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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可电子(30127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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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278 快可电子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 1.32亿│ 4684.26万│ 6862.78万│ 52.08│ ---│ ---│ │连接系统扩产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9800.00万│ 4900.00万│ 9800.00万│ 100.00│ ---│ ---│ ├─────────┼──────┼─────┼─────┼─────┼─────┼──────┤ │尚未指定用途 │ 6571.03万│ 0.00│ 0.00│ 0.00│ 0.00│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10亿│ 880.49万│ 1048.81万│ 9.57│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万│ ---│ 9000.00万│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3-09-26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位于金新街道三姓街村的宗地面积为│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31722.00㎡的工业用地使用权(不动│ │ │ │ │产权证号:苏(2023)通州区不动产│ │ │ │ │权第0091209号) │ │ │ ├──────┼────────────────┴──────┴────────────────┤ │买方 │南通快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 │ │ │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 │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 │委员会签署《快可电子光伏连接系统项目投资协议》,在南通高新区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作│ │ │为项目实施的主体,全资子公司名称为南通快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 │ │4亿元,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计划分期实施。 │ │ │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 │ │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快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完成了土地的权属登记手续,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 │ │动产权证书》(以下简称“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的具体内容如下: │ │ │ 1、不动产权证号:苏(2023)通州区不动产权第0091209号 │ │ │ 2、权利人:南通快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3、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 │ │ 4、坐落:金新街道三姓街村 │ │ │ 5、不动产单元号:320612004901GB00036W00000000 │ │ │ 6、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7、权利性质:出让 │ │ │ 8、用途:工业用地 │ │ │ 9、面积:宗地面积31722.00㎡ │ │ │ 10、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23年09月26日至2073年09月25日止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4│其他事项 ──────┴──────────────────────────────────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 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 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 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 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 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 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 2024-04-24│其他事项 ──────┴──────────────────────────────────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 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有丰富的 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和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 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和连续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4-04-24│其他事项 ──────┴──────────────────────────────────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 (1)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 未担任实际工作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 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 2024-04-24│其他事项 ──────┴──────────────────────────────────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为193608721.14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84746996.93元,根据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 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的原则,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401220.76元后公司法 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为534903241.35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74758450.7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34903241.35元。 基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3322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3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499.68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 2024-04-24│委托理财 ──────┴──────────────────────────────────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 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且不涉及股票及其衍 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公司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全权代表公司 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 、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 2024-04-24│银行授信 ──────┴──────────────────────────────────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2024年度拟向多家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融资及贸 易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等融资事项(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 度内以相关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金额为准),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 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 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4-03-29│其他事项 ──────┴────────────────────────────────── 持有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股份69668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36%)的股东成都富恩德星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成都富恩德星羽”)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 99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本减持公告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股数不超过总股本的2.00%,即不超过1666400股。以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股数不超过总股 本的1.00%,即不超过833200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成都富恩德星羽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 2024-01-11│股权回购 ──────┴──────────────────────────────────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2)。成都富恩德星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 富恩德星羽”)持有公司7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6%,计划自2023年12月25日起至2024 年03月2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33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 %)。 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收到公司股东成都富恩德星羽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 函》,截至2024年1月10日,成都富恩德星羽本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833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2023-11-24│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8月25日、2023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公司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72458468T 2、名称: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新发路31号 5、法定代表人:段正刚 6、注册资本:8320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05年03月23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接线盒、连接器系统、光伏汇流箱 、直流柜、光伏结构支架、电线电缆、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周边部件与连接器、家庭储能电源 及控制管理系统、锂电池组件包与控制软硬件、智能机器人控制连接系统、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智能家居软硬件、半导体照明灯具;提供相关网络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3-10-27│委托理财 ──────┴──────────────────────────────────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且不涉及股票及其衍 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公司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 2023-09-25│价格调整 ──────┴──────────────────────────────────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3年8 月25日起至2023年9月5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 于2023年9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9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项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取消拟向该名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0.26万股和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0.39万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2.54万股调整为12.28 万股,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27人调整为26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11.61万股调整为11.22万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由25人调整为24人。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一致。 ──────┬────────────────────────────────── 2023-09-25│其他事项 ──────┴──────────────────────────────────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年9月25日。 2.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2.2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320.00万股 的0.15%。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1.2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320.00万股 的0.13%。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26.98 元/股。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 日为2023年9月25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3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27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30.1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8320.00万股的0.36%。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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