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93 三博脑科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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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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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行广泽医疗投│ 42000.00│ ---│ 70.00│ ---│ 0.00│ 人民币│
│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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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伍一一三博脑科│ 5164.26│ ---│ 34.00│ ---│ 0.00│ 人民币│
│医院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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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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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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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 ---│ 1.25亿│ 1.25亿│ 41.73│ 0.00│ 2025-12-31│
│科医院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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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 2.42亿│ 2.42亿│ 2.42亿│ 100.00│ 0.00│ ---│
│对外投资及购买股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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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 3.00亿│ 1.25亿│ 1.25亿│ 41.73│ 0.00│ 2025-12-31│
│科医院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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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20亿│ 1.60亿│ 3.2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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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三博脑科医院项│ 3.00亿│ 0.00│ 0.00│ 0.00│ 0.00│ 2024-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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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脑科信息化建设│ 7010.00万│ 555.91万│ 555.91万│ 7.93│ 0.00│ 2027-12-31│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30亿│ 0.00│ 1.3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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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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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11 │交易金额(元)│4.2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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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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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三博(重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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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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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三博(重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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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交易简要内容: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博脑科” │
│ │)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共计4.2亿元对全资子公司三博(重庆 │
│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三博”)进行增资,由重庆三博对四川大行广泽医疗│
│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行广泽”“目标公司”)进行投资,本次投资拟以增资及│
│ │股权受让的方式取得大行广泽70%股权。 │
│ │ 2024年10月21日,重庆三博与大行广泽及其现有股东签订《四川大行广泽医疗投资管理│
│ │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重庆三博已于近日将25080万元增资款打入目标公 │
│ │司账户中,完成对目标公司增资和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的注册│
│ │资本由人民币17232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9608.2474万元,其中重庆三博持有目标公司41.80% │
│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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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11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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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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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四川大行广泽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7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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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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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张平忠、曹德莅、肖静、周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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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实现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西南区域市场的│
│ │资源整合、业务整合、供应链整合,2024年7月10日,公司与四川大行广泽医疗投资管理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及其股东张平忠、曹德莅、肖静、周琴就拟以现金方式收│
│ │购目标公司70%股权事项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 │
│ │ 签署各方 │
│ │ 甲方: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 │
│ │ 乙方1:张平忠,身份证号码【5101261956********】 │
│ │ 乙方2:曹德莅,身份证号码【4222011972********】 │
│ │ 乙方3:肖静,身份证号码【5101031969********】 │
│ │ 乙方4:周琴,身份证号码【5139021989********】 │
│ │ 1、经前期考察与初步磋商,甲方或其全资子公司有意拟向乙方收购其合法持有并有权 │
│ │处置的目标公司70%股权(最终收购比例以各方签订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下同,以下称为 │
│ │“本次股权转让”、“本次收购”、“本次交易”),从而获得目标公司的相应权益,并由│
│ │此间接持有目标公司下属企业成都东篱医院有限公司70%的控股权。乙方有意向甲方或甲方 │
│ │指定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70%股权(最终转让比例以各方签订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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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14 │交易金额(元)│5164.2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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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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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洛阳伍一一三博脑科医院有限公司34│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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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三博健康医疗管理(重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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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共青城宏海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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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满足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落│
│ │实公司发展战略,优化公司组织管理体系,提高经营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博健康医疗管│
│ │理(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三博管理”)于2024年6月13日与共青城宏海壹号投 │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海壹号”)签署了《洛阳伍一一三博脑科医院有限│
│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重庆三博管理以5,164.26万元的价格收购宏海壹号持有洛阳│
│ │伍一一三博脑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三博”)34%的股权,重庆三博管理已完成 │
│ │股权价款的支付,本次交易完成后,重庆三博管理将持有洛阳三博70%的股权,宏海壹号不 │
│ │再持有洛阳三博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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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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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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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脑科医│北京三博 │ 8101.8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院管理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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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脑科医│大行广泽 │ 5000.00万│人民币 │2024-11-05│2024-11-15│质押 │是 │否 │
│院管理集团│ │ │ │ │ │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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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脑科医│昆明三博、│ 442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院管理集团│昆明浩源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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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脑科医│西安三博 │ 1052.7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院管理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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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脑科医│中国建筑第│ 500.00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院管理集团│八工程局有│ │ │ │ │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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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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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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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收到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
会签发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长张阳先生个人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
通知书》。
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以及成熟高效的经营管理体系。目前,公司已对
相关工作进行了妥善安排,日常经营管理由高管团队负责,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公司控制权未
发生变化,董事会运作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公司尚未知悉上述事项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相关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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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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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布局的规划,为满足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未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博(重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三博重庆物业”)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并购贷款(用于置换前期收购四川大行广泽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支付的
自有资金)等融资业务,借款金额不超过2.52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公司拟为上述融资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
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三博(重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1日
3、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65号门诊楼6-05(自主承诺)
4、法定代表人:张阳
5、注册资本:57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三博重庆物业100%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9、三博重庆物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各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待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
,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内容将由公司与授信/借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
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最终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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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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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条件。
(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
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
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
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4、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
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5、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公司拟
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
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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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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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不低于8000万元(
含本数)且不超过16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因公司实
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由90元/股调整为69.16元
/股。在回购价格不超过69.16元/股(含本数)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
回购数量约为231347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2%;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回购数
量约为115673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6%。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4月25日、6月28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4-00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截至2025年4月16日,公司回购期限届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实施结果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
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应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
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严格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2025年4月16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97183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46%,最高成交价为35.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41889
03.38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金额已超过
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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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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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本期审计费用
立信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总额为120万元(不含6%增
值税),其中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
、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与立信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全权
办理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件签署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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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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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1、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
运营,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
此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
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定的,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有利于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符合相关规定,该
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预案分配基准为2024年度。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提取了17614
057.40元法定公积金,未提取任意公积金,不存在弥补亏损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030532.39元,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537713504.31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1903377
9.25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9033779.25元。
3、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以及对广大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现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05986987股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997183股后的股本202989804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48元(含税)
,共计派现30042490.9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
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上述方案最终实施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
记结果为准。
(二)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1、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0042490.99元;
2、2024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04188903.38元(
不含交易费用)。
3、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为134231394.3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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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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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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