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05 朗坤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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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5-11│ 25.25│ 14.2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1-06│ 9.33│ 877.9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24│ 9.13│ 21.9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1-05│ 9.13│ 46.5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1-05│ 9.13│ 600.3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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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市星博生辉私募│ 1500.00│ ---│ 7.50│ ---│ 0.00│ 人民币│
│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 │ │ │ │ │
│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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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物制造产业创│ 1400.00│ ---│ 2.00│ ---│ 0.00│ 人民币│
│新中心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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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格必加分子药│ 0.00│ ---│ 10.00│ ---│ 0.00│ 人民币│
│物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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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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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 6.57亿│ 0.00│ 6.36亿│ 96.90│ 5181.80万│ 2023-06-30│
│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 │ │ │ │ │ │
│圾资源化处理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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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回购 │ 3000.00万│ 0.00│ 3000.00万│ 100.00│ 0.00│ 2025-02-28│
├─────────┼──────┼─────┼─────┼─────┼─────┼──────┤
│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 1.10亿│ 0.00│ 0.00│ 0.00│ 0.00│ 2026-08-31│
│生中心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56亿│ 0.00│ 1.56亿│ 100.00│ 0.00│ 2025-04-01│
├─────────┼──────┼─────┼─────┼─────┼─────┼──────┤
│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 2.73亿│ 3198.71万│ 1.63亿│ 59.66│ 0.00│ 2026-08-31│
│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 │ │ │ │ │ │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 2.66亿│ 0.00│ 0.00│ 0.00│ 0.00│ 2025-06-30│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亿│ 0.00│ 2.00亿│ 100.00│ 0.00│ 2023-06-27│
├─────────┼──────┼─────┼─────┼─────┼─────┼──────┤
│中山项目节余资金补│ 0.00│ 0.00│ 2038.15万│ ---│ 0.00│ 2023-08-25│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 0.00│ 0.00│ 0.00│ 0.00│ 0.00│ 2026-08-31│
│生中心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0.00│ 0.00│ 1.56亿│ 100.00│ 0.00│ 2025-04-01│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8-26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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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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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1日、2024年7月9日 │
│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7639.81万元│
│ │(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
│ │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 │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
│ │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
│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生物质新能源”)实缴出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陈建湘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朗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建银财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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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陈建湘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朗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建银财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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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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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朗坤│广州市朗坤│ 4.81亿│人民币 │--- │--- │质押、连│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环境科技有│ │ │ │ │带责任保│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证 │ │ │
├─────┼─────┼─────┼────┼─────┼─────┼────┼───┼───┤
│深圳市朗坤│中山市朗坤│ 4.81亿│人民币 │--- │--- │质押、连│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环境科技有│ │ │ │ │带责任保│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证 │ │ │
├─────┼─────┼─────┼────┼─────┼─────┼────┼───┼───┤
│深圳市朗坤│朗坤环保能│ 2.98亿│人民币 │--- │--- │质押、连│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源(茂名)│ │ │ │ │带责任保│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证 │ │ │
├─────┼─────┼─────┼────┼─────┼─────┼────┼───┼───┤
│深圳市朗坤│湛江市朗坤│ 2.6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环保能源有│ │ │ │ │保证、质│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押 │ │ │
├─────┼─────┼─────┼────┼─────┼─────┼────┼───┼───┤
│深圳市朗坤│北京朗坤生│ 1.1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物质新能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朗坤│北京朗坤时│ 5461.4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代生物资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深圳市朗坤│北京朗坤生│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物质新能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朗坤│广州市朗坤│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环境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朗坤│阳春市朗坤│ 1397.6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生物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朗坤│饶平县朗坤│ 1076.7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农业资源科│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深圳市朗坤│朗坤环保能│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源(茂名)│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朗坤│湛江市朗坤│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环保能源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朗坤│北京朗坤时│ 595.8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代生物资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深圳市朗坤│北京华融生│ 464.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物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朗坤│深圳市朗坤│ 138.7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环保新能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朗坤│饶平县朗坤│ 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农业资源科│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深圳市朗坤│广州市朗坤│ 2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环境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朗坤│朗坤环保能│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源(茂名)│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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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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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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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1、股份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价格的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1.10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4,196.08万股为基础,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1.1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
约为243.3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1%;按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
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1.1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21.65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0.5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
2、相关股东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后续如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
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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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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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3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坪桥路2号朗坤科技园公司会议
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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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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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
意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892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25.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37540675.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424995576.10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金额合计为112229.94万元,超募资金金额
为30269.62万元。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7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3-19号《验资
报告》。
一、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增强核心技术与市场竞争力。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7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27639.8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通州
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3)。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生物质新能源”)实缴出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该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
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
中心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1759.1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全部以增资/借款方式变更投入到通州区
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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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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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7月2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2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7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7月20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7月20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坪桥路2号朗坤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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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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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9:15-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坪桥路2号朗坤科技园公司会议
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6、会议主持
人:公司董事长陈建湘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0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4910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267%。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投票(或授权现场代表)的股东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64129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042%。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803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5%。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9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8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5%。
其中: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9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8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225%。
3、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
请的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兰昌、韩海洋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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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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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5日,公司分别收到杨友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和严武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提前终止的告知函》,杨友强先生、严武
军先生减持实施结果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2026年6月9日,公司收到周存全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告
知函》,截至2026年6月8日,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周存全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截至2026年6月8日,周存全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
公司股份。
2、因股权激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周存全先生所持股份增加30000股,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增加75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22500股;
3、部分比例的合计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后保留四位
小数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
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周存全先生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
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承诺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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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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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分别收到杨友强先生、严武军先生出具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友强
先生于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6月4日期间(窗口期未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1721250股,减持比例为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114%;严武军先生于2026年3月24日、2026
年4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00股,减持比例为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2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
一、股份减持情况
2、因股权激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杨友强先生所持股份增加60000股,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增加15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45000股;
3、因股权激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严武军先生所持股份增加21000股,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增加525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575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
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友强先生本
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严武军先生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数量,其综合考虑市场行情
等因素,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
,不存在违规情形。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6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3、杨友强先生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股
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4、杨友强先生、严武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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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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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丰绍明先
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丰绍明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其辞职申请自书面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丰绍明先生的原
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28年5月1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丰绍明先生未持
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丰绍明先生已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
董事会对丰绍明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
监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文娟
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陈文娟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禁止任职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陈文娟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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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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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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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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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5月22日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73.26万股,占本次归属前公司总股份的0.30%
3、本次归属人数:84人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和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18)。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涉及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已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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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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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坪桥路2号朗坤科技园公司会议
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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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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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生效后,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公司于2026年4
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北京华融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相关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加快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融”)建设的北京
产业园项目的销售及资金回笼,根据银行政策和行业的商业惯例,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朗坤科技”)拟向购买北京华融房产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与购房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购房人所购房屋正式办妥抵押
登记之日止。
3、担保金额: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数额以实际与金融机构
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4、其他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签署上述担保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项目开发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行业的商业惯例,朗坤科技为购买项目房产的按揭贷
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其中,
被担保人系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资信状况良好且单项担保金额不大,担保数量有限。本次
担保有利于促进相关项目房屋销售,加快资金回笼。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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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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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
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向
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
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形式)事项的顺利开展,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为前述融资事
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
公司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期间
新增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
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其中,为资
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
%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公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前仍处于担保期间的担保事项及相关金额不计入前述2026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担保额
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最终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
的担保协议为准。在上述额度与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的需要签署上述担保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
准。
(一)被担保人之一
公司名称:广州市朗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8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福山谭洞路118号
法定代表人:周存全
注册资本:26666.70万元
主营业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污泥处理装备制造;成品油批发
(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发电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生物
质能技术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市政设施管理;生产线管理服务;肥料销售;生物质燃料加工
;非食用植物油销售;非食用植物油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城市生活垃
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动物无害化处理;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成品油零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肥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股权结构:深圳市朗
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50%广州中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持股0.50%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
股子公司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其他说明:广州市朗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之二
公司名称:朗坤环保能源(茂名)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12月3日注册地址:高州市
金山开发区金辉西路西南法定代表人:王未平注册资本:18580万元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
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施工;餐厨垃圾处
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再生资源销售;以
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销售;非食
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回收食品无害化处理;环保咨询服务;污
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深圳市朗坤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持股80%深圳正达环保有限公司持股20%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被担保人主
要财务数据:
其他说明:朗坤环保能源(茂名)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具体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等
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人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签署上述担保相关合同及
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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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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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证生产经营顺利进行,2026年度公司拟向境内银行申请合计
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
。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融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具体授信额度在银行(包含但不
限于上述银行)之间的分配,由公司在申请授信总额度内与授信银行(包含但不限于上述银行
)协商确定,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审批情况为准。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决议有效
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授信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
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
实际需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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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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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坤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51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892700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37540675.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1424995576.10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金额合计为112229.94万元,
超募资金金额为30269.62万元。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7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3
-19号《验资报告》。
一、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增强核心技术与市场竞争力。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1
日、2024年7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7639.81万元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生物质新能源”)实缴出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该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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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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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邹燕青
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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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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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
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2、交易品种:仅限于远期结售汇。
3、交易金额: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任一时点的
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
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
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深圳市朗坤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额度为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
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生物柴油产品在新加坡等海外地区的出口业务日益增加,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为
降低汇率波动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
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自身实际业务需求,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公司采用远期合约外汇衍生品,对冲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
其中,远期合约外汇衍生品是套期工具,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
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
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最高合约价值为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
美元,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
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除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占用授信额度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
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
的币种,外币币种仅限于美元,交易品种仅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衍生品既可采取到期交割,
也可采取差额结算。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
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
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如单
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和信贷资金。
6、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
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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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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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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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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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4人(含同时获授首次及预留部
分权益人员),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77人,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7人;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73.26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0%。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9.13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5、本次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和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同意为符合剩
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共计84名激励对
象办理73.26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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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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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促
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具体投保方案
1、投保人: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4、保险费总额:每年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5、保险期限:单次保单不超过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为提高决策效率,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
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办理责任险保险合
同期满续保、提前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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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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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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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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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2025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241228204股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
2025年9月26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依据和方法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
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三)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33-0.20
=9.1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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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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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管
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6.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0.6万股
)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9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
,5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
合格”,根据《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5.34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54万股。根据公司2023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董
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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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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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对2025年度末各类应
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
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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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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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265351542.7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36509074.22元
,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9094616.10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
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49094616.10元。
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241228204.
00股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
红利总额为人民币48245640.80元,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拟实施现金分红48245640.80元,加上2025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分红48245640.80元,
2025年预计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共计96491281.60元。本年度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3283496股,成
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5986132.9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金额总
额为152477414.59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7.46%。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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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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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下的母乳低聚糖(HMOs)产
品中的2’-岩藻糖基乳糖(2’-FL),正式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GRAS(公认
安全)无异议认定(GRN001262)。这是该产品继2024年美国Self-GRAS认证、2026年国家卫生
健康委员会新食品营养强化剂批准后,斩获的权威国际官方背书。
一、2’-岩藻糖基乳糖(2’-FL)基本情况介绍
中文名称:2’-岩藻糖基乳糖
英文名称:2’-fucosyllactose,2’-FL
2’-岩藻糖基乳糖(2’-FL)是一种天然、大量存在于母乳中的母乳低聚糖(HMOs),是
母乳中相对丰度最高的寡糖。具有调节肠道菌群、促进大脑发育和提升免疫力等功能。在美国
,2’-岩藻糖基乳糖(2’-FL)可以作为食品原料,在预期的使用条件下安全应用于婴幼儿配
方食品、代餐食品、各类饮料、乳制品、谷类食品等多个食品类别中。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认定经历严格评审,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明确认可公司生产的2’-岩藻
糖基乳糖(2’-FL)在预期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性,获批后,产品可全面进入美国市场,广泛应
用于非豁免婴儿配方奶粉、幼儿配方、婴幼儿辅食、运动饮料、代餐产品、乳制品、烘焙食品
等食品类别,其中婴儿配方最大使用量
2.4g/L,与母乳天然平均浓度高度一致。目前,公司尚未签订2’-岩藻糖基乳糖(2’-FL
)出口合同,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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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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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近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
委员会签订了《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对原合同
项目总投资、处理单价以及调价公式作出调整。
2、尽管补充协议对调整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协议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但协议的执行
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不可预计的情况或受到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
因此可能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背景
2024年5月22日,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招标人北京市
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甲方)发来的《中标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投资、建设、运营一体
化服务项目进展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024年8月29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乙方)与北京市
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通州
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近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
会签订了《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
二、协议变更情况及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变更后,本项目总投资153397.42万元,其中工程费122589.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13380.03万元,预备费10877.55万元,建设期利息4752.5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797.96万元。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5000万后,本项目总投资为153189.89万元,其中工程费122589.
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380.03万元,预备费10877.55万元,建设期利息4546.85万元,铺
底流动资金1796.14万元。
具体以项目竣工结算数据为准。
第一条初始定价调整
甲乙双方确认,工程变更及取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引起的价格调整按“恢复经济地位原
则”在本项目投标文件财务测算模型基础上重新核算,除因工程变化引起的费用发生调整外,
其他均总体保持不变。项目有机垃圾处理费初始定价调整如表1所示。
后续工程变更及在建设期申请到其他中央、市级或区级政府投资支持引起的价格调整按以
上原则在上一次测算单价的财务模型基础上进行核算。
第二条投资变化的调价
因工程变更引起投资及价格调整,原协议53.2.1调价公式(1)投资变化的调价中“经政
府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计后,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实际投资额超过中标人投标文
件中的投资总额,垃圾处理费不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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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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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
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
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
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二、本回报规划遵循的原则
1、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
性。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
红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
小投资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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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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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坤科技”)于2026年3月23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
014〕17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
,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
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
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的主要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
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2026年6月底完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且分别假设2026年
12月31日全部转股(即转股率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和2026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
即转股率为0)两种情形(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
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
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以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
准);
3、假设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9000
万元。本次可转换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
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27.32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
开日,即2026年3月23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孰高值)。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
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5、假设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总股本241228204.00股为基础,仅
考虑本次发行全部完成转股情况下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如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股权回
购、分红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1554.33万元、22082.60万元。假设2025年度和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在上年同期的基础上按照
:(1)增长0%、(2)增长10%、(3)增长20%,进行业绩变动测算(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
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及本次可转换债券利息费用的影响;
8、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
益)等的影响;
9、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也不考虑除上述假设之外的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对2025
年度、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发展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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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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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
的情况公告如下: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
监管措施的情况。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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