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05 朗坤科技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5-11│ 25.25│ 14.2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1-06│ 9.33│ 877.95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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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 6.57亿│ 0.00│ 6.36亿│ 96.90│ 2574.00万│ 2023-06-30│
│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 │ │ │ │ │ │
│圾资源化处理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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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回购 │ 3000.00万│ 0.00│ 3000.00万│ 100.00│ 0.00│ 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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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 1.10亿│ 0.00│ 0.00│ 0.00│ 0.00│ 2026-08-31│
│生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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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56亿│ 0.00│ 1.56亿│ 100.00│ 0.00│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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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 2.73亿│ 1473.24万│ 1.45亿│ 53.33│ 0.00│ 2026-08-31│
│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 │ │ │ │ │ │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 2.66亿│ 0.00│ 0.00│ 0.00│ 0.00│ 2025-06-30│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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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00亿│ 0.00│ 2.00亿│ 100.00│ 0.00│ 2023-06-27│
├─────────┼──────┼─────┼─────┼─────┼─────┼──────┤
│中山项目余资金补充│ ---│ 0.00│ 2038.15万│ ---│ 0.00│ 2023-08-25│
│流动资金 │ │ │ │ │ │ │
├─────────┼──────┼─────┼─────┼─────┼─────┼──────┤
│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 ---│ 0.00│ 0.00│ 0.00│ 0.00│ 2026-08-31│
│生中心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1.56亿│ 100.00│ 0.00│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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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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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6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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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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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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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1日、2024年7月9日 │
│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7639.81万元│
│ │(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
│ │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 │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
│ │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
│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生物质新能源”)实缴出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
└──────┴────────────────────────────────────────┘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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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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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陈建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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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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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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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朗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建银财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陈建湘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朗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建银财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朗坤│广州市朗坤│ 5.17亿│人民币 │--- │--- │质押、连│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环境科技有│ │ │ │ │带责任担│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保 │ │ │
├─────┼─────┼─────┼────┼─────┼─────┼────┼───┼───┤
│深圳市朗坤│中山市朗坤│ 4.91亿│人民币 │--- │--- │质押、连│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环境科技有│ │ │ │ │带责任担│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保 │ │ │
├─────┼─────┼─────┼────┼─────┼─────┼────┼───┼───┤
│深圳市朗坤│朗坤环保能│ 3.11亿│人民币 │--- │--- │质押、连│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源(茂名)│ │ │ │ │带责任担│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保 │ │ │
├─────┼─────┼─────┼────┼─────┼─────┼────┼───┼───┤
│深圳市朗坤│湛江市朗坤│ 2.79亿│人民币 │--- │--- │质押、连│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环保能源有│ │ │ │ │带责任担│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保 │ │ │
├─────┼─────┼─────┼────┼─────┼─────┼────┼───┼───┤
│深圳市朗坤│北京朗坤时│ 5461.4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代生物资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深圳市朗坤│北京朗坤生│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物质新能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朗坤│广州市朗坤│ 202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环境科技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朗坤│广州市朗坤│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环境科技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朗坤│北京朗坤时│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代生物资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深圳市朗坤│阳春市朗坤│ 1607.2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生物科技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朗坤│饶平县朗坤│ 1242.4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农业资源科│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深圳市朗坤│朗坤环保能│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源(茂名)│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朗坤│湛江市朗坤│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环保能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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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北京朗坤时│ 595.8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代生物资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深圳市朗坤│深圳市朗坤│ 138.7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环保新能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朗坤│饶平县朗坤│ 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农业资源科│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深圳市朗坤│湘乡市朗坤│ 1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生物科技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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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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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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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
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
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
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二、本回报规划遵循的原则
1、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
性。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
红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
小投资者的意见。
──────┬──────────────────────────────────
2026-03-23│其他事项
──────┴──────────────────────────────────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坤科技”)于2026年3月23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
014〕17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
,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
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
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的主要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
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2026年6月底完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且分别假设2026年
12月31日全部转股(即转股率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和2026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
即转股率为0)两种情形(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
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
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以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
准);
3、假设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9000
万元。本次可转换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
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27.32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
开日,即2026年3月23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孰高值)。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
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5、假设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总股本241228204.00股为基础,仅
考虑本次发行全部完成转股情况下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如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股权回
购、分红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1554.33万元、22082.60万元。假设2025年度和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在上年同期的基础上按照
:(1)增长0%、(2)增长10%、(3)增长20%,进行业绩变动测算(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
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及本次可转换债券利息费用的影响;
8、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
益)等的影响;
9、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也不考虑除上述假设之外的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对2025
年度、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发展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2026-03-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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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
的情况公告如下: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
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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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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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聘请本次可转债的承销机构或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本次可转债的受托
管理人(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三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规则规
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第四条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
议、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示表达不同意见、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无表
决权的本期可转债之债券持有人或持有的表决权在审议某事项时受到限制的债券持有人,以及
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可转债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债
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持有人承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本规则另
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
第五条投资者认购、持有或受让本期可转债,均视为其同意本规则的所有规定并接受本规
则的约束。
第二章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第七条可转债
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第
三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第八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第
四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第九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或者债券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债券受
托管理人应在提出或收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
通知应在会议召开15日前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
第十条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董事会或者债券受托管理
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第十一条本规
则第十条规定的事项发生之日起15日内,如公司董事会或者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按本规则规定
履行其职责,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以公
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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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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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持有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885,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的2.8541%)的董事、副总经理杨友强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6月8日)以集中竞价或/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1,721,25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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