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00 远翔新材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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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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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8-05│ 36.15│ 5.1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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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5-30│ 14.31│ 558.0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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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30│ 13.31│ 463.1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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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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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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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万吨高性能二 │ 1.92亿│ ---│ 112.15万│ 0.59│ ---│ ---│
│氧化硅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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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 ---│ ---│ 2966.71万│ 100.00│ ---│ ---│
│司股份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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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92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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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565.83万│ 1087.52万│ 4510.76万│ 68.70│ ---│ 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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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决定用途的超募│ ---│ ---│ ---│ ---│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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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万吨高性能二 │ ---│ ---│ 1.90亿│ 100.00│ ---│ ---│
│氧化硅项目终止后补│ │ │ │ │ │ │
│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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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565.83万│ 1087.52万│ 4510.76万│ 68.70│ ---│ 2026-06-30│
├─────────┼──────┼─────┼─────┼─────┼─────┼──────┤
│补充流动资金 │ ---│ ---│ 1.54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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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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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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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25年度
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
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
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
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
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
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6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立贺,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伟平,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颜鸿滨,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叶春,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立贺、签字注册会计师郑伟平、签字注册会计师颜鸿滨、项目质量复核人叶
春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审计收费。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2025年度审计费用73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
58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15万元(含税)。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无
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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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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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
月27日(星期三)在福建省邵武市经济开发区龙安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7日通过书面、邮件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
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艳岚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聂志明列席会议
。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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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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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一)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
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
中期分红方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
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3)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为:以未来实施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
的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已获公司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40184148.15元(人民币,币种下同),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0515518.
57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2960061.45元,母公司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223620227.97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2960061.45元
。在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给投资者以持续回报,遵照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的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以最新的公司股本数据测算
,公司总股本为64888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922355股,以62965645股为基数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5186258.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
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三、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
规划(2024年-2026年)》等相关规定,符合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25年中期现金
分红条件,该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另行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明确股权登记
日、除权除息日等分派信息,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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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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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0),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黄春荣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2025年
6月17日)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2.61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92.2355万股后总股本6261.7645万股的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黄春荣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
告知函》,获悉黄春荣于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8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
股份30.8450万股,黄春荣持股数占总股本的比例由7.30%降至6.79%,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
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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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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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7月11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34.8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4%。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35人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翔新材”)于2025年6月10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授予价格:15.11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骨干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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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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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
19),持股5%以上的股东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创投”)计划自前述公
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2025年6月17日)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313.0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92.2355万股后总股本62
61.7645万股的5.0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华兴创投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
华兴创投于2025年7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5.20万股、50.00万
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5.20万股,华兴创投持股数占总股本6454万股的比例由7.29%降至6.44
%,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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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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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8.1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9%;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翔新材”)于2025年6月10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5月30日作为授予日,以14.71元/股的价格向37名激励对象授
予13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的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
(四)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
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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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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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翔新材”)于2025年6月10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
出具相应报告。
2、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0日,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
记录。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5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福建远翔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远翔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5月30日作为授予日,以14.71元/股的价格向37名激励对象
授予13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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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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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翔新材”)于2025年6月10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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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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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综合
考虑公司经营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分别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公司董事在任期内均按各自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
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董事的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无需支付任何薪酬
或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任期内的津贴为人民币6.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公司监事在任期内均按各自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
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的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公司无需支付任何薪酬或津贴
。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
等综合评定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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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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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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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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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
073),持股5%以上的股东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创投”)计划自前述
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
13.0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0%(注:公司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6261.7645万股,即
目前总股本6454万股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92.2355万股,下同)。华兴
创投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且对公司的投资期截至首次公开
发行上市日已满六十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2020年修订)》中的有关规定,华兴创投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
例限制,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受让的股份不受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限制。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华兴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获悉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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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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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
073),持股5%以上的股东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创投”)计划自前述
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
13.0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0%(注:公司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6261.7645万股,即
目前总股本6454万股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92.2355万股,下同)。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华兴创投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
华兴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0万股,华兴创投持股比例由9.43%降至7.52%
,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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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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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7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
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6.15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020.75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442.5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51578.2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361Z005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截
至2024年11月25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9785.08万元(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其中超募
资金16380.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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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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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为保证
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魏裕壮先生担任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魏裕壮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非职工
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自2024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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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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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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