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13 凡拓数创 更新日期:2025-05-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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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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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工水务信息科│ 79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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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拓数字创意科│ 12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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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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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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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 1.87亿│ 1.05亿│ 1.50亿│ 80.42│ ---│ 2025-06-30│
│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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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 1.19亿│ ---│ 442.00万│ 10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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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4000.00万│ 1.20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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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创意研发中心升│ 5504.91万│ 1463.51万│ 4438.68万│ 80.63│ ---│ 2025-03-29│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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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升级及数字│ 7626.90万│ 3024.10万│ 7281.00万│ 95.46│ ---│ 2025-06-30│
│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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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 ---│ 1.05亿│ 1.50亿│ 80.42│ ---│ 2025-06-30│
│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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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1亿│ 101.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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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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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2 │交易金额(元)│5932.0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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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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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禹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4.94%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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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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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张仁贡、黄林根、周国民、郑重、胡昊翔、汪建宏、许小杰、池龙哲、方昉、刘日锋、胡克│
│ │志、金晶、张庆和、杨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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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凡拓数创 │
│ │”)拟以5932.08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张仁贡、黄林根、周国民、郑重、胡昊翔、汪建宏、 │
│ │许小杰、池龙哲、方昉、刘日锋、胡克志、金晶、张庆和、杨勇(以下简称“交易对方”,│
│ │均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卖方)合计持有的浙江禹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贡科技”│
│ │、“浙江禹贡”或“标的公司”)44.94%股权,同时,公司以人民币1633万元对禹贡科技进│
│ │行增资,其中136.040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1496.959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 │ 该项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236.0408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 │
│ │后公司将合计取得禹贡科技51%股权,合计投资金额为7565.08万元。 │
│ │ 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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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2 │交易金额(元)│1633.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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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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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禹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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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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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禹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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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凡拓数创 │
│ │”)拟以5932.08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张仁贡、黄林根、周国民、郑重、胡昊翔、汪建宏、 │
│ │许小杰、池龙哲、方昉、刘日锋、胡克志、金晶、张庆和、杨勇(以下简称“交易对方”,│
│ │均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卖方)合计持有的浙江禹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贡科技”│
│ │、“浙江禹贡”或“标的公司”)44.94%股权,同时,公司以人民币1633万元对禹贡科技进│
│ │行增资,其中136.040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1496.959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 │ 该项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236.0408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 │
│ │后公司将合计取得禹贡科技51%股权,合计投资金额为7565.08万元。 │
│ │ 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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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30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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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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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州中工水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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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凡拓智水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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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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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4年8月29日,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
│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的议案》│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独资在广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凡拓智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凡拓智水”)(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
│ │币。该公司将统筹推动公司“AI3D+智慧水利水务”业务布局落地实施。 │
│ │ 同时,为更好地优化公司业务板块管理架构,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
│ │司广州中工水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水务”)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公司全资│
│ │子公司凡拓智水。划转完成后,中工水务成为凡拓智水的全资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孙公│
│ │司。本次股权划转是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股权的划转,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中工水务│
│ │在收购过程中承担的所有承诺事项均继续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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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21 │交易金额(元)│79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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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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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州中工水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标的类型 │股权 │
│ │0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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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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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李天兵、广州瑾彦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俞珂俊、何伟飘、梁骏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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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 │办法(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上市公司”或“凡拓数创”)以自有资金购买李天兵、广州瑾彦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瑾彦熙投资”)、俞珂俊、何伟飘、梁骏杰合计持有的广州中工水务信│
│ │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水务”、“标的公司”)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 │
│ │次交易”或“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7,900万元。 │
│ │ 公司收购中工水务100%的股权事项已完成一期收购款的支付,并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
│ │登记手续,取得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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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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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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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伍穗颖、王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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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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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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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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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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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虚拟动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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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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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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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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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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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虚拟动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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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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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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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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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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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伍穗颖、王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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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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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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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 │
│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
│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伍穗颖先│
│ │生、王筠女士已回避表决该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
│ │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
│ │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 │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况 │
│ │ 为提高公司资金营运能力,进一步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最│
│ │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下属公司 │
│ │(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 │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
│ │、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
│ │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
│ │ 本次授信期限自公司2025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授信期限内│
│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伍穗颖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伍穗颖先生、王筠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伍穗颖先生、│
│ │王筠女士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 │,本次公司接受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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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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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穗颖 500.00万 4.78 17.90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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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00.00万 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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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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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5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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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7.90 │质押占总股本(%) │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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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伍穗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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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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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10-23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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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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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23日伍穗颖质押了500.0万股给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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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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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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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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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24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8%;
2.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共计23240080元,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首次授予5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12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目标为“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5400万元”,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口径,
公司2024年净利润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
应55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2万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24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12月15日,授予价格为18.55元/股,2024年1月2
6日,公司公告已实施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公司实施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104693400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中的股份527300股,即1041661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626元人民币现金。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当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调整方法为,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则P=18.55-0.1500626=18.3999374元/股。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之和作为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自
限制性股票公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日(不含
当日)止,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的资金使用期限满一年未满两年,按一年期计息,对应的央行定
期存款利率为1.50%。因此:
最终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调整后的回购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议案之日的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公告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距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议案之日的天数/365天)。即最终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18.3999374×(1+1.5%
×453÷365)≈18.742元/股;
综上,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8.742元/股,涉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
计124万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23240080元,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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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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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一、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仍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
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
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所
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
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
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
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
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
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
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
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
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
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
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
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
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
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
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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