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61 众智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众智科技产业园建设│ 1.58亿│ 170.59万│ 1.27亿│ 80.20│ ---│ 2024-04-30│
│项目:众智科技内燃 │ │ │ │ │ │ │
│发电智能控制系统产│ │ │ │ │ │ │
│业园 │ │ │ │ │ │ │
├─────────┼──────┼─────┼─────┼─────┼─────┼──────┤
│众智科技产业园建设│ 2.05亿│ 2314.32万│ 6200.64万│ 30.30│ ---│ 2025-04-30│
│项目:众智科技智能 │ │ │ │ │ │ │
│控制器生产建设项目│ │ │ │ │ │ │
├─────────┼──────┼─────┼─────┼─────┼─────┼──────┤
│众智科技研发检测中│ 1.50亿│ 1888.27万│ 5413.54万│ 36.11│ ---│ 2025-04-30│
│心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6294.70万│ 8657.29万│ 86.57│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4-17 │交易金额(元)│41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北京广监云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标的类型 │股权 │
│ │本人民币136.3636万元 │ │ │
├──────┼────────────────┴──────┴────────────────┤
│买方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北京广监云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为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增强市场竞争力,更好满足战略发展的需要,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与北京广监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 │
│ │的公司”或“广监云”)签署了《北京广监云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 │),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100万元认购广监云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6.3636万元。交易完成│
│ │后,公司将持有广监云12%股权,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 │
│ │响。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17│收购兼并
──────┴──────────────────────────────────
一、交易概述
1.为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增强市场竞争力,更好满足战略发展的需要,郑州众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与北京广监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
的公司”或“广监云”)签署了《北京广监云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100万元认购广监云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6.3636万元。交易完成后,
公司将持有广监云12%股权,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已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购
买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上述交易对方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亦未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2025-04-17│其他事项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
动一年多次分红等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水平,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承诺,郑州
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拟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具体分红方案并实施。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当期经营情况及可持续发展需求。
(二)中期分红金额及比例
中期分红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中期分红授权
为简化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根据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
2025-04-17│其他事项
──────┴──────────────────────────────────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第五届董
事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一)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2024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8万元(税前),每半年度发放。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担任的岗位或职务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年薪、
绩效薪酬组成。
基本年薪根据目前岗位职级、任职年限、岗位责任等予以确定,按月发放,在公司兼任多
个职务的人员,基本年薪按就高原则领取,不重复领取。
绩效薪酬由经营考核指标绩效奖金及专项考核指标绩效奖金构成。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的年度具体绩效薪酬依据各年度经营考核指标及专项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状况确定
。
董事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
──────┬──────────────────────────────────
2025-04-17│其他事项
──────┴──────────────────────────────────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
期。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对本事项明确表示同意,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
议的核查意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89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A股)29084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44元,共计募集资金768980960.00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04850,942.4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
1月10日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2ZZAA
3B0005《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
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于2022年11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利
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情形。
──────┬──────────────────────────────────
2025-04-17│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
本次预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和发展情况,能够在保障
公司财务状况健康稳定的前提下,增强投资者的回报水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5ZZAA3B0029《审计报告》,公
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79719320.89元,经提取法定公积金7971932.09元,
对股东的分配13960320.0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1041504.75元,2024年度公司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278828573.55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及承诺,结合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拟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16336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8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10237568.0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分配使用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并实施后,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16054368.0
0元(含税),占本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为20.12%。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
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
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
2024-12-03│税项等政策变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00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
,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经国家税务总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核准同意(高新税税通〔2024〕188149号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期为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的软
件产品收入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上述软件
产品增值税退税款合计人民币2511960.83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上退税所得计入公司2024年度其他收益,预计该项资金将
对公司2024年度损益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
2024-10-24│委托理财
──────┴──────────────────────────────────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并满足日常运营资金流动性需
求的前提下,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有效期保持不变,即自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议案仍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如下: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和资金安全,并满足日常运营资金流动性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
23-072)。
二、本次调整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股东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
并满足日常运营资金流动性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6日止,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根据规定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期限不超过12个月(大额存单除外)、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
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等),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
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并且
明确产品的结构、门槛、期限、关联标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要素。
(四)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还
需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执行。
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期限与本次现金管理授权额度有效期保持一致。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
2024-10-24│其他事项
──────┴──────────────────────────────────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为51558445.54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26445643
0.29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
动一年多次分红等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水平,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
承诺,结合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拟以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11633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5816800.00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分配使用。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
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
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
2024-10-11│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00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
,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经国家税务总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核准同意(高新税税通〔2024〕122827号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期为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的软件
产品收入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上述软件产
品增值税退税款合计人民币2290860.41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上退税所得计入公司2024年度其他收益,预计该项资金将
对公司2024年度损益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
2024-06-07│税项等政策变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
011]100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
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经国家税务总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核准同意(高新税税通〔2024〕41235号
、高新税税通〔2024〕41236号),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期
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的软件产品收入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
策。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上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合计人民币4374779.05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上退税所得计入公司2024年度其他收益,预计该项资金将
对公司2024年度损益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