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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玛(30133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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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332 德尔玛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家电制造基地项│ 12.38亿│ 3.23亿│ 3.23亿│ 27.78│ 0.00│ 2025-12-31│ │目 │ │ │ │ │ │ │ ├─────────┼──────┼─────┼─────┼─────┼─────┼──────┤ │研发品控中心建设项│ 1.27亿│ ---│ ---│ ---│ 0.00│ 2025-12-31│ │目 │ │ │ │ │ │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9965.43万│ 624.19万│ 624.19万│ 16.90│ 0.00│ 2025-12-31│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08-29 │ ├──────┼────────────────────────────────────────┤ │关联方 │佛山市飞鱼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尔玛”)于2023年8月25日召 │ │ │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2023年8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 │ │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分别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不超过18,0│ │ │00万元、不超过10,000万元,申请具体授信金额及方式以各方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为支持│ │ │公司发展,保障金融机构授信的顺利实施,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飞鱼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飞鱼电器”)拟对公司申请上述授信总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本次接受担保│ │ │构成关联交易。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担保费用,公司无需对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具体担│ │ │保形式、担保范围和期限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 │ │ 关联董事蔡铁强、蔡演强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 │ │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 │ │前述担保额度内的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17条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 │ │的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 │ │,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佛山市飞鱼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 │ │ 与公司关联关系:飞鱼电器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 │则》相关规定,飞鱼电器属于公司关联方,其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7-27 │ ├──────┼────────────────────────────────────────┤ │关联方 │Alex Rishoej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尔玛”)因业务发展需要,同│ │ │时为了实现核心团队成员个人发展与公司战略规划协调统一,公司拟与AlexRishoej先生共 │ │ │同投资设立广东运护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运护│ │ │盾”或“合资公司”),运护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德尔玛认缴出资485万元│ │ │,占注册资本的97%;AlexRishoej认缴出资1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 │ │ │ AlexRishoej先生为德尔玛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 │ │规定,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 │ │ │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 │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AlexRishoej先生,1984年出生,丹麦国籍,本科学历,2017年至2018年7月任职于飞利│ │ │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商业及战略发展总监;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任职于上海水│ │ │护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首席执行官;2019年8月至今任职于广东水护盾健康科技有限 │ │ │公司,担任首席执行官;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德尔玛副总经理。 │ │ │ AlexRishoej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此次对外投资涉及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 │ │ │交易。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AlexRish│ │ │oej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广东德尔玛│佛山市水护│ 8.60亿│人民币 │2022-04-01│2032-12-31│抵押、连│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盾科技有限│ │ │ │ │带责任担│ │ │ │限公司 │公司 │ │ │ │ │保 │ │ │ ├─────┼─────┼─────┼────┼─────┼─────┼────┼───┼───┤ │广东德尔玛│广东水护盾│ 2.26亿│人民币 │2021-04-28│2026-10-28│抵押、连│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健康科技有│ │ │ │ │带责任担│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保 │ │ │ ├─────┼─────┼─────┼────┼─────┼─────┼────┼───┼───┤ │广东德尔玛│上海水护盾│ 2.26亿│人民币 │2021-04-28│2026-10-28│抵押、连│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健康科技有│ │ │ │ │带责任担│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保 │ │ │ ├─────┼─────┼─────┼────┼─────┼─────┼────┼───┼───┤ │广东德尔玛│佛山市电鱼│ 1.67亿│人民币 │2021-04-28│2026-10-28│抵押、连│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带责任担│ │ │ │限公司 │司 │ │ │ │ │保 │ │ │ ├─────┼─────┼─────┼────┼─────┼─────┼────┼───┼───┤ │广东德尔玛│上海水护盾│ 5000.00万│人民币 │2023-02-28│2024-02-27│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健康科技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广东德尔玛│广东水护盾│ 5000.00万│人民币 │2022-08-25│2023-08-24│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健康科技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广东德尔玛│佛山市水护│ 4232.00万│人民币 │2022-12-07│2023-09-30│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盾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广东德尔玛│佛山市飞鱼│ 3000.00万│人民币 │2021-04-28│2026-10-28│抵押、连│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品牌营销有│ │ │ │ │带责任担│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保 │ │ │ ├─────┼─────┼─────┼────┼─────┼─────┼────┼───┼───┤ │广东德尔玛│广东薇妡科│ 3000.00万│人民币 │2021-04-28│2026-10-28│抵押、连│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带责任担│ │ │ │限公司 │ │ │ │ │ │保 │ │ │ ├─────┼─────┼─────┼────┼─────┼─────┼────┼───┼───┤ │广东德尔玛│广东水护盾│ 2000.00万│人民币 │2023-05-17│2023-08-22│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健康科技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4-29│其他事项 ──────┴──────────────────────────────────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4〕7-642号《审计报告》, 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08728562.65元,母公司净利润80852584.45元,按 照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085258.45元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71 686932.18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71324103.34元。 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配的股 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按公司当前总股本461562500股测算, 本次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4615625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若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 2024-04-2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 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 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6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60万元。审计费用系依据行业标准及 公司实际的审计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其2024年度审计( 含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4 年度审计费用。 ──────┬────────────────────────────────── 2024-04-29│其他事项 ──────┴────────────────────────────────── 1、为进一步提高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尔玛”)抵御 外汇波动及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公司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 过4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 外币,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商品期货及外汇衍生品交易。 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 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预计总额度。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 务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对公司无异议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交易违约风险、资金风险及技术风 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详细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亦同步增长,为防范和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拟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套期保值,提升公司主动管理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完全基于自身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具体情况,与 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同时,根据公司生产营业需要,须进行原材料采购,为规避原材 料价格大幅度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ABS(树脂)、PP(树 脂)、铜、锡等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涉及的品种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 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主要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 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等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品种 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交易品种仅限于在中国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 直接关系的期货品种,如:ABS(树脂)、PP(树脂)、铜、锡等。 (四)业务规模及业务期间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45 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的自有资金,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在 上述额度内执行和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协议。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 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预计总额度。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核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内执行和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协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 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后,认为: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 展的外汇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能有效 规避市场风险,防范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 稳定。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 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为公司从事上述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 事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 2024-04-29│股权回购 ──────┴──────────────────────────────────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 司未能自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 股份应予以注销。 1、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16.5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人民币16.52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10653股至2421306股,约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0.26%至0.52%,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 或终止回购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6、相关股东的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后续前 述主体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或因回购股份所需 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公司此次回购股票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 ,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 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依法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 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6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52元/ 股(含),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150%。实际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 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 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期限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3、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6.52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约为1210653股至242130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6%至0.52%,数据如有尾差 ,为四舍五入所致,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2024-04-29│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 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的方式送达各 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婷女士主持, 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3-12-23│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尔玛”)业务发展,公司 拟向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以下简称“顺德农商行”)、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 “广发银行”)申请不超过12.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金额和期限以合同为准,由全资子 公司上海水护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水护盾”)分别为公司向顺德农商行申请 金额人民币38200万元(含)以内的综合授信额度、华夏银行申请金额人民币25000万元(含) 以内的综合授信额度、广发银行申请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含)以内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全 额连带责任担保;由佛山市电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电鱼”)为公司向广发银行申 请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含)以内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为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且已经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担 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基本情况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 023年三季度报告》。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暂未与相关银行签订相关授信协议、担保协议,具体授 信及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子公司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 2023-12-23│对外担保 ──────┴──────────────────────────────────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不超过32亿元,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 兑汇票等各类业务。并同意针对上述授信事项,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 超过1692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346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4600万元。以上事项尚需提交20 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之前已签署但未到期的担保以及在此期间签署的金融机构 借款担保合同均有效,担保时间以合同有效期为准。在前述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 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与金融机 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等具体相关事宜。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贷款金额、业务种类、融资期限、担保方式、 权利义务等以公司与银行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融资合同及协议约定为准。授信银行包括但不限 于下列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市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 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包括其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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