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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立方(30131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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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312 智立方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市智方达半导体│ 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设备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自动化设备产能提升│ 2.74亿│ 1.37亿│ 1.91亿│ 69.88│ ---│ ---│ │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万│ ---│ 3998.01万│ 99.95│ ---│ ---│ ├─────────┼──────┼─────┼─────┼─────┼─────┼──────┤ │未明确流向 │ 2695.51万│ ---│ ---│ ---│ ---│ ---│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1.47亿│ 3600.38万│ 9691.19万│ 65.98│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80亿│ 0.00│ 1.8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21│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智立方半导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西智立方”)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业务合同担保额度,用于江西智立方对外 签订的部分业务合同。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 使用。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审议。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安 排人员负责审核签署担保额度范围内有关的各项协议等文件。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及符 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文件为准。对超出上述担保 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1│其他事项 ──────┴──────────────────────────────────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 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10,235,691股,每股发行价格72.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034.75万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7,294.8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739.91万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2〕3-6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 2025-04-21│其他事项 ──────┴──────────────────────────────────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2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 额的29.87%,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2025-04-21│银行授信 ──────┴──────────────────────────────────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 如下: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授信 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保函、信用证等。上 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 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授信额度在 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 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财 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手续。 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本次授信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1│股权回购 ──────┴──────────────────────────────────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智立方自 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对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若公司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即2024年营业收入相对于2022年的增长率或2024年 净利润相对于2022年的增长率均未能达到4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之和;对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若公 司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即2024年营业收入相对于2022年的增长率或2024年净利润相 对于2022年的增长率均未能达到4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相对于2022年增长率 均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规定的业绩考核触发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4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部分授 予的12名激励对象2024年考核年度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价格、数量及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之“第七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之“ 四、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若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 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 首次授予的4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 9450股,授予价格为47.20元/股,经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其已 获授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为397845股,回购价格调整 为21.64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预留授予的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 0000股,授予价格为30.80元/股,经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其已获授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为21000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21.643元/股加上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后续可能存在的调整因素及回购资金总额 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尚需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办理时间较长,公司董事会已 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本次的利润 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871954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含 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4878196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487819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2073686股。本 年度不送红股。 (1)如上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获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或未在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完成之日前实施完成,则本次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如下: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1.64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总数量为60.7845万 股,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将预计约为1315.56万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如上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并于本次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完成之日前实施完成,本次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将作如下调整: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1.64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之和调整为(21.643-0.4)/1.4=15.17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数量由 60.7845万股调整为60.7845×1.4=85.0983万股,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将预计约 为1291.25万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 2025-04-21│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考核当 年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7845万股(若在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 回购,则回购数量为85.0983万股),回购价格为21.64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若 在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回购,则回购价格为15.17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7195490股减至86587645股,注册资本将由8719 5490元变更为86587645元(若在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完成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将 由122073686股变更为121222703股,注册资本将由122073686元变更为121222703元)。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 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 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 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 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宏发科技园A栋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自2025年4月21日起45天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 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苏晓倩 (4)联系电话:0755-36354100 (5)传真号码:0755-33525953 ──────┬────────────────────────────────── 2025-04-21│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5610184.0 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561018.4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1511843.09元,扣除已支付2 023年度现金分红,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90782753.33元。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 润为289752247.57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289752247.57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8719549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 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87819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487819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2073686股。本次利润分配不 送红股。 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4878196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8.63%。 ──────┬────────────────────────────────── 2025-04-21│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深圳市智立方自动 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 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及预计负债总额为1,056.00万元。 ──────┬────────────────────────────────── 2024-11-13│其他事项 ──────┴──────────────────────────────────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202 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发放的《登记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8839312C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邱鹏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维修(测试)服务、生 产及技术咨询;软件开发及销售;光学仪器设备软件的研发、设计、销售和技术咨询;自动化 工程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精密机械零部件、精密工装夹具的销售;芯片视觉检测设备,半 导体元器件组装设备、封装测试设备、泛半导体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囯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许可经 营项目是:自动化设备的生产,光学仪器设备软件的、光学仪器设备的生产,精密机械零部件 、精密工装夹具的生产加工;芯片视觉检测设备,半导体元器件组装设备、封装测试设备、泛 半导体设备的生产。劳务派遣服务。 6.注册资本:人民币87195490元 7.成立日期:2011年7月7日 8.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厂房A栋1层至5层 ──────┬────────────────────────────────── 2024-11-01│股权回购 ──────┴────────────────────────────────── 1、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6名,股票数量为13.9230万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16%,回购 价格为21.643元/股,回购总金额为3013354.89元。 2、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73 3.4720万股减至8719.5490万股。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并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1月3日,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1)。 (三)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 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3)。 (四)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首次授予的5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77.50万股完成登记,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 023年2月16日。 (六)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 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4-08-29│股权回购 ──────┴──────────────────────────────────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 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第三款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 续约,在情况发生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 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6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数量及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之“第七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之“ 四、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若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 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 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0500股,授予价格为47.20元/ 股,经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数量调整为13923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21.643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 2024-08-29│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6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满足激励条 件,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9230万股,回购价格为21.643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 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733.4720万股减至8719.5490万股,注册资本将由87334720元变更为 87195490元。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 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 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 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 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宏发科技园A栋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自2024年8月29日起45天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 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苏晓倩 (4)联系电话:0755-36354100 (5)传真号码:0755-33525953 ──────┬────────────────────────────────── 2024-07-10│其他事项 ──────┴──────────────────────────────────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6日、 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发放的《登记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8839312C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邱鹏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维修(测试)服务、生 产及技术咨询;软件开发及销售;光学仪器设备软件的研发、设计、销售和技术咨询;自动化 工程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精密机械零部件、精密工装夹具的销售;芯片视觉检测设备,半 导体元器件组装设备、封装测试设备、泛半导体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囯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许可经 营项目是:自动化设备的生产,光学仪器设备软件的、光学仪器设备的生产,精密机械零部件 、精密工装夹具的生产加工;芯片视觉检测设备,半导体元器件组装设备、封装测试设备、泛 半导体设备的生产。劳务派遣服务。 6.注册资本:人民币87334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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