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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王科技(30135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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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355 南王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22.47亿个绿色 │ 3.89亿│ 1.25亿│ 3.92亿│ 100.94│ ---│ 2025-06-30│ │环保纸制品智能工厂│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300.00万│ 0.00│ 4300.00万│ 100.00│ ---│ ---│ ├─────────┼──────┼─────┼─────┼─────┼─────┼──────┤ │年产38亿个环保纸质│ 3.27亿│ 6209.08万│ 6209.08万│ 19.00│ ---│ 2026-06-30│ │品建设项目 │ │ │ │ │ │ │ ├─────────┼──────┼─────┼─────┼─────┼─────┼──────┤ │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 1.04亿│ 0.00│ 0.00│ 0.00│ ---│ ---│ │金 │ │ │ │ │ │ │ ├─────────┼──────┼─────┼─────┼─────┼─────┼──────┤ │纸制品包装生产及销│ 2.38亿│ 0.00│ 1554.94万│ 100.00│ 46.79万│ 2024-06-30│ │售 │ │ │ │ │ │ │ ├─────────┼──────┼─────┼─────┼─────┼─────┼──────┤ │年产38亿个环保纸质│ ---│ 6209.08万│ 6209.08万│ 27.88│ ---│ 2026-06-30│ │品建设项目 │ │ │ │ │ │ │ ├─────────┼──────┼─────┼─────┼─────┼─────┼──────┤ │年产38亿个环保纸质│ ---│ 0.00│ 0.00│ 0.00│ ---│ 2026-06-30│ │品建设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3 │ ├──────┼────────────────────────────────────────┤ │关联方 │安徽布袋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南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南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PT.NANWANG PACK INDONESIA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 │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 │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 │ │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 │度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 │ │ 根据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安排,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 │ │计15.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 │ │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各银行│ │ │授信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具体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 │ │合同为准,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自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 │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 │ │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 │ │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人在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 │ │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 │ │押、担保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 │ │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基本情况 │ │ │ (一)担保情况概述 │ │ │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 │或全资子公司(包括新增子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需要提供担保的总额│ │ │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 │人民币3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该担保 │ │ │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提供质│ │ │押担保、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 │ │ │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 │ │开之日止。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 │ │ │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被担保方、未来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 │ │ │调剂,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 │ │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 │ │ 实际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范│ │ │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 │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人代表公司及各子公司签署银行相关法│ │ │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 │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 1、安徽布袋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2、广东南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3、福建南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4、PT.NANWANGPACKINDONESIA │ │ │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公告日期 │2024-08-28 │ ├──────┼────────────────────────────────────────┤ │关联方 │上海泰速物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8-28 │ ├──────┼────────────────────────────────────────┤ │关联方 │湖北华莱士食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8-28 │ ├──────┼────────────────────────────────────────┤ │关联方 │福建泰速贸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8-28 │ ├──────┼────────────────────────────────────────┤ │关联方 │福建省华莱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8-28 │ ├──────┼────────────────────────────────────────┤ │关联方 │福建可斯贝莉烘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亲属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福建南王环│福建南王新│ 3000.00万│人民币 │2024-03-28│2026-03-28│连带责任│否 │否 │ │保科技股份│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8│其他事项 ──────┴──────────────────────────────────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关于<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监事2025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 述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陈凯声先生于20 25年4月28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增加202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凯声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占公司总股本27.36%。董事会认为: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临时提 案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 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不变。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 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 7、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存在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也不会代理其他 股东行使表决权。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 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惠东工业区(东桥镇莲塘村560号)公司会议 室。 ──────┬────────────────────────────────── 2025-04-24│其他事项 ──────┴──────────────────────────────────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南王容器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容器”)因经营发展需要,增加了经营范围,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取得了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 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 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变更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 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食品用塑 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 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安徽南王容器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81MADJUC4C8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詹同洋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圆 成立日期:2024年05月17日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新产业园纬七路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 ;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食品用塑料包装 容器工具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5-04-23│对外担保 ──────┴──────────────────────────────────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安排,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 15.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 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各银行授信额 度可由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具体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自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授信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人在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 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 保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或 全资子公司(包括新增子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需要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该担保额度可循 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其 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包括 但不限于上述被担保方、未来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 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在上 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人代表公司及各子公司签署银 行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接受关联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陈凯声先生和/或其配偶徐宇女士将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5.7亿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1、关联方基本情况 陈凯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凯声先生和其配 偶徐宇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接受关联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陈凯声先生和/或其配偶徐宇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 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5.7亿元,保证期间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上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 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对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3、关联担保影响 关联方陈凯声先生和/或其配偶徐宇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无偿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陈凯声先生为福建南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年3月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人民币3000万元整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可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5、应履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陈凯声先生和其配偶徐宇女士 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 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 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 2025-04-23│其他事项 ──────┴──────────────────────────────────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北京德皓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德皓审字[2025]0000100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会计师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一、2024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小幅增长,净利润下降较大。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为14 0026.80万元,同比增加25036.42万元,增长21.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28.49 万元,同比减少3469.39万元,下降48.20%。 截至2024年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58361.1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2381. 93万元。 二、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北京德皓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2025-04-23│其他事项 ──────┴──────────────────────────────────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 了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547.59万元。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 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 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相 关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 2025-04-2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在不影响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 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资金需求,以及在保证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 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利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 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交易品种: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将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利率远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产品。 3、交易工具:包括远期锁汇、掉期、期权、外币互换等相关衍生品的单一产品或产品组 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等。既可采取全额交割,也可采取差价结算。 4、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 构。 5、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不超过500万美元(或等 值外币、等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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