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09 万得凯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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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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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9-06│ 39.00│ 8.6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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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19│ 11.13│ 594.7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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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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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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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200万件阀与 │ 6860.00万│ 0.00│ 6412.32万│ 93.47│ 829.35万│ 2023-08-31│
│五金扩产项目(越南│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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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年产2,800万件 │ ---│ 3920.98万│ 1.57亿│ 99.61│ 2407.15万│ 2025-08-31│
│阀与五金生产线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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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4009.47万│ 1.10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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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505.41万│ 28.12万│ 28.12万│ 0.62│ ---│ 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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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0万件阀与│ 4.06亿│ 2993.78万│ 3.08亿│ 62.30│ ---│ 2026-07-31│
│五金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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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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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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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天利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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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的股东的亲属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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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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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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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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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天利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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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的股东的亲属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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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成品、半成品、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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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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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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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玉环心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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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持股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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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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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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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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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玉环精纳阀门配件厂(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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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参股20%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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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向关联人采│
│ │ │ │购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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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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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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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天利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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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的股东的亲属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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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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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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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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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天利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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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的股东的亲属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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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成品、半成品、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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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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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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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玉环精纳阀门配件厂(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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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参股20%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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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向关联人采│
│ │ │ │购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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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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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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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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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述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
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
后失效。
二、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职务,按公司相
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年/人(税前)。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
效考核领取薪酬。
三、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的薪酬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
(三)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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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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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玉环市龙溪镇东港村渔业万得凯股份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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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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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致使公司总股本增
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台州协力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台州
协力”)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75.0000%被动稀释至74.6012%(因四
舍五入,各项比例之和可能与合计存在细微差异,最终结果以各项比例的合计数为准),变动
触及5%的整数倍,不涉及股东股份减持或增持。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
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
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台州协力与其一致行动关系人钟兴富先生、陈方仁先生、陈金勇先生、
陈礼宏先生、汪素云女士、汪桂苹女士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5%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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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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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日:2025年10月31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53.44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53%;
3、本次归属价格:11.13元/股;
4、本次归属人数:76人;
5、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股票上市后即可流
通,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0月31日。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及上市的相关归属登记工
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
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290.00万股,约占
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000.00万股的2.90%。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1.13元/股(调整后)。
5、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80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业务或技术骨干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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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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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2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
废。此外,22名激励对象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原因不能全部归属,
共计作废3.84万股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归属的0.32万股限制性股票。董事
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废处理上述合计6.16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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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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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股票的激励对象共76人
2、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3.44万股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归属价格:11.13元/股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将为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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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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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
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玉环市龙溪镇东港村渔业万得凯股份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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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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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
钟兴富先生、陈方仁先生、陈金勇先生、陈礼宏先生、汪素云女士、汪桂苹女士(以下统称“
各方”)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鉴于各方于2017年3月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已到期,
基于公司及各方共同利益考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各方于
2025年9月23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背景情况
2017年3月10日,钟兴富先生、陈方仁先生、陈金勇先生、陈礼宏先生、汪素云女士、汪
桂苹女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原一致行动协议”),对一致行动事宜作出约
定,确定了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地位,前述协议有效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
个月之日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22年9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在原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上述股东均充分
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及承诺,未发生违反原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兴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200000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8.20%,通过台州协力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18%的股权,合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19.38%;
陈方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200000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8.20%,通过台州协
力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18%的股权,合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38
%;
陈金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400000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的8.40%;陈礼宏先生直
接持有公司8400000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的8.40%;汪素云女士直接持有公司840000
0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的8.40%;汪桂苹女士直接持有公司8400000股股份,占目前
公司总股本比例的8.40%。
二、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钟兴富先生、陈方仁先生、陈金勇先生、陈礼宏先生、汪素云女士、汪桂苹女士于2025年
9月23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本次续签的一致行动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一致行动”的内容
1.各方同意成为一致行动人,就以下事项保持一致行动:
(1)提请召集召开公司股东会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请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会、提请监
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召开股东会、股东自行召集召开股东会);(2)向董事会/股东会提交
各类议案的提案;
(3)向董事会/股东会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并在候选人投票选举中采取一致意见;
(4)向公司提名或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5)对董事会/股东会所审议事项进行表决;
(6)在参与公司的其他经营决策活动中以及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等方面保持一致意见;
(7)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其他需要由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事项。2.各方
承诺,就上述事项启动前,各方应当进行充分地沟通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行动,如各
方内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应按照甲方(注:指钟兴富先生)的意见进行“一致行动”,
不作出与甲方意思表示相悖或弃权的意思表示。各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其他方不
得向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如有违反,相关提请及提案无效
。
各方承诺,任何一方作出违反本协议一致行动的相关投票或表决,由公司按本协议约定的
一致行动安排对相关投票或表决权进行强制归集。
3.各方承诺,未经其他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委托、信托等任何方式将其直接
和间接持有或控制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份(包括表决权在内的任何股东权益)委托本协议各方
以外的其他任何一方行使,如有违反,相关委托无效。
4.各方确认,本协议系之前一致行动协议的延续,各方已在上述事项上保持相同的意思
表示,保持“一致行动”。
(二)“一致行动”的延伸
1.各方承诺,各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对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
作出解除限售安排。
2.各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各方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设定质押或其他
权利负担,或实施其他可能导致其所持公司股权之权属发生变动的行为,应事先通知其他各方
。
3.各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各方因公司增减注册资本或股权转让导致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权发生变化的,各方将以其变更后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受本协议约束。
(三)协议的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之日止。有效期届满后,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
续展。
(四)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非经各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本协议不
得变更。
2.各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前述变更和解除均不得损害各方在公司中的合法权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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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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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
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
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
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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