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20 豪江智能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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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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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5-30│ 13.06│ 5.4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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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27│ 6.68│ 541.0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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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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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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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第五元素科技有│ ---│ ---│ 51.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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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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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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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 2.56亿│ 1624.36万│ 9967.42万│ 38.96│ 0.00│ 2026-12-31│
│数字化工厂改造及扩│ │ │ │ │ │ │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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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电子工厂新│ 1.01亿│ 4557.00万│ 6015.29万│ 59.80│ 0.00│ 2028-12-31│
│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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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 2.47亿│ 300.42万│ 9130.69万│ 72.55│ 0.00│ 2026-12-31│
│新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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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 5000.00万│ 100.00│ 0.00│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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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办公产品产能扩│ 1.08亿│ ---│ 754.87万│ 100.00│ 0.00│ 2024-09-13│
│充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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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电子工厂新│ ---│ 4557.00万│ 6015.29万│ 59.80│ 0.00│ 2028-12-31│
│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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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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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交易金额(元)│5936.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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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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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优特电源有限公司53.00%的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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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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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毛昭祺、杭州智优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优胜美电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
│ │家港麦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杰光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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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
│ │产重组; │
│ │ 2、本次交易已经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杭州优特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特电源” │
│ │或“标的公司”)53.00%的股权,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4、本次交易存在交易审批风险、收购整合风险、业绩风险、商誉风险等,具体详见“ │
│ │八、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
│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公司与优特电源股东毛昭祺、杭州优胜美电企业管理有│
│ │限公司、杭州智优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麦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
│ │杰光科技有限公司及标的公司签署《上市公司股权收购协议》,拟以5936.00万元人民币暂 │
│ │定对价(最终转让对价=暂定对价+(过渡期净利润×53%))现金收购前述交易各方所持有 │
│ │的优特电源53.00%股权。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等合法资金。本次交易│
│ │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优特电源53%的股权,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优特电源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
│ │江)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及《变更登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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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4 │交易金额(元)│51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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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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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青岛第五元素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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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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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青岛第五元素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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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根据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公司拟 │
│ │以自有资金510.00万元投资入股青岛第五元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五元素"或"标的 │
│ │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第五元素的注册资本由284.4547万元增至580.5198万元,公司 │
│ │将持有第五元素51.00%的股权,第五元素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 │ 第五元素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青岛市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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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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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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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宫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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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之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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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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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概述 │
│ │ 1、根据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 │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10.00万元投资入股青岛第五元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五元素”│
│ │或“标的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第五元素的注册资本由284.4547万元增至580.5198万│
│ │元,公司将持有第五元素51.00%的股权,第五元素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下简称“│
│ │本次交易”) │
│ │ 2、本次增资前,宫田女士持有第五元素4.75%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宫田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宫志强先生之女│
│ │,系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从而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
│ │ 3、在本次交易之前,第五元素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
│ │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 │ 4、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青岛第五元素科技有限公司增资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关联董事宫志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
│ │机构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 │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
│ │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 │
│ │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
│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
│ │ 姓名:宫田 │
│ │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 │
│ │ 关联关系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宫田女士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宫志强先生之女,系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
│ │ 经查询,宫田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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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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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青岛田丰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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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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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租赁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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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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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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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宫垂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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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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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租赁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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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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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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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青岛泰信冷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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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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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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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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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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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青岛智能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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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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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和委托加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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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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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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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即墨市三得利工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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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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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和委托加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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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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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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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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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
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
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
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
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
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
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
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
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关部门
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
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
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
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
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
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
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
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
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
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
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
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
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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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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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综合授信与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
司”)在2026年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
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
、商业汇票贴现、商票保贴、国内信用证及保理等。同时,公司计划为子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6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额度为0.9亿元。
上述额度按实际生效的金额(签订担保合同且额度有效期间内存续的担保)进行总额控制
,在担保额度总额范围内,公司子公司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
%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预计的额度,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2027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预计的额度相关议案之日止。在不超过上述
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每笔授信、担保事项无需另行提请董事会审批,具体授信额度
和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
,就具体申请授信或提供担保事项做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银
行业务申请、审批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审议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协议,上述申请授信
及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金额及担保内容以实际
签署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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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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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以2025年12月31
日为基准日,对2025年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
失及核销资产。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公
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
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
,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
权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计
提2025年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715.20万元,转销及核销共计1734.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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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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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以2026年3月31
日为基准日,对2026年1-3月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
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公
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
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
,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
权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计
提2026年1-3月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098.24万元,转销及核销共计654.6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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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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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
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
等单一品种或上述产品的组合等业务,预计2026年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占用的可循环
使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美元,任一交易日收盘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不超过2000万美元。
2、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在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操作
风险、交易违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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