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65 矩阵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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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11-10│ 34.72│ 9.4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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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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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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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 │ 0.56│ ---│ ---│ 0.55│ -0.0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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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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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设计中心建设项│ 5.85亿│ 5953.34万│ 2.11亿│ 36.11│ 0.00│ 2027-02-06│
│目 │ │ │ │ │ │ │
├─────────┼──────┼─────┼─────┼─────┼─────┼──────┤
│未确定资金用途 │ 6402.03万│ ---│ ---│ ---│ 0.00│ ---│
├─────────┼──────┼─────┼─────┼─────┼─────┼──────┤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 2.01亿│ 6343.92万│ 2.02亿│ 100.23│ 0.00│ 2026-04-28│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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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设计平台建设项│ 5780.10万│ 38.50万│ 1201.27万│ 20.78│ 0.00│ 2027-02-06│
│目 │ │ │ │ │ │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3983.13万│ 121.31万│ 652.96万│ 16.39│ 0.00│ 2027-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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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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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交易金额(元)│555.5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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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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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暗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0.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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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王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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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暗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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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根据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
│ │子公司暗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暗壳科技”)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王│
│ │冠先生、暗壳科技现有股东暗壳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暗壳投资”)、深圳市│
│ │暗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暗核投资”)、深圳集福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
│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集福基金”)于2026年4月28日在深圳市签署《暗壳 │
│ │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或“本协议”),王冠先生以现│
│ │金方式投资人民币555.56万元认购暗壳科技新增注册资本对应本次增资后暗壳科技10%股权 │
│ │(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或“本次关联交易”)。暗壳投资、暗核投资及集福基金作为暗壳│
│ │科技的现有股东,均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后,暗壳科技仍为公司控股│
│ │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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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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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王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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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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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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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
│ │控股子公司暗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暗壳科技”)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
│ │长王冠先生、暗壳科技现有股东暗壳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暗壳投资”)、深│
│ │圳市暗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暗核投资”)、深圳集福新兴产业创业投│
│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集福基金”)于2026年4月28日在深圳市签署《 │
│ │暗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或“本协议”),王冠先生│
│ │以现金方式投资人民币555.56万元认购暗壳科技新增注册资本对应本次增资后暗壳科技10% │
│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或“本次关联交易”)。暗壳投资、暗核投资及集福基金作为│
│ │暗壳科技的现有股东,均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后,暗壳科技仍为公司│
│ │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
│ │ 本次增资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冠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 │
│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控股子公 │
│ │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冠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已经公司│
│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 │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增资方基本情况 │
│ │ 1、姓名:王冠 │
│ │ 2、身份证号码:310110************ │
│ │ 3、关联关系:王冠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 │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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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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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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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
股子公司暗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暗壳科技”)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王
冠先生、暗壳科技现有股东暗壳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暗壳投资”)、深圳市暗
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暗核投资”)、深圳集福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集福基金”)于2026年4月28日在深圳市签署《暗壳科技(
深圳)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或“本协议”),王冠先生以现金方式投
资人民币555.56万元认购暗壳科技新增注册资本对应本次增资后暗壳科技10%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增资”或“本次关联交易”)。暗壳投资、暗核投资及集福基金作为暗壳科技的现有股
东,均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后,暗壳科技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
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本次增资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冠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控股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冠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已经公司全体独立
董事过半数同意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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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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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
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三年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业务发展目
标、未来盈利模式、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需求等情况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
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定,重视对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
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
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
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
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②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
值;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④公司不存在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
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
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
000万元。
(2)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
原则上公司每年实施一次利润分配,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
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
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
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用,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
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听取
和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
如公司因前述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或公司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
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未
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
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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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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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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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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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九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
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具备独立对公司
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专业能力。立信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遵循《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
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的角度考虑,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
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
审计范围,与立信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根据立信事务所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立信事务所的基本信息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
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
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
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事务所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15.05亿元(立信事务所2025年业务收入尚未审计完成,此处列示2024年度经审计数据
)。
2025年度立信事务所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
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信息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
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
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合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由于公司
经营规模增大,2025年度审计费用相较2024年度增长幅度超20%。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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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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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矩阵股份”)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
坏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检查,对各项
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
资产,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相关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范围和金额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
,计提2025年度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8661318.91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2025年度,公司拟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8661318.91元,将导致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减少8661318.91元。
(三)本次核销资产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部分无法
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了核销。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期核销的应收账款合计4592358.48元,
其中矩阵股份核销4409066.04元,子公司深圳市矩阵鸣翠设计有限公司核销183292.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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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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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596,819
.44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759,681.9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4,911,733.72元,以
及分配现金红利总额126,000,000.00元(含税,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金额63,000,000.00
元及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金额63,000,000.00元),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母公司利润为2
20,748,871.2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
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
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8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预计分配
现金红利总额为59,400,000.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如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将向全体股
东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22,40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例为194.54%;2025年度公司未以现金为对价回购公司股份。
上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数额暂按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80,000,000
股计算,实际数额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
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以分配总额不变”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
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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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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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
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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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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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14:3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
号荣超大厦17楼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王冠先生
(六)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
2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七)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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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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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公司(含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安全且不会对公司(含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
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不超过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业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
使用和资金安全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使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种类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不包括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资金来源及具体实施方式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含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经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
公司不存在向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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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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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安排,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开拓多种融资渠道,降低融
资成本,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贷、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贴现、
商票保贴、票据池业务、低风险业务类等品种业务,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
议为准。上述授信总额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
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在此额度内由公司依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上述授信额度
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
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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