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18 维海德 更新日期:2025-08-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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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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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8-01│ 64.68│ 10.4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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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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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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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 │ 0.00│ ---│ ---│ 0.00│ 85.1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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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 │ 0.00│ ---│ ---│ 0.00│ -0.7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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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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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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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视频通讯设备产业│ 1.58亿│ 480.70万│ 4806.58万│ 30.43│ ---│ 2027-06-30│
│化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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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库存股 │ ---│ 0.00│ 2600.00万│ ---│ ---│ 202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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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407.05万│ 0.00│ 407.05万│ 100.00│ ---│ 202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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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78亿│ 1501.39万│ 1.15亿│ 64.84│ ---│ 202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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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15亿│ 994.88万│ 6719.37万│ 58.39│ ---│ 202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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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60亿│ 0.00│ 1.6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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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 4000.00万│ ---│ 4000.00万│ 100.00│ ---│ 202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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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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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5 │交易金额(元)│888.8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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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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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点扬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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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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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点扬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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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
│ │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深圳点扬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实施│
│ │增资及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战略布局和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以自有资│
│ │金向深圳点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点扬科技”或“标的公司”)实施增资888.89万元│
│ │,其中120.12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768.7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使用自有资金1,250.00│
│ │万元受让陶海兵、张峻、柴羽丰、赵清壮、武夷山点扬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
│ │的点扬科技2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点扬科技51%的股权,点扬科技成为公│
│ │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点扬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
│ │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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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5 │交易金额(元)│12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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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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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点扬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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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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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陶海兵、张峻、柴羽丰、赵清壮、武夷山点扬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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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
│ │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深圳点扬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实施│
│ │增资及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战略布局和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以自有资│
│ │金向深圳点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点扬科技”或“标的公司”)实施增资888.89万元│
│ │,其中120.12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768.7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使用自有资金1,250.00│
│ │万元受让陶海兵、张峻、柴羽丰、赵清壮、武夷山点扬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
│ │的点扬科技2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点扬科技51%的股权,点扬科技成为公│
│ │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点扬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
│ │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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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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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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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天堂云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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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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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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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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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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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青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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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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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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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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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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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天堂云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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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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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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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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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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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季对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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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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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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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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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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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天堂云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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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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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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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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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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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青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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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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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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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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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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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季对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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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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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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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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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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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天堂云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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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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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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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3 │
├──────┼────────────────────────────────────────┤
│关联方 │深圳市季对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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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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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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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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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制定公司第四届董事薪酬方案,并于2025年
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而是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
作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人(税前)。
独立董事为公司事项所发生的差旅费等按公司规定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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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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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
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股东
)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7)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
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
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
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
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侯光兰先生,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鲍琼女士,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挂牌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颖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3家。
2、上述人员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
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除下表列示外,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2)独立性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费用
对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
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
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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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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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8月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楚文先生召
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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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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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同意在不改变“音视频通讯设备产业化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
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及用途的情况下,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6月30日
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本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6.00万股,每股发行价64.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112284.48万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7795.5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
4488.9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2
年8月5日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522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情况及原因
受社会经济、宏观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房地产市场环境变化较大,公司遵循审慎考察
的原则,暂未完成募投项目的场地购置、装修等建设投资,导致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预计
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
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募投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有关募投项目的调整,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
造成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提升管理及运
作效率,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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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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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承
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等最终将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上述授信
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
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
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手续。上
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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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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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
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
投资。在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因证券投资具有一定投资风险,公司证券投资可能存在收益不确定性
风险、投资产品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
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收益最大
化。
(二)投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证券投资。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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