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25 曼恩斯特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4-27│ 76.80│ 21.0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湖南安诚 │ 1020.00│ ---│ 51.00│ ---│ -615.46│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安徽涂布技术产业化│ 1.43亿│ 1439.55万│ 1.42亿│ 85.80│ 0.00│ 2027-12-31│
│建设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0.00│ 4.70亿│ 14.10亿│ ---│ 0.00│ 2025-12-12│
├─────────┼──────┼─────┼─────┼─────┼─────┼──────┤
│涂布技术产业化研发│ 1.55亿│ 1998.85万│ 6304.69万│ 40.56│ 0.00│ 2026-12-31│
│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 1.43亿│ 0.00│ 2831.26万│ 92.38│ 317.44万│ 2025-02-28│
│总部基地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8874.15万│ 0.00│ 8874.15万│ 100.00│ 0.00│ 2023-06-12│
├─────────┼──────┼─────┼─────┼─────┼─────┼──────┤
│淮安智能化装备生产│ 0.00│ 1696.62万│ 1696.62万│ 18.62│ 0.00│ 2028-12-31│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 0.00│ 676.27万│ 676.27万│ ---│ 0.00│ 2025-03-26│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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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曼恩│阿巴嘎旗大│ 1.7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斯特科技股│航新能源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责任公司│ │ │ │ │ │ │ │
├─────┼─────┼─────┼────┼─────┼─────┼────┼───┼───┤
│深圳市曼恩│苏尼特左旗│ 1.1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斯特科技股│芒来新能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服务有限公│ │ │ │ │ │ │ │
│ │司阿巴嘎旗│ │ │ │ │ │ │ │
│ │大航新能源│ │ │ │ │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深圳安诚新│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斯特科技股│能源有限公│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淮安曼恩斯│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斯特科技股│特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淮安曼恩斯│ 1872.2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斯特科技股│特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淮安曼恩斯│ 1872.2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斯特科技股│特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淮安曼恩斯│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斯特科技股│特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淮安曼恩斯│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斯特科技股│特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合并报表范│ 52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斯特科技股│围内的其他│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淮安曼恩斯│ 466.7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斯特科技股│特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淮安曼恩斯│ 466.7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斯特科技股│特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淮安曼恩斯│ 449.1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斯特科技股│特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淮安曼恩斯│ 449.1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斯特科技股│特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淮安曼恩斯│ 62.2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斯特科技股│特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淮安曼恩斯│ 62.2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斯特科技股│特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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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曼恩│符合一定资│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斯特科技股│质条件的、│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非关联下游│ │ │ │ │ │ │ │
│ │客户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深圳安诚新│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斯特科技股│能源有限公│ │ │ │ │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淮安曼恩斯│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斯特科技股│特科技有限│ │ │ │ │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合并报表范│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斯特科技股│围内的其他│ │ │ │ │ │ │ │
│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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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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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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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为推进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战略实施,加快围绕
主营业务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曼恩斯特创投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曼恩创投”)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900万元,与财信
中金(湖南)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金芙蓉产业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衡阳市财信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天澄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常德开源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湖南省金芙蓉智能衡器计量及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基金”或“合伙企业”),标
的基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889万元,曼恩创投持有标的基金的份额为7.4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须相关部门的审批。
──────┬──────────────────────────────────
2026-05-2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的召集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第三工业区C区9号楼二楼大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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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重要合同
──────┴──────────────────────────────────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曼恩斯特”)控股股东深圳市
信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维投资”)与股东长兴曼恩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曼恩斯”,为实际控制人唐雪姣控制的企业)、股东长兴承礼网
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承礼”)、长兴文刀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长兴文刀”)于2021年1月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已到期,基于对公司
长远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公司控制权稳定,保持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一致性,各方于近日续签
了《一致行动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基本情况
2021年1月25日,信维投资、长兴曼恩斯与长兴承礼、长兴文刀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定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所有重大事宜决策等方面保持一致行
动,协议约定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止。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3年5月12日起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在原协议有效期内,各方均充分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未发生违反原协议的情形。
鉴于上述原协议已到期,为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决策的高效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
展,各方于近期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明确各方对曼恩斯特的一致行动关系有效期为签署
之日起两年。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深圳市信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甲方二:长兴曼恩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一:长兴文刀网络科技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乙方二:长兴承礼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上甲方一、甲方二合
称“甲方”,乙方一、乙方二,合称“乙方”,甲方、乙方合称“各方”)
1、为巩固甲方对公司的直接控制,甲方、乙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共同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2、甲方、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作为公司的股东,在参与、决定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管理及所有重大事宜决策等诸方面,共同行使公司股东权利,特别是行使召集权、提案
权、表决权时采取一致行动,行使股东会议、董事会的召集权,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
项向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以及在相关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行动。
3、自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乙方作为股东行使依照适用之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章程对公司
享有的所有表决权前,包括根据公司届时有效的及其后修改的章程所享有的任何表决权(“对
公司表决权”),甲方、乙方需就相关内容进行协商并就表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若未经协商
或者经过协商甲方、乙方意见仍然不能达成一致时,乙方各方同意无条件以甲方意见为准,与
甲方意见保持一致行使对公司表决权。
4、甲方、乙方同意,甲方、乙方对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前述事项在内的生产经营及其他重
大决策事项保持一致的同时,各自依据其股权比例享有分红权。
5、甲方、乙方同意,甲方、乙方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得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
6、乙方确认,乙方与甲方为一致行动人,但并不构成对公司的实际控制,甲方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甲方股东彭建林、唐雪姣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7、各方同意,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8、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各方可于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协商续订
相关事宜。
9、各方同意并确认,如任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所作的任何一项约定,或未履行本协议项
下的任何一项义务,即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补正或采
取补救措施。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或在其他方书面通知违约方并提出补正要求后十(10)天内
仍未补正或采取补救措施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给予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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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
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积极响应深交所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基于对新能源行业及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
,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以
期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全力打造先进涂层技术应用平台型企业
自2014年成立以来,公司始终精耕主业,积极推动涂布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并致力于打造
国际先进的涂层技术平台型企业。作为具备工业通用特征的表面处理工艺技术,涂布技术的应
用场景极其广泛。公司将牢牢抓住能源技术变革的发展趋势,以先进的涂层技术工程应用能力
作为底层依托,努力构建“新能源+泛半导体”多头并行的产业布局,坚定落实平台型技术企
业的战略定位。目前,公司业务主要包括涂布应用类和能源系统类,涵盖锂电池、泛半导体、
储能及氢能等应用场景;其中在锂电池板块,公司核心涂布产品已成功打破国外厂商在国内的
垄断地位,实现了进口替代。
未来,公司将充分把握新技术、新业务的发展机遇,通过“横向拓展+纵向延伸”的策略
,以推动新型材料的产业化应用为目标,持续深耕微米和纳米量级的涂层工艺及装备能力,推
动多元产品矩阵的迭代升级和市场应用,努力构建“新能源+泛半导体”多头并行的产业布局
,坚定落实平台型技术企业的战略定位。
二、坚持创新驱动,增强核心竞争力
公司深耕新能源行业十余年,始终贯彻创新驱动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以工艺引领装备的
研发模式,搭建不同应用领域的涂布工程中心及各类实验室,形成了从需求想法、结构设计、
产品打样、产品性能验证一体化自主研发的成熟可靠机制。公司先后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
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并拥有国家
CNAS认可检测实验室、广东省新能源智能高精密涂布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市博士后创
新实践基地等科研载体。经过多年持续研发投入,公司在材料处理技术、新型陶瓷材料应用、
多层涂布技术、全自动闭环控制技术、干法制膜工艺、泛半导体涂层工艺等关键技术上均取得
竞争优势。截至2025年底,公司旗下拥有1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家“专精特新”企业;共
拥有607项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69项,实用新型专利490项,此外拥有软件著作权141项和
多项专有技术。
未来,公司将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基础上,坚持加大对前瞻性技术的研发投入,积极引
进高端专业科研人才及产业链精英,并优化人才激励机制,确保研发团队的稳定性与创造力。
同时,公司将着力夯实基础技术研究,构建产品研发的梯次发展模式,确保技术创新与产品迭
代可持续推进,以新质生产力驱动公司业务实现可持续、高质量的增长。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及时健全相关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搭建由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经营管理层组成的治理体系,规范各层级履
职行权,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权力制衡机制。2025年,公司完成监事会改革、职工代
表董事选举、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等公司治理改革工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及规范
运作水平。
未来,公司将面向高质量发展和治理效能提升的需要,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
控制制度,保障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行使职权,积极发挥作用
,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合法运行和科学决策,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
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长期稳健的发展目标,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权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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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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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
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度可能发
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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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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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
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各项资
产减值的可能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2026年第一季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
年3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6年第一季度
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837.03万元,扣除本期转回金额18
8.83万元,合计计提各项减值损失648.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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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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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
月2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持有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第三工业区C区9号楼二楼大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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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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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动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
定的分红机制,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
报规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或“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规定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稳定、合理回报,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建立对投资者持
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
二、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着眼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实际经营情况、发展
目标、股东回报和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并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
司长远发展,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6-2028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
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当公司股票低于
每股净资产,或者市盈率、市净率任一指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达到一定比例时,公
司可通过回购股份的方式实现现金分红。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
,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各项公积金、准备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如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须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2、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但需保证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三)股票股利分红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
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
案。
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时,需经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
议通过。
(四)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
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
红。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者原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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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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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确认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并制定了2026年度薪酬方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
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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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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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7日、2026年4
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09864391.0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694121.9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405095169.8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40115372.29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基于公
司2025年整体业绩、行业发展情况、现阶段经营情况、长远持续发展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综合
考虑,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
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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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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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资产
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已审批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安诚”或“债务人”)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或“债权人”)申请综合授信
业务,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自相关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月18日止。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湖南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安诚”)为上述事项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湖南安诚已于2026年2月2日在深圳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在保证合同所确定
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
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
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保证合同项下所担
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
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公司及湖
南安诚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湖南安诚为深圳安诚提供担保的事项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担保人湖南安诚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QXER3A
成立日期:2023年3月21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汪洋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聚和路8号3栋多彩硅谷D座14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
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节能管理服务;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
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充
电桩销售;供冷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新兴
能源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
术研发;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
设施运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经营项目:技术进出口。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股权结构:湖南安诚持有深圳安诚100%股权,公司持有湖南安诚51%股权。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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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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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
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与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进
行了初步沟通,双方对本次业绩预告的内容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4年,锂电行业面临供需结构变化、扩产节奏放缓等因素影响,作为上游锂电设备商,
公司当年新增订单较少。尽管2025年锂电行业整体需求有所回暖,下游客户产能利用率稳步提
升,带动公司涂布应用类新签订单同比增长,但受行业市场竞争加剧、部分订单价格承压以及
项目交付验收周期较长等多因素影响,公司涂布应用及能源系统业务收入均同比下滑,叠加持
续增加的期间费用,2025年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扩大亏损,经营业绩显著承压。
近年来,公司处于平台化战略转型阶段,依托先进的涂层技术工程应用能力,持续加大多
领域研发投入及市场布局,期间费用逐年增加。但固态/干法新技术、泛半导体及储能系统等
新业务尚处前期投入阶段,暂未形成规模化效应。
纵然面临多重挑战,公司将坚定深耕主业,持续推进技术创新与成本管控,并着力提升应
收账款回款质量,全面改善经营效率与内在价值,致力于为全体股东创造可持续的长期回报。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的议案》。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将
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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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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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会的召集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第三工业区C区9号楼二楼大会议
室。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雪姣女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4389266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数量为2586800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141305860股。董事、副总经理刘宗辉先生,董事朱驰先生,独立董事韩文君女士,由于公
务原因,以网络会议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黄毅先生因公务出差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已做出书面请假申请。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雨南、易晴
3、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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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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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基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
配置及工作安排情况,为确保2025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变更2025年度
审计机构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5、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组成员为公司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
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其为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基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配置及工作安排情况,为确保20
25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其已知悉本事项且
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
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后续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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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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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
26年1月29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01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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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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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的召集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第三工业区C区9号楼二楼大会议
室。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彭建林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86542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44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5997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5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44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8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133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544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共133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544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1%。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4389266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数量为2586800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141305860股。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
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董事长唐雪姣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刘宗辉先生,独立董事陈燕燕女士,由于公务出
差原因,以网络会议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唐雪姣女士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
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经理彭建林先生为本次股东会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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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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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的职责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上述事项已于2025年9月16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47)《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黄毅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公司治理结构及工作调整,黄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黄毅
先生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后,仍将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公司于同日召开
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粟勤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3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2025年11月10日,公司完成了以上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深圳市场监督管
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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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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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目前,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资产
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已审批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
司为客户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解决客户(以下简称“被担保人”)采购储能集成设备的资金需求,稳定并发展与客户
的良好供销关系,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从而实现客户与公司共同发
展的经营目标,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客户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
计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以签订相关协议为准),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对应融资租赁合同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因上述业务需要发生的担保,将不再
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
虑未来客户资产负债率情况下,公司决定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非关联下游客户。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3、担保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对应融资租赁合同债务
履行完毕之日止;
4、履约担保措施:被担保人以签订反担保协议的方式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等金额
的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要求反担保方必须具备实际履约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业务
的实际需求,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总金额内,与金融机构及被担保人协商约定,相关担保
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业务合作客户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新业务
开展。公司控股子公司将采取控制服务费资金、制定准入标准、严格筛选客户、系统实时监控
等风险控制与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同时,被担保人以签订反担保协议的方式向公司
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要求反担保方必须具备实际履约能力。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业务客户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
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此次公司控股子公
司为合作客户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提供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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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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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
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淮安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曼恩斯特”)、
控股子公司深圳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安诚”)、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
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
上述额度按实际生效的最高额进行总额控制,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子公司内部可进
行担保额度调剂:(1)若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发生担保,可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
子公司进行调剂;(2)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进行调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总经理对单笔担保事项进行批准,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
会审议,授权有效期至下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担保额度为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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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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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项目贷款额度,授权有效期至下
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授信及项目贷款额度为止,上述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
用。上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云E信、建
信融通、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综合授信
额度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项目贷款额度的前提下,均可根据与各金融机构的协商
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并可将上述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项目贷款额度转授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及项目贷款额度的具体金额、期限及担保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合同为
准。后续如有抵押、担保等事项,公司仍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会议审议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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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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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
年9月30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前三季度
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2025年1-9月,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4,903.86万元,扣除本期转回金额2,3
80.86万元,其他变动影响金额-21.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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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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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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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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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
25年11月14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
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持有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第三工业区C区9号楼二楼大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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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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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曼恩斯特
”)投资产品均需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投资相关产品,同时相关投
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
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
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协定存款等),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额度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下
,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
财,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3、投资品种: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4、实施方式及有效期: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审批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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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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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及公
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
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下限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
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6.38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6.00元/股(含),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
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截至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1%,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
经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事
项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
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366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43892660股的0.0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2、根据《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
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进展公告。
3、截至2025年10月24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17991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43892660股的1.25%,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64.93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45.3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541514.0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
额的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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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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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的召集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3、会议召开的日期、
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第三工业区C区9号楼二楼大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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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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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曼恩斯特”)于2025年8月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47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76.80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2304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0689.48万元,其中
超募资金157595.97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5月8日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4-00016号”《验资
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进行专户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
24年12月30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调整“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总部
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总部基地项目”)、“安徽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
安徽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和新增“淮安智能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
“淮安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拟调减原计划投资于“总部基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
金9110.36万元,投入新募投项目“淮安基地建设项目”,拟调减原计划投资于“总部基地项
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170.55万元,投入“安徽建设项目”。本次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如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689.48万元,扣除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595.97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及2023年9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47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
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47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使用人民币94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结
余超募资金余额为63595.97万元(未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和必要性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发展规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
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7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
金总额的29.82%。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未违反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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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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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
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
更具体对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未来实际发生情况,最终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
据为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期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的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公司不断完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应收
票据、其他应收款)的风险管控措施,加强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
风险的精细化管理深度,为了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坏账损失情况,更
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
根据不断变化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结构特征,结合公
司历史回款情况及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对能源系统类业务的应收款项(含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会计估计变更,调整能源
系统类业务涉及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
失率。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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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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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
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
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
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
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鉴于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存在利
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公司与
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
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董监高
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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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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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
25年9月16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
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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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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