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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医疗(30136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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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363 美好医疗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9-26│ 30.66│ 12.25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美好创亿呼吸系统疾│ 10.00亿│ 3761.22万│ 6.12亿│ 97.51│ 2.20亿│ 2025-12-31│ │病诊疗关键设备及呼│ │ │ │ │ │ │ │吸健康大数据管理云│ │ │ │ │ │ │ │平台研发生产项目 │ │ │ │ │ │ │ ├─────────┼──────┼─────┼─────┼─────┼─────┼──────┤ │美好创亿大厦建设项│ 2.25亿│ 1.30亿│ 2.06亿│ 91.79│ 0.00│ 2025-02-28│ │目 │ │ │ │ │ │ │ ├─────────┼──────┼─────┼─────┼─────┼─────┼──────┤ │境外医疗器械生产销│ 3.72亿│ 0.00│ 0.00│ 0.00│ 0.00│ 2026-12-31│ │售平台项目 │ │ │ │ │ │ │ ├─────────┼──────┼─────┼─────┼─────┼─────┼──────┤ │境外医疗器械生产销│ 0.00│ 0.00│ 0.00│ 0.00│ 0.00│ 2026-12-31│ │售平台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美好│惠州美好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创亿医疗科│ │ │ │ │ │ │ │ │ │技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5-23│其他事项 ──────┴──────────────────────────────────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 批准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吴学斌先生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 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二)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5年4月20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四)2025年5月6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五)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5年5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2025年5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将前述激励对象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至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调整后,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04人调整为303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仍为401.29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授予事项的内容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 计划的内容一致。 ──────┬────────────────────────────────── 2025-05-1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5月16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数量:123.679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0% (三)本次归属人数:154人 (四)归属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授权,于2025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已成就。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 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6日、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 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6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1.48%。其中,首次授予532.5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31%,占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88.76%;预留授予67.4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0.17%,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11.25%。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2.42元/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63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 2025-05-14│其他事项 ──────┴──────────────────────────────────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加 董事会席位、申请一照多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具体内容如下:名称: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586534068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熊小川 成立日期:2010年07月15日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三路8号美好创亿大厦2号厂房101-1701(一照 多址企业) 《公司章程》同步修改,与上述内容保持一致。 ──────┬────────────────────────────────── 2025-04-18│对外担保 ──────┴──────────────────────────────────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好医疗”)于2025年4 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 划及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25亿元(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惠州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美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 等值外币金额的担保、为美好医疗(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来美好”)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的担保、为米曼(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来米曼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的担保,累计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 值外币金额的担保。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1、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信用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 押汇、出口保理等融资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以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自有资产 在有关业务项下对债权人(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下同)所负债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以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与债权人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在授信额 度内自行调整确定申请融资的金融机构及其额度,并签署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并授权公司财务 部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融资等手续。 3、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具体融资金 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将前述融资资金转贷给 第三方。 4、本次授信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5、如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结果,授信事项涉及担保等,公司拟同意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合规履行担保或反担保责任和 义务。 二、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及前述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需要,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在2025年度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惠州美好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 值外币金额的担保、为马来美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的担保、为马来米曼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的担保,累计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 币金额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含保证金、权利金、保函、采购付款连带保证等 )、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的金额、方式、担保期限等事项依据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确 定。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合同 、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18│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美好创亿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 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 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本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 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 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 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 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 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 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即 :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 7、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 2025-04-18│其他事项 ──────┴────────────────────────────────── (一)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23.6792万股(二)归属股票来源 :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授权,于2025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6日、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 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6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1.48%。其中,首次授予532.5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31%,占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88.76%;预留授予67.4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0.17%,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11.25%。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2.42元/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63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 2025-04-18│其他事项 ──────┴──────────────────────────────────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分别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吴学斌先生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 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二)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1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四)2024年5月6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4年5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4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 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9人因个人原 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20万股不得归属 ,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 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30.9198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合计作废48.1198万股。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 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18│价格调整 ──────┴──────────────────────────────────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分别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决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一)调整事由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604951.00股后的40505504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作后续 年度使用。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 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 ,应当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二)派息的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 (三)调整结果 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12.42-0.16=12.26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18│其他事项 ──────┴──────────────────────────────────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分别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吴学斌先生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 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二)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1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四)2024年5月6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4年5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4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 了核查意见。 ──────┬────────────────────────────────── 2025-04-18│其他事项 ──────┴────────────────────────────────── 一、特别声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吴学斌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就公司拟于2025年 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 权。 2、征集人吴学斌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 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所述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征集人吴学斌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吴学斌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拥有法律职业 资格。曾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科员,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主诉检察官,湖北梓林塑 业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7月注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盈 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长沙吴学斌法律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深 圳市普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 11月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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