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48 蓝箭电子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7-28│ 18.08│ 7.84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半导体封装测试扩建│ 5.44亿│ 4600.05万│ 5.34亿│ 98.15│-1066.69万│ 2024-12-31│
│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59亿│ 5300.00万│ 1.59亿│ 100.00│ ---│ ---│
├─────────┼──────┼─────┼─────┼─────┼─────┼──────┤
│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 2349.83万│ ---│ ---│ ---│ ---│ ---│
│金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765.62万│ 2071.14万│ 5542.13万│ 96.12│ ---│ 2024-12-31│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1-13 │交易金额(元)│6.75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成都芯翼科技有限公司不低于51%的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洪锋明、洪锋军、都芯翼同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1、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箭电子”)拟筹划以现金方式 │
│ │收购成都芯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芯翼”或“标的公司”)不低于51%的股权并 │
│ │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股(最终收购比例以正式协议确定的比例为准)。 │
│ │ (一)交易各方 │
│ │ 甲方: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张顺 │
│ │ 乙方一:洪锋明(“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 │
│ │ 身份证号码:4310211980******** │
│ │ 乙方二:洪锋军 │
│ │ 身份证号码:3410211981******** │
│ │ 乙方三:成都芯翼同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洪锋明 │
│ │ 丙方:成都芯翼科技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洪锋军 │
│ │ 以上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合称为“乙方”;甲方、乙方及丙方单称为“一方”,合│
│ │称为“各方”。 │
│ │ (二)本次交易方案 │
│ │ 1、标的股权转让 │
│ │ 甲方拟以现金方式受让丙方股东所持标的公司不低于51%的股权(丙方各股东的具体股 │
│ │权转让比例及转让价格以最终签署的正式股权收购协议为准)。自交割日起,甲方成为标的│
│ │公司的控股股东并依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 │
│ │ 2、标的公司预估值 │
│ │ 经各方协商一致,标的公司的整体估值暂定为不超过67500万元(标的公司的最终估值 │
│ │以评估报告为基础,经各方协商并另行签署正式交易协议确定)。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情况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林建
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林建生先生于2020年5月3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连续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
年限的有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林建生先生辞去董事会提
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辞职后,林建生先生不再担任
公司任何职务。
林建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为了
保证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林建生先生的辞职
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林建生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
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
的独立董事选举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建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林建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林建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遴选及资格审
查,并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白喜波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白喜波先生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白喜波先生简历
白喜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7月出生,2008年6月毕业于中国人民
大学,会计专业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2008年9月至2016年1月就职于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
院,担任专职教师;2016年2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北京中崇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
;2017年1月至2023年1月就职于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兼财务总监;2023年2月至202
4年5月就职于南昌技术应用师范学院,担任专职教师;2024年5月至今就职于广州工商学院,
担任专职教师;2024年9月至今任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喜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白喜波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
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
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事务所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华兴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24121.82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
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
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含税)为14723.0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
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桂生,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
开始在本所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0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
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杰文,202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
计,2025年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三求光
固等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智妍,注册会计师,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桂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杰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智妍近三年均不存在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
3、独立性
华兴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陈桂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杰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智妍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70万元、人民币20万元,合计为人民币90万元。2026年度
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
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1.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预案已经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不
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2-07│其他事项
──────┴──────────────────────────────────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5日收到股东上海银圣宇
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圳市银圣宇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银圣宇”)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银圣宇于2026年1月7
日至2026年2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47999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其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已完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圣宇持有公司股份11423500股,持股比例为
4.76%。现进行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银圣宇持有公司股份162234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76%),
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截至2026年2月5日,在减持计划期间内,银圣宇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4799945股,减
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2.00%,其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圣宇持有公司股
份11423500股,持股比例为4.76%。
──────┬──────────────────────────────────
2026-01-1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
月15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顺女士。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1-16│其他事项
──────┴──────────────────────────────────
一、完成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独立
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付国章先生与任振川先生于
2019年12月2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公司董事
会同意,提名安林女士、张小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安林女士、张小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各
专门委员会组员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
开展工作,同意选举安林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选举张小键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安林(主任委员)、林建生、张顺、李永新、张小键;
2、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林建生(主任委员)、袁凤江、张顺、安林、张小键;
3、战略委员会:张顺(主任委员)、王成名、袁凤江、赵秀珍、张小键。
──────┬──────────────────────────────────
2026-01-13│重要合同
──────┴──────────────────────────────────
特别提示:
1、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箭电子”)拟筹划以现金方
式收购成都芯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芯翼”或“标的公司”)不低于51%的股权并
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股(最终收购比例以正式协议确定的比例为准)。
2、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现阶段无法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4、本次签署的收购意向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系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
意向,具体收购比例、交易价格等将在公司及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
作后,由双方进一步协商并签署正式交易文件予以确定。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最终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为更好地进行公司主营业务上下游的产业布局,发
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议案》,因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为保障交易
顺利推进,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推进落实本次交易,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
对投资标的后续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投资审批或备案手续等相关事项。同日,公司与洪锋
明、洪锋军等标的公司部分股东(以下统称“转让方”)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司
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转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不低于51%的股权(最终收购比例以正式协议
确定的比例为准),本次交易所涉及具体的交易方案、交易结构和交易价格等以最终审计评估
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根据该事项的后续发展
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和决策程序。
──────┬──────────────────────────────────
2025-12-26│其他事项
──────┴──────────────────────────────────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情况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付国
章先生、任振川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付国章先生与任振川先生于2019年12月27日起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
,付国章先生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
振川先生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付国章先生与任振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付国章先生、任振川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
分之一,为了保证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付国
章先生、任振川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
事就任前,付国章先生、任振川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
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的独
立董事选举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付国章先生、任振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付国章先生、任振川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
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付国章先生、任振川先生在任职期
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遴选及资格审
查,并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安林女士、张小键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安林女士
、张小键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小键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
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安林女士简历
安林女士,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7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学
院,注册会计师。1990年7月至1992年5月,任佛山化纤联合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职员;1992年
5月至1995年3月,任佛山市华佛能源财务公司财务部副经理;1995年3月至1998年11月,任佛
山市交通银行信贷部贷款审核员;1998年11月至2006年5月,任佛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
;2006年5月至2019年11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佛山分所(原佛山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助
理、授薪合伙人;2016年3月至2017年4月,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
月至2025年5月,任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2020年7月,任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副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3年12月,任北京国
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2024年7月,任佛山市青
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佛山市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
年5月至今,任广东凯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文灿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副总
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安林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
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
2025-12-2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1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7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
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
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45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
2025-11-28│其他事项
──────┴──────────────────────────────────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股东广东比邻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比邻创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比邻创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比邻创新于2025年11月12
日至2025年11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已完成。现进行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披露《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46),比邻创新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截至2025年11月27日,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比邻创新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400000股
,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1.00%,其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