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88 清研环境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广东清研高端环保装│ 2.71亿│ 4611.85万│ 1.34亿│ 49.22│ ---│ 2024-06-30│
│备研发与制造基地项│ │ │ │ │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0.00│ 1.0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3-27 │
├──────┼────────────────────────────────────────┤
│关联方 │江西银龙水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7 │
├──────┼────────────────────────────────────────┤
│关联方 │深圳市力合教育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受同一方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7 │
├──────┼────────────────────────────────────────┤
│关联方 │深圳市力合云记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股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7 │
├──────┼────────────────────────────────────────┤
│关联方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间接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7 │
├──────┼────────────────────────────────────────┤
│关联方 │深圳市力合教育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受同一方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7 │
├──────┼────────────────────────────────────────┤
│关联方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间接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8-16 │
├──────┼────────────────────────────────────────┤
│关联方 │江西银龙水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8-16 │
├──────┼────────────────────────────────────────┤
│关联方 │深圳市力合云记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股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8-16 │
├──────┼────────────────────────────────────────┤
│关联方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间接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8-16 │
├──────┼────────────────────────────────────────┤
│关联方 │深圳市力合教育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受同一方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3-27│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
月31日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
提了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报告期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各项
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702.8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9.35万元,合计1683.49万元。
──────┬──────────────────────────────────
2024-03-27│其他事项
──────┴──────────────────────────────────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全体
监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年度绩效并按照公司相关薪
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在公司内部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津贴标准为每人8.1万元/年(含税)。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年度绩效并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年度绩效并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
领取薪酬。
──────┬──────────────────────────────────
2024-03-27│银行授信
──────┴──────────────────────────────────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0
000.00万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签约额度为准)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及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以上授信额度
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及银行最终批准确定。在
授信额度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授信额
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
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借款合同等相关文件,授信额度范围内的单笔融资由总经
理负责审批相关事宜,不需要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依据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不会对公
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4-03-27│其他事项
──────┴──────────────────────────────────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4]0011011457号《审计报告
》,母公司2023年实现的净利润为20877125.6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98934029.38元;合并报表层面2023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964142.
9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8495787.01元。综合考虑股东回报
和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10
8010000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681100股后的106328900股为基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预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63289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上
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
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
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
2024-01-19│股权回购
──────┴──────────────────────────────────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
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97元/股(含),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
购股份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45787股至129157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108010000股的比例为0.60%至1.20%。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
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7),于20
23年11月17日披露的《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
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8)和《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19)。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月1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
1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8010000股的0.01%,最高成交价为17.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
.4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333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3-11-14│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判断,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
、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
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
发展。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拟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
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
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0.97元/股(含),
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
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
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
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相关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按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和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45787股至1291572股,约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108010000股的比例为0.60%至1.2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结束时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方案,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回购方案
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
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
2023-10-25│其他事项
──────┴──────────────────────────────────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
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
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为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不含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
.85万元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
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
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
、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9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3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建华,200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
013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9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理理,2015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8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9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袁瑞彩,200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
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
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50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
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
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4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5万元。
──────┬──────────────────────────────────
2023-07-04│重要合同
──────┴──────────────────────────────────
一、现金收购意向性协议签署概述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与深圳瑞赛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赛环保”或“标的公司”)的全部股东吴思国、张丽芳、曾福英(以
下合称“现有股东”)签署意向性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收购现有股东持有的瑞赛
环保5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现金收购意向性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2-051)。
二、终止收购事项的原因说明
自上述意向性协议签署后,公司委托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
作,期间公司与交易对方进行了沟通磋商,但因交易各方最终未能在合同有关条款上达成一致
意见。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并
共同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意向性协议仅为合作各方达成的初步意向,本次交易公司尚未支付任何款项,终止本次交
易是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