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79 金道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能源物流传动机械│ 3.90亿│ 418.17万│ 3.91亿│ 100.25│ 10.00万│ 2023-09-30│
│及液力传动变速箱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52亿│ 7600.00万│ 1.52亿│ 100.00│ ---│ ---│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6000.00万│ 1809.84万│ 4119.20万│ 68.65│ 0.00│ 2023-09-30│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金道科│绍兴运通液│ 1600.00万│人民币 │--- │2024-01-04│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力机械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金道科│绍兴运通液│ 1100.00万│人民币 │--- │2024-04-25│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力机械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金道科│绍兴运通液│ 800.00万│人民币 │--- │2024-04-25│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力机械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4-25│对外担保
──────┴──────────────────────────────────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
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求,扩充融资渠道,提升运营能力,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2024年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总额预计不超过人
民币6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
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
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
际需求确定。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
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等按与各银行最终商
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同时,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绍兴运通液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最高不超过2800.00万元(具体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
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期限为一年。上述担保事项的有效期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上述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便于具体授信事项的顺利进展,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
表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与银行签署上述相关综合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
文件资料。
──────┬──────────────────────────────────
2024-04-25│其他事项
──────┴──────────────────────────────────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部分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情况
鉴于公司自用房地产现有部分闲置,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在确保生产经营有序开展
的前提下,公司规划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出租获取收益,采用成本模式进
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变更部分房地产原值5624.51万元,账面价值1988.17万元。截至
2024年3月31日,该部分房地产原值5624.51万元,账面价值1921.37万元。
──────┬──────────────────────────────────
2024-04-25│其他事项
──────┴──────────────────────────────────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
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关于做好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相关工作
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
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
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就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
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
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2024-04-25│委托理财
──────┴──────────────────────────────────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具体情况如下: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资金来源于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5│其他事项
──────┴──────────────────────────────────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道科技”)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
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000000.
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74022764.8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
05977235.1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8日进行了审验
,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23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
管协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7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9%,未违反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2024-04-25│其他事项
──────┴──────────────────────────────────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
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
实际情况,拟订了公司董事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3、薪酬/津贴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
与岗位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
(2)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独立董事徐维栋、张新华、郑磊津贴均为人民币6万/年/人(
税前),按月发放。
4、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或监事因换届、改选、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辞职等
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除特别说明外,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
2024-04-25│其他事项
──────┴──────────────────────────────────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104209.8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6604316.71元。根据《浙江金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
660431.6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97044627.14元,其中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287653725.78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7653725.78元。为积极回报
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
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现暂以截至2024年4月22日的
总股本10000000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208513股后的股份总数99791487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拟派
发现金股利29937446.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
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
2024-04-23│股权回购
──────┴──────────────────────────────────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
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25元/股,该回购价
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4月2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85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最高成交价为15.99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15.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277858.4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4-03-18│重要合同
──────┴──────────────────────────────────
1、由于本项目所涉及用地目前尚未取得,尚需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存在无法取得的风险
。同时,本项目建设涉及环保、规划、工程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方
可进行,因此该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投资协议中的投资金额、投资强度等数值,仅是协议双方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环境
进行的合理预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3、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
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未来经营效益
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4、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审批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5、后续项目的进展情况如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
案》,同意公司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柯桥经开区管委会”)签
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项目总投资2亿元。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参与土地公开出让竞买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等工作,并授权董事长代表
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交易双方介绍
(一)甲方
名称: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性质:政府机构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北大道96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621002582657B
与上市公司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非失信被执行人,信用
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二)乙方
名称: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乙方计划总投资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79亿元,总用地面积约41.7亩,主要
用于研发、生产中、大功率叉车变速箱总成。
──────┬──────────────────────────────────
2024-02-22│股权回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2024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
司长远健康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的股份
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
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将
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
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
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均含本数)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5元/股,回购
金额下限人民币15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0%
;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5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5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约为1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0%。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
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相应变化。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
2024-02-06│其他事项
──────┴──────────────────────────────────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徐博
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徐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
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徐博先生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
任何职务,徐博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
截至本公告日,徐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徐博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徐博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
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
2024-01-09│其他事项
──────┴──────────────────────────────────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经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徐维栋先
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同意徐维栋先生在当选公司独立董事
后,接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维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维栋先生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徐维栋先生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
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3-11-30│重要合同
──────┴──────────────────────────────────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卖方”)于2022年12月30日与杭叉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集团”或“买方”)签订了《配套协议》。根据上述框架合
同,双方约定的协议有效期为二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上述框架合同未
约定合同金额,具体采购数量以买方后续每个月有效采购计划书为准,采购订单由双方另行签
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
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公司与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基于《配套协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29日,公司与杭叉集团签订的叉车变速
箱产品及配件采购订单累计金额约为3.3976亿元(不含税),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之“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
2023-10-30│其他事项
──────┴──────────────────────────────────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总经理金刚强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申请
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