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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禄电子(30128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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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282 金禄电子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400万㎡高密度 │ 5.85亿│ 3069.84万│ 3.29亿│ 56.19│ 1120.73万│ ---│ │互连和刚挠结合--新│ │ │ │ │ │ │ │能源汽车配套高端印│ │ │ │ │ │ │ │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 │ │ │ │ │ │二期) │ │ │ │ │ │ │ ├─────────┼──────┼─────┼─────┼─────┼─────┼──────┤ │PCB扩建项目 │ 2.31亿│ 6000.00万│ 9172.00万│ 39.72│ 0.00│ ---│ ├─────────┼──────┼─────┼─────┼─────┼─────┼──────┤ │年产400万㎡高密度 │ 5.85亿│ 3069.84万│ 3.29亿│ 56.19│ 1120.73万│ ---│ │互连和刚挠结合--新│ │ │ │ │ │ │ │能源汽车配套高端印│ │ │ │ │ │ │ │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 │ │ │ │ │ │二期) │ │ │ │ │ │ │ ├─────────┼──────┼─────┼─────┼─────┼─────┼──────┤ │偿还金融负债及补充│ 2.00亿│ 0.00│ 2.00亿│ 100.14│ 0.00│ ---│ │流动资金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金禄电子科│湖北金禄 │ 6396.3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金禄电子科│湖北金禄 │ 4857.3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金禄电子科│湖北金禄 │ 4689.2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金禄电子科│湖北金禄 │ 2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金禄电子科│湖北金禄 │ 2413.8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金禄电子科│湖北金禄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金禄电子科│湖北金禄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金禄电子科│湖北金禄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1-10│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批准,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经济开发区支行(以下简 称“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及广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申请人民币40000万元的银团贷款。根 据上述银行的要求,须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禄”)为 公司上述贷款业务项下公司应承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属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已履行了其内部审批程 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 2024-12-13│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授信。根据中信银行的要求,须由公司 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禄”)为公司上述授信业务项下公司应 承担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本金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属于全资子公 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已履行了其内部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07929985760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 5、法定代表人:李继林 6、注册资本:15113.9968万元 7、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9日 8、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及精细印刷电路板;电子配件)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产品国内外销售;零售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合并报表财务数据 10、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拟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债务人(被保证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自本合同签署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止签署的主合同 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 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 、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10000万元。 5、保证期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自债务人 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2024-11-29│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申请人民币4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 北金禄”)与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上述授信业务项下公司应承担的债务 提供人民币42000万元的本金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属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已履行了其内部审批程 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 2024-10-26│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禄”)的经营发展需要,金 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湖北金禄向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有 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融资新增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担保,并授权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人员签署担保相关文件及办理有关手续;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担保属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 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可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2024-10-26│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相关 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 试,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损失合计806.47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9.02%。 ──────┬────────────────────────────────── 2024-10-19│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广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申请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禄”)与广州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上述授信业务 项下公司应承担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属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已履行了其内部审批程 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07929985760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 5、法定代表人:李继林 6、注册资本:15113.9968万元 7、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9日 8、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及精细印刷电路板;电子配件)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产品国内外销售;零售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2024-08-15│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在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 ,05A号地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权威先生召 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 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4-08-15│对外投资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赣州国华以恒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 为准)。 2、投资金额: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铠美 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铠美诺”)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 3、风险提示: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按照有关监管要求完成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必要手续 ,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投资标的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 资存在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因受 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被投资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而面临投资后无 法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投资失败或基金亏损等风险,本基金无保本及最低收益 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需要,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及资源优势,拓宽投资 视野,积极寻求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符合国家战略导向的产业领域的投资机会,提 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 公司深圳铠美诺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专业投资机构深圳国华三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 合伙人山东宝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恒海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三新三宝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签署《赣州国华以恒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赣州国华以恒 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国华以恒”“合 伙企业”“基金”)。基金规模为人民币4500万元,深圳铠美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0万元,出资金额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44.44%。 (二)本次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 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铠美诺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 民币2000万元与其他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国华以恒,并授权其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8-15│价格调整 ──────┴────────────────────────────────── 特别提示: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4.97元/股调整为14.87元/股。金禄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 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下简 称“湖北金禄”)通过内部宣传栏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 内,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2月21日,公司披露《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结 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公示与核查情况进行了说明。 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 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在公示期内,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0月25日 ,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 公示与核查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889600股。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 行调整。 ──────┬────────────────────────────────── 2024-08-15│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相关 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 试,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损失合计707.15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6.67%。 ──────┬────────────────────────────────── 2024-05-25│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申请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禄”)与广发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上述授信业务 项下公司应承担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属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已履行了其内部审批程 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30│其他事项 ──────┴──────────────────────────────────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北金禄”)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并于近日收到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 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 42002525,发证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系湖北金禄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湖北金禄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重新认定的当年起连续三年(2023-2025年)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度,湖北金禄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申报纳税 ,本次湖北金禄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影响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 报告》中的财务数据。 ──────┬────────────────────────────────── 2024-04-09│股权回购 ──────┴──────────────────────────────────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 格上限为人民币25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 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7日及2024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2024年4月8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 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56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4%,最高成交价为17.6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58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9848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 2024-03-30│其他事项 ──────┴──────────────────────────────────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及2023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889600股。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含子公司)与激励对象 之间的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到期,且不再续约或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获授且已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023年度,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的规 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900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预留部分授予的 激励对象中有1名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1000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因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含预留部分)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 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登记;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3109.97万元 ,较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长0.27%且低于2022年度营业收入;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4445.38万元 (剔除股份支付费用),较2021年度净利润下降55.67%且低于2022年度净利润,未达到上述第 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指标,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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