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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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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323 新莱福 更新日期:2025-10-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5-25│ 39.06│ 9.4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广东碧克电子科技有│ 3000.00│ ---│ 60.00│ ---│ 293.45│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复合功能材料生产基│ 3.00亿│ 2542.93万│ 1.28亿│ 42.54│ 0.00│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 │尚未决定用途的超募│ 1.15亿│ 0.00│ 0.00│ 0.00│ 0.00│ ---│ │资金 │ │ │ │ │ │ │ ├─────────┼──────┼─────┼─────┼─────┼─────┼──────┤ │新型稀土永磁材料产│ 1.30亿│ 452.49万│ 5180.79万│ 39.85│ 0.00│ ---│ │线建设项目 │ │ │ │ │ │ │ ├─────────┼──────┼─────┼─────┼─────┼─────┼──────┤ │敏感电阻器产能扩充│ 2.50亿│ 410.38万│ 889.29万│ 3.56│ 0.00│ ---│ │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1.50亿│ 1400.35万│ 7422.97万│ 49.49│ 0.00│ ---│ │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4-28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 │ │ │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 │买方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 │卖方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 │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概述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 │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 │ │金南磁材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时,上市公司拟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合计│ │ │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4 │ ├──────┼────────────────────────────────────────┤ │关联方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4 │ ├──────┼────────────────────────────────────────┤ │关联方 │NICHILAY MAGNET CO..LTD.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4 │ ├──────┼────────────────────────────────────────┤ │关联方 │日丽磁石香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4 │ ├──────┼────────────────────────────────────────┤ │关联方 │日磁蕾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4 │ ├──────┼────────────────────────────────────────┤ │关联方 │NICHILAY MAGNET CO.,LTD.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4 │ ├──────┼────────────────────────────────────────┤ │关联方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4 │ ├──────┼────────────────────────────────────────┤ │关联方 │NICHILAY MAGNET CO.,LTD.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4 │ ├──────┼────────────────────────────────────────┤ │关联方 │骏材(深圳)磁应用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4 │ ├──────┼────────────────────────────────────────┤ │关联方 │日丽磁石香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4 │ ├──────┼────────────────────────────────────────┤ │关联方 │日磁蕾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4 │ ├──────┼────────────────────────────────────────┤ │关联方 │NICHILAY MAGNET CO.,LTD.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9-15│重要合同 ──────┴────────────────────────────────── 一、投资概述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岳林街道 办事处就公司在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斯张村工业8-2号地块建设年产3万套医用射线无铅防护 系列产品及新材料项目相关事宜签订《新莱福年产3万套医用射线无铅防护系列产品及新材料 项目产业用地建设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项目拟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投资1.5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5亿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岳林街道办事处 乙方: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土地基本情况: (1)宗地总面积壹万肆仟平方米(小写14000平方米,即21亩)。(具体以实际成交土地 面积为准)。 (2)宗地坐落:岳林街道斯张村工业8-2号地块。 (3)用地性质及年限:项目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宗地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万套医用射线无铅防护系列产品及新材料项目。 (5)建设内容:医疗和核工业防辐射材料生产用房和办公楼等。 2.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项目建设管理。 (2)按项目地块现状交地。 (3)负责完成地块红线外动工开发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等工作,严格执行净地出 让规定。 (4)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报建各个环节的工作,为乙方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和问题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与帮助。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上级和甲方有关管理规定。 (2)应严格按照资规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方案设计,并按甲方要求组织项目建 设,按时开、竣工和投产。 (3)负责用地红线内的道路、供电、给排水、通信、绿化、亮化等自用配套设施建设。 排污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后,接入甲方污水管网内。 (4)应服从于甲方统一管理,并按相关要求,依法经营、安全生产。 (5)如甲方需在乙方地块内安装电缆、水管等公共设施,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安装, 相应损失由甲方补偿或修复。 (6)按规定安装光伏发电设施。 (7)应按资规部门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不得擅自增加相应设施(如出入口、门卫、车棚 、临时建筑等)。 (8)厂房设计风貌须按甲方要求执行。 (9)土地持有期间,不得搬离甲方属地,包括注册地、税务关系等事项变更至甲方属地 以外地区。 (10)该地块基础处理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同意在供地前按甲方提供的红线(初稿),按资规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参考版) 进行方案设计,要求在供地前完成施工图。如最终成交地块和前期提供的红线有出入的或最终 因各方原因土地未成交的,前期相关设计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涉。 (12)根据资规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本协议受让宗地范围内配套管理及后勤服务设 施等附属设施用房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且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算 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乙方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职工宿舍、专家楼、宾馆、招待 所和培训中心等。 (13)达产复核期内,乙方年工业增加值率不低于25%。 (14)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奉化区岳林街道注册乙方控股子公司,注 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子公司成立后,本协议项下所有的乙方权利和义务均由该子公司承继 。乙方对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及其他相关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 2025-08-26│其他事项 ──────┴──────────────────────────────────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 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增加“广州市黄埔区永和经济开发区田园路5号之101” 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新型稀土永磁材料产线建设项 目”的实施地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7号),公司于2023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2623072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457.20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4517.64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 23年5月31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5-8号《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 募集资金到账。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 保荐人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 2025-08-26│其他事项 ──────┴──────────────────────────────────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的议案。 (三)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 2025-08-26│其他事项 ──────┴──────────────────────────────────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99人; 2.本次拟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66.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63%; 3.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14.50元/股;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广州新莱福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莱福”)于2025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99名激励对象 办理合计66.5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 2025-08-26│价格调整 ──────┴──────────────────────────────────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5.40元/股调整为14.50元/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的议案。 (三)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3日,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 的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7203930.32元,母公司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4634287.70元;期末合并报 表累计未分配利润508458535.0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0521649.04元。根据公司合并报 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521649.04元。 3、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 定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派预案为:拟以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股份总数104922890股扣除公司 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398790股后的103524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35241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本次利润分配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资金产生影响。 4、如若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 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并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 2025-05-22│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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