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83 聚胶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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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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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8-24│ 52.69│ 9.6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21│ 16.31│ 681.4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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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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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FOCUS HOTME LT MEX│ ---│ ---│ 99.99│ ---│ -2471.57│ 人民币│
│ICO,S.A. DE C.V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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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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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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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 │ ---│ ---│ 7800.0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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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万吨卫生用品│ 2.44亿│ 190.13万│ 2.40亿│ 98.12│ 1.91亿│ ---│
│高分子新材料制造及│ │ │ │ │ │ │
│研发总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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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材热熔胶产品波兰│ 1.66亿│ ---│ 2.15亿│ 100.17│-2084.70万│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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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1.28亿│ 1.94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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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材热熔胶产品波兰│ ---│ ---│ 4881.75万│ ---│ ---│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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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7000.00万│ ---│ 7005.25万│ 100.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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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材热熔胶产品马来│ ---│ 7447.67万│ 7447.67万│ 67.66│ ---│ ---│
│西亚生产基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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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确定用途 │ 4.82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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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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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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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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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受益所有人系其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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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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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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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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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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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受益所有人系其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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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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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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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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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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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本公告日,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513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权利。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分派”)为:以
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总股本80417822股扣除截至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已回购股份851300股后的股本79566522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15.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9349783.00元(含税);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预计转增3580493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
16222756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不送红股。
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
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
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
对现金分红总金额和转增股本总数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80417822股,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85130
0股,总股本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为79566522股(80417822-851300
=79566522),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79566522股*1.
50元/股=119349783.00元。按照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公司总股本*10=119349783.00元/80417822股*10=14.84121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
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1.4841210元。按照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转增股数=
本次转增股份的数量/转增前总股本*10=35804934股/80417822股*10=4.452363股(保留六位小
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转增0.4452363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
+每股转增股数)=(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4841210元)/(1+0.4452363)。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26年5月7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
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总股本80417822股扣除截至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已回购股份851300股后的股本79566522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1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不送红股
。
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
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
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
对现金分红总金额和转增股本总数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无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51300股后的7956
65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
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0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
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3.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
.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041782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16222756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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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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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调整组织架构、修订公司章程及修
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广州市增城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1、名称: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830545413557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4、法定代表人:陈曙光
5、注册资本:捌仟零肆拾壹万柒仟捌佰贰拾贰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9日
7、住所:广州市增城新塘镇仙村东区工业园沙滘村岗谷山(厂房A1)首层
8、经营范围: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
;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特定印刷品印刷;文件、资
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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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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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股东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曙光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5
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强路97号公司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2名,于股权登记日
合计代表股份数为51179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234%。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于股权登记日合计
代表股份数为25122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740%;(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6名,于股权登记日合计代表股份数为26057566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2.74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4人,代表股份7469513股,占公司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38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357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人,代表股份743381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2
9%。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君合(广
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廖颖华女士、王佳民先生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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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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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胶股份”)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总部工厂年产3万吨热
熔胶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总部工厂年产3万吨热熔胶扩建项目
,预计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事项出具了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95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2.69元,募集资金总额105380.00万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9159.5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220.43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8月30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字[2022]7-8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确定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220.4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
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48150.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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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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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聚胶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
自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进出口业务的主要结算币种是美元、欧元
等。受国际政治、经济等综合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明显,为有效应对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经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
超过2.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
2个月内有效,上述投资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交易在前
述授权期限内实施。
二、交易情况
(一)概况
2025年美元汇率波动较大,公司为了提高闲置自有美元资金使用效率以及实现公司现金保
值增值的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外币资金办理了
美元、日元即期外汇买卖及日元、美元远期外汇买卖组合业务,报告期内单日最高金额399.99
万美元,以更好的实现公司闲置自有外币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具体情况
2025年1月06日,公司通过自有资金美元账户将399.99万美元以156.31的汇率兑换为62520
.00万日元同时办理了从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4月7日执行的远期日元兑美元外汇买卖业务(
该业务系美元、日元即期外汇买卖加日元、美元远期外汇买卖组合业务)。该日元外汇买卖于
2025年01月09日执行,本金62520.00万日元,连同利息收入以156.25的汇率兑换为400.13万美
元,并原路划转至公司美元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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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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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
当日的总股本80417822股扣除截至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851300股后的股
本79566522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
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0元(含税
),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934978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5股,预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6222757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不送红股。
2、公司披露现金分红方案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
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
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进行审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要求,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
匹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同时,在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
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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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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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5)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6)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50名,注册会计师236
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54名。
7)业务信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总收入29.8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5.47亿元。2024年审计公司共756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
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7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
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
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魏标文,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5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晓玲,201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4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楼胜亚,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0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
的审计费用。
根据以上定价原则,公司初步拟定2026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财务报
告审计费用为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由于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导致审计需配
备的人员以及投入的工作量增加,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较2025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
增长10万元暨增长10%。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服务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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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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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定于
2026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
会议”)。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聚胶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5
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
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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