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08 江波龙 更新日期:2026-08-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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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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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7-25│ 55.67│ 21.8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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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5-10│ 36.23│ 1.1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2-30│ 35.98│ 1239.2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12│ 35.98│ 1.0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2-29│ 35.98│ 1239.2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5-11│ 35.98│ 1.28亿│
├───────────┼───────────┼───────────┼───────────┤
│增发 │ 2026-07-01│ 560.00│ 36.6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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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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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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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lia Eletronicos │ 138427.41│ ---│ 81.00│ ---│ -1818.6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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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成苏州 │ 95174.66│ ---│ 70.00│ ---│ -1078.0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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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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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 7.00亿│ 1866.33万│ 6.42亿│ 91.75│ ---│ ---│
│园二期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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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容量Flash存储芯 │ ---│ 679.64万│ 1.35亿│ 100.43│ ---│ ---│
│片设计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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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SMART Brazil 8│ ---│ ---│ 2.64亿│ 100.00│ ---│ ---│
│1%股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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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 3.50亿│ ---│ 6.48亿│ 101.83│ ---│ ---│
│器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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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4.50亿│ ---│ 4.50亿│ 100.00│ ---│ ---│
├─────────┼──────┼─────┼─────┼─────┼─────┼──────┤
│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 6.85亿│ ---│ ---│ ---│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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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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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1 │交易金额(元)│4608.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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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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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Zilia Technologies Indústria e │标的类型 │股权 │
│ │Comércio de Componentes Eletron│ │ │
│ │icos Ltda.19%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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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Lexar Europe B.V. │
├──────┼────────────────────────────────────────┤
│卖方 │SMART Modular Technologies (LX) S.à. r.l.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控股子│
│ │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为顺应全球产业发展趋势,积极推进公司存储业务和供应链的│
│ │国际化投资布局,深度拓展巴西等市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海外知名度和竞争力,增强长期│
│ │盈利能力,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Lexar Europe B.V.(注册地:荷兰)以自有及/或自筹现金4│
│ │608万美元购买目前持股81%的控股子公司"Zilia Technologies Indústria e Comérciode│
│ │ Componentes Eletronicos Ltda."(以下简称"Zilia Eletronicos"或"标的公司")剩余少 │
│ │数股东持有的1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 │
│ │后,公司将持有Zilia Eletronicos100%股权,ZiliaEletronicos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改变。 │
│ │ 转让方:SMART Modular Technologies (LX) S.à. r.l. │
│ │ 2026年3月31日,本次交易交割条件均已满足,公司收到了经转让方SMART Modular Tec│
│ │hnologies (LX) S.a.r.l和受让方共同签署的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的修订文件。扣除由转让│
│ │方承担的应代扣代缴税款0.06亿美元后,公司向转让方实际支付了0.40亿美元。本次交易的│
│ │交割工作已经依约完成,Zilia Eletronicos已成为公司100%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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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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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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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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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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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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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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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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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04 │
├──────┼────────────────────────────────────────┤
│关联方 │王景阳、马庆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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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公司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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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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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一)增资扩股及实施股权激励的概述 │
│ │ 公司子公司元铭芯微拟通过增资扩股形式对其确定的核心管理人员、其他核心员工实施│
│ │股权激励。前述激励对象拟通过直接持有元铭芯微股权的方式,或者通过持有新设的两个合│
│ │伙企业(以下简称“员工持股平台”)的合伙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元铭芯微股权的方式,参与│
│ │本次股权激励。 │
│ │ 根据深圳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5年9月30日 │
│ │为基准日,元铭芯微的估值为10,500万元。实施本次股权激励前,元铭芯微实缴注册资本为│
│ │20,000万元,确定投前估值为10,500万元,故本次元铭芯微激励计划的出资价格(投前)为│
│ │0.525元对应每1元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换算比例”)。为执行本次激励计划,元铭芯微拟│
│ │新增注册资本8,600.00万元,其中激励对象参与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为8,580.00万元,激励│
│ │对象将合计持有元铭芯微30%股权。具体如下: │
│ │ 1、公司副总经理马庆容先生通过直接持有元铭芯微股权的方式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新 │
│ │增认缴1,430万元注册资本,依据换算比例,对应实缴出资为750.75万元,增资后持有元铭 │
│ │芯微5%股权; │
│ │ 2、其中一个员工持股平台(以下简称“持股平台一”)新增认缴元铭芯微4,360.00万 │
│ │元注册资本,依据换算比例,对应出资金额为2,289.00万元。上海江波龙存储技术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上海江波龙存储”)作为持股平台一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将对持│
│ │股平台一出资6.72万元,依据换算比例,进而间接持有元铭芯微的注册资本12.80万元。持 │
│ │股平台一增资后持有元铭芯微15.2448%股权; │
│ │ 3、另一个员工持股平台(以下简称“持股平台二”)新增认缴元铭芯微2,810.00万元 │
│ │注册资本,依据换算比例,对应出资金额为1,475.25万元。上海江波龙存储作为持股平台二│
│ │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将对持股平台二出资3.78万元,依据换算比例,进而间接│
│ │持有元铭芯微的注册资本7.2万元。持股平台二增资后持有元铭芯微9.8252%股权;另外,依│
│ │据本次激励计划之约定,为方便后续元铭芯微结合未来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开展进一步股权│
│ │激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存在预留激励份额,该等激励份额暂时登记至公司董事王景阳先生│
│ │名下,其通过持有持股平台二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元铭芯微股权(以下简称“预留激励”)│
│ │,预留激励部分为2,802.80万元注册资本。前述预留激励份额的归属以及未来依据相应股权│
│ │激励计划予以处分的相关事宜,王景阳先生将通过签署书面协议予以明确约定及承诺,避免│
│ │未来产生不必要之争议或纠纷。公司子公司上海江波龙存储除以实现对员工持股平台的控制│
│ │,保障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为目的而出资之外,部分放弃对元铭芯微上述新增注册资本的优│
│ │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扩股后,元铭芯微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00万元增加至28,60│
│ │0.00万元,本次股权激励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对元铭芯微的控制权,元铭芯微仍属于公司合│
│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本次激励对象中,公司副总经理马庆容先生通过直接持有元铭芯微股权的方式参与本次│
│ │股权激励,预留激励份额暂时登记至公司董事王景阳先生名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
│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情况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王景阳先生为公司的董事,│
│ │马庆容先生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其基本情况为: │
│ │ 王景阳,男,中国籍自然人,现任公司董事、元铭芯微董事。王景阳先生履约能力良好│
│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马庆容,男,中国籍自然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元铭芯微经理。马庆容先生履约能力│
│ │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江波│慧忆半导体│ 9.4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慧忆半导体│ 9.45亿│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慧忆半导体│ 9.45亿│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慧忆半导体│ 9.45亿│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香港江波龙│ 7.7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上海江波龙│ 6.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存储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香港江波龙│ 5.7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香港江波龙│ 5.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Zilia Elet│ 4.7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ronicos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香港江波龙│ 4.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Zilia Semi│ 3.0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condutores│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香港江波龙│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江波龙数字│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技术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慧忆半导体│ 2.7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慧忆半导体│ 2.76亿│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香港江波龙│ 2.7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香港江波龙│ 2.0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香港江波龙│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香港江波龙│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江波龙数字│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技术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中山江波龙│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中山江波龙│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中山江波龙│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深圳雷克沙│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深圳雷克沙│ 2.00亿│人民币 │2026-03-03│2026-09-03│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慧忆微电子│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Zilia Semi│ 1.70亿│人民币 │--- │--- │--- │否 │否 │
│龙电子股份│condutores│ │ │ │ │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迈仕渡电子│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江波龙数字│ 1.4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技术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Zilia Semi│ 1.0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龙电子股份│condutores│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元铭芯微 │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香港江波龙│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迈仕渡电子│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迈仕渡电子│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上海江波龙│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存储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迈仕渡集成│ 8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电路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Zilia Semi│ 6129.81万│人民币 │2026-01-28│2027-02-18│--- │否 │否 │
│龙电子股份│condutores│ │ │ │ │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深圳雷克沙│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深圳雷克沙│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龙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香港迈仕渡│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龙电子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香港江波龙│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龙电子股份│存储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香港雷克沙│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龙电子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深圳大迈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龙电子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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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江波│元成苏州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龙电子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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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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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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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为满足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波龙”)战略发展需要
,借助专业机构的力量及资源优势,深化公司在上下游领域的投资布局,公司子公司西藏远识
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远识”)与上海天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盛吉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晖锐泓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苏州璞华宸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或“本协议”),共同设立苏州璞华宸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上述合伙人拟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37100万元,其中西藏
远识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8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
企业名称:上海天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EB1JK15B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5年2月12日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40号B幢3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殷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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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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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87号),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21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607142股,发行价格为56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6
99999520.00元;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29668149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本次认购,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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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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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蔡华波
先生提议的基础上,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
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
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
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
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735.00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
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
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3、如公司在本次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
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且
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
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40000万元(含
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35.00元/股(含本数)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4421
7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3%;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35.00元/股(含本数)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88434股,约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综合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息负债、现
金流等情况,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六)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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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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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基于
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业务发展需求,为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
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且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机构开展无追索权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以下简称“保理业务”或“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业务期限为自2026年
8月20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理融资金额总规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六十条“上市公司开展保理或者售后租回业务涉及出售应收账
款或其他资产的,应当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出售资产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本次保理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转让方,将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
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或子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商业银行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且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机构等;
3、业务期限(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8月2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项保理业务期限以单
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如单笔业务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有效期,则该单笔业务对应的额度
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保理融资金额:总规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6、业务相关费用:根据单笔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双方协商确定;
7、担保情况:公司不为本次保理业务提供担保。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上述应收款项
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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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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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2、投资金额: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
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
)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使用额度及使用期限自2026
年8月2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
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如单笔业务的存续
期超过了额度有效期,则额度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和必要性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及使用期限自2026年8月2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
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如单笔业务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有效期,则额度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单
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
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
险投资。
(四)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五)实施方式
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
行使相关决策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公司其他管理人员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
自2026年8月20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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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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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
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受下游需求增加以及全球存储晶圆产能总体增长有限的影响,全球半导体
存储产业景气,为公司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公司与多家全球主要存储晶圆原厂顺利
续签晶圆供应协议(LTA或MOU),保障了存储晶圆的供应,为未来的长远发展夯实了资源基础
。
2、报告期内,公司以自研芯片(如SPU主控芯片)、自研软件架构(如HLC等)为技术引
领,以自有高端封测产能作为关键落地支撑,系统支撑端侧AI存储多元综合需求,全面拥抱端
侧AI。其中,公司与AMD完成联合调优,实现公司SSD存储智能体和HLC技术支持端侧AI产品DRA
M使用量下降40%左右的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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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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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239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658%)的公司副总经理朱宇先生,计划在20
26年6月30日至2026年9月29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5983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414%)。
公司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朱宇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有公司239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658%)的公司副总经理朱宇先生,计划在20
26年6月30日至2026年9月29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及/或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5983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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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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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境外上市股份(H股
)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
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安排,公司已于2026年5月29日向香港联交所重新递交了本次发行
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材料。
该申请材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及香
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修订,投资者不
应根据其中的资料作出任何投资决定。
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
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
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
本次发行并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
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594/documents/sehk26052902006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594/documents/sehk26052902007.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
出。本公告以及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
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
交易所的批准或核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进展情况依法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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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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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62.2820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92.92元/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637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或“《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
授权,确定首次授予637名激励对象462.282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为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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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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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
数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等议案。
2、2026年4月29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9日,时限不少于10日。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详见公司于2026
年5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
号:2026-049)。
3、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公告编号:2026-058)。
4、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议案》《关于公司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
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
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经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638人调整为637人,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62.8610万股调整为462.282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8.8
860万股调整为19.4650万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
励计划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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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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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换届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
审议并通过:
选举姚洪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2026年5月15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
股份22855369股,占公司股本的13.9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沈强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2026年5月15日起生效。
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766800股,占公司股本的1.0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换届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未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
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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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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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鸿荣源前海金融中心二
期B座23楼;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蔡华波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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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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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人数:282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267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5
人。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共计:3915740股,占归属前总股本比例0.93%。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数量3571319股,预留授予部分数量344421股。
3、本次归属日:2026年5月18日
4、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以下简称“本
次归属”)条件已成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282名激励对象的股票归属登记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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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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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公司股东、副总经理高喜
春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7月12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9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55%)。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副总经理高喜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截至2026年5月13日,股东、副总经理高喜春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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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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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日常经营所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55亿元的担
保额度,期限为自前述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截止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已为子公司提供的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9.43亿元(涉及外币的,则按照国家外
汇局网站公布的2026年4月27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为了满足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或其他日常经营所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其
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3.5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为212.50亿元。
2、表格中所提及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系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数据;
3、表格中所提及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最近一期财
务报表数据中的孰高值。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
。本次预计的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在实际业务发生时对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新增子公司,若有)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
%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方处获得担保额度。
为及时办理相关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办理
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担保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担保
额度的调剂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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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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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
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安永华明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
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并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
健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
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与安永华明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
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
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
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
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
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
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
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
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冬梅女士,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
等。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洁璇女士,于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上市
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以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士杰先生,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上市
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23万元(含相关税费及代垫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
费用3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
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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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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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
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现将本
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
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存货、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
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
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对其中存在减值
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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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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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
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中有8名
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93969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
归属并由公司作废。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503股限制性股
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综上,公司将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197472股。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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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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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282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267人,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5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共计:3,915,74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
3,571,319股,预留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344,421股。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归属价格:35.98元/股(调整后)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公司将披露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
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以下简称“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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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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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金额、交易工具和交易场所由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开展
实际业务中需通过外币进行结算,结合采购、销售额及市场汇率、利率等条件,为规避和防范
汇率或利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拟使用自有资金在折合人民币
50亿元额度内滚动操作(即在授权有效期内任意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
币,且此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
只限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港币、巴西雷亚尔
等,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工具仅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
权业务、利率掉期等及上述业务的组合。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
场内市场交易。
2、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日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
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主要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
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以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折合人民币50亿元额度内(额度内可循
环使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实际业务中需通过外币进行结算,结合采购、销售额及市场汇率、利
率等条件,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
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符合业务开展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
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冲预期收汇及持有外币资产的汇率变动风
险。外汇衍生品作为套期工具,其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引起的风险敞口
变化程度,达到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并实现套期保值目的,从而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会根据业务合同合理安排相关投资计划,资
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只限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使用
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港币、巴西雷亚尔等。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
值工具仅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利率掉期等及上
述业务的组合。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公司子公
司拟在境外开展的相关套期保值业务目标主要为管理应收账款的汇率风险、资产负债表外汇风
险、境外外币融资涉及的外汇及利率敞口等风险。
2、业务规模、业务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在折合人民币50亿元额度内滚动操作(即在授权有效期
内任意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外币同等价值,且此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
使用)。本次审议的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
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有效期,则额度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投入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4、授权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或具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归属公司
、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决策并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协议。本授权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其他
外汇套期保值根据金融机构要求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及补充保证金,方式为占
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或直接缴纳,到期采用本金交割、差额交割等方式结束交易。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在开展实际业务中使用自有资金在折合人民币50亿元额度内滚动操作(即在授权有效期内任
意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外币同等价值,且此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会造成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较大的公允价值
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价格波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2、违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交易对方在合同到期无法
履约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
序审批及操作,从而可能导致交易损失的风险。
4、法律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
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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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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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
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36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固定授信额度及临时授信额度),额度循环
滚动使用。最终以公司与相应金融机构达成的实际授信额度为准。
二、授权事宜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或具体业务所归属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办理相关业务,并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合同、贷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
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原则上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
或其授权人士应相关金融机构要求对实际发生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汇总表形式对外提供,年度内
综合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上述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三、有效期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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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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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公司现有总股本419,145,267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46,700,843.45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拟定2026年第一次中期分红预案为:以公司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419,145,2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5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272,444,423.55元(含税)。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2026年第一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其他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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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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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1
9日(星期二)14:3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现就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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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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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
资子公司LexarEuropeB.V.(以下简称“受让方”)以自有及/或自筹现金0.46亿美元购买持股
81%的控股子公司“ZiliaTechnologiesIndústriaeComerciodeComponentesEletronicosLtda.
”(以下简称“ZiliaEletronicos”或“标的公司”)剩余少数股东持有的19%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拟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
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
2026年3月31日,本次交易交割条件均已满足,公司收到了经转让方SMARTModularTechnol
ogies(LX)S.a.r.l和受让方共同签署的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的修订文件。扣除由转让方承担的
应代扣代缴税款0.06亿美元后,公司向转让方实际支付了0.40亿美元。本次交易的交割工作已
经依约完成,ZiliaEletronicos已成为公司100%全资子公司。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改变。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整体经
营管理,提升经营决策效率。本次收购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
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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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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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2025年4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为了满足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
日常经营所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公司于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在上
述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基础上,公司新增对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0.55亿元
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币种的担保额度。综上,公司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50.55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1日、2026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
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关于公司2025年度新增对子公司
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
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
议。
二、对外担保事项进展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购买ZiliaTechnologiesIndstriaeComérciodeComponentesEletrnicos
Ltda.(以下简称“ZiliaEletrnicos”)剩余少数股东持有的1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全资子公司慧忆半导体作为本次交易的出资实体,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
公司对上述并购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浦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中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2148万元,被担保债权包括慧忆半
导体在自2026年3月23日至2027年3月22日止的期间内与浦发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对应的债
权,以及慧忆半导体与浦发银行于2023年11月27日签署的金额为94500万元的《并购贷款合同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提供
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江波龙存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江波龙存储”)拟以其自
身持有的慧忆半导体100%股权为上述并购贷款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并与浦发银行签署了《权利
最高额质押合同》。本次股权质押担保事项已经上海江波龙存储内部审批程序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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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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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6年3月19日(星期四)14:45;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鸿荣源前海金融中心二
期B座23楼;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蔡华波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18744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8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69124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
.34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9620595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385%。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35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53710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88%。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658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0712047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3273%。
(三)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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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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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8908548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4.5112%)的公司董事李志雄先生,计划在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7月12日期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0.5726%)。
2、持有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1944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0.0219%)的公司副总经理高喜春先生,计划在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7月12日期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986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0.0055%)。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李志雄先生、副总经理高喜春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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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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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议案关
联董事王景阳先生回避表决。
(一)增资扩股及实施股权激励的概述
公司子公司元铭芯微拟通过增资扩股形式对其确定的核心管理人员、其他核心员工实施股
权激励。前述激励对象拟通过直接持有元铭芯微股权的方式,或者通过持有新设的两个合伙企
业(以下简称“员工持股平台”)的合伙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元铭芯微股权的方式,参与本次股
权激励。
根据深圳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5年9月30日为
基准日,元铭芯微的估值为10500万元。实施本次股权激励前,元铭芯微实缴注册资本为20000
万元,确定投前估值为10500万元,故本次元铭芯微激励计划的出资价格(投前)为0.525元对
应每1元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换算比例”)。
为执行本次激励计划,元铭芯微拟新增注册资本8600.00万元,其中激励对象参与认缴的
注册资本总额为8580.00万元,激励对象将合计持有元铭芯微30%股权。
1、公司副总经理马庆容先生通过直接持有元铭芯微股权的方式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新增
认缴1430万元注册资本,依据换算比例,对应实缴出资为
750.75万元,增资后持有元铭芯微5%股权;
2、其中一个员工持股平台(以下简称“持股平台一”)新增认缴元铭芯微4360.00万元注
册资本,依据换算比例,对应出资金额为2289.00万元。上海江波龙存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江波龙存储”)作为持股平台一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将对持股平台一
出资6.72万元,依据换算比例,进而间接持有元铭芯微的注册资本12.80万元。持股平台一增
资后持有元铭芯微15.2448%股权;
3、另一个员工持股平台(以下简称“持股平台二”)新增认缴元铭芯微
2810.00万元注册资本,依据换算比例,对应出资金额为1475.25万元。上海江波龙存储作
为持股平台二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将对持股平台二出资3.78万元,依据换算比例
,进而间接持有元铭芯微的注册资本7.2万元。持股平台二增资后持有元铭芯微9.8252%股权;
另外,依据本次激励计划之约定,为方便后续元铭芯微结合未来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开展
进一步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存在预留激励份额,该等激励份额暂时登记至公司董事王
景阳先生名下,其通过持有持股平台二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元铭芯微股权(以下简称“预留激
励”),预留激励部分为2802.80万元注册资本。前述预留激励份额的归属以及未来依据相应
股权激励计划予以处分的相关事宜,王景阳先生将通过签署书面协议予以明确约定及承诺,避
免未来产生不必要之争议或纠纷。
公司子公司上海江波龙存储除以实现对员工持股平台的控制,保障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为
目的而出资之外,部分放弃对元铭芯微上述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扩股后
,元铭芯微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00万元增加至28600.00万元,本次股权激励的实施不会
改变公司对元铭芯微的控制权,元铭芯微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二)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激励对象中,公司副总经理马庆容先生通过直接持有元铭芯微股权的方式参与本次股
权激励,预留激励份额暂时登记至公司董事王景阳先生名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王景阳先生为公司的董事,马
庆容先生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其基本情况为:
王景阳,男,中国籍自然人,现任公司董事、元铭芯微董事。王景阳先生履约能力良好,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马庆容,男,中国籍自然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元铭芯微经理。马庆容先生履约能力良
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激励对象:本次激励对象为元铭芯微确定的核心管理人员、其他核心员工。本激励计
划充分考虑激励对象的职级、岗位类型、绩效考核、司龄、荣誉表彰等因素,确定各激励对象
的份额。
2、数量及来源:本次股权激励合计增加注册资本8580.00万元,占元铭芯微增资全部完成
后的总股本比例为30.00%。
3、实施方式:激励对象通过直接持股及通过持有员工持股平台相应份额间接持有元铭芯
微股权的方式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预留部分激励份额,预留激励份额在元铭芯微
员工持股平台层面,暂登记于公司董事王景阳先生名下,对应元铭芯微股权的注册资本为2802
.80万元。
4、认购价格:本次元铭芯微授予的价格为0.525元对应每1元注册资本。预留部分授予的
价格原则上与首次授予的价格保持一致,具体实际缴款总额届时将与授予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相
关法定税费合并进行计算。
5、资金来源: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合法资金。
6、核心管理人员直接持有的激励份额出售,依据核心管理人员与元铭芯微签署的《员工
股权激励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核心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有的激励份额出售,按照《股权激励计
划》及所签署的《员工股权激励协议》、合伙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7、授权公司及元铭芯微管理层全权办理元铭芯微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方案的制定(含激励对象的选择、股权获授条件的制定、激励对象获授股权
激励份额的确定、员工持股平台的搭建及运作机制等)、签署与本次股权激励相关的文件等,
授权期限为元铭芯微本次股权激励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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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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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经公司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或其他日常经营所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的担保额度。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已为子公司提供的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9.97亿元。
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在上述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
度基础上,公司拟新增对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0.5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币种的担保额度,期
限为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1、表格中所提及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系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数据;
2、表格中所提及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最近一期财
务报表数据中的孰高值。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
。
为及时办理相关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办理相关
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担保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担保额度
的调剂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子公司与相
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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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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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
年3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5年度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增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2025年4月1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
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
信额度。
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自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公司及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
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固定授信额度及临时授信额度)。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申
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固定授信额度及临时授信额
度),额度循环滚动使用。最终以公司与相应金融机构达成的实际授信额度为准。本次增加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事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审议通过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累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或
等值外币)。
二、授权事宜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或具体业务所归属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办理相关业务,并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合同、贷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
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原则上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应相关金融机构要求对实际发生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汇总表形式对外提
供,年度内综合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上述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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