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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海德(30131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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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318 维海德 更新日期:2025-08-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8-01│ 64.68│ 10.4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中国石油 │ 0.00│ ---│ ---│ 0.00│ 85.14│ 人民币│ ├─────────┼─────┼─────┼─────┼─────┼──────┼──────┤ │华厦眼科 │ 0.00│ ---│ ---│ 0.00│ -0.74│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音视频通讯设备产业│ 1.58亿│ 480.70万│ 4806.58万│ 30.43│ ---│ 2027-06-30│ │化扩建项目 │ │ │ │ │ │ │ ├─────────┼──────┼─────┼─────┼─────┼─────┼──────┤ │回购库存股 │ ---│ 0.00│ 2600.00万│ ---│ ---│ 2027-06-30│ ├─────────┼──────┼─────┼─────┼─────┼─────┼──────┤ │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407.05万│ 0.00│ 407.05万│ 100.00│ ---│ 2027-06-30│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78亿│ 1501.39万│ 1.15亿│ 64.84│ ---│ 2027-06-30│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15亿│ 994.88万│ 6719.37万│ 58.39│ ---│ 2027-06-30│ ├─────────┼──────┼─────┼─────┼─────┼─────┼──────┤ │补充流动资金 │ 1.60亿│ 0.00│ 1.60亿│ 100.00│ ---│ ---│ ├─────────┼──────┼─────┼─────┼─────┼─────┼──────┤ │补充营运资金 │ 4000.00万│ ---│ 4000.00万│ 100.00│ ---│ 2027-06-30│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9-25 │交易金额(元)│888.89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点扬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深圳点扬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 │ │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深圳点扬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实施│ │ │增资及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战略布局和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以自有资│ │ │金向深圳点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点扬科技”或“标的公司”)实施增资888.89万元│ │ │,其中120.12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768.7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使用自有资金1,250.00│ │ │万元受让陶海兵、张峻、柴羽丰、赵清壮、武夷山点扬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 │ │的点扬科技2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点扬科技51%的股权,点扬科技成为公│ │ │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点扬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 │ │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4-09-25 │交易金额(元)│125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点扬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陶海兵、张峻、柴羽丰、赵清壮、武夷山点扬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 │ │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深圳点扬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实施│ │ │增资及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战略布局和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以自有资│ │ │金向深圳点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点扬科技”或“标的公司”)实施增资888.89万元│ │ │,其中120.12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768.7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使用自有资金1,250.00│ │ │万元受让陶海兵、张峻、柴羽丰、赵清壮、武夷山点扬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 │ │的点扬科技2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点扬科技51%的股权,点扬科技成为公│ │ │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点扬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 │ │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3 │ ├──────┼────────────────────────────────────────┤ │关联方 │成都天堂云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3 │ ├──────┼────────────────────────────────────────┤ │关联方 │广州青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3 │ ├──────┼────────────────────────────────────────┤ │关联方 │成都天堂云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3 │ ├──────┼────────────────────────────────────────┤ │关联方 │深圳市季对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3 │ ├──────┼────────────────────────────────────────┤ │关联方 │成都天堂云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3 │ ├──────┼────────────────────────────────────────┤ │关联方 │广州青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3 │ ├──────┼────────────────────────────────────────┤ │关联方 │深圳市季对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3 │ ├──────┼────────────────────────────────────────┤ │关联方 │成都天堂云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3 │ ├──────┼────────────────────────────────────────┤ │关联方 │深圳市季对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8-15│其他事项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制定公司第四届董事薪酬方案,并于2025年 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而是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 作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人(税前)。 独立董事为公司事项所发生的差旅费等按公司规定据实报销。 ──────┬────────────────────────────────── 2025-08-15│其他事项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 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股东 )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7)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 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 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 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 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侯光兰先生,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鲍琼女士,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挂牌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颖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3家。 2、上述人员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 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除下表列示外,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2)独立性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费用 对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 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 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 2025-08-15│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8月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楚文先生召 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 2025-04-23│其他事项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同意在不改变“音视频通讯设备产业化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 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及用途的情况下,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6月30日 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本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6.00万股,每股发行价64.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112284.48万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7795.5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 4488.9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2 年8月5日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522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情况及原因 受社会经济、宏观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房地产市场环境变化较大,公司遵循审慎考察 的原则,暂未完成募投项目的场地购置、装修等建设投资,导致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预计 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 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募投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有关募投项目的调整,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 造成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提升管理及运 作效率,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 2025-04-23│银行授信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承 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等最终将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上述授信 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 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 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手续。上 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 2025-04-23│对外投资 ──────┴────────────────────────────────── 1、投资种类: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 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 投资。在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因证券投资具有一定投资风险,公司证券投资可能存在收益不确定性 风险、投资产品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 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收益最大 化。 (二)投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证券投资。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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