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10 鑫宏业 更新日期:2026-02-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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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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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5-24│ 67.28│ 14.9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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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1-30│ 16.13│ 994.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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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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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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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 2.50亿│ 6575.15万│ 2.11亿│ 84.36│ ---│ 2025-09-30│
│化生产基地(一期)│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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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 2.63亿│ ---│ 1.94亿│ 73.92│ 1024.76万│ 2024-06-30│
│化制造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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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 1.33亿│ 2555.00万│ 1.09亿│ 82.11│ ---│ 2025-03-31│
│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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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特种线缆项目│ 3.00亿│ 4627.57万│ 2.14亿│ 71.20│ ---│ 2026-02-28│
│建设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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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 3.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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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000.00万│ 3.07万│ 5003.07万│ 100.06│ ---│ 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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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用途的超额│ 2.01亿│ ---│ 2.23亿│ 110.75│ ---│ ---│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 │ │ │ │ │
│金(包含存款利息收│ │ │ │ │ │ │
│入及已到期现金管理│ │ │ │ │ │ │
│收益)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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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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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06 │交易金额(元)│2.4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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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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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扬州曙光光电自控有限责任公司48%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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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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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鼎控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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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协议主体 │
│ │ 甲方: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1:南京鼎控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 │ 乙方2:曙光蓝风启(南京)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丙方: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丁方:扬州曙光光电自控有限责任公司(目标公司) │
│ │ (二)交易方案 │
│ │ 1、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司股东全 │
│ │部权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为5.116亿元。协议各方确认目标公司截至20│
│ │25年6月30日整体估值为5.1亿元,收购方确认按照前述估值受让标的股权。 │
│ │ 2、各方确认转让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62%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2325万元)以│
│ │31620万元对价(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总价款”)转让给甲方。其中,乙方1将其持有的目标│
│ │公司48%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1800万元)以24480万元对价转让给甲方,乙方2将其 │
│ │持有的目标公司14%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525万元)以7140万元对价转让给甲方。 │
│ │ 近日,扬州曙光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并取得扬州经济开发区行政│
│ │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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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06 │交易金额(元)│714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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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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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扬州曙光光电自控有限责任公司14%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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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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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曙光蓝风启(南京)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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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协议主体 │
│ │ 甲方: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1:南京鼎控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 │ 乙方2:曙光蓝风启(南京)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丙方: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丁方:扬州曙光光电自控有限责任公司(目标公司) │
│ │ (二)交易方案 │
│ │ 1、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司股东全 │
│ │部权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为5.116亿元。协议各方确认目标公司截至20│
│ │25年6月30日整体估值为5.1亿元,收购方确认按照前述估值受让标的股权。 │
│ │ 2、各方确认转让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62%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2325万元)以│
│ │31620万元对价(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总价款”)转让给甲方。其中,乙方1将其持有的目标│
│ │公司48%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1800万元)以24480万元对价转让给甲方,乙方2将其 │
│ │持有的目标公司14%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525万元)以7140万元对价转让给甲方。 │
│ │ 近日,扬州曙光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并取得扬州经济开发区行政│
│ │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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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30 │交易金额(元)│98.3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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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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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芯联智能技术研究有限公司10%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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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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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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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江苏芯联智│
│ │能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联智能”)10%的股权转让给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有 │
│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产研院公司”)并签订相关转让协议,同时变更芯联智能的公司│
│ │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及调整组织架构,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98.395万元。 │
│ │ 近日,芯联智能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并取得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换│
│ │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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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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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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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杨宇伟、孙群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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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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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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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1.交易基本情况 │
│ │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鸿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鸿富资产”或“普通合伙人”)、董事孙群霞女士及持股5%以上股东杨宇│
│ │伟先生及其他合伙人于近日签署了《青岛晶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 │》(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青岛晶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投资基金规模2,146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自 │
│ │有资金认缴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69.8975%,为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本次对外投资的共同出资方为杨宇伟先生、孙群霞女士。杨宇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
│ │事、持股5%以上股东,且杨宇伟先生离任尚未满十二个月,孙群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 │副总经理、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杨宇伟先生、孙 │
│ │群霞女士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与杨宇伟先生、孙群霞女士合作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事│
│ │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3.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
│ │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合作投资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在提│
│ │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保荐人就上述事项│
│ │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 │ 本次共同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共同投资亦不构成《公司章程》规定的需由股东会审议的事项或关联交│
│ │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1.杨宇伟 │
│ │ 身份证号:320211********251X │
│ │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杨宇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
│ │,且杨宇伟先生离任尚未满十二个月 │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
│ │ 2.孙群霞 │
│ │ 身份证号:320524********2745 │
│ │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孙群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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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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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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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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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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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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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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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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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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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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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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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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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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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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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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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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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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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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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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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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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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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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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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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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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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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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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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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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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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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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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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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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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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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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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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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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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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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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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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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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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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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鸿富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富资产”或“普通合伙人”)、董事孙群霞女士及持股5%以
上股东杨宇伟先生及其他合伙人于近日签署了《青岛晶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
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青岛晶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投资基金规模2146万元人民币,公司以
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69.8975%,为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
2.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的共同出资方为杨宇伟先生、孙群霞女士。杨宇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持股5%以上股东,且杨宇伟先生离任尚未满十二个月,孙群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
经理、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杨宇伟先生、孙群霞女
士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与杨宇伟先生、孙群霞女士合作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事项构成关
联交易。
3.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
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合作投资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在提交董
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保荐人就上述事项发表了
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次共同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
关部门批准。本次共同投资亦不构成《公司章程》规定的需由股东会审议的事项或关联交易,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青岛晶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规模:2146万元人民币
5.出资方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6.存续期限:基金的存续期限为自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满7年之日止。
7.投资方向:本合伙企业投资领域聚焦于超导材料赛道,重点布局超导材料领域研发、生
产及相关配套环节的优质标的。
8.上市公司对投资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对本基金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处理。
9.出资进度:根据投资基金备案、项目投资进度及普通合伙人要求出资到位。
10.退出机制:有限合伙人可依据《合伙协议》约定的退出机制条款实现退出。
11.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本基金采取封闭式投资运作方式。但在目标公司上市后、本基
金退出期内,有限合伙人可向基金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指令,基金管理人负责且执行
事务合伙人应配合处置对应的上市目标公司股份并处置合伙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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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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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2025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同意选举崔华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截至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崔华春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崔华春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
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
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崔华春)》。
近日,公司收到崔华春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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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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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2025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同意选举于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截至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于芳女士尚未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于芳女士已书面
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
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于芳)》。
近日,公司收到于芳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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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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