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18 维海德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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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8-01│ 64.68│ 10.4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27│ 12.80│ 215.0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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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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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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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华 │ 0.00│ ---│ ---│ 0.00│ -3.06│ 人民币│
├─────────┼─────┼─────┼─────┼─────┼──────┼──────┤
│方正科技 │ 0.00│ ---│ ---│ 0.00│ -0.7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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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 │ 0.00│ ---│ ---│ 0.00│ 284.61│ 人民币│
├─────────┼─────┼─────┼─────┼─────┼──────┼──────┤
│万科A │ 0.00│ ---│ ---│ 1415.65│ ---│ 人民币│
├─────────┼─────┼─────┼─────┼─────┼──────┼──────┤
│联想集团 │ 0.00│ ---│ ---│ 0.00│ 43.50│ 人民币│
├─────────┼─────┼─────┼─────┼─────┼──────┼──────┤
│联想控股 │ 0.00│ ---│ ---│ 0.00│ 21.0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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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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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视频通讯设备产业│ 1.58亿│ 604.00万│ 4929.87万│ 31.21│ ---│ 2027-06-30│
│化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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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60亿│ 0.00│ 1.6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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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公司股份 │ ---│ -84.30万│ 2515.7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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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78亿│ 3090.59万│ 1.31亿│ 73.78│ ---│ 202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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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15亿│ 1976.41万│ 7700.91万│ 66.92│ ---│ 202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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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确认使用用途的│ ---│ ---│ ---│ ---│ ---│ ---│
│超募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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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407.05万│ ---│ 407.05万│ 100.00│ ---│ ---│
├─────────┼──────┼─────┼─────┼─────┼─────┼──────┤
│补充营运资金 │ 4000.00万│ ---│ 4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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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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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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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发放的《登记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后工商登记信息
1.名称: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4841586U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陈涛
5.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通讯设备采购及售后服务;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和技术服务、咨询设计、软
件开发、系统集成、运行维护(包括数据处理、运营维护);安防工程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
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会议视频产品、网络设备、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无线数据终端的研发及生产。
6.注册资本:人民币13,529.8885万元
7.成立日期:2008年5月29日
8.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鸿辉工业园2号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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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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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陈
杰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陈杰文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其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陈杰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陈杰文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了工
作交接,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本次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截至本公告日,陈杰文先生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股份现未解锁股份25000股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杰文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对陈杰文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
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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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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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
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6年5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
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5月2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
购股份数量为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23.23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23.1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46355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
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38.33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
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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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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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
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
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38.33元/股(含);以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8.33元/股计算,按回购资金总额上
限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0.4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6%;以回
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8.33元/股计算,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为78.2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
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
的股东在回购期间尚无股份增减持计划。若前述人员后续有股份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回购方案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面临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
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致使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面临因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拟持股员工、股权激励对象
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该事项未能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进而导致已回购的股份被全部或
部分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3)本次回购实施期间,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出现公
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情形,则本次回购将面临回购方案部分或全部无法实
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可能面临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根
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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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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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涛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鸿辉工业园2栋3楼公司会议室5.网络投票时
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58人,代表股份9209
736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8.0696%(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
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73707120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4.4773%。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共50人,代表股份18390245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3.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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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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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根
据生产经营情况适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动应对汇率波动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2、交易品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
的组合业务。
3、交易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存续期内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并于同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
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交易违约风险、操
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
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务,在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背景及目的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受
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为锁定汇兑成本,降低汇率波动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适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主动应对汇率波动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品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
汇掉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业务。
(三)交易对手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
的最高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鉴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
度和期限范围内审批、签署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金融衍生品
交易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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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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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承
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等最终将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上述授信
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
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授信额度在
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公司
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手续。
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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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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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是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鸿辉工业园2栋3楼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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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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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09895
96.1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098959.61元,截至2
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48972743.87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654067898
.77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
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
8972743.87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13529888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
8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7907922.7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
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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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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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
(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均可使用
,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金额及期限: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
等风险投资行为。
4、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5、资金来源: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6、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
况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
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
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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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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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
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时结合公司
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制定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
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含税),按半年度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
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具体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按月发放,公司可考虑职位、责
任、能力、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对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情况进行调整;绩效奖金部分根据公
司经营成果及其任职考核情况予以评定和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
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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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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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的股份已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股
份已处理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1月1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
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
进展公告。
3、截至2024年10月1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
93591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74%,最高成交价为43.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08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25157022.16元(含交易费用,交易费用金额为7073.35元),本次回购方案已实
施完成,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0月17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
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
二、已回购股份的处理结果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35298885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的993591股已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73%。
具体情况如下:
(1)为实施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72.80万股公司股
票已于2024年9月30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54%,过户价格为13.17元/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
划首次受让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2)为实施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0.00万股公司股
票已于2025年9月25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15%,过户价格为12.80元/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
划预留受让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3)为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6.5591万
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1月21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各激励对象名下,过户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0.05%,过户价格为12.8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
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回购股份)》(公告编号:2025-057)。
2、公司已回购股份用途与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3、公司回购股份的处理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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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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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11月24日。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人,实际归属股票数量为6.5591万股,归属价格为12.80元/
股。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除高管锁定股外无其他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
》,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13.17元/股。
4、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59人,包括公司公告
《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
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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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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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11月18日。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6人,实际归属股票数量为23.36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
本的0.17%,归属价格为12.80元/股。其中8人使用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归属6.5591万股,49人使用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归属16.8009万股(有1名激励对象
的股份同时来源于回购股份和定向发行股份,与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冲突)。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其他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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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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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56人
本次拟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23.36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17%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价格:12.80元/股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6名激励对象办理23.36万
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
,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13.17元/股。
4、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59人,包括公司公告
《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
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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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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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
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共3.81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
陈丹东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4年9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七)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
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失去激励资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劳动合同期满、公司裁员等而离职,自
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并作废失效。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2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二)激励对象发生降职或免职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发生降职或免职,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
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调减,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调整后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差
额部分作废失效。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被免职,其全部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1.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有2名激励对象被降职,其部分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0.5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三)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全部归属
根据公司2024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公司层面已达到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对应可归属比
例为100%。根据2024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和《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中有8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有4名激励
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70%。因此上述激励对象相应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6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共计作废3.81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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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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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股份来源及数量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先后于2023年12月29日、
2024年1月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4-001)。
截至2024年10月17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回购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9359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4%,最高成交价为43.05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17.0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157022.16元(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公司
于2024年10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72.80万股于2024年9月30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本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54%,过户价格为
13.17元/股,全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预留部分的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15%,全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
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46709”。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情况
根据《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需要,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设置20.00万股作为预留股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总量的21.55%。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
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因公司
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
买价格由13.17元/股调整为12.80元/股,预留份额对应标的股份数量不变,因此预留份额由原
来的263.40万份调整为256.00万份;并同意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对应公司股份
20.00万股)由符合条件的10名参与对象以12.80元/股进行认购。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
响的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实际预留授予人数为10人,实际预留认购份额为256.00万份,认购资金总额为25
6.00万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预留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留拟认购份额上
限,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
报告》(中证天通(2025)验字36110003号)。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非交易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0.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9月25日通过
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
份数量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15%,过户价格为12.80元/股。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部分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
司公告预留份额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
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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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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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9月11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5.00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12.80元/股(调整后)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并确定本次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9月11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80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维海德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13.17元/股。
(四)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59人,包括公司公
告《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
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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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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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
含预留部分)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
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3513087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65591股后的股本134
8652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0574481.8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2025年5月23日
,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30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3日。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
3742629元/股。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次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P0-V=13.17-0.3742629=12.80元/股(四舍五入
保留2位小数)。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的事项,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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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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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持股计划》”)的规定,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
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三)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同意设立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选举出三名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委员,并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全权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同日,公司召
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委员会主任的议案》,选举梁明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
(四)2024年10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非交易过户
完成的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
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72.8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9
月30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过户股份数量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54%,过户价格为13.17元/股
。
(五)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份额的议案》,同意取消1位离职人员参与202
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本持股计划未分配权益强制收回并进行再分配。
(六)2025年2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份额的议案》,同意取消1位免职人员参与202
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及调减2位降职人员的份额,并将其持有的本持股计划未分配权益强制
收回并进行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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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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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
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业
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
表表决,同意选举柴亚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柴亚伟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柴亚伟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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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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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根据《深圳市维
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深圳市维海德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拟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
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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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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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制定公司第四届董事薪酬方案,并于2025年
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而是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
作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人(税前)。
独立董事为公司事项所发生的差旅费等按公司规定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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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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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
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股东
)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7)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
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
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
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
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侯光兰先生,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鲍琼女士,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挂牌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颖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3家。
2、上述人员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
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除下表列示外,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2)独立性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费用
对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
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
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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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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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8月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楚文先生召
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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