华泰联合决定由刘天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卢旭东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刘栋先生、刘天际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卢旭东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刘天际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监,保荐代表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拥
有超过7年投行业务经验,曾先后参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03236.SH)IP0、上
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03236.SH)非公开发行、香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603711.SH
)可转换公司债券、浙江齐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0、广州市溢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0、杭州
华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IP0等保荐类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行项目执行、协调和沟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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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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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编号:豫GMP202503005),具体信息如下:
盐酸罗哌卡因是一种长效酰胺类局麻药,有麻醉和镇痛双重效应,药理机制包括阻滞神经
传导、抑制疼痛信号传递等。广泛用于外科手术麻醉:硬膜外麻醉,包括剖宫产术;蛛网膜下
腔麻醉、区域阻滞。公司盐酸罗哌卡因原料药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表明公司相关产品和
生产线符合GMP要求,有利于推动该产品在国内生产并上市销售,完善公司产品结构,提升生
产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安排生产和销售,并持续保持良
好的生产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由于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药品的生产、销售
等具体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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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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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彦资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彦资女士因工作岗位
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吴彦资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吴彦资女士将继
续任职公司其他职务。
吴彦资女士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董事会对吴彦资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提名委
员会认为:拟聘任人员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
兼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谢雨珊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
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谢雨珊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
定。
附件:谢雨珊女士简历
谢雨珊女士:199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2018年5月至2021
年3月任禾永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医药行业研究员;2021年4月至今任新天地昭衍(北京
)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新天地昭衍(河南)制药有限公司董
事;2022年1月至今任新天地(北京)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目前,谢雨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谢雨珊女士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谢建中先
生系父女关系,与公司股东长葛市中远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商贸”)之董事长、总
经理潘会平女士(中远商贸股东桑洪涛系潘会平之丈夫)系姑侄关系,与中远商贸股东张晓琳
女士系表姐妹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谢雨珊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
书培训证明》,具备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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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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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5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决议,定于2025年5月8日下午14:30在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召
开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15—9:
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5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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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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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5年3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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