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48 蓝箭电子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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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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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封装测试扩建│ 5.44亿│ 4.12亿│ 4.12亿│ 75.73│ 0.00│ 2024-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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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300.00万│ 5300.00万│ 53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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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 1.29亿│ ---│ ---│ ---│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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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765.62万│ 351.38万│ 351.38万│ 6.09│ 0.00│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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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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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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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
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
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
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
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
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
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
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其中制造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
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宁宇妮,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
在华兴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佛塑科技、比音
勒芬、生益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晓丹,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
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三求光固等公
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叶瑜,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
9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三五互联、华
映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宁宇妮、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晓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叶瑜近三年均不存在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宁宇妮、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晓丹、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江叶瑜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0万元。
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
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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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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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
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净利润、净资产的具体影响取决于2024年度
待投入使用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具体金额,尚无法准确估计具体金额,最终数据将以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会计信息为准。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
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
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规定,为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
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年折旧率、预计残值率与其实际使用寿命和残值更加接近,适
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公司拟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的自建厂房逐步增加,房屋建筑物类别日趋复杂,自建房
屋建筑物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结构,均符合国家标准并采用了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验收
标准,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
基于此情况,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固定资产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拟根据实
际情况调整部分待投入使用及期后新增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折旧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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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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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本次计提减值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
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
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本公司对2023年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存货等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
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528829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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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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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58368765.2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以本年度公司净利润
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5836876.5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0596177.25元。截至2
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13128065.97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拟定20
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
.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56000000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
则相应调整分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充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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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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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发布的《对广东省认定机构20
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44007234,发证
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公
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自2023年起连续三年内(即2023年至2025年)将继续享
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连续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对公司研发创新能力、技术水平的认可;有利于降低
企业税负,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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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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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
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一、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
名称: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08175914C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成名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30日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45号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销售:半导体及其相关产品,LED及应用产品,光伏产品,其他
电子电气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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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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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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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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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8月1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
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
数量为2578367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1%,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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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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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
略配售。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值”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
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
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深证上〔2018〕279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等相关规定,保荐人(
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
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3年7月28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
露的24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906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
下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网下有效申购数量82318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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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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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
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
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9196354户,有效申购股数为87473369000股,配号总数为1749
46738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174946738。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
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138.48204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
即1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57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42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
的中签率为0.0277227232%,有效申购倍数为3607.14924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3年7月31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3年8月1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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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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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箭电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证监许可〔2023〕1048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
”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5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将于2023年7月28日(T日)分别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
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18.0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55.29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
平均市盈率36.01倍,超出幅度为53.54%,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40.15倍,超出幅度为37.71%,存在未来发行人
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
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
购价格高于20.29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20.29元/股,拟申购数量
小于1660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20.29元/股,拟申购数量为1660万
股的配售对象且申购时间晚于2023年7月24日10:21:07:186(包含该时间)的配售对象全部剔
除。以上过程共剔除74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1448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
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11303610万股的1.0128%。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
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0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3年7月28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7月28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
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
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
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
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
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
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250.0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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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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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5000.00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证监许可【2023】1048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如有)、网
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5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
本为20000.00万股。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
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
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
投资者资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
行的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500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进行回拨。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3250000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250000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
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
下及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
23年8月1日
(T+2日)刊登的《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
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网上路演时间:2023年7月27日(T-1日,周四)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址:全景网(https://rs.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
,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
,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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