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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科技(30136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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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366 一博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PCB研发设计中心建 │ 1.24亿│ 1161.07万│ 3031.27万│ 24.37│ ---│ ---│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5亿│ 0.00│ 1.25亿│ 100.00│ ---│ ---│ ├─────────┼──────┼─────┼─────┼─────┼─────┼──────┤ │剩余超募资金 │ 2.94亿│ ---│ ---│ ---│ ---│ ---│ ├─────────┼──────┼─────┼─────┼─────┼─────┼──────┤ │PCBA研制生产线建设│ 6.83亿│ 4104.34万│ 2.62亿│ 38.31│ ---│ ---│ │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3-05-10 │交易金额(元)│9789.5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珠海市邑升顺电子有限公司52.59%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珠海市邑升顺电子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投资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 │ │ 根据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完│ │ │善公司产业链布局,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参股子公司珠海市邑升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珠海邑升顺”)增资9789.5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实现了对珠海邑升顺的控股, │ │ │公司的持股比例由15.17%增至67.76%。 │ │ │ 二、交易进展 │ │ │ 近日,珠海邑升顺已完成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珠海市金湾区│ │ │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6│其他事项 ──────┴──────────────────────────────────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王灿钟 先生的辞职报告。王灿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 王灿钟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辞任董事会秘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王灿钟先生原定任期至2024年11月7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灿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14215068股,该部分股票目前尚未解除限售,锁定期至2026年3月25日止。王灿钟先生辞 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中所 作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进行管理。 王灿钟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王灿钟先生任职 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公 司副总经理余应梓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余应梓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 务、管理、内控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附件—余应梓先生简历: 余应梓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会计与审计专业本科、项目 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中级会计师。1988年7月至1995年2月,任浙江省庆元县供销社城郊 分社业务经理;1995年3月至1996年12月,任中国银行浙江省庆元县支行储蓄会计;1997年1月 至2003年2月,任大山合食品(深圳)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2003年3月至2014年 2月,任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兼综合财务总监;2014年3月至20 14年9月,任深圳市嘉力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10月至2017年6月,任深圳市芭 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5年11月至2017年11月,任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深圳市富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财务顾问;2017 年11月至2018年9月,任深圳市卓越博瑞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顾问;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 总经理。 余应梓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任何股份,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鑫博创投资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职务,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2024-04-26│其他事项 ──────┴──────────────────────────────────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 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下同),天健未因执业行 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天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 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天健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 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 费用。 ──────┬────────────────────────────────── 2024-04-2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应扣除按规定不参与本次利润分 配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2024〕3- 251号《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8613.54万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9884.10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586.7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 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49350.75万元,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54844.26万元,按规定以孰低 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未来业务发展资金 需要,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应扣除按规定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 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0000001股,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股541200股(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未实施完毕),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股份后的股本149458801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783520.40元(含税), 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48%,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2-23│股权回购 ──────┴──────────────────────────────────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 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7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 币6000.00万元。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86021 股至137204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46%至0.9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 -008)。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2月22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 19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最高成交价格为22.98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22.26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499720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 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4-02-02│股权回购 ──────┴──────────────────────────────────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激励。 1、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43.73元/股。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43.73元/股测算,当回购 资金总额为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时,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8602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 46%;当回购资金总额为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时,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72041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0.9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在回 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 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5)回购实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相关股东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后续如前述主体提出 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次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 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 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 ──────┬────────────────────────────────── 2024-01-29│股权回购 ──────┴──────────────────────────────────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汤昌茂先生 《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汤昌茂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汤昌茂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01月29日;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汤昌茂先生享有提案权。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同时,为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 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汤昌茂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 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适宜时机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 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部分予以注 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 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若在回 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 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 民币6,000万元;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实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2023-12-11│银行授信 ──────┴──────────────────────────────────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最高额不 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 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具体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 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授 信期限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 2023-09-27│其他事项 ──────┴──────────────────────────────────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博科技”)于2023年9月27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25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3%。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 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8号)批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 8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3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136145.84万元,扣除承销 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 用共计13524.6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2621.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2﹞3-97号)。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 ──────┬────────────────────────────────── 2023-06-29│其他事项 ──────┴──────────────────────────────────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16日分 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15)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相关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编 号:22308564346)。 ──────┬────────────────────────────────── 2023-06-08│银行授信 ──────┴──────────────────────────────────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 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 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具体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结果为准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授信期限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 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授信期限内,授 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 2023-05-10│其他事项 ──────┴──────────────────────────────────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参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 的需要,以自有资金向参股子公司珠海市邑升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邑升顺”)增 资9789.5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实现了对珠海邑升顺的控股,公司的持股比例由15.17 %增至67.7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向参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二、交易进展 近日,珠海邑升顺已完成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珠海市金湾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名称:珠海市邑升顺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25DUP63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8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汤昌茂 住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道2001号口岸大楼561房(集中办公区)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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