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63 美好医疗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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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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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创亿呼吸系统疾│ 10.00亿│ 1739.76万│ 5.92亿│ 59.17│ 1.39亿│ 2025-12-31│
│病诊疗关键设备及呼│ │ │ │ │ │ │
│吸健康大数据管理云│ │ │ │ │ │ │
│平台研发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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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创亿大厦建设项│ 2.25亿│ 6638.18万│ 1.43亿│ 63.62│ 0.00│ 2025-02-28│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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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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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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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好│惠州美好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创亿医疗科│ │ │ │ │ │ │ │ │
│技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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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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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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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熊
小川先生提名,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同意,董事会同意聘请严俊峨女士为公司副总
经理兼任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严俊峨女士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
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
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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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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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依据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不断加强和完善全
球化产业布局的战略规划,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和服务能力,公司拟通过全资
子公司米曼(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在马来西亚投资建设马来三期生产基地,计划项目投资总额
不超过800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房建设、固定资产购建等相关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
的议案》。同时,为确保公司在马来西亚投资建设马来三期生产基地能够顺利实施,公司董事
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进行本次建设项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包括投资备案
登记、相关合同及协议签订、中介机构聘请、以及办理其他与本次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上述
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境外投资备案和审批手续,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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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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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
批准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吴学斌先生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
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二)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1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四)2024年5月6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4年5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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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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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
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
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
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48%,最高成交价为23.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80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137538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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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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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好医疗”)于2024年4
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客观需
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美好
创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美好”)提供最高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本事
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1、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信用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
保理等融资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以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自有资产在有关业务项下
对债权人(贷款银行)所负债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债权人(贷款银行
)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需
求,在授信额度内自行调整确定申请融资的金融机构及其额度,并签署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并
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融
资等手续;
3、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具体融资金
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将前述融资资金转
贷给第三方。
4、本次授信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5、如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结果,授信事项涉及对外担保等,公司拟同意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合规履行担保或反担保责
任和义务。
二、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及前述2024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等需要,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预计在2024年度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惠州美好提供最高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含保证金、权利金、保函、采购付款连带保证等)、抵押、质
押等,具体担保的金额、方式、担保期限等依据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本次担保事项
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签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
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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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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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
为目的,仅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包括美元、
欧元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
、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产品。
2.交易额度和期限: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保证
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
币15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在上述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
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3.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
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
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以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
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所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
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
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
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保荐机构发
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原材料进口采购需求增加,且公司产品以国内
销售为主,导致存在一定外汇敞口。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业务存在外汇资金需求。近
年来,在各种国际经济和政治等因素影响下,外汇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
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造成不良影响,降低财务成本,公司计划根据《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制度》,在股东大会授权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不影响主
营业务的发展。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仅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包括美元、欧元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
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产品。
2、业务规模及期限: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保
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
民币15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在上述额
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
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3、资金来源:全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授权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
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5、交易对方: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存在关
联关系。与境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保业务主要由公司境外下属全资子公司利用闲
置自有资金开展相关业务,具有风险自主可控性。
6、流动性安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
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以合理安排使用资
金。
7、信息披露: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相关要求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相关进展和执行情况等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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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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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熊小川先
生提名,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同意,董事会同意聘请严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
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严波先生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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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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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
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查了天健的相关资质,认为其在执业
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
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
天健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天健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在执业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与
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续聘天健担任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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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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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辞职情况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李
忠先生和职工代表监事任初学先生提交的《关于辞去监事职务的报告》,前述监事因公司工作
调整申请辞去监事职务。辞职后,前述监事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及监事会对李忠先生
和任初学先生在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治理规范和提升等方面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李忠先生和任初学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忠先生
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美创金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
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任初学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美创银泰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
51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前述两位监事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均未出现
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辞任监事的其他事宜须提呈公司及股东注意。离任后,前述两位
监事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补选情况
为保障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监事补选工作。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罗茂林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任职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已对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
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任职条件。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前,李忠先生仍
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诚、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三、职工代表监事补选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邝水燕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职有效期自本次职
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件:
1、罗茂林先生简历
罗茂林,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10年6月加入公
司,现任公司仓储副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茂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美创金
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62%。除此以
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邝水燕女士简历
邝水燕,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二级企业人力资源
管理师。2015年3月加入公司,担任SSC主管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邝水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美创
金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4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8%。除此
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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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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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吴学斌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
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并承诺其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相关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吴学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吴学斌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
方式就公司拟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征集人吴学斌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吴学斌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拥有法律职
业资格。曾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科员,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主诉检察官,深圳国际
仲裁院仲裁员。现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深圳市
普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中图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
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
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所述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从事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3、征集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议案不存在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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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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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自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
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31.88元/股(含)。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
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1.88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6838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0.39%;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1.88元/股进行测算
,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13676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相关股东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后续如前述主体提出
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或因回购
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3、公司此次回购股票拟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
议通过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
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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