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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30130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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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308 江波龙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Zilia Eletronicos │ 138427.41│ ---│ 81.00│ ---│ -1818.66│ 人民币│ ├─────────┼─────┼─────┼─────┼─────┼──────┼──────┤ │元成苏州 │ 95174.66│ ---│ 70.00│ ---│ -1078.09│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 7.00亿│ 2.15亿│ 4.42亿│ 63.17│ 0.00│ ---│ │园二期建设项目 │ │ │ │ │ │ │ ├─────────┼──────┼─────┼─────┼─────┼─────┼──────┤ │小容量Flash存储芯 │ ---│ 5451.53万│ 6746.17万│ 50.12│ 0.00│ ---│ │片设计研发项目 │ │ │ │ │ │ │ ├─────────┼──────┼─────┼─────┼─────┼─────┼──────┤ │收购SMART Brazil 8│ ---│ 2.64亿│ 2.64亿│ 100.00│ 0.00│ ---│ │1%股权项目 │ │ │ │ │ │ │ ├─────────┼──────┼─────┼─────┼─────┼─────┼──────┤ │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 3.50亿│ 2.72亿│ 5.09亿│ 80.06│ 0.00│ ---│ │器研发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产 │ 4.50亿│ 0.00│ 4.50亿│ 100.00│ 0.00│ ---│ ├─────────┼──────┼─────┼─────┼─────┼─────┼──────┤ │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 6.85亿│ ---│ ---│ ---│ 0.00│ ---│ │资金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3-11-30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SMART Modular Technologies do Br│标的类型 │股权 │ │ │asil-Indústria e Comércio de C│ │ │ │ │omponentes Ltda.、SMART Modular │ │ │ │ │Technologies Indústria de Compo│ │ │ │ │nentes Eletronicos Ltda.81%股权 │ │ │ ├──────┼────────────────┴──────┴────────────────┤ │买方 │Lexar Europe B.V. │ ├──────┼────────────────────────────────────────┤ │卖方 │(Seller)SMART Modular Technologies (LX) S.à. r.l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 │ │司拟购买SMARTBrazil及其子公司8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通过子公司Lexar Euro│ │ │pe B.V.购买 SMART Modular Technologies do Brasil‐ Indústria e Comércio de Com│ │ │ponentes Ltda.(以下简称“SMART Brazil”)及其全资子公司 SMART Modular Technolog│ │ │ies Indústria de Componentes Eletronicos Ltda. (以下 简称“SMART Modular”,与 │ │ │SMART Brazil 合称“目标公司”或“标的公司”)的 81%股 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 │ │ 本次交易的对方为卖方(Seller)SMART Modular Technologies (LX) S.à. r.l.和 │ │ │卖方担保人(Seller Guarantor)SMART Global Holdings, Inc.。 │ │ │ Lexar Europe B.V:注册地:荷兰 │ │ │ 为保障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公司聘请了拥有丰富的跨国企业并购业务经验的专业中│ │ │介机构对标的公司价值进行评估,并请交易对方提供了标的公司的相关运营资料、未来业务│ │ │发展计划、资本开支等核心资料,参照相关可比交易情况并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 │ │交易最终价款为标的公司企业价值2.05亿美元,加上《股权购买协议》所约定价格调整金额│ │ │。 │ │ │ 2023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SGH依约对目标公司截止2023年11月30日的财务数据进行的 │ │ │预测。SGH在此基础上估算了交割日调整金额(以下简称“估算调整金额”),并进一步估 │ │ │算了在交割日应付价款(含税)为1.64亿美元(即等于1.70亿美元加上估算调整金额再乘以│ │ │81%,以下简称“估算交割日支付价款”)。同时,SGH基于估算交割日支付价款,进一步估│ │ │算了卖方于本次交易将产生的资本利得税(Taxable Capital Gains,以下简称“资本利得 │ │ │税”)。双方同意买方在交割日支付的款项中扣减该部分资本利得税,而由买方在交割完成│ │ │后依法代缴(详见本公告四“交割日后事项”部分)。 │ │ │ 2023年11月30日,交易各方确认,本次交易交割条件均已满足,特别包括为完成本次交│ │ │易事宜所需签署的全部交易文件,如《商标共存协议》《过渡期服务协议》《知识产权许可│ │ │协议》及《股东协议》,均已适当的签署生效。2023年11月30日,买方向卖方实际支付了1.│ │ │43亿美元。 │ │ │ 综上,截止至2023年11月30日,本次交易的交割工作已经依约完成,买卖双方同意交割│ │ │日为2023年11月30日。 │ └──────┴────────────────────────────────────────┘ ┌──────┬────────────────┬──────┬────────────────┐ │公告日期 │2023-09-26 │交易金额(元)│1.32亿 │ ├──────┼────────────────┼──────┼────────────────┤ │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元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7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江波龙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 ├──────┼────────────────────────────────────────┤ │卖方 │PTI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Powertech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 │ │、力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进展概述 │ │ │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波龙”或“公司”或“本公司”)于20│ │ │23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新设子公司购买力成 │ │ │科技(苏州)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131600000美元,通过未来新设立的│ │ │一家全资子公司,向PTI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Ltd.(以下简称“PTISG”)、Powe│ │ │rtech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Ltd.(以下简称“PowertechSG”)和力成科技股份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成科技”)购买其持有的力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70%股权。(以 │ │ │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2023年8月8日,公司为本次交易,新设了全资子公司江波龙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苏州江波龙”)。 │ │ │ 2023年9月22日,标的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名称变更为元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2 │ ├──────┼────────────────────────────────────────┤ │关联方 │上海捷策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2 │ ├──────┼────────────────────────────────────────┤ │关联方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2 │ ├──────┼────────────────────────────────────────┤ │关联方 │上海捷策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2 │ ├──────┼────────────────────────────────────────┤ │关联方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江波│上海慧忆半│ 9.4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导体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上海慧忆半│ 9.45亿│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龙电子股份│导体有限公│ │ │ │ │ │ │ │ │有限公司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Longsys El│ 6.0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ectronics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HK) Co., │ │ │ │ │ │ │ │ │ │Limited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上海江波龙│ 6.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存储技术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Longsys El│ 2.1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ectronics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HK) Co., │ │ │ │ │ │ │ │ │ │Limited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上海江波龙│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存储技术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Longsys El│ 1.9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龙电子股份│ectronics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HK) Co., │ │ │ │ │ │ │ │ │ │Limited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上海江波龙│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龙电子股份│数字技术有│ │ │ │ │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上海江波龙│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龙电子股份│微电子技术│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江波龙电子│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龙电子股份│(苏州)有│ │ │ │ │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江波│Zilia Elet│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龙电子股份│ron icos及│ │ │ │ │ │ │ │ │有限公司 │Zilia Semi│ │ │ │ │ │ │ │ │ │con dutore│ │ │ │ │ │ │ │ │ │s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4-22│银行授信 ──────┴──────────────────────────────────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 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1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固定授信额度及临时授信额度),额度 循环滚动使用。最终以公司与相应金融机构达成的实际授信额度为准。 二、授权事宜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或具体业务所归属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办理相关业务,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合同、贷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 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原则上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 或财务负责人应相关金融机构要求对实际发生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汇总表形式对外提供,年度内 综合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上述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 三、有效期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2024-04-22│对外担保 ──────┴──────────────────────────────────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 项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及/或其他日常经营所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43亿元的担保额度。截止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已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3.48亿元,上 述担保额度将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失效。 为了满足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或其他日常经营所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0.4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为59.55亿元。 2、表格中所提及最近一期数据系截止至2024年3月31日的未经审计的数据。担保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上述预计的公司 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在实际业务发生时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 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方处获得担保额度。 上述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及时办理相关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担保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担保额度的调 剂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2024-04-22│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金额、交易工具和交易场所由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开展 实际业务中需通过外币进行结算,结合采购、销售额及市场汇率、利率等条件,为规避和防范 汇率或利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拟使用自有资金在折合人民币 50亿元额度内滚动操作(即在授权有效期内任意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 币,且此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 只限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港币等,拟开展的 外汇套期保值工具仅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利率 掉期及上述业务的组合。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 2、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日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 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主要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 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以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折合 人民币50亿元额度内(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实际业务中需通过外币进行结算,结合采购、销售额及市场汇率、利 率等条件,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 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冲预期收汇及持有外币资产的汇率变 动风险。外汇衍生品作为套期工具,其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引起的风险 敞口变化程度,达到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并实现套期保值目的,从而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会根据业务合同合理安排相关投资计划 ,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只限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使用 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港币等。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工具仅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结构性远期、外汇掉 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利率掉期及上述业务的组合。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公司子公司拟在境外 开展的相关套期保值业务目标主要为管理应收账款的汇率风险、资产负债表外汇风险、境外外 币融资涉及的外汇及利率敞口等风险。 2、业务规模、业务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在折合人民币50亿元额度内滚动操作(即在授权有效期 内任意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外币同等价值,且此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 使用)。本次审议的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笔交易 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有效期,则额度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投入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4、授权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或具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归属公 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决策并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协议。本授权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其他 外汇套期保值根据金融机构要求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及补充保证金,方式为占 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或直接缴纳,到期采用本金交割、差额交割等方式结束交易。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在开展实际业务中使用自有资金在折合人民币50亿元额度内滚动操作(即在授权有效期内任 意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外币同等价值,且此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会造成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较大的公允价值 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价格波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2、违约风险: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交易对方在合同到期无 法履约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按规定 程序审批及操作,从而可能导致交易损失的风险。 4、法律风险: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 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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