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55 南王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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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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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2.47亿个绿色 │ 3.89亿│ 2.67亿│ 2.67亿│ 68.79│ 0.00│ 2024-12-31│
│环保纸制品智能工厂│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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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 1.04亿│ 0.00│ 0.00│ 0.00│ 0.00│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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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4300.00万│ 4300.00万│ 43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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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制品包装生产及销│ 2.38亿│ 1554.94万│ 1554.94万│ 6.53│ 19.09万│ 2024-06-30│
│售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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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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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08 │交易金额(元)│252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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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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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位于鹤山工业城A区的土地使用权60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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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南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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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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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概述 │
│ │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
│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在广东省鹤山│
│ │市鹤山工业城A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南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目前该事项尚处于拟定 │
│ │阶段,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广东南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 │
│ │万元。广东南王设立之后,拟通过公开竞拍取得位于鹤山工业城A区的土地使用权60亩,用 │
│ │于投资建设高端环保食品级纸制品项目,预计出让金额约2520万元人民币,并支付意向金4 │
│ │万元/亩。 │
│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人名称: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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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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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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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陈凯声、徐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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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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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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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
│ │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
│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 │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 │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
│ │ 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安排,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
│ │计14.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
│ │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各银行│
│ │授信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具体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
│ │合同为准,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自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息,│
│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
│ │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
│ │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人在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
│ │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
│ │押、担保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
│ │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基本情况 │
│ │ (一)担保情况概述 │
│ │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 │或全资子公司(包括新增子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需要提供担保的总额│
│ │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 │
│ │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 │
│ │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
│ │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可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截至│
│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 │
│ │ 实际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范│
│ │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人代表公司│
│ │及各子公司签署银行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 │
│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三、接受关联担保基本情况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陈凯声先生和/或其配偶徐宇女士将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
│ │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4.7亿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
│ │期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陈凯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凯声先生和/ │
│ │或其配偶徐宇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2、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本次接受关联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
│ │理陈凯声先生和/或其配偶徐宇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 │
│ │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4.7亿元,保证期间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上述担保方支付担保│
│ │费用,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对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
│ │ 3、关联担保影响 │
│ │ 关联方陈凯声先生和/或其配偶徐宇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 │
│ │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 │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
│ │ 4、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
│ │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本次担保之外,陈凯声先生和/或其配偶徐宇女士与本 │
│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千万元。 │
│ │ 5、应履行审议程序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陈凯声先生和/或其配偶徐 │
│ │宇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 │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 │
│ │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接受关联 │
│ │方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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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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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陈凯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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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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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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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担保情况概述 │
│ │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南王新材料科技│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王新材料”“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
│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人民币3,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一年。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
│ │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凯声先生,作为保证人于2024年3月28日分别与债权人签订了《最 │
│ │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24-01242901-1号、公高保字第24-01242901-2号),为│
│ │上述3,000万元授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日起 │
│ │三年。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
│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
│ │》,关联董事陈凯声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 │该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
│ │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凯声先生为公司关联方,其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公司的关│
│ │联交易。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上│
│ │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
│ │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陈凯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凯声先生不是│
│ │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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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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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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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小幅增长,净利润小幅下降。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为1149
90.3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9630.21万元,增长率9.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97.
8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77.38万元,增长率-4.98%。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18682.6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2088.11万元。
二、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及合并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母公司及合并的利润表、2023
年度母公司及合并的现金流量表、2023年度母公司及合并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报表附注
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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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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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
股东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
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
度、可预见性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特制订本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总体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股票全部为普通股。
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股票等方式分配股利。
二、分红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
、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
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
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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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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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安排,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
14.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
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各银行授信额
度可由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具体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自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息,授信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人在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
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
保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基本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或
全资子公司(包括新增子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需要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2.5亿元,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
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可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
实际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
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人代表公司及
各子公司签署银行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接受关联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陈凯声先生和/或其配偶徐宇女士将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4.7亿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1、关联方基本情况
陈凯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凯声先生和/或
其配偶徐宇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接受关联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陈凯声先生和/或其配偶徐宇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
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4.7亿元,保证期间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上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
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对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3、关联担保影响
关联方陈凯声先生和/或其配偶徐宇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无偿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本次担保之外,陈凯声先生和/或其配偶徐宇女士与本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千万元。
5、应履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陈凯声先生和/或其配偶徐宇
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
、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
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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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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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1978778.3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
5548779.74元。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25473096.63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006
09229.67元。
根据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规划,董事会提议公
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5097928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19509792.80元现金红利(含税)。本
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
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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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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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
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每年人民币6万元(含税),未在本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
事罗月庭先生的年度津贴为每年人民币3万元(含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其他在
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不领取津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采用基本工资、津贴加绩效奖金的方式确定,兼任董事的高
级管理人员不领取额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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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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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南王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王新材料”“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人民币3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一年。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兼总经理陈凯声先生,作为保证人于2024年3月28日分别与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编号:公高保字第24-01242901-1号、公高保字第24-01242901-2号),为上述3000万元
授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公司于2024
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凯声先
生回避表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
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兼总经理陈凯声先生为公司关联方,其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
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上市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
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
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陈凯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凯声先生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接受关联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陈凯声先生对南王新材料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3000万元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控股子公司免于向上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且无需提供任何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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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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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1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一、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5550950668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陈凯声
注册资本:壹亿玖仟伍佰零玖万柒仟玖佰贰拾捌圆整
成立日期:2010年05月31日
住所:福建省惠安县东桥镇莲塘村56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食
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
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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