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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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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353 普莱得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浙江普成电子科技有│ 601.80│ ---│ 51.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BATA VIAB.V. │ 0.00│ ---│ 37.50│ ---│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800万台DC锂电 │ 5.61亿│ 6318.62万│ 3.42亿│ 60.87│ ---│ 2025-12-31│ │电动工具项目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200.00万│ 1600.00万│ 3200.00万│ 100.00│ ---│ ---│ ├─────────┼──────┼─────┼─────┼─────┼─────┼──────┤ │剩余超募资金 │ 2161.93万│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普莱得│BATAVIAB.V│ 3000.00万│人民币 │2023-10-17│2026-10-18│质押 │否 │否 │ │电器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浙江普莱得│普莱得电器│ 1953.00万│人民币 │2020-04-17│2025-04-16│信用 │否 │否 │ │电器股份有│(泰国)有│ │ │ │ │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普莱得│BATAVIAB.V│ 500.00万│人民币 │2023-12-08│2026-12-10│质押 │否 │否 │ │电器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4│其他事项 ──────┴──────────────────────────────────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7)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8)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 .02亿元。 (9)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 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 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 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 2025-04-24│其他事项 ──────┴──────────────────────────────────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后的73937499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 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6968749.50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 价)向全体股东(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2181249股,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分配基准为2024年度。 2、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62999663.25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79354457.7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 以不再提取。公司2024年度末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3800.00万元,已达到注册资本7600.00万元 的百分之五十,不再提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27586277.81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52381926.42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 ,公司本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27586277.81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6000000 股(含回购股份2062501股)。 3、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后的 73937499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36968749.50元(含税); 拟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每10股转增3股,共 计转增22181249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本次转增股本 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98181249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 结果为准)。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2024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的情况如下: (1)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6968749.50元; (2)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499 69525.82元(不含交易费用); (3)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86938275.32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38.00%。 5、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公司总股本 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分红和转增总额。 ──────┬────────────────────────────────── 2025-04-24│银行授信 ──────┴──────────────────────────────────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根据公司2025年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稳健运营,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 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 期或者续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包括但 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合规融资相关业务。上述授 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办理相 关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在上述授信期限和额度内,提请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署与授信相关的各项法律 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 ──────┬────────────────────────────────── 2024-12-27│其他事项 ──────┴──────────────────────────────────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审 慎性原则并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年产800万台DC锂电电动工具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影响,同意在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 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66937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5066477.95元。募集资 金已于2023年5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1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已将募集资金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2024-08-29│股权回购 ──────┴──────────────────────────────────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 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 日、2024年2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及《回购报告书》。公司于2024年6月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将 回购价格上限由35元/股(含)调整为34.7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 024-02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2月23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回购期间内,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于事实发生之日起三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8日、2024年6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 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09、2024-0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6250 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1%,最高成交价为26.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26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49969525.8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区 间为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8月28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 2024-08-28│其他事项 ──────┴──────────────────────────────────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6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8-28│其他事项 ──────┴──────────────────────────────────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 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 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综合定价。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85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90.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 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5.5万元。 ──────┬────────────────────────────────── 2024-08-28│其他事项 ──────┴────────────────────────────────── 1、交易概述: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减少汇率波动风险 ,增强财务稳健性,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实施了以 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业务。2024年3月,公司与建设银行金华分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与外 汇掉期业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等交易均已完成交割,交割金额为336.51万美元。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已实施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是在不影 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的,不以投机为目的,旨在降 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外汇交易业务仍存在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减少外汇市场风险,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 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公司实施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业务。公 司上述交易的资金来源均系公司自有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等业务已完成交割。 ──────┬────────────────────────────────── 2024-06-07│股权回购 ──────┴──────────────────────────────────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 且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 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 月20日、2024年2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 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截至2024年6月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628, 8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4%,最高成交价为26.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26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39,680,486.22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 三、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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