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96 新巨丰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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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美包装 │ 95690.87│ ---│ ---│ 90888.9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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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50亿包无菌包装材料│ 7000.00万│ 0.00│ 4806.09万│ 68.66│ 6503.09万│ 2023-06-30│
│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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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 3.66亿│ 0.00│ 3.6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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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亿包无菌包装材料│ 2.00亿│ 1.08亿│ 1.08亿│ 54.03│ 0.00│ 2026-03-31│
│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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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0.00│ 1.5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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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亿包无菌包装材料│ 2.00亿│ 1.08亿│ 1.08亿│ 54.03│ ---│ 2026-03-31│
│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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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2期)建 │ 7000.00万│ 0.00│ 0.00│ 0.00│ ---│ 2024-12-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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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00亿│ 0.00│ 2.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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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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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 │ 1.3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包装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 │ 7640.6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包装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 │ 5906.2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包装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 │ 5021.7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包装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 │ 3135.1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包装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 │ 2686.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包装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 │ 1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包装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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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巨丰│景丰控股 │ 0.0000│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科技包装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山东新巨丰│景丰控股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包装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 │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包装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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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巨丰│景丰控股 │ ---│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科技包装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 │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包装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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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 │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包装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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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 │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包装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 │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包装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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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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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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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巨丰”
)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本次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46.37亿
元,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5.58%,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各项
工作顺利进行,公司2025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5.50亿元。综合授信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
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本次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
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以上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
件以及有关抵押、担保的其他条件由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公司视实际需要在授信额度内
进行融资,事后向董事会报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综
合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公司为子公司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泰东包装”)提供担保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包括
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公司为泰东包装提供担保将采用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相关主体
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步签订)
相关担保协议,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公司将在相关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
实施。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以及对子公司进行担保主要是为
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审批效率,确保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资信状况良
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以及对子公司进行担
保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以及对子公司进行担保主要是为
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审批效率,确保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日常经营决策能够有效控
制,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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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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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长期的战略发展目标,积极应对公司新的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现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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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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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巨丰”)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续
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保持审计工作的
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
机构。关于2025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
构协商确定。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
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成林,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报开始担任新巨丰签字
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过信安世纪、捷强装备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晋芳,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报开始担任新巨丰签字注册会计师;
近三年签署过坤泰股份、捷强装备、新巨丰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丹阳,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报开始担任新巨丰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九芝堂、坤泰股份等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成林、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晋芳、孙丹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近三年
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2025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
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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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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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该等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为18384.89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779.89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及《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477.99万元。截至202
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5680.90万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
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讨论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3356120股后的41664388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
股,共分配现金股利2416.53万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比例为13.14%。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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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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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9日,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巨丰”、“公司”或“
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山
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
相关的议案。公司拟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景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要约人)向香港联交所
上市公司纷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美包装)全体股东通过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及/或通
过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形式现金收购纷美包装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
除外,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组上市。20
24年6月28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关
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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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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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9日,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巨丰或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议案,公司拟通过
下属全资子公司景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丰控股或要约人)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纷美
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美包装)全体股东通过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及/或通过其他符合监
管要求的形式现金收购纷美包装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组上市。2024年6月28日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山东新巨
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
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
(一)要约文件发出及宣布成为无条件
2024年12月24日,景丰控股作为要约人,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公司收购
、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的要求发出要约综合文件,要约开始日期为2024年12月24日。
2025年1月21日,景丰控股作为要约人,就657235000股纷美包装股份收到本次交易项下要
约的有效接纳,约占纷美包装已发行股份的46.71%。该等股份纳入计算后,景丰控股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有的纷美包装股份数量为1034367584股,约占纷美包装已发行股份的73.51%,本次交
易项下要约文件所载的所有条件已获达成,要约在各方面成为无条件。
2025年2月4日,景丰控股作为要约人,就936385790股纷美包装股份收到本次交易项下要
约的有效接纳,约占纷美包装已发行股份的66.55%,该等股份纳入计算后,景丰控股持有的纷
美包装股份数量为1313518374股,约占纷美包装已发行股份的93.35%。要约维持可供接纳至20
25年2月18日16:00时。
(二)要约截止
截至2025年2月18日16:00时,本次交易项下要约截止。景丰控股作为要约人,已经就9985
42911股纷美包装股份收到本次交易项下要约的有效接纳,约占纷美包装已发行股份的70.96%
,该等股份纳入计算后,景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纷美包装股份数量为1375675495股,
约占纷美包装已发行股份的97.76%。
(三)标的资产过户及交易对价支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要约所接纳股份已全部过户登记在景丰控股名下,景丰控股已
取得纷美包装998542911股股份。该等股份纳入计算后,景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纷美
包装股份数量为1375675495股,约占纷美包装已发行股份的97.76%,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已实施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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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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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已于2024年11月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52646818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12.64%,本公告所述公司总股本均按照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计算,下同)的股东BLACKRIVERFOOD2PTE.LTD.(以下简称BRF)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
过8332877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1%,即不超过4166438股。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BRF出具的《告知函》。获悉BRF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8532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4%,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BRF
持有的股份由52646818股变为5079361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12.64%变为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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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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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巨丰”或“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2
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变更为“昆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项
目”),原计划投入原项目的未使用募集资金7000万元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占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6.63%。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证券”、“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8.1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11459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025.8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5571.18万元。公
司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30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30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100Z0013号《验资报告
》。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
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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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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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为锁定汇兑成本,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保证
经营业绩相对稳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适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主动应对汇率、利率波动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交易品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
的组合业务。
3、交易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存续期内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6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并
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
意见。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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