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57 北方长龙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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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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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4-07│ 50.00│ 7.7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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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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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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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东锐航空科技有│ ---│ ---│ 19.00│ ---│ 3.66│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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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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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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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 5.02亿│ 3310.67万│ 4.12亿│ 82.20│ 0.00│ 2026-04-30│
│业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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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确定投向 │ 9414.20万│ 0.00│ 0.00│ 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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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0.00│ 2800.00万│ 8400.00万│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80亿│ 0.00│ 1.8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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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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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23 │交易金额(元)│478.9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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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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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6158%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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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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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王德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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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 │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义科技"或"标的公司")51.00%股份(以下简称" │
│ │本次交易")。如本次交易能顺利完成,顺义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的交 │
│ │易对方尚需根据各方最终沟通情况确定。 │
│ │ 转让方:李英顺(21.5069%,167286335.31元)、赵建喆(2.0526%,15966018.46元)│
│ │、王德彪(0.6158%,4789754.23元)、杭州雅琪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40│
│ │6%,19761392.00元)、兵景智造领航(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22│
│ │22%,110000000.00元)、鹰潭嘉瑞融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9190%,532710│
│ │00.00元)、辽宁润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428%,19285500.00元)、辽宁 │
│ │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428%,19285500.00元)、辽宁中德│
│ │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572%,16714500.00元)。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
│ │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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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7-23 │交易金额(元)│1596.6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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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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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526%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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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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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赵建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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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 │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义科技"或"标的公司")51.00%股份(以下简称" │
│ │本次交易")。如本次交易能顺利完成,顺义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的交 │
│ │易对方尚需根据各方最终沟通情况确定。 │
│ │ 转让方:李英顺(21.5069%,167286335.31元)、赵建喆(2.0526%,15966018.46元)│
│ │、王德彪(0.6158%,4789754.23元)、杭州雅琪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40│
│ │6%,19761392.00元)、兵景智造领航(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22│
│ │22%,110000000.00元)、鹰潭嘉瑞融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9190%,532710│
│ │00.00元)、辽宁润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428%,19285500.00元)、辽宁 │
│ │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428%,19285500.00元)、辽宁中德│
│ │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572%,16714500.00元)。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
│ │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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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7-23 │交易金额(元)│1.67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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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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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5069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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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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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李英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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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 │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义科技"或"标的公司")51.00%股份(以下简称" │
│ │本次交易")。如本次交易能顺利完成,顺义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的交 │
│ │易对方尚需根据各方最终沟通情况确定。 │
│ │ 转让方:李英顺(21.5069%,167286335.31元)、赵建喆(2.0526%,15966018.46元)│
│ │、王德彪(0.6158%,4789754.23元)、杭州雅琪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40│
│ │6%,19761392.00元)、兵景智造领航(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22│
│ │22%,110000000.00元)、鹰潭嘉瑞融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9190%,532710│
│ │00.00元)、辽宁润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428%,19285500.00元)、辽宁 │
│ │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428%,19285500.00元)、辽宁中德│
│ │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572%,16714500.00元)。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
│ │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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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7-23 │交易金额(元)│1976.1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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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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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406%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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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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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雅琪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 │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义科技"或"标的公司")51.00%股份(以下简称" │
│ │本次交易")。如本次交易能顺利完成,顺义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的交 │
│ │易对方尚需根据各方最终沟通情况确定。 │
│ │ 转让方:李英顺(21.5069%,167286335.31元)、赵建喆(2.0526%,15966018.46元)│
│ │、王德彪(0.6158%,4789754.23元)、杭州雅琪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40│
│ │6%,19761392.00元)、兵景智造领航(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22│
│ │22%,110000000.00元)、鹰潭嘉瑞融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9190%,532710│
│ │00.00元)、辽宁润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428%,19285500.00元)、辽宁 │
│ │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428%,19285500.00元)、辽宁中德│
│ │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572%,16714500.00元)。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
│ │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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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7-23 │交易金额(元)│1.1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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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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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2222%│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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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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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兵景智造领航(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 │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义科技"或"标的公司")51.00%股份(以下简称" │
│ │本次交易")。如本次交易能顺利完成,顺义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的交 │
│ │易对方尚需根据各方最终沟通情况确定。 │
│ │ 转让方:李英顺(21.5069%,167286335.31元)、赵建喆(2.0526%,15966018.46元)│
│ │、王德彪(0.6158%,4789754.23元)、杭州雅琪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40│
│ │6%,19761392.00元)、兵景智造领航(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22│
│ │22%,110000000.00元)、鹰潭嘉瑞融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9190%,532710│
│ │00.00元)、辽宁润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428%,19285500.00元)、辽宁 │
│ │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428%,19285500.00元)、辽宁中德│
│ │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572%,16714500.00元)。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
│ │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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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7-23 │交易金额(元)│5327.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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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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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9190%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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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鹰潭嘉瑞融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 │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义科技"或"标的公司")51.00%股份(以下简称" │
│ │本次交易")。如本次交易能顺利完成,顺义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的交 │
│ │易对方尚需根据各方最终沟通情况确定。 │
│ │ 转让方:李英顺(21.5069%,167286335.31元)、赵建喆(2.0526%,15966018.46元)│
│ │、王德彪(0.6158%,4789754.23元)、杭州雅琪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40│
│ │6%,19761392.00元)、兵景智造领航(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22│
│ │22%,110000000.00元)、鹰潭嘉瑞融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9190%,532710│
│ │00.00元)、辽宁润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428%,19285500.00元)、辽宁 │
│ │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428%,19285500.00元)、辽宁中德│
│ │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572%,16714500.00元)。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
│ │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完成。 │
└──────┴────────────────────────────────────────┘
┌──────┬────────────────┬──────┬────────────────┐
│公告日期 │2026-07-23 │交易金额(元)│1928.5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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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428%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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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辽宁润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 │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义科技"或"标的公司")51.00%股份(以下简称" │
│ │本次交易")。如本次交易能顺利完成,顺义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的交 │
│ │易对方尚需根据各方最终沟通情况确定。 │
│ │ 转让方:李英顺(21.5069%,167286335.31元)、赵建喆(2.0526%,15966018.46元)│
│ │、王德彪(0.6158%,4789754.23元)、杭州雅琪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40│
│ │6%,19761392.00元)、兵景智造领航(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22│
│ │22%,110000000.00元)、鹰潭嘉瑞融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9190%,532710│
│ │00.00元)、辽宁润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428%,19285500.00元)、辽宁 │
│ │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428%,19285500.00元)、辽宁中德│
│ │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572%,16714500.00元)。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
│ │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完成。 │
└──────┴────────────────────────────────────────┘
┌──────┬────────────────┬──────┬────────────────┐
│公告日期 │2026-07-23 │交易金额(元)│1928.55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428%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辽宁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 │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义科技"或"标的公司")51.00%股份(以下简称" │
│ │本次交易")。如本次交易能顺利完成,顺义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的交 │
│ │易对方尚需根据各方最终沟通情况确定。 │
│ │ 转让方:李英顺(21.5069%,167286335.31元)、赵建喆(2.0526%,15966018.46元)│
│ │、王德彪(0.6158%,4789754.23元)、杭州雅琪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40│
│ │6%,19761392.00元)、兵景智造领航(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22│
│ │22%,110000000.00元)、鹰潭嘉瑞融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9190%,532710│
│ │00.00元)、辽宁润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428%,19285500.00元)、辽宁 │
│ │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428%,19285500.00元)、辽宁中德│
│ │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572%,16714500.00元)。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
│ │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完成。 │
└──────┴────────────────────────────────────────┘
┌──────┬────────────────┬──────┬────────────────┐
│公告日期 │2026-07-23 │交易金额(元)│1671.45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572%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 │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义科技"或"标的公司")51.00%股份(以下简称" │
│ │本次交易")。如本次交易能顺利完成,顺义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的交 │
│ │易对方尚需根据各方最终沟通情况确定。 │
│ │ 转让方:李英顺(21.5069%,167286335.31元)、赵建喆(2.0526%,15966018.46元)│
│ │、王德彪(0.6158%,4789754.23元)、杭州雅琪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40│
│ │6%,19761392.00元)、兵景智造领航(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22│
│ │22%,110000000.00元)、鹰潭嘉瑞融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9190%,532710│
│ │00.00元)、辽宁润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428%,19285500.00元)、辽宁 │
│ │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428%,19285500.00元)、辽宁中德│
│ │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572%,16714500.00元)。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
│ │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完成。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西安东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西安东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厂房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西安东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北京华跃长龙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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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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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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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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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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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东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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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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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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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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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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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东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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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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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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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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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东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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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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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厂房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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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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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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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东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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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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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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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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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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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
购买李英顺、赵建喆、王德彪、杭州雅琪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兵景智造领航(
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鹰潭嘉瑞融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辽宁润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9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沈阳顺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
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完成。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交割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9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51.00%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标的公司已完成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42.8510%股份的股东名册变更、标的公司章程及上
市公司委派董事及财务负责人的工商备案登记,并完成李英顺及王德彪所持8.1490%股份的表
决权委托。标的资产现阶段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合计控制标的公司51.00%表决权,标的公司
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交易对价支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正在根据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相
关约定将共管账户的相关款项支付至各交易对方指定账户过程中,并将在本公告披露后完成支
付。
(三)标的资产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
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享有和承担。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事项。
(四)证券发行登记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证券发行登记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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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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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经
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
0日、2026年7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当日取得了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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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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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5日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
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腾路589号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园
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跃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方长龙新材料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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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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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9日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
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腾路589号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园
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跃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方长龙新材料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数共计715726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1813%。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71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000%;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计9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726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1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6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共计1726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计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9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726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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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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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股
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6年7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7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腾路589号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园
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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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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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6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2);(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腾路589号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园
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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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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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腾路589号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园
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跃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方长龙新材料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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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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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
整。本次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对现有组
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细化等
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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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
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
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
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
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
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
2026-04-24│其他事项
──────┴──────────────────────────────────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统筹管理公司应收票据
和待开应付票据,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公司拟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
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前有效,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
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
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
务能够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成本,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能有效降
低公司票据风险。
(二)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资信较好、管理模式先进的商业银行。
(三)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
(四)实施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
票据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经营
管理层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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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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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6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腾路589号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园
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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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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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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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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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并购贷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
议案》《关于<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议案,本次交易方案为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00%股
份,如本次交易能顺利完成,顺义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结合公司当前经营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安排,为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向
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不超过40000.00万元用以支付上述现金收购标的公司股份的部分交易款项,
具体以相关方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跃先生
拟无偿为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跃先生全权办理并购贷款及相关事项申请事宜并
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符合
公司的发展利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项不会
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并
购贷款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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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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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本次交易方案为公司拟以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00%股份,如本次交易能顺利完成,顺义科技将
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基于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整体安排,决定暂不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择期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
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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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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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不得参与高风险投资类业务。
2、投资额度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本数,下同)的自有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
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
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委托理财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
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的短期理
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理财
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
财产品。上述投资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
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上述投资额度。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
易终止时止。
(三)投资种类
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
产品、大额存单、券商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等高风险投资。
(四)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
贷资金。
(五)管理模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
权代表办理具体决策及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
理财金额、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投资期限一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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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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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办理
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融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
行保理等业务品种,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授信期限
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法
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
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优化公司现金资产
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对公司的
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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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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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
26年3月31日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
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报告期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6年第一季
度各项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2,843,259.80元,资产减值损失共计52,361.55元,合计12
,895,621.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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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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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出于谨慎性原则,与上述议案相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
避表决,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最
低要求,故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
公司长期稳步经营和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等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
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的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和标准
1、独立董事
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税前10万元/年。除独立董事津贴外,公司独立董事不再从公
司领取其他薪酬或享有其他福利待遇。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按《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
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
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司相关薪酬考核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
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他津贴。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
基本薪酬:根据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
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薪酬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个人年度经营目标、个人业绩
等实现情况,根据其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
分之五十。
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根据公司制定的股权激
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执行。
四、发放方法
1、独立董事津贴自其任职之日起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时间根据公司工资发放及薪酬考核相关制度发
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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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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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鉴于公司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签订的信息披露服务合
同已到期,2026年4月18日起,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变更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相关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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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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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陈跃、相华、孟海峰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陕证监措施字〔2026〕8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内容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陈跃、相华、孟海峰: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收入确认存在跨期情形
你公司2024年对个别客户收入确认存在跨期情形,导致公司2024年年报相关数据披露不准
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第十三条的规定。
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你公司《销售管理制度》未按实际业务分类制定产品验收规则,需安装产品销售及确认流
程未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对个别与收入确认相关的验收单据审核不严,并存在员
工违规办理某客户询证函回函情形,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
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
第九十四条的规定。
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
)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你公司董事长陈跃、总经理相
华、时任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孟海峰对上述违规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
一条和《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陈跃、相华、孟海峰采
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汲取教训,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
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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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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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
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
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由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结
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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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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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
25年12月31日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
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报告期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5年第四季
度各项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5,511,986.04元,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875,996.06元,合计
7,387,98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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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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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6日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
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腾路589号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园
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跃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方长龙新材料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51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数共计717612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3794%。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71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000%;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计24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3612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48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数共计3612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计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
的中小股东24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3612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94%。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713632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7%;反对409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弃权67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3632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
.8229%;反对4090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24%;弃权6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854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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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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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审众环”);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期收到立信发来的《辞任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2025年度审计工作任
务繁重及整体工作安排等原因,决定辞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辞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
体审计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公司
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中审众环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
知悉本次拟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
4、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人员信息: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业务信息: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
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
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1名从业人
员受到行政处罚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丽琼,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安素强,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12月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为吕方明,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
审众环执业,2026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具体金额以实际合同为准。审
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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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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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6年1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腾路589号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园
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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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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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长龙”“公司”)收
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辞任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业务的函》(以下简称《辞任函》),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因2025年度审计工作任务繁重及整体工作安排等原因,经审慎研究决定,正式向公
司辞任2025年年报审计机构。
一、会计师事务所辞任的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
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2025年5月
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4)。
2026年1月7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辞任函》,全文如下:“北方长龙新
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所自接受贵公司委托,担任贵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来,严
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
规范,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贵公司
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务。鉴于本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任务繁重及整体工作安排等原因,本所审
慎研究决定,正式向贵公司辞任2025年年报审计机构,本辞任决定自本函送达贵公司之日起生
效。在过往的合作过程中,贵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给予了本所审计工作充分的理解
、支持与配合,对此本所深表感谢。衷心祝愿贵公司在未来的经营发展中业绩蒸蒸日上,再创
辉煌。”二、公司应对措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年度报告审计服务,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
、诚信专业,公司对其履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为保证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开
展,公司正积极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并将依据沟通结果尽快完成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的聘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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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
25年9月30日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
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报告期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5年第三季
度各项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4232917.56元,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872131.41元,合计6105
048.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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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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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
整。本次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对现有组
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细化等
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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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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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
25年8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现场、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慧敏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所形成的决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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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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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
25年6月30日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
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已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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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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