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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立方(30131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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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312 智立方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市智方达半导体│ 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设备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自动化设备产能提升│ 2.74亿│ 8503.25万│ 1.39亿│ 50.71│ 0.00│ 2025-07-31│ │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万│ 0.00│ 3998.01万│ 99.95│ 0.00│ ---│ ├─────────┼──────┼─────┼─────┼─────┼─────┼──────┤ │未明确流向超募资金│ 2695.51万│ 0.00│ 0.00│ 0.00│ 0.00│ ---│ │投向 │ │ │ │ │ │ │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1.47亿│ 1790.69万│ 7881.50万│ 53.66│ 0.00│ 2025-07-3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80亿│ ---│ 1.80亿│ 100.00│ 0.00│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1-13│其他事项 ──────┴──────────────────────────────────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202 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发放的《登记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8839312C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邱鹏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维修(测试)服务、生 产及技术咨询;软件开发及销售;光学仪器设备软件的研发、设计、销售和技术咨询;自动化 工程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精密机械零部件、精密工装夹具的销售;芯片视觉检测设备,半 导体元器件组装设备、封装测试设备、泛半导体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囯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许可经 营项目是:自动化设备的生产,光学仪器设备软件的、光学仪器设备的生产,精密机械零部件 、精密工装夹具的生产加工;芯片视觉检测设备,半导体元器件组装设备、封装测试设备、泛 半导体设备的生产。劳务派遣服务。 6.注册资本:人民币87195490元 7.成立日期:2011年7月7日 8.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厂房A栋1层至5层 ──────┬────────────────────────────────── 2024-11-01│股权回购 ──────┴────────────────────────────────── 1、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6名,股票数量为13.9230万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16%,回购 价格为21.643元/股,回购总金额为3013354.89元。 2、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73 3.4720万股减至8719.5490万股。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并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1月3日,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1)。 (三)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 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3)。 (四)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首次授予的5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77.50万股完成登记,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 023年2月16日。 (六)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 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4-08-29│股权回购 ──────┴──────────────────────────────────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 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第三款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 续约,在情况发生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 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6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数量及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之“第七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之“ 四、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若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 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 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0500股,授予价格为47.20元/ 股,经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数量调整为13923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21.643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 2024-08-29│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6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满足激励条 件,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9230万股,回购价格为21.643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 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733.4720万股减至8719.5490万股,注册资本将由87334720元变更为 87195490元。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 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 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 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 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宏发科技园A栋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自2024年8月29日起45天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 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苏晓倩 (4)联系电话:0755-36354100 (5)传真号码:0755-33525953 ──────┬────────────────────────────────── 2024-07-10│其他事项 ──────┴──────────────────────────────────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6日、 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发放的《登记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8839312C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邱鹏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维修(测试)服务、生 产及技术咨询;软件开发及销售;光学仪器设备软件的研发、设计、销售和技术咨询;自动化 工程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精密机械零部件、精密工装夹具的销售;芯片视觉检测设备,半 导体元器件组装设备、封装测试设备、泛半导体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囯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许可经 营项目是:自动化设备的生产,光学仪器设备软件的、光学仪器设备的生产,精密机械零部件 、精密工装夹具的生产加工;芯片视觉检测设备,半导体元器件组装设备、封装测试设备、泛 半导体设备的生产。劳务派遣服务。 6.注册资本:人民币87334720元 7.成立日期:2011年7月7日 8.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厂房A栋1层至5层 ──────┬────────────────────────────────── 2024-07-03│股权回购 ──────┴────────────────────────────────── 1、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49名,股票数量为62.3280万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71%,回购 价格为21.64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总金额为13651524.93元。 2、截至2024年7月2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 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79 5.8000万股减至8733.4720万股。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并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1月3日,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1)。 (三)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 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3)。 (四)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首次授予的5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77.50万股完成登记,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 023年2月16日。 (六)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 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4-04-24│委托理财 ──────┴──────────────────────────────────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将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 。此次增加的1亿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8日止,在该额度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现 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3年12月8日)起12个月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二、本次拟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利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资金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 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此次增加的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 2月8日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现金管理产品等。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 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4-04-24│其他事项 ──────┴──────────────────────────────────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 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10235691股,每股发行价格72.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034.75万元,扣 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7294.8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739.91万元。募集 资金已于2022年7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2〕3-6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 2024-04-24│其他事项 ──────┴──────────────────────────────────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5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 2024-04-24│其他事项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深圳市智 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 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8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 关规定,公司对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相应调整。 ──────┬────────────────────────────────── 2024-04-24│其他事项 ──────┴──────────────────────────────────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0826637.0 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082663.7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9485631.72元,减去本年支 付的普通股股利41717762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71511843.09元。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可 供分配利润为266599124.76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3年度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6599124.76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62827143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 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413571.5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513085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87958 000股。本年度不送股。 在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 2024-04-24│股权回购 ──────┴──────────────────────────────────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智立方自 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对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若公司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即2023年营业收入相对于2022年的增长率或2023年 净利润相对于2022年的增长率均未能达到2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之和。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相对于2022年增长率 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业绩考核触发值,公司需要回购 注销首次授予的49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调整回购数量、价格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之“第七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之“ 四、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若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 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因公司已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相应 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回购价格的调整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②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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