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02 华如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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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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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科实华盈股权投│ ---│ ---│ 20.00│ ---│ 484.35│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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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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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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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实兵交战系统│ 2.50亿│ 5691.80万│ 1.11亿│ 44.59│ 0.00│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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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 3.55亿│ ---│ ---│ ---│ 0.00│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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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20亿│ 1.20亿│ 1.2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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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系统多学科协同│ 2.00亿│ 6102.63万│ 1.16亿│ 57.88│ 0.00│ 2024-12-31│
│设计与仿真试验平台│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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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技术研发中心 │ 1.50亿│ 4469.47万│ 8556.44万│ 57.04│ 0.00│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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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00亿│ 6000.00万│ 1.00亿│ 5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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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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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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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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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其实际控制人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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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作为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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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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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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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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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其实际控制人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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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作为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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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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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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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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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
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份数量2637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2.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20311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6785540.1
3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5245559.8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
90478号《验资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并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
总额的25.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12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
金余额为35524.56万元(未含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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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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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后续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基本情况如下:
1、回购资金总额: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
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2、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00元/股(含)。回购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3、回购数量: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1.00元/股
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61290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2%;按本次回购资金
总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1.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96
774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指标
亦相应调整。
4、回购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
个月之内。
5、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6、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
之五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未来三个月及未来六个月内尚无明确的减持计划,
若未来有拟实施股份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
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
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
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未能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进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6)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
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
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
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6个月;
2、公司最近1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年4月1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7.96元,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48.33元
的50%以上,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中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公司股份的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方式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00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
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
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本次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31.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61290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1.02%;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1.00元/股进行测
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96774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1%。
具体回购数量及占公司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如公司
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
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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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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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
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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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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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9056
3号,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1634892.18元,合并报表2023年末可供
分配的利润为284849448.17元,母公司报表2023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84843605.95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公司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拟不进行
利润分配的相关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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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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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
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
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原因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
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财务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3年末
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
的减值迹象,应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子公司对其2023年12月31日存在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
减值测试后,公司2023年度拟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36521379.76元(损失以正数填列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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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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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晔先生
和王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晔先生因工作安排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将在公
司继续从事研究工作;王军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
其他职务。
王晔先生原定任期为2023年7月20日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晔
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华如志远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8%。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离任后,王晔先生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中的相关承诺。
王军先生原定任期为2023年7月20日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军
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华如筑梦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和北京华如扬帆管理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74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7%。其配偶或其他
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王军先生继续严格遵守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的相关承诺。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晔先生和王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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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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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军队采购网(以下简称“军采网”)发布的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3年11月22日起暂停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军采网发布的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110108587705789X
暂停机关:联勤保障部队战勤部采购计划处
暂停日期:2023年11月22日
暂停事由:组织采购活动中发现涉嫌违规违法问题,经评估触及禁止性处罚,暂停参加军
队采购活动。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知悉被军采网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自查并积极准
备申诉,预计该事项短期内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
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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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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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韩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以及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公司对相关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近日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87705789X
注册资本:15820.5万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韩超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3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4号楼B座三层301-305室、四层401-410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
;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
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智
能机器人销售;动漫游戏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可穿戴智能设备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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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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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原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
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王连芳女士、李君女
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王连芳女士和李君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生效之日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附件:
王连芳,女,出生于197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王连芳女士毕业于北京科技
大学,学士学位。1995年11月至2012年8月就职于中国管理软件学院,担任教学副院长和学生
处长工作;2012年8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行政部经理和党支部书记
。
王连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北京华如筑梦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伙)间接持有公司2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33%。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君,女,出生于198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李君女士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
军海军航空工程学院,学士学位。2010年9月至2012年8月就职于北京南山高科技有限公司,担
任保密员工作。2012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保密办主任。
李君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北京华如筑梦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2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33%。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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