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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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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323 新莱福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5-25│ 39.06│ 9.4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23│ 14.40│ 958.7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4-23│ 14.40│ 1433.81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广东碧克电子科技有│ 3000.00│ ---│ 60.00│ ---│ 293.45│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复合功能材料生产基│ 3.00亿│ 5091.19万│ 1.53亿│ 51.03│ 0.00│ 2028-10-01│ │地建设项目 │ │ │ │ │ │ │ ├─────────┼──────┼─────┼─────┼─────┼─────┼──────┤ │尚未决定用途的超募│ 1.15亿│ 0.00│ 0.00│ 0.00│ 0.00│ ---│ │资金 │ │ │ │ │ │ │ ├─────────┼──────┼─────┼─────┼─────┼─────┼──────┤ │新型稀土永磁材料产│ 1.30亿│ 843.19万│ 5571.49万│ 42.86│ 0.00│ 2028-10-01│ │线建设项目 │ │ │ │ │ │ │ ├─────────┼──────┼─────┼─────┼─────┼─────┼──────┤ │敏感电阻器产能扩充│ 2.50亿│ 924.94万│ 1403.85万│ 5.62│ 0.00│ 2027-10-01│ │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1.50亿│ 2535.68万│ 8558.30万│ 57.06│ 0.00│ 2026-05-01│ │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1-26 │交易金额(元)│5.27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50.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 │买方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曾用名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圣慈科技” │ │ │)、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易上”)、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华农资产”)、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诚莱贸易/金诚 │ │ │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金南磁材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南磁材将成│ │ │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同时,上市公司拟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合计不超过35名(含35│ │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 交易对方:圣慈科技,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金南磁材50.00%股权,支付方式:现金│ │ │对价、股份对价,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52,700.00万元 │ │ │ 交易对方:广州易上,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金南磁材24.00%股权,支付方式:股份│ │ │对价,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25,296.00万元 │ │ │ 交易对方:华农资产,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金南磁材15.00%股权,支付方式:股份│ │ │对价,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15,810.00万元 │ │ │ 交易对方:金诚莱,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金南磁材11.00%股权,支付方式:股份对│ │ │价,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11,594.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1-26 │交易金额(元)│2.53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24.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发行股份 │ │ │ ├──────┼────────────────┴──────┴────────────────┤ │买方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曾用名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圣慈科技") │ │ │、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易上")、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华农资产")、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诚莱贸易/金诚莱")发 │ │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金南磁材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南磁材将成为上市公│ │ │司子公司。同时,上市公司拟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合计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 │ │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 交易对方:圣慈科技,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金南磁材50.00%股权,支付方式:现金│ │ │对价、股份对价,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52,700.00万元 │ │ │ 交易对方:广州易上,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金南磁材24.00%股权,支付方式:股份│ │ │对价,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25,296.00万元 │ │ │ 交易对方:华农资产,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金南磁材15.00%股权,支付方式:股份│ │ │对价,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15,810.00万元 │ │ │ 交易对方:金诚莱,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金南磁材11.00%股权,支付方式:股份对│ │ │价,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11,594.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1-26 │交易金额(元)│1.58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15.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发行股份份 │ │ │ ├──────┼────────────────┴──────┴────────────────┤ │买方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卖方 │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曾用名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圣慈科技") │ │ │、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易上")、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华农资产")、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诚莱贸易/金诚莱")发 │ │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金南磁材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南磁材将成为上市公│ │ │司子公司。同时,上市公司拟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合计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 │ │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 交易对方:圣慈科技,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金南磁材50.00%股权,支付方式:现金│ │ │对价、股份对价,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52,700.00万元 │ │ │ 交易对方:广州易上,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金南磁材24.00%股权,支付方式:股份│ │ │对价,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25,296.00万元 │ │ │ 交易对方:华农资产,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金南磁材15.00%股权,支付方式:股份│ │ │对价,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15,810.00万元 │ │ │ 交易对方:金诚莱,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金南磁材11.00%股权,支付方式:股份对│ │ │价,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11,594.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1-26 │交易金额(元)│1.16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1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发行股份 │ │ │ ├──────┼────────────────┴──────┴────────────────┤ │买方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曾用名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圣慈科技") │ │ │、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易上")、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华农资产")、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诚莱贸易/金诚莱")发 │ │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金南磁材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南磁材将成为上市公│ │ │司子公司。同时,上市公司拟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合计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 │ │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 交易对方:圣慈科技,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金南磁材50.00%股权,支付方式:现金│ │ │对价、股份对价,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52,700.00万元 │ │ │ 交易对方:广州易上,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金南磁材24.00%股权,支付方式:股份│ │ │对价,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25,296.00万元 │ │ │ 交易对方:华农资产,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金南磁材15.00%股权,支付方式:股份│ │ │对价,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15,810.00万元 │ │ │ 交易对方:金诚莱,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金南磁材11.00%股权,支付方式:股份对│ │ │价,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11,594.00万元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NICHILAY MAGNET CO.,LTD.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担任董事长、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骏材(深圳)磁应用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日丽磁石香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担任董事长、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日磁蕾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担任董事长、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NICHILAY MAGNET CO.,LTD.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担任董事长、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NICHILAY MAGNET CO.,LTD.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担任董事长、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骏材(深圳)磁应用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日丽磁石香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担任董事长、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日磁蕾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担任董事长、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NICHILAY MAGNET CO.,LTD.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担任董事长、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广州新莱福│宁波新莱福│ 743.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新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03│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0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3日 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3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沧海四路4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 2026-07-17│其他事项 ──────┴────────────────────────────────── 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法》及《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 于2026年8月3日(星期一)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8月0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8月0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7月2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沧海四路4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 2026-07-17│价格调整 ──────┴────────────────────────────────── 一、本次交易概述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 购买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 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 项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 格为33.98元/股(除息前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 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 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 整。 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年度中期权益分派,经与交易各方协商一 致,结合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对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中的股份发行 价格、发行数量、部分股份锁定期安排等事项进行调整,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 格自33.98元/股相应调整为33.38元/股,发行数量由27916420股调整为28418213股。 ──────┬────────────────────────────────── 2026-07-17│其他事项 ──────┴────────────────────────────────── 1.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拟将“敏感电阻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日期,由2027年10月延期至2028年10月; 2.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情况:拟将“敏感电阻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的项目投资和 使用募集资金规模由25,000.00万元调整至13,600.00万元,将调减的11,400.00万元和11,517. 64万元超募资金集中投入新项目“电子专用微纳粉体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 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3.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7号),公司于2023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26,230,72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457.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4,517.64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 23年5月31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5-8号《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 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2,623.07万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高于原计划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公司在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中取得的超募资金规模为11,517.64万元。 ──────┬────────────────────────────────── 2026-07-01│其他事项 ──────┴────────────────────────────────── 1.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7月3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99.57万股,占本次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94%; 3.本次归属人数:198人 4.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无其他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广州新莱福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同意公 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98名激励对象办理合计99.5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归属事项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归属的相关手续。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 案。 3.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 2026-06-25│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中信证券 -渤海银行-中信证券新莱福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新莱福 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45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后总股本的0.44%,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战略配售取得。新莱福资管计划拟在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92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3%,不超过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4 4%。上述减持方式由股东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减持主体的名称:新莱福资管计划 2.减持主体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莱福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4592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43%,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44%。 ──────┬────────────────────────────────── 2026-06-10│其他事项 ──────┴──────────────────────────────────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98人; 2.本次拟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99.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94%; 3.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广州新莱福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莱福”)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98名激励对象办理合计99.5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 相关事宜。 ──────┬────────────────────────────────── 2026-06-10│其他事项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000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8000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199人调整为198人。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6-05-2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 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6年5月20日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沧海四路4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5-06│其他事项 ──────┴──────────────────────────────────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宁波新莱福自 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获悉其公司名称及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发生了变 更,上述变更事项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由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更名后的《营业执照》信息 名称:宁波福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90NQL9K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汪小明 出资额:叁亿叁仟叁佰陆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05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东楼1895-7室(承诺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工商变更事项不涉及控股股东的持股变动,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亦未发生变化。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现有合伙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业务信息:2025年度业务收入29.8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 .47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756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 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 2026-04-28│其他事项 ──────┴────────────────────────────────── 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8│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 券公司等发行的产品等。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 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 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1亿元( 含1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中低风险投资理财,增加公司收益,实现收益最大化。 (二)委托理财额度、期限、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1亿元(含1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即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 上述投资额度。资金来源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品种 公司委托银行、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理财机构进行投资理财或认购相关 产品。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 公司等发行的产品等。 (四)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 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规定,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 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均需回避表决,该议 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情况及2026年度 薪酬方案相关事宜公告。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请公 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3-17│其他事项 ──────┴──────────────────────────────────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 司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持有公司股 份87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84%)的 股东中信证券-渤海银行-中信证券新莱福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 简称“新莱福资管计划”)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 月16日至2026年3月15日)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74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84%)。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新莱福资管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 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 2026-01-26│其他事项 ──────┴──────────────────────────────────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增加“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新科路1号”和“广州市黄埔区永和经济开发区田园路5号之101” 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 施地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7号),公司于2023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2623072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457.20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4517.64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 23年5月31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5-8号《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 募集资金到账。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 保荐人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 2026-01-07│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202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换发后的营业执照信息如下:名称: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708238794Y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汪小明 注册资本:壹亿零伍佰伍拾捌万捌仟陆佰玖拾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05月08日 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沧海四路4号 经营范围: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 址:http://www.gsxt.gov.cn/。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 范围以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5-12-22│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 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沧海四路4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小明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2025-12-05│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 的融资需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对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含未来 新增子公司)进行调剂,且调剂仅限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 本次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 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条款 均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审 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所有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新莱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莱福”) 2.法定代表人:汪晓阳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营业期限:2025年8月18日至长期 5.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岳林东路389号1423室133号(自主申报) 6.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磁性材 料生产;纸制品制造;文具制造;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 及其制品除外);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8.经营情况:截至2025年10月31日,宁波新莱福的资产总额为1997.86万元,负债总额为0 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0万元),净资产为1997.86万元,2025年1 -10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14万元,净利润-2.14万元。 9.宁波新莱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 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订,主要内容以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预计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对其经营活动实施有效监控与管理,此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 围,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无需提供反担保,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 ──────┬────────────────────────────────── 2025-12-05│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 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 2025-11-24│其他事项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中信证券 -渤海银行-中信证券新莱福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新莱福 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87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后总股本的0.84%,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战略配售取得。 新莱福资管计划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743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3%,不超过剔除公司当前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84%。上述减持方式由股东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减持价格将按 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2025-11-11│其他事项 ──────┴──────────────────────────────────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设置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合规运作,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及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林珊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林珊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要求,本次 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人员不变,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附件: 林珊: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1986年7月至1991年1月,任广东省钢铁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1年1月至1998年4月,任广 州良源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1998年1月至今,任广州金德工贸有限公司监事;2008 年11月至今,任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1998年5月至2020年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珊女士通过宁波新莱福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公司1643625股,占公司总股本1.56%;通过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79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0.45%;通过宁波磁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5股, 占公司总股本0.00%;持有中信证券新莱福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60万份 额;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直接持公司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林珊女士在广 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除此以外林珊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珊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 2025-11-06│其他事项 ──────┴────────────────────────────────── 1.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11月7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66.58万股,占本次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63%; 3.本次归属人数:199人 4.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无其他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广州新莱福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同意 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99名激励对象办理合计66.5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归属事项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归属的相关手续。 ──────┬────────────────────────────────── 2025-10-27│价格调整 ──────┴──────────────────────────────────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4.50元/股调整为14.40元/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 案。 3.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4.2024年2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刊登了《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曾德长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 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 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 2025-10-11│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为了更好的保障全体股东 的合理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 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 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广州新莱 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一条公司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重点着眼于战略目标及未来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的 合理诉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作 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1、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公 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每年根据当期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充分考虑对投资者合 理回报,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充分讨论、并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 资者和中小投资者)意见,确定公司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第三条公司未来三年(2025至2027年度)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 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 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3)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在满足前述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未来连续三年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该三年公司实现的累计可分配利润的30%,确因特殊情况,现金分配比例低于30%的,董事 会应向股东会作特别说明。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 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 配预案。 ──────┬────────────────────────────────── 2025-10-11│其他事项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接受委托,担任广 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 司相关的公告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 出具的专业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中信证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 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进行充分核查, 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证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出具的专业意见已经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 ,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 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 ──────┬────────────────────────────────── 2025-09-15│重要合同 ──────┴────────────────────────────────── 一、投资概述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岳林街道 办事处就公司在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斯张村工业8-2号地块建设年产3万套医用射线无铅防护 系列产品及新材料项目相关事宜签订《新莱福年产3万套医用射线无铅防护系列产品及新材料 项目产业用地建设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项目拟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投资1.5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5亿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岳林街道办事处 乙方: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土地基本情况: (1)宗地总面积壹万肆仟平方米(小写14000平方米,即21亩)。(具体以实际成交土地 面积为准)。 (2)宗地坐落:岳林街道斯张村工业8-2号地块。 (3)用地性质及年限:项目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宗地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万套医用射线无铅防护系列产品及新材料项目。 (5)建设内容:医疗和核工业防辐射材料生产用房和办公楼等。 2.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项目建设管理。 (2)按项目地块现状交地。 (3)负责完成地块红线外动工开发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等工作,严格执行净地出 让规定。 (4)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报建各个环节的工作,为乙方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和问题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与帮助。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上级和甲方有关管理规定。 (2)应严格按照资规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方案设计,并按甲方要求组织项目建 设,按时开、竣工和投产。 (3)负责用地红线内的道路、供电、给排水、通信、绿化、亮化等自用配套设施建设。 排污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后,接入甲方污水管网内。 (4)应服从于甲方统一管理,并按相关要求,依法经营、安全生产。 (5)如甲方需在乙方地块内安装电缆、水管等公共设施,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安装, 相应损失由甲方补偿或修复。 (6)按规定安装光伏发电设施。 (7)应按资规部门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不得擅自增加相应设施(如出入口、门卫、车棚 、临时建筑等)。 (8)厂房设计风貌须按甲方要求执行。 (9)土地持有期间,不得搬离甲方属地,包括注册地、税务关系等事项变更至甲方属地 以外地区。 (10)该地块基础处理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同意在供地前按甲方提供的红线(初稿),按资规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参考版) 进行方案设计,要求在供地前完成施工图。如最终成交地块和前期提供的红线有出入的或最终 因各方原因土地未成交的,前期相关设计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涉。 (12)根据资规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本协议受让宗地范围内配套管理及后勤服务设 施等附属设施用房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且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算 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乙方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职工宿舍、专家楼、宾馆、招待 所和培训中心等。 (13)达产复核期内,乙方年工业增加值率不低于25%。 (14)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奉化区岳林街道注册乙方控股子公司,注 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子公司成立后,本协议项下所有的乙方权利和义务均由该子公司承继 。乙方对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及其他相关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 2025-08-26│其他事项 ──────┴──────────────────────────────────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 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增加“广州市黄埔区永和经济开发区田园路5号之101” 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新型稀土永磁材料产线建设项 目”的实施地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7号),公司于2023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2623072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457.20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4517.64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 23年5月31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5-8号《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 募集资金到账。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 保荐人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 2025-08-26│其他事项 ──────┴──────────────────────────────────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的议案。 (三)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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