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12 智立方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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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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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6-29│ 72.33│ 6.6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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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1-13│ 47.20│ 3658.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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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08│ 30.80│ 92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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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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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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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特思半导体科技(│ 1917.00│ ---│ 100.00│ ---│ -261.96│ 人民币│
│苏州)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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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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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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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设备产能提升│ 2.74亿│ 1110.26万│ 2.02亿│ 73.94│ ---│ 2027-07-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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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2000.00万│ 5998.01万│ 99.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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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确流向 │ 695.51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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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1.47亿│ 4055.97万│ 1.37亿│ 93.60│ ---│ 202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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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80亿│ 0.00│ 1.8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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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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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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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施耐博格精密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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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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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自动化设备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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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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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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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施耐博格精密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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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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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零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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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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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施耐博格精密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自动化设备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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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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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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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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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1005.89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上
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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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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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深圳市智立方自动
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
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
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及预
计负债总额为1655.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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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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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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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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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2026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
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0.8892万股(若在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回购,则回购数量为113.2
448万股),回购价格为15.17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若在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实施后回购,则回购价格为10.62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21180612股减至120371720股,注册资本将由121180612元变更为1203717
20元(若在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完成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69652856股变更
为168520408股,注册资本将由169652856元变更为168520408元)(注:股份总数的变动数量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变动,将同步调整上述数据
)。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
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
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
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
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宏发科技园A栋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自2026年4月29日起45天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
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苏晓倩
(4)联系电话:0755-36354100
(5)传真号码:0755-3352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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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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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智立方自
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对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若公司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即2025年营业收入相对于2022年的增长率或2025年
净利润相对于2022年的增长率均未能达到6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之和;对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若公
司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即2025年营业收入相对于2022年的增长率或2025年净利润相
对于2022年的增长率均未能达到6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相对于2022年增长率
均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规定的业绩考核触发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40名激励对象及预留部分授
予的11名激励对象2025年考核年度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价格、数量及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之“第七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之“
四、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若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
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
首次授予的4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
1800股,授予价格为47.20元/股,经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年度
权益分派调整后,其已获授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为53
4492股,回购价格调整为15.17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预留授予的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
0000股,授予价格为30.80元/股,经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其已
获授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为274400股,回购价格调整
为15.17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后续可能存在的调整因素及回购资金总额
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尚需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办理时间较长,公司董事会已
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本次的利
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211806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
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6354183.6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847224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69652856
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1)如上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获年度股东会同意,或未在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完成之日前实施完成,则本次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如下: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5.17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总数量为80.8892万股
,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将预计约为1227.41万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如上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年度股东会批准同意,并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完成之日前实施完成,本次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将作如下调整: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5.17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之和调整为(15.174-0.3)/1.4=10.62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数量由
80.8892万股调整为80.8892万×1.4=113.2448万股,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将预计
约为1203.11万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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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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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制定2026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制定20
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薪酬确认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履职情况,公司组织完成了2025年度薪酬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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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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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21,180,61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354,183.60元(含税),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8,472,244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下同),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69,652,856
股。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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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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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
告如下: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授信
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保函、信用证等。上
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
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授信额度在
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
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财
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手续。
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本次授信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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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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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深圳群智方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群智方立”)持有公司股份446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
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4月4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5416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20%。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群智方立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及其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减持股东群智方立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邱鹏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员工持股平台,与实际控制人邱鹏先生、关巍先生、黄剑锋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群智方立持有公司股份446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
二、减持计划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4541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
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月5日至20
26年4月4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作复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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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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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
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已于近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等
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登记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8839312C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邱鹏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维修(测试)服务、生
产及技术咨询;软件开发及销售;光学仪器设备软件的研发、设计、销售和技术咨询;自动化
工程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精密机械零部件、精密工装夹具的销售;芯片视觉检测设备,半
导体元器件组装设备、封装测试设备、泛半导体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房屋租赁,囯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物业管理。许可经营项目是:自动化设备的生产,光学仪器设备软件的、光学仪器设备的生产
,精密机械零部件、精密工装夹具的生产加工;芯片视觉检测设备,半导体元器件组装设备、
封装测试设备、泛半导体设备的生产。
6.注册资本:人民币12,118.0612万元
7.成立日期:2011年7月7日
8.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厂房A栋1层至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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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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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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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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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
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4名,股票数量为4.2091万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3%,回购
价格为15.174元/股,回购总金额为638688.84元。
2、截至2025年11月7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
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1
222703股减至121180612股。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
否存在损害公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并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1月3日,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1)。
(三)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
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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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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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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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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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1月21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
股东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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