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33 诺思格 更新日期:2026-07-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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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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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7-22│ 78.88│ 10.8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09│ 26.11│ 1517.66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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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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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科学中心项目 │ 1.81亿│ 174.18万│ 1314.15万│ 100.00│ 0.00│ ---│
├─────────┼──────┼─────┼─────┼─────┼─────┼──────┤
│未明确投向 │ 5759.82万│ 0.00│ 0.00│ 0.00│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68亿│ 1.80亿│ 1.80亿│ 107.25│ 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4.20亿│ 1790.56万│ 2.80亿│ 66.67│ ---│ ---│
├─────────┼──────┼─────┼─────┼─────┼─────┼──────┤
│临床试验管理平台项│ 1.89亿│ 1146.46万│ 6898.64万│ 36.50│ 0.00│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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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中心项目 │ 6300.00万│ 175.49万│ 4641.48万│ 73.67│ 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1.77亿│ 0.00│ 1.80亿│ 101.87│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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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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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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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标的:嘉兴隆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
”)。
2、投资金额:合伙企业拟将认缴出资总额从7700万元增加至8700万元,诺思格(北京)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诺思格投资中心”)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新增
出资额人民币1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11.49%。
3、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5、由于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
且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政策、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周期、交易方案等
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短期内无合适标的、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等风险。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
资者关注本公告相关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为满足业务布局及未来发展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投资机构优势,在保障主营业务稳健发展
的前提下,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企业诺思格投
资中心,于2026年6月25日与石河子市隆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各方签署了
《嘉兴隆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及相关
文件,诺思格投资中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嘉兴隆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新增基金份额,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从7700万元增加至8700万元,诺思格投资中心以自有
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的11.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合伙企业已完成了工商登记并取得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
《营业执照》,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基金备案编码SBCH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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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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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
于4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65.00元/股(含本数)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
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6月1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
37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最高成交价为47.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5.98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252859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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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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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6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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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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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
者信心,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良性、稳
健发展,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
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将
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规则》第八条及《回购指引》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0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
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公司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
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
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
下限为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
4、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
购价格上限65.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923076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
96%。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65.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
约为615384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
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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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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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ACEUNIONHOLDINGLIMITED(艾仕联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仕
控股”)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56,000股。
2026年6月12日,公司收到艾仕控股出具的《关于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艾仕控股尚未实施上述减持计划,并决定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
划。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1、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艾仕控股在减持期间未实施减持,并决定提
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意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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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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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持有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7532800股(剔除
回购股份数量后,约占本公司股本比例的28.6826%,下同)的控股股东ACEUNIONHOLDINGLIMIT
ED(艾仕联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仕控股”)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56000股(占本公司
股本的比例为0.9959%)。持有公司股份3332467股(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约占本公司股本比
例的3.4716%,下同)的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谐成长
二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19825股(占本公司股本的比例为2.0
000%)。
和谐成长二期已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申请适用《上市
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创投减持实施细
则》”),并已通过基金业协会备案。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艾仕控股、特定股东和谐成长
二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控股股东ACEUNIONHOLDINGLIMITED(艾仕联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特定
股东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公司总股本为9658125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90000股后,公司股本为9599
1256股(本公告以该股本数为准,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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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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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股东会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
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
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
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11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武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诺思格(北京)医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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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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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机制,
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持续、稳定、科学地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
“本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所处特点、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
况、未来发展目标及盈利规模、公司财务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重要因素,并
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
稳定的回报规划和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重视对股东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可持续发展,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意见,制定合理的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公司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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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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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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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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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直
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
造性,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
特制定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二)适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薪酬为5.00万元/年(税前)。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在
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领取薪
酬,不单独发放董事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
等综合评定薪酬。
3、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
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
;绩效薪酬是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
协调,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
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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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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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95991256股(即公司总股
本96581256股剔除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5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1.6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5358600.9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
司综合考虑了经营业绩、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行业特点,在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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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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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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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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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
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临床试验管理平台”进行延
期,对募投项目“临床试验管理平台”、“SMO中心项目”进行内部投资结构调整。该议案事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1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11832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95601797.7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1087598202.2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28日进行了审
验,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436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
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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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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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充分
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细则相关规定,同意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如下:
(1)战略委员会:WUJIE(武杰)(召集人)、胡晓红、王维;
(2)审计委员会:闫丙旗(召集人)、许国艺、SHIJACKHAOHAI(石浩海);
(3)提名委员会:SHIJACKHAOHAI(石浩海)(召集人)、闫丙旗、WUJIE(武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胡晓红(召集人)、许国艺、WUJIE(武杰)。调整后的各专门
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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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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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表
决,一致同意选举乔宇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乔宇航先生简历
乔宇航,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读于安徽医学大学临床药
理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4年至2008年,在江苏苏中药业担任监查员及项目经理;2009年至
2010年,在上海药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2010年11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高级临
床运营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宇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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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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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
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或监事,并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为11名,其中,独立
董事由3名增加至4名。
基于上述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尚需增选1名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拟增选许国艺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增选独立董事后
,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及构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上述事项均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关于调整组织架构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生效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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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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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1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11832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95601797.7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1087598202.2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07月28日进行了审
验,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436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
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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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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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思格”)于2025年9月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9月6日与2025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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