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02 华如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诸暨科实华盈股权投│ ---│ ---│ 20.00│ ---│ 484.35│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一代实兵交战系统│ 2.50亿│ 3188.50万│ 1.43亿│ 57.35│ ---│ 2026-12-31│
├─────────┼──────┼─────┼─────┼─────┼─────┼──────┤
│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 2.35亿│ ---│ ---│ ---│ ---│ ---│
│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40亿│ 0.00│ 1.20亿│ 50.00│ ---│ ---│
├─────────┼──────┼─────┼─────┼─────┼─────┼──────┤
│复杂系统多学科协同│ 2.00亿│ 1920.40万│ 1.35亿│ 67.48│ ---│ 2026-12-31│
│设计与仿真试验平台│ │ │ │ │ │ │
├─────────┼──────┼─────┼─────┼─────┼─────┼──────┤
│共用技术研发中心 │ 1.50亿│ 2312.55万│ 1.09亿│ 72.46│ ---│ 2025-12-31│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亿│ 2000.00万│ 1.20亿│ 6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3 │
├──────┼────────────────────────────────────────┤
│关联方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其实际控制人之一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作为承租方)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3 │
├──────┼────────────────────────────────────────┤
│关联方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其实际控制人之一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作为承租方)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28│股权回购
──────┴──────────────────────────────────
1、回购股份的种类: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
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0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
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在本次回购价格上限26.00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4000万元(
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1538461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9%;按照本次回购资
金总额下限2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769231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
4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
准。
5、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6、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
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7、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尚无明确的减持
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年度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
资者信心,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
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
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
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方式: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价格区间:结合近期外部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等情况的变化,公司本次回
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本次
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
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
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3、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4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
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本次回购价格上限26.00元/股(含)的条
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4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1538461股,
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9%;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2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可回购
股份总数为769231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
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
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指标亦相应调整。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负债账面价值合计为27613.65万元,占总资产的
比率为13.08%;有息负债合计为1798.36万元,占总资产比率为0.85%;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43
689.72万元。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对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息负债率及现金流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实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风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2024-08-27│其他事项
──────┴──────────────────────────────────
军队采购网(以下简称“军采网”)于2024年8月26日发布公告,联勤保障部队战勤部采
购计划处根据军队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决定对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自2023年11月22日至2026年11月22日禁止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军采网发布的处理公告信息
(一)供应商信息
企业名称: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4号楼君正大厦B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87705789X
(二)违规情况
经调查,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参加器材采购项目(项目编码:2019-LB03-1179-3
)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虚假投标等违规行为。
(三)处理结果
根据军队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禁止其3年内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的处理。以
上处理自2023年11月22日起算。在禁止期内,法定代表人李杰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禁止参加
上述范围军队采购活动,授权代表高建成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上述范围军队采购活动。
──────┬──────────────────────────────────
2024-07-30│股权回购
──────┴──────────────────────────────────
1、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合计为23400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58205000股)的1
.48%。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8205000股变更为155865000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于2024年7月29日办理完成上
述23400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
2024-07-19│股权回购
──────┴──────────────────────────────────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
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00元/
股(含本数)。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1.00元/股进行
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61290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2%;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
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1.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967742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1%,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3个月。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的《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
截至2024年7月18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年5月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
回购股份数量为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最高成交价为19.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
8.6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890598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
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0)。
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并在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到1%时披露了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及相关进展公告。
截至2024年7月18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3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最高成交
价为19.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0958037.80元(不含交易费用)
。至此,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
2024-07-09│其他事项
──────┴──────────────────────────────────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
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
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及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
),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2)。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
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不
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司
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
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
2024-05-29│股权回购
──────┴──────────────────────────────────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
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00元/
股(含本数)。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1.00元/股进行
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61290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2%;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
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1.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967742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1%,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3个月。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的《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
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5月2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
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最高成交价为19.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63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人民币489059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4-05-16│股权回购
──────┴──────────────────────────────────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
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00元/股(含),回
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6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
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6月29日,每个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4号楼君正大厦B
座4层
联系人:田浩婕
电话:010-56380866-5
电子邮箱:hrkj@huaru.com.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3)函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4-05-13│其他事项
──────┴──────────────────────────────────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现披露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即2024年5月1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
比例。
──────┬──────────────────────────────────
2024-04-23│其他事项
──────┴──────────────────────────────────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
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份数量2637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2.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20311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6785540.1
3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5245559.8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
90478号《验资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并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
总额的25.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12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
金余额为35524.56万元(未含利息收入)。
──────┬──────────────────────────────────
2024-04-23│股权回购
──────┴──────────────────────────────────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后续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基本情况如下:
1、回购资金总额: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
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2、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00元/股(含)。回购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3、回购数量: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1.00元/股
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61290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2%;按本次回购资金
总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1.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96
774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指标
亦相应调整。
4、回购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
个月之内。
5、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6、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
之五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未来三个月及未来六个月内尚无明确的减持计划,
若未来有拟实施股份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
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
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
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未能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进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6)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
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
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