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95 美硕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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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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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器及水阀系列产│ 3.30亿│ 1542.81万│ 6838.20万│ 20.72│ ---│ 2026-06-30│
│品生产线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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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 3602.91万│ ---│ ---│ ---│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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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万│ ---│ 12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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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600.00万│ 648.17万│ 2523.40万│ 38.23│ ---│ 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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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60亿│ 1806.84万│ 1.61亿│ 100.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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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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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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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朗诗德健康饮水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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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配偶的弟弟直接及间接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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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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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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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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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朗诗德健康饮水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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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配偶的弟弟直接及间接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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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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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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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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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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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
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施情况,决定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
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
4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917.
0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402.9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1日划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天健验〔2023〕31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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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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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硕科技”)于2025年4月22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先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
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
(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
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授权经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
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质押、融资等),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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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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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
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
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志维,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4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琦,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汪健,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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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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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
津贴)及制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津贴)及制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
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黄晓湖、刘小龙、虞彭鑫、黄正芳、陈海多、刘峰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地区薪酬水平,拟定
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标准
1、2025年公司董事薪酬政策: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7.14万/年(税前)。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担任的实际职务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
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2025年公司监事薪酬政策: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
和工作绩效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
事津贴。
3、2025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
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
效薪酬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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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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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
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0,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元(含
税),预计分配股利2,419.2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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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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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之一彭碧辉先生因个
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务,辞职后其在公司及子公司将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彭碧辉先生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协议,负有相应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义务,不
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正常进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离职不会对公司
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
目的工作开展。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情况
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之一彭碧辉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务,并将于近期办理完毕离职
手续。离职后,彭碧辉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对彭碧辉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
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彭碧辉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6月至2008
年11月,湖北毅力机械有限公司,任检验员;2009年3月至2014年11月,东莞三友联众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任课长;2014年11月至今,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工程师、电力
事业部总经理兼研发中心总工程师、技术规划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碧辉先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参与的项目及专利情况
彭碧辉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的研发项目的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
对项目的研发进程产生不利影响。彭碧辉先生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不
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履行保密义务情况
公司与彭碧辉先生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公司商业机密和
技术秘密的保密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竞业限制等事项,彭碧辉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的技术
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彭碧辉先生违反保密合同
及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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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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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为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综合竞争力和整体价值,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行业经验、资源优势和管理能力,积极布局符合公
司战略发展方向的产业项目,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
司近日与自然人方小波签订《合伙人出资份额转让协议书》,受让其认缴的温州浚泉鸿茂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浚泉鸿茂”)2000万元人民币所对应的20.4457%的合
伙份额,鉴于方小波认缴的该2000万元浚泉鸿茂合伙份额已实缴出资金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本次转让价格为2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后续承担1800万元人民币实缴出资责任。公司拟与各相
关方签署《温州浚泉鸿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成为浚泉鸿茂有限合伙人之一,持有其20.4457%的合伙份额。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温
州浚泉鸿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
资融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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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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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
24年半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2
024年半年度可能发生信用与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依照《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各类存
货、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
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信用及资产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
果,公司管理层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计提2024年半年度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8013989.
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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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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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
年8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短信、邮件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卿新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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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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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7月11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798578417A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黄晓湖
注册资本:壹亿零捌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7年02月06日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二路15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
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电
子元器件制造;电器辅件制造;电机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
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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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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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15:00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年
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9:15-9:
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4年7月11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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