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45 涛涛车业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BAIKE VEHICLE VIET│ 460.00│ ---│ 100.00│ ---│ ---│ 人民币│
│NAM CO.,LTD │ │ │ │ │ │ │
├─────────┼─────┼─────┼─────┼─────┼──────┼──────┤
│TAO CANADA HOLDING│ 380.00│ ---│ 100.00│ ---│ ---│ 人民币│
├─────────┼─────┼─────┼─────┼─────┼──────┼──────┤
│BAIKE HOLDING (SIN│ 5.00│ ---│ 100.00│ ---│ ---│ 人民币│
│GAPORE) PRIVATE LI│ │ │ │ │ │ │
│MITED │ │ │ │ │ │ │
├─────────┼─────┼─────┼─────┼─────┼──────┼──────┤
│TAO HOLDING │ ---│ ---│ 100.00│ ---│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00万台智能电 │ 2.60亿│ ---│ 1.53亿│ 58.99│ 9287.42万│ 2022-09-20│
│动车建设项目 │ │ │ │ │ │ │
├─────────┼──────┼─────┼─────┼─────┼─────┼──────┤
│年产4万台大排量特 │ 3.50亿│ 8574.51万│ 1.07亿│ 30.69│ ---│ 2026-05-31│
│种车建设项目 │ │ │ │ │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4500.00万│ 36.71万│ 36.71万│ 0.82│ ---│ 2027-03-31│
├─────────┼──────┼─────┼─────┼─────┼─────┼──────┤
│年产3万台智能电动 │ 4.95亿│ 4.05亿│ 4.05亿│ 81.85│ ---│ 2027-03-31│
│低速车建设项目 │ │ │ │ │ │ │
├─────────┼──────┼─────┼─────┼─────┼─────┼──────┤
│年产3万台智能电动 │ 1.99亿│ 4.05亿│ 4.05亿│ 81.85│ ---│ 2027-03-31│
│低速车建设项目 │ │ │ │ │ │ │
├─────────┼──────┼─────┼─────┼─────┼─────┼──────┤
│全地形车智能制造提│ 7000.00万│ ---│ 4383.83万│ 62.63│ 1.38亿│ 2023-03-01│
│升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000.00万│ ---│ 7000.00万│ 100.00│ ---│ 2022-03-15│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3.41亿│ 36.71万│ 36.71万│ 0.82│ ---│ 2027-03-31│
├─────────┼──────┼─────┼─────┼─────┼─────┼──────┤
│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 521.97万│ ---│ ---│ ---│ ---│ ---│
│资金 │ │ │ │ │ │ │
├─────────┼──────┼─────┼─────┼─────┼─────┼──────┤
│营销平台建设项目 │ 5000.00万│ ---│ 4303.97万│ 86.08│ ---│ 2023-03-10│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 1.50亿│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70亿│ ---│ 3.7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8-27 │交易金额(元)│200.00万 │
├──────┼────────────────┼──────┼────────────────┤
│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BAIKE VEHICLE VIETNAM CO.,LTD.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BAIKE HOLDING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 │
├──────┼────────────────────────────────────────┤
│卖方 │BAIKE VEHICLE VIETNAM CO.,LTD. │
├──────┼────────────────────────────────────────┤
│交易概述 │一、本次增资概述 │
│ │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
│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
│ │以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BAIKEHOLDING(SINGAPORE)PRIVATELIMITED(以下简称“新加坡 │
│ │百客”)向公司全资孙公司BAIKEVEHICLEVIETNAMCO.,LTD.(以下简称“越南百客”)增资2│
│ │00万美元,用于满足越南百客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增资完成后,越南百客注册资本由46│
│ │0万美元增加至660万美元,新加坡百客仍持有越南百客100%股权。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
│ │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造成的损失,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
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美元(含本数)或等值的人民币及外币。
2、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货币互
换、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
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3、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监控风险,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开展资金额度不超过
10000.00万美元(含本数)或等值的人民币及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
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
为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影响,锁定汇兑成本,提高外汇资金的
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
风险等级较低的外汇衍生品业务。
2、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在额度有效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10000.00万
美元(含本数)或等值人民币及外币。
3、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货币互换、外汇掉期
、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的
组合。
(2)交易涉及的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
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3)交易对手
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4、交易期限及授权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
关事宜。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决议的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
止时止。
5、资金来源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募
集资金。
──────┬──────────────────────────────────
2025-04-29│委托理财
──────┴──────────────────────────────────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含本数)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
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
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审慎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较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为提高实施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具体实
施,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4-29│其他事项
──────┴──────────────────────────────────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
来发展的预期等因素,与全体股东共享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董
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
来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要求,保障了全体股东
的权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431263318.4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73768738.8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5700.00元。截至2024年
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1141490695.82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126
2826804.38元。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1490695.82元。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
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经营情况,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公司拟以目前的总股本10863174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62947611.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2024年归
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7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
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217263482.00元(包括本次尚未实施的年度权益分派金额1629
47611.50元、前三季度已派发的现金股利54315870.50元),占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50.38%。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并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38364
94.9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281099976.91元,占2024年
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5.18%。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
2025-04-29│银行授信
──────┴──────────────────────────────────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商业汇票、押汇、信用证、保函
、票据贴现、内保外贷、内存外贷等各类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额度、期限、利率等条件
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授信合同约定为准。该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授信金额,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
的授信额度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是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
行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本次公司申请授信的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内有效。
──────┬──────────────────────────────────
2025-02-13│股权回购
──────┴──────────────────────────────────
特别提示:
1、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113259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01%,本次实际回购注销金额为63836494.91元。本次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109745000股变更为108631741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
025年2月12日办理完成。
公司因实施注销回购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发生变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现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审批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为人
民币87.35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股份回购方案实
施过程中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相应注
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7日和2024年7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和《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
及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87.35
元/股依次调整为85.86元/股、85.3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2024年12月
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年
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8
月20日。截至2025年2月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13259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最高
成交价为70.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30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63836494.91元(不含交
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安排
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113259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01%,经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于2025年2月12日办理完成上述回购股份注销事宜。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2025-02-06│股权回购
──────┴──────────────────────────────────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
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87.35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
份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股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相应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20
24年2月7日和2024年7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份回购方
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和《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
途的公告》。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及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87.35元/股依次调整为85.86元/股、85.3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2024年5月16日、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期限届满,此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1325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最高成交价
为70.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30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63836494.9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8月20日。截至2025年2月1日,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
限,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5-01-17│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为人
民币87.35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股份回购方案实施
过程中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相应注册
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7日和2024年7月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和《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
及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87.35
元/股依次调整为85.86元/股、85.3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2024年5月16日、2024年12
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公司股份1113259股,具体注销回购股
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待回购实施完成后,本次回购的全部股
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由于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
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
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1月18日起45日内(工作日8:00-11:00,13:00-17:00;双休日及
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地点: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
路10号。
联系人:卢凤鹊
邮政编码:321403
联系电话:0578-3185868
电子邮箱:zqb@taotaomotor.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有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事项
①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②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件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③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应资料为准。
──────┬──────────────────────────────────
2025-01-17│对外投资
──────┴──────────────────────────────────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泰国生产基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为满足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需要,完善公司生产基地布局和全球供应链体系,提高公司
在全球的竞争力,推进公司全球化发展战略,公司拟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孙公司TBLAZER(SG)PTE
.LTD.(暂定名,以新加坡公司注册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加坡开拓者”),新
加坡孙公司新加坡开拓者设立完成之后,其将与新加坡全资子公司BAIKEHOLDING(SINGAPORE)P
RIVATELIMITED(以下简称“新加坡百客”)在泰国共同投资设立孙公司TrailblazerVehicles
(Thailand)Co.,ltd(暂定名,以泰国公司注册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泰国开拓
者”),通过泰国开拓者投资建设泰国生产基地。泰国开拓者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超
过950万美元在泰国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实际投资金额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投资资
金拟用于设立全资孙公司、购买土地、建设工厂和基础设施、购买机器设备、公司运营、资质
认证、铺底流动资金、聘请专业机构及其他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投资建
设生产基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及设备购置、投资登记备案、相关合同及协议的签订
、专业机构的聘请等内容。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泰国
生产基地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三)其他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国内的境外投资相关手续,以及新加坡和泰国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
登记等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