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19 唯特偶 更新日期:2025-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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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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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 1.78亿│ 74.05万│ 221.18万│ 1.24│ ---│ 2027-06-30│
│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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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1.29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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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募投项目资金 │ ---│ ---│ 8382.18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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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 4978.34万│ 244.07万│ 428.25万│ 8.60│ ---│ 2025-12-31│
│线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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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 7940.05万│ 1518.43万│ 3133.02万│ 19.19│ ---│ 2026-06-30│
│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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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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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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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02 │交易金额(元)│1494.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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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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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土地位置:江苏省南通市如东沿海经│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济开发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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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唯特偶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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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如东县新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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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概述 │
│ │ 1、根据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业务开展需要,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 │简称“公司”)拟在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新设全资子公司(目前该事项尚处于拟定阶段,最│
│ │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为准),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部分募 │
│ │集资金认缴出资,持股比例为100%; │
│ │ 2、并以新设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 │
│ │沿海经济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权约74.7亩,用于投资建设“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
│ │预计出让金额约1494万元人民币(最终投资金额以土地转让协议结果为准); │
│ │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江苏唯特偶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 │
│ │ 三、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
│ │ (1)交易对手方名称(出让方):如东县新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公司与如东县新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
│ │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2)交易主体(受让方):江苏唯特偶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 │
│ │ (3)土地位置:江苏省南通市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 │
│ │ (4)使用年限:35 年(2058 年 6 月 5 日有效期) │
│ │ (5)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
│ │ (6)土地面积:约 74.7 亩 │
│ │ (7)预计出让金额:1,494 万元 │
│ │ 公司于2024年7月与新天顺投资签订了不动产转让协议,并于近日取得如东县自然资源 │
│ │和规划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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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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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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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优威高乐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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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董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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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合作范围内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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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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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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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优威高乐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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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董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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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合作范围内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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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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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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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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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代码:036591
2、股票期权简称:唯特JLC2
3、预留授予登记数量:47.995万份
4、预留授予登记人数:45人
5、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5年4月8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等的规定,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
相应报告。
2、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3、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
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
24年4月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
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4年4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
7、202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
12月31日股本586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元(含税),同时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因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4年5月28日实施完
毕,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50.00元/份调整为33.52元/份,股票期权数量由166.
00万份调整为240.70万份。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
告。
二、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权日:2025年3月12日
(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预留授予登记数量:47.995万份
(四)预留授予登记人数:45人
(五)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3.52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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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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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概述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唯特偶经销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的最终登记为准),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100%出资额,同时授权公司
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并处理相关的一切事宜。
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
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唯特偶经销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3)出资方式:货币出资(以自有资金出资)
(4)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5)拟经营范围:电子科技领域新材料产品的销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电子专用材料
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制品销售;石墨及碳
素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
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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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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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权益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3.75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96%。其中,首次授予139.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
本总额的2.3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授予34.75万份,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5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4、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364人,包括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
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5、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含预留)的行权价格为50.00元/份。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行权安排和禁售期: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
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
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公司
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规定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认。
(3)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授权登记
之日起算。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4)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
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
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
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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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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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条款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事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50
.00元/份调整为33.52元/份,股票期权数量由166.00万份调整为240.7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数量由132.90万份调整为192.70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33.10万份调整
为48.00万份(四舍五入,实际调整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
据为准)。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
应报告。
2、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3、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
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
24年4月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
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4年4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
7、202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股本586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
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因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24年5月28日实施完毕,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50.00元/份调整为33.52元/份
,股票期权数量由166.00万份调整为240.70万份。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等
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一)行权价格的调整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7日,权益分派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
整方式如下:
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
的行权价格。
因此,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行权价格P=(50.00-1.40)/(1+0.45)=33.52元/
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此次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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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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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外汇套期保值功能,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基于实际业务需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涉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孙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
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孙公司预计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4,000万元(或等
值外币),交易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
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
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孙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4、授权情况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由财务部门
负责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的具体办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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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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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变更登记基本情况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
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近日,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登记
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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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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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公司股份870000股的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总经理桑泽林先生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75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2558%),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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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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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唯特偶新材料(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唯特偶”)为投资主体,
在越南设立全资孙公司唯特偶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唯特偶”)。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
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新加坡唯特偶、唯特偶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唯特偶”
)为投资主体,在墨西哥设立全资孙公司唯特偶新材料(墨西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墨西
哥唯特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越南孙公司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越南唯特偶的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取得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注册
证明文件,具体注册信息如下:
1、中文名称:唯特偶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VITALNEWMATERIAL(VIETNAM)CO.,LTD.
3、企业编号:0110919445
4、注册资本:25.512.000.000越南盾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地址:越南河内市龙边郡越兴都市区阮文宁路C17-BT8号
7、股权结构:新加坡唯特偶100%控股
三、墨西哥孙公司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墨西哥唯特偶的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取得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注
册证明文件,具体注册信息如下:
1、中文名称:唯特偶新材料(墨西哥)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VITALINKMATERIALS.AdeC.V.
3、注册登记编号:N-2024102919
4、注册资本:10万比索
5、公司类型:可变注册资本股份制公司
6、股权结构:新加坡唯特偶99%控股,香港唯特偶1%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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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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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变更登记基本情况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登记通知书》,
变更后的公司工商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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