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27 华宝新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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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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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 1.98亿│ 4597.82万│ 1.25亿│ 62.94│ 9079.25万│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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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 2.97亿│ 2279.44万│ 2279.44万│ 7.67│ ---│ ---│
│绿电系统研发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股份回购 │ ---│ 3030.58万│ 5031.25万│ 100.00│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931.05万│ 1368.95万│ 8535.74万│ 85.95│ ---│ ---│
├─────────┼──────┼─────┼─────┼─────┼─────┼──────┤
│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 2.52亿│ 689.31万│ 5403.59万│ 21.47│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 14.75亿│ 14.75亿│ 14.75亿│ 100.00│ ---│ ---│
│流动资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7亿│ ---│ 1.2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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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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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华宝│香港华宝新│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新能源股份│能源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华宝│香港华宝新│ 7907.2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新能源股份│能源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华宝│Jackery In│ 7188.40万│人民币 │--- │--- │--- │否 │是 │
│新能源股份│c.和Geneve│ │ │ │ │ │ │ │
│有限公司子│ rse Energ│ │ │ │ │ │ │ │
│公司 │y Inc.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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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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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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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5年4月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
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
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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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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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全
面梳理,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子公司对2024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
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公司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031.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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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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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
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产品。
2.交易金额:以余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
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交易尚需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
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
交易违约风险以及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5年4月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余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
产品业务等,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
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防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境外业务等所产生的外币收付汇结算等过程中外币汇率大幅
波动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
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紧
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
财务稳健性。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
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日元、欧元。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
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二)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批准发生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余额不超过3亿美元
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累计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
定授权对象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
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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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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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公司拟以2024年年末公司总股本1248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846609股后
的1239533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50元(含税),合计派发14254639
9.6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共转增49581356股,不
送红股。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5年4月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字[2025]3-300号《2024年度审计
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9537236.13元,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为246824338.7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040031
9.61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6411642.98元;合并报表资本公积为5586648227
.24元,母公司报表资本公积为5587338573.3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华
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累
计额达到股本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为6681468
8.07元,已达到股本的50%以上。
为积极回报股东,同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拟以2024年年末公司总股本124800000股
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846609股后的1239533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11.50元(含税),合计派发142546399.6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共转增4958135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4381356股(转增股数
及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
取整数所致),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
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现金
分红比例固定不变”、“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转增股本总
额进行调整。最终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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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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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5年4月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的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理财对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产品及其他根据公
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同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购买理财产品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失效。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理财对象包括但不限于银
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产品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负责办理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
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子公司与发行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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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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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5年4月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资金安排,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
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备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
、保理、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各类银行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各银行等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具体
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为提高工作
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
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
部由公司承担。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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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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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2454166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28645675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4049270.5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94596404.4
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3日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第3-90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一)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截至2025年2月27日。
(二)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高效
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
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
分募集资金支出。
同时,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二)延期原因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审慎考虑宏观经济和国际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外部市场需求变
化以及设备工艺技术的升级迭代等因素影响,适度控制投资节奏。基于项目目前的进度,公司
计划在不改变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延长募投项目“便携储能产品
扩产项目”的建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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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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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5年2月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3月18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
现将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
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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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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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4年12月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月14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
现将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
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
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白松三路与民塘路交叉口西20米华侨城北站壹
号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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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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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
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
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自身的战略规划、经营现状和财务
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的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核心业务,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公司秉承“让绿色能源无处不在”的使命,以及“成为全球用户最信赖的绿色能源品牌”
的愿景,致力于锂电池储能类产品及光伏产品的研发、生产、品牌、销售。凭借对用户需求的
敏锐洞察和深厚的研发实力,公司不断推动SolarGenerator光充户外电源产品的升级迭代,进
一步拓宽了SolarGenerator光充户外电源的应用场景并保证了产品稳定可靠,目前公司产品累
计获得《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福布斯》等在内的200余家全球权威媒体及机构推荐,
全球累计销量超500万台。此外,公司将全场景家庭绿电产品作为新的核心业务发展方向,202
4年陆续推出了首创的DIY小型家庭绿电系统和XBC光伏瓦家庭绿电系统等全场景家庭绿电解决
方案。All-in-one设计的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了全方位、一站式的家庭绿电解决方案,极大地丰
富了公司的产品矩阵。
为加强全球市场渗透,公司依托本地化团队的经验和资源,通过品牌官网、第三方电商平
台和线下零售的渠道策略,迅速拓展并构建全球渠道网络。公司目前已在全球建立23个品牌官
网,产品覆盖5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与超过10000家全球知名零售渠道进行紧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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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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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15:00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
0期间的任何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40人,代表股份9531919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9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90166834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72.74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3人,代表股份5152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6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35人,代表股份7049196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1896834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3人,代表股份5152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67
%。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248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846609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123953391股)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
差异)
3、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269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8%;反对3518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9%;弃权14560股(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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