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19 唯特偶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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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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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9-20│ 47.75│ 6.2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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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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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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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 1.78亿│ 89.80万│ 1925.30万│ 10.79│ ---│ 2027-06-30│
│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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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36亿│ 3800.00│ 1.3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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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 4978.34万│ 199.32万│ 952.90万│ 19.14│ ---│ 2025-12-31│
│线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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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 7940.05万│ 1165.09万│ 5578.92万│ 34.18│ ---│ 2026-06-30│
│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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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0.00│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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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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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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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唯特│深圳市唯特│ ---│人民币 │--- │--- │--- │否 │否 │
│偶新材料股│偶焊锡材料│ │ │ │ │ │ │ │
│份有限公司│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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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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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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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
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鉴于2025年资金的使用情况,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拟申
请银行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子公司拟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最终
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电子商务承兑
汇票等相关业务。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事项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协议。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
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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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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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二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4月8日届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
已于2026年3月11日届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
象共298人(含首次与预留重复授予的人员28人),拟行权数量为154.2084万份(其中首次授
予第二个行权期拟行权数量为121.5166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拟行权数量为32.691
8万份),占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总股本(124520951
股)的1.24%,行权价格为22.57元/份。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事宜需向有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
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权益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3.75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96%。其中,首次授予139.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
本总额的2.3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授予34.75万份,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5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364人,包括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
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5、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含预留)的行权价格为50.00元/份。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行权安排和禁售期:(1)本激励
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
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
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公司
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规定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认。
(3)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授权登记
之日起算。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4)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的交易日,但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
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行权。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行权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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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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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
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外汇套期保值功能,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基于实际业务需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涉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
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
的任何投机交易。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4,000万元(或等值
外币),交易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
及募集资金,额度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
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
4、授权情况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由财务部门
负责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的具体办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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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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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等
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对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
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
,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1257044.54元,收回或转回减值准备717849.03元,报告期末确认减
值损失10539195.51元,具体明细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
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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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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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
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董
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廖高兵先生、
桑泽林先生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
,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且需保留一定比例的绩效工
资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按双方
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执行发放,2026年津贴为每人每年8万元(税前)。
(2)非独立董事
参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根据公司薪酬体系、岗位职责和/或绩效考核体系综合确定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
期计算和发放。
3.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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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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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
相应报告。
2、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3、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
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
24年4月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
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4年4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
7、202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
12月31日股本586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元(含税),同时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因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4年5月28日实施完
毕,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50.00元/份调整为33.52元/份,股票期权数量由166.
00万份调整为240.70万份。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
告。
8、2025年4月8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
票期权登记工作。
9、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10、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11、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部分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3.52元/份调整为22.57元/份,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317.2106万份,其中: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47.6223万份;预留授予的股
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9.5883万份。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12、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截至2025年11月7日,相关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成并披露《关于部分股
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3、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中“(二)激励对象离职”的有关
规定,“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
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涉及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0
511份。
综上所述,公司拟注销5名不符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
0511份。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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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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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70
30.81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5941.44万元。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10.58万元。截止2
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79.32万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
为8105.83万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
润以母公司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3、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
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
以现有总股本1245209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
股利62260475.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共计转增5603442
7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80555378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所得,最终
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本年度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如本次202
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总额为62260475.5元(含税),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9.02%。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
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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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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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30日
7、出席对象:
(一)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18号唯特偶工业园行政楼8楼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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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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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07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高兵先生,计划于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867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深圳利乐缘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乐缘”)计划于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
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43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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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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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各方基于战略合作意愿订立的框架性文件,在后
续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将另行商洽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的约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
后续协议内容的实际推进情况和实施效果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6年1月21日,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特偶”)
与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山东海冠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冠集团”)签订了《战
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鉴于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山东省济南市
具备良好的营商环境与区域发展政策支持,海冠集团充分发挥其客户资源、项目集成能力优势
,联合唯特偶在全氟己酮微胶囊等新型灭火产品、弹性装甲涂料、阻燃材料、电子装联材料及
可靠性材料的研发、规模化生产、供应链整合等方面的优势,各方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构建全面、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深化合作内容、开
拓合作领域、落实合作措施、提高合作水平、实现互利共赢,最终实现三方高质量发展。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
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
司将根据后续合作业务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具有推进作用,能够依托济南市历城区
人民政府营商环境与区域发展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海冠集团及唯特偶双方各自在技术研发、市
场渠道、产业资源及客户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互利共赢,推动高质量发展。
2、本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本协议而对交易对方产生依赖
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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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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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基于战略合作意愿订立的框架性文件,在后续开
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将另行商洽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的约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
后续协议内容的实际推进情况和实施效果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6年1月9日,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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