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19 唯特偶 更新日期:2025-05-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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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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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 1.78亿│ 1688.37万│ 1835.50万│ 10.29│ 0.00│ 2027-06-30│
│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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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36亿│ 747.56万│ 1.36亿│ 100.00│ 0.00│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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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 4978.34万│ 569.41万│ 753.58万│ 15.14│ 0.00│ 2025-12-31│
│线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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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 7940.05万│ 2799.24万│ 4413.83万│ 27.04│ 0.00│ 2026-06-30│
│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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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0.00│ 1.00亿│ 100.00│ 0.00│ 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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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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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02 │交易金额(元)│1494.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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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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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土地位置:江苏省南通市如东沿海经│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济开发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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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唯特偶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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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如东县新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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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概述 │
│ │ 1、根据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业务开展需要,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 │简称“公司”)拟在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新设全资子公司(目前该事项尚处于拟定阶段,最│
│ │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为准),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部分募 │
│ │集资金认缴出资,持股比例为100%; │
│ │ 2、并以新设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 │
│ │沿海经济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权约74.7亩,用于投资建设“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
│ │预计出让金额约1494万元人民币(最终投资金额以土地转让协议结果为准); │
│ │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江苏唯特偶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 │
│ │ 三、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
│ │ (1)交易对手方名称(出让方):如东县新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公司与如东县新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
│ │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2)交易主体(受让方):江苏唯特偶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 │
│ │ (3)土地位置:江苏省南通市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 │
│ │ (4)使用年限:35 年(2058 年 6 月 5 日有效期) │
│ │ (5)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
│ │ (6)土地面积:约 74.7 亩 │
│ │ (7)预计出让金额:1,494 万元 │
│ │ 公司于2024年7月与新天顺投资签订了不动产转让协议,并于近日取得如东县自然资源 │
│ │和规划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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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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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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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优威高乐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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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董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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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合作范围内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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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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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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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优威高乐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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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董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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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合作范围内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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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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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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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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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唯特偶经销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的最终登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3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该子公司在工商部门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
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经销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EHB5RY1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18号唯特偶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廖高兵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
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油
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密封用填
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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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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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
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鉴于2024年资金的使用情况,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拟申
请银行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子公司拟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最终以
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电子商务承兑汇
票等相关业务。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事项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协议。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
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唯特偶焊锡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特偶焊锡”)的日
常运营和业务发展,公司拟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此次担保将帮助唯特偶焊锡获得必
要的信贷支持,优化资金结构,增强流动性,从而促进其业务扩展。公司作为母公司,全面了
解唯特偶焊锡的财务状况,能够有效评估并控制担保风险。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战略,有助
于提升综合竞争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为唯特偶焊锡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的借款事项提供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担保事项以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唯特偶焊锡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18号唯特偶工业园一楼
3、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3年7月31日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子科技领域新材料产品的销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
业形象策划;市场信息调查;企业管理咨询;会展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
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
械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质检
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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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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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5年4月8日届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
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71人,拟行权数量为86.2750万份,占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147%,行权价格为33.52元/份。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事宜需向有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
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及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
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下:
1、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权益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3.75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96%。其中,首次授予139.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
本总额的2.3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授予34.75万份,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5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364人,包括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
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5、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含预留)的行权价格为50.00元/份。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行权安排和禁售期:(1)本激励
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
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
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公司
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规定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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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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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第
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中“(一)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的
规定,“2、若激励对象担任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或其他因组织调动不能持有公司股票期权
的职务,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
注销。”以及“(二)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
动辞职的,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
行注销。”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2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职务变更而不再具备激励
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0.155万份进行注销。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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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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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等
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对截至2024年
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
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
,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61.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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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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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99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03,338.19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52,989.42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2,048.30万元;
2024年度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0家;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4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
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
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
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
政监管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东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新三板等上市公司
审计,2022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
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罗东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
作,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王曙晖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
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唐燕艳,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
,2022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证券业务
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唐燕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
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
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上述拟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公司
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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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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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
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廖高
兵先生、桑泽林先生回避表决;同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按有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及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定,不担
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按董事协议薪酬领取;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按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发放,2025年薪酬为每人每年8万元(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职务薪酬,薪酬标准以其
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定,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基本工
资按标准年度或月度发放,年终奖励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在年末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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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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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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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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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代码:036591
2、股票期权简称:唯特JLC2
3、预留授予登记数量:47.995万份
4、预留授予登记人数:45人
5、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5年4月8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等的规定,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
相应报告。
2、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3、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
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
24年4月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
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4年4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
7、202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
12月31日股本586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元(含税),同时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因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4年5月28日实施完
毕,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50.00元/份调整为33.52元/份,股票期权数量由166.
00万份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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