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83 聚胶股份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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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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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CUS HOTMELT MEXI│ ---│ ---│ 99.99│ ---│ -984.34│ 人民币│
│CO, S.A. DE C.V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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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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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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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卫材热熔胶产品波│ ---│ ---│ 4881.75万│ ---│ ---│ ---│
│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增加投资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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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万吨卫生用品│ 2.44亿│ 5865.26万│ 1.95亿│ 79.67│ ---│ 2024-06-30│
│高分子新材料制造及│ │ │ │ │ │ │
│研发总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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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材热熔胶产品波兰│ 1.66亿│ ---│ 2.15亿│ 100.17│ 1934.62万│ 2022-09-30│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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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材热熔胶产品墨西│ ---│ ---│ ---│ ---│ ---│ 2025-06-30│
│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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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确定用途 │ 4.82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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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7000.00万│ ---│ 7005.25万│ 100.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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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 │ ---│ ---│ 7800.0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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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6600.0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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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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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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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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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的实控人系其实控人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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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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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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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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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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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的实控人系其实控人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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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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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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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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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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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66,998,386.75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99,872,894.34
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34,593,029.7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
利润为234,593,029.7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在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结合公司未来
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
益,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拟定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拟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总股本80,000,000股扣除截至当日公司股票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851,300股后的股本79,148,700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2024年前
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9,574,350.00元,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若公司总股
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
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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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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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4年12月6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8.37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796%;限制性股票预留授
予价格:16.80元/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6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4年12月6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名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的38.3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6.80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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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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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7.44元/股调整为16.80元/股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7.44元/股调整为16.80元/
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2、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4日,公司内部OA系统首页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于2023年12月15日披露了《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聚胶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聚胶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同日披露了《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审核,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
5、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由17.44元/股调整为16.80元/股。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2024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当时总股本80000000
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851300股后的股本79148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50元(含税)。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
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
总额/总股本,即0.643083元/股=51446655.00元/80000000股。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在《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为
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7.44-0.643083=16.80元/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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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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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
4月13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魏标文先生、黎永
键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楼胜亚先生作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共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
于内部工作调整,潘晓玲女士接替黎永键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次变更后,签字注册会
计师为魏标文先生、潘晓玲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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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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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将由公司采取增资加借款的方式向FOCUSHOTMELTMALAYSIAS
DN.BHD.(以下简称“聚胶马来西亚”)提供,具体的增资及借款金额将由公司管理层后续根
据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当地有关资本金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
决定。
2、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使用的数据为公司依据当前市场情况的测算结果,不构成公司
的业绩承诺,实际业绩受未来国际形势、地缘政治、国际贸易政策、市场环境、公司市场开拓
力度、市场需求等多方面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胶股份”)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
有资金投资建设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建设
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0616.84万元(或等值外币),最终项目投资
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其中: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544.08万元(或等值外币)用于项
目投建,拟使用自有资金1072.76万元(或等值外币)用于支付厂房租金。公司已在新加坡设
立全资子公司FOCUSHOTMELTINTERNATIONALPTE.LTD(以下简称“聚胶新加坡”),并已通过聚
胶新加坡在马来西亚设立全资孙公司聚胶马来西亚进行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公司将采取增资加
借款的方式向聚胶马来西亚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项目资金。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投资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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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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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由于受未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地缘政治、国际贸易形势等多方面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
本项目能否重新启动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胶股份”)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停墨西哥生产基
地项目并调整项目资金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暂停卫材热熔胶产品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墨西哥生产基地项目”),并调整原计划投资该项目的超募资金17321.00万元使
用安排。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投资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95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2.69元,募集资金总额105380.00万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9159.5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220.43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8月30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字[2022]7-8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确定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暂停墨西哥生产基地项目的原因
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地缘政治动荡加剧、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升级及贸易壁
垒日趋严重等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未来,如果国际贸易政策、关税、附加税、出口限
制或者其他贸易壁垒进一步恶化,可能会使公司的墨西哥生产基地项目无法达到预期经济效益
从而无法充分发挥其真正的价值,甚至可能会产生客观的不利影响。因此,结合公司的战略发
展目标以及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稳定性的考虑,经过审慎评估后,公司现阶段拟暂停墨西哥生
产基地项目。未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地缘政治、国际贸易形势等多种因素相对明朗、稳定
时,公司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行业发展及市场情况,重新评估墨西哥生产基地项目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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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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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纳入合并范围内
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一、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包含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
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保函、保理、贸易融资、承兑汇票、项目贷款等,授信银行
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授信期
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全权
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融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
财务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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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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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胶股份”)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剩余所有未明确用途
的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合计人民币12837.92万元(其中包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以实际转出日的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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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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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建的广州智慧新工厂及全球研发中心项
目已顺利落成,公司近日已正式搬迁至新办公地址。
以上变更事项自2024年6月12日起正式启用,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注册地址及其他联系方
式保持不变。
公司最新联系方式如下:
主要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强路97号
联系电话:020-82469190
传真:020-82469698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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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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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何少玲女士为第二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监事会的有序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何少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件:
何少玲女士简历
何少玲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华雅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助理;2018年3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实验室高级化学师。
截至本公告日,何少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
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少玲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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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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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聚胶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
自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随着公司海外市场的不断拓展,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外币业务规模逐
渐扩大,持有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数量有所上升。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币业务
时控制汇率风险的需要,避免外汇市场的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的
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
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批
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投资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交易情况
(一)概况
2023年上半年美元汇率波动较大,公司为了提高闲置自有美元资金使用效率以及实现公司
现金保值增值的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美元资金办理
了美元、港币掉期及港币定期存款组合理财业务,金额为3905.50万港币(即500万美元),以
更好的实现公司闲置自有外币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具体情况
2023年1月13日,公司通过自有资金美元账户将500万美元以7.8110的汇率兑换为3905.50
万港币并办理为期半年的港币定期存款业务(该业务系美元、港币掉期加港币定期存款的组合
业务),年利率为5.354520%(其中,基础利率为4.854520%,浮动点数0.50%)。该港币定期
存款业务已于2023年7月13日期满,本金3905.50万港币连同利息收入104.56万港币以7.8055的
汇率兑换为513.75万美元,并原路划转至公司美元账户。
三、掉期、远期结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掉期、远期结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所有掉期、远期结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
避和防范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
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交易对手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
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
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内部控制风险:掉期外汇、远期结售汇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
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够完善而造成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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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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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拟变更注册资本的全资子公司名称为FocusHotmeltJapanK.K.(暂定名,具体以日
本当地有关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日本子公司”),该公司的设立尚需日
本当地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2、本次拟变更注册资本的日本子公司尚处于设立筹备阶段,尚需获得国家有关部门以及
日本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准,能否取得相关备案或批准,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存在不
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日本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
立日本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日元,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万日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在日本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发展以及进一步满足日本区域市场的需求,公司于2024年
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日本全资子公司变更注册资
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日本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本次拟增资1900万日元,资金来源为自有
资金,本次增资后,日本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900万日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
定办理日本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
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增资的日本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FocusHotmeltJapanK.K.(暂定名,具体以日本当地有关主管部门最终核准
的名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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