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67 瑞迈特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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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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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10-19│ 119.88│ 17.3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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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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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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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万台呼吸机及│ 1.90亿│ 0.00│ 6022.50万│ 31.70│ 0.00│ 2027-12-31│
│350万套配件 │ │ │ │ │ │ │
├─────────┼──────┼─────┼─────┼─────┼─────┼──────┤
│股票回购 │ ---│ -172.34万│ 4427.66万│ 96.25│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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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确用途 │ ---│ ---│ ---│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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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 1.57亿│ 124.40万│ 8340.76万│ 53.14│ 0.00│ 2027-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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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研发中心项│ 1.91亿│ 524.99万│ 1.66亿│ 86.81│ 0.00│ 2026-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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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00亿│ 0.00│ 1.81亿│ 90.37│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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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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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交易金额(元)│1.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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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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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天津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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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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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天津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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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
│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天津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 │“年产30万台呼吸机及350万套配件”、“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和“医疗设备研发中 │
│ │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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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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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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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德莱森(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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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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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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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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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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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德达兴驱动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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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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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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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洛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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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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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租赁及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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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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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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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德莱森(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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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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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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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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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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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德达兴驱动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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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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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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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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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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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洛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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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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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租赁及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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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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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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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洛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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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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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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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了致力于移动氧疗业务的开拓与运营,推动高原氧疗服务的普及与提升,经北京瑞迈│
│ │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迈特”或“公司”)2026年1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
│ │十七次会议通过,公司决定以公司自有资金,与关联方成都洛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成都洛子”)、海口润氧共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未注册设立,最终以市场│
│ │监管部门的批准为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下简称“海口润氧”)共同投资一家公司│
│ │(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标的公司的投资设立事宜,包括但不│
│ │限于办理后续出资、签署一切与本次共同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本次交易完成后,合资公司│
│ │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 │程》,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许坚曾担任成都洛子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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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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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德莱森(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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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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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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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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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德达兴驱动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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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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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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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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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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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洛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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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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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租赁及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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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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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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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迈特│东莞怡和 │ 300.00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医疗科技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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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迈特│瑞迈特贸易│ ---│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医疗科技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瑞迈特│BMC香港 │ ---│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医疗科技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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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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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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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5月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一、本次工商变更后公司相关信息
名称: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2636740X9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庄志
注册资本:人民币12,528.4355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07月27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5号丰裕写字楼A座110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
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面料纺织加工;箱包制造;通用零部件
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26-06-12│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北京瑞迈特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高成伟
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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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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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1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11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进行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4号楼汇亚大厦。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庄志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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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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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1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1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6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0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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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进行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4号楼汇亚大厦17层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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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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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披露《关于特
定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4791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9990%)的股东能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
行动人广州市金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208000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2.49%(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42286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88%)的股东珠海合晅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盛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
20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49%。
公司近日收到能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金垣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金垣”)、珠海合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合晅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盛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
旻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自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5月8日,能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金垣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145625股,合计持股比例由减持计划实施前的4.9990%下降至4.84%,剔除回购后合
计持股比例由减持计划实施前的5.0399%下降至4.86%,本次减持计划届满。(合计持股比例中
的减持计划实施前剔除回购总股本按照88872320股来计算,实施后剔除回购总股本按照892108
89股来计算,下同。)
自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5月8日,合晅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盛旻创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股数为60000股,合计持股比例由减持计划实施前的15.88%下降至15.81%,剔除回购后合计
持股比例由减持计划实施前的16.01%下降至15.88%,本次减持计划届满。
──────┬──────────────────────────────────
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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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52人
2、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3.8569万股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价格:38.26元/股(调整后)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5月7日。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近
日,公司办理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股份登记工作。
(二)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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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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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
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6),公司将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庄志于2026年4月27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股东关于提
请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请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核实,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庄志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36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0%
,具备向股东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其提出临时提案的程序、临时提案的内容符合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
提案提交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作为本次股东会的第10.00号提案
。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
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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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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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迈特”)拟使用部分首发超
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方案主要内容
概括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
成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3.96元/股(含本数),未超
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均含本数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
6、回购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
2个月。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960万股
。若按照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03.96元/股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1,154,29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9%;若按照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下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03.96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77,145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4%。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前
述主体在未来有拟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
股东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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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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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怡和
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
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
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
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4月1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
意见》。
3、2025年4月17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怡和嘉业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怡
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实施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5、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以及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8960万股
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727680股,即888723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
,若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
调整。调整方法为: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元/股)=38.26;根据公司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
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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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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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上述额度自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
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结
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公司拟在上述额度内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
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资管产品、信托计划等风险可控
的理财产品进行灵活配置投资。
3、投资额度及期限: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
之日止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
合格的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中心组织实施和管理。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
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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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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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公司收入结构中境外收入占比较大,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或上述品种
的组合。
3、交易场所: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
4、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在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非保证金金额)将不超过2.5亿美
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6、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将遵循合法
、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仍
会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迈特”)已于2026年4月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
收入结构中境外收入占比较大,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涉及币种为美元、欧元和
港币等,其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非保证金金额
)将不超过2.5亿美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品种包括远期
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或上述品种的组合。上述额度自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发展,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业务,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
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增
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实现一定程
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目的。
(二)资金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非保证金金额)将不超过2.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
币,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主要涉及币种、交易品种及交易对手
公司及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
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和港币等。
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或上述品种的组合
。
交易对手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前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
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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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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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计划投资总额为4396.41万美元,拟使用超募资金30901.49万元(
美元按照2025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具体以实际汇出日的汇率折算成的人民币金
额为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的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
如因宏观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技术路线变化、研发成果不及预期等因素,可能出现项目
实施顺延、变更、中止、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合计约30901.49万元(美元按照2025年
12月31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具体以实际汇出日的汇率折算成的人民币金额为准)用于海
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募投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保荐人对上述事
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9.8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19180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考虑前期已入损益的320.75万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173826.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0月
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19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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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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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的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生效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有效
。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
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
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后,公司制定的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内容如
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固定基本薪酬、浮动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浮动绩效薪酬占比
不低于固定基本薪酬与浮动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固定基本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工作职务,参考同行业、同地区薪酬标准,且综合考虑其
岗位职责、工作经验、从业年限、个人贡献等因素确定,并依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
放。
浮动绩效薪酬包括月度、年度绩效薪酬及年度任期激励薪酬。浮动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
营目标为考核基础,并根据月度、年度实际实现效益情况以及个人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其
中,月度绩效薪酬根据月度考核结果随月度固定基本薪酬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及任期激励根据
年度考核结果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在任期内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按月发放。
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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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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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怡和
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
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
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
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4月1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
意见》。
3、2025年4月17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怡和嘉业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怡
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实施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5、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以及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2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
司作废;2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0.60≤个人绩效考核结果<0.85”,对应
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分别为73%及66%,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431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
司作废。因此,本次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计24431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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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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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天健所符合财政
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已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更好地
适应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续聘天健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
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
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
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
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田志刚,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咪咪,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0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陈志维,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5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8家上市公司及新
三板审计报告。
2、项目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
4、审计费用
审计收费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
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所协商
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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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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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52人
2、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3.8569万股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4、授予价格:38.26元/股
(调整后)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通的公告,敬
请投资者关注。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的52名激励对象办理33.856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根据《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38.26元/股(调整后)。
4、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计54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
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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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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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其他说明:
公司2023、202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58204659.2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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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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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4号楼汇亚大厦17层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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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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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下同),授信业务包括但
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外汇衍生品交易等综合业
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有效期为自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办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及法律文件等,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
汇、保函、代付、保理、外汇衍生品交易等综合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
体使用金额由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而确定。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申请授信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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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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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28512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25%)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陈蓓计划在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56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6%(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陈蓓女士于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30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含盘后定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2441股,减持后持股比例由9.25
%变动至9.00%,剔除回购股数持股比例由9.32%变动至9.07%。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蓓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届满实施情况的告知函》。陈蓓女士于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3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含
盘后定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28041股,减持后持股比例由9.25%变动至8.32%
,剔除回购股数持股比例由9.32%变动至8.39%,本次减持期限已经届满。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具体情况
以上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
83.25元/股-99.64元/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
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
3、陈蓓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蓓女士本次减持期限已经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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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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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迈特”)已于2026年2月3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部分募
投项目重新论证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将募投项目“
年产30万台呼吸机及350万套配件”“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将募投项目“医疗设备研发中心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
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人
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9.8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19180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考虑前期已入损益的320.75万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173826.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0月
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19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三)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公司“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投资规划形成时间较早,其可行性方案是根据募投项目
制定时的市场环境、公司业务战略规划、销售模式和渠道布局的需要作出的。自上述募投项目
的可行性方案制定至今,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竞争模式、公司战略规划以及公司业务发展和渠
道布局的需要均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具体来看,在渠道建设上,通过将终端分为体验店、标准
店等不同层级进行精准投入,以低于预算的成本基本实现了网点覆盖目标,因此调减了相应的
硬件预算。在海外布局方面,由于遭遇印度等市场不可控的政策限制,原计划受阻,同时根据
欧洲核心业务需求,转而使用自有资金在法国设立了贸易实体。营销及品牌推广方面,近年来
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产品知名度对市场占有率的影响力愈加强化,各企业目前愈加注重品牌
宣传及市场推广以提升自身的市场占有率。因此,公司结合当前营销网络布局及品牌建设的实
际需要决定缩减“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中渠道零售专柜建设、渠道售后服务网点建设、
海外分支机构建设的承诺投资金额,同时调增营销及品牌推广费用的承诺投资金额。
公司“医疗设备研发中心项目”投资规划形成时间较早,随着项目建设的正式推进实施,
公司根据行业技术升级迭代后的实际建设需要及行业发展趋势,当前行业技术加速向智能化、
数字化方向演进,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分析在呼吸诊疗设备中的应用日益深化,对研发环节的算
法验证、数据分析及系统集成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出于审慎考虑,对项目的资金需求进行了
再梳理及统筹优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高效化及规范化,决定调增“医疗设备研发中心项目
”中的各项研发投入的承诺投资金额,同时调减装修和实验室设备的承诺投入金额。公司调增
各项研发投入的原因主要为近年来随着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公司不断提升自身研发的深入程
度以适应新的市场需求,研发活动需要的投入也随之增加。设备调减的具体原因包括:一方面
,通过技术方案的优化与严格的供应链管理,设备采购单价低于早期规划,例如核心的半消声
实验室实际建设成本约111万元,低于原预算475万元,且在性能上完全满足研发标准;另一方
面,公司精准购置关键设备、充分利用现有设备,所购设备均为支撑在研项目的核心设备,配
合已有设备已形成完整实验能力,高效保障了各项研发任务的推进与结项。
综上,为提高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当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对
上述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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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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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2025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本
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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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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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致力于移动氧疗业务的开拓与运营,推动高原氧疗服务的普及与提升,经北京瑞迈特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迈特”或“公司”)2026年1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通过,公司决定以公司自有资金,与关联方成都洛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洛
子”)、海口润氧共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未注册设立,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
的批准为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下简称“海口润氧”)共同投资一家公司(以下简称
“合资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标的公司的投资设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
出资、签署一切与本次共同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本次交易完成后,合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许坚曾担任成都洛子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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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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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28512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25%)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陈蓓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56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6%(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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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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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能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
市金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金垣”)持有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4791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90%,持股比例下降
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能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金垣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888325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1%(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合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合晅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盛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旻创投
”)和南京合灏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合灏”)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66616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3%(总股本已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期间,合晅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盛旻创投和南京合灏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8月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于2025年8月1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于2025年9月25日披露的《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此次减持后合晅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2.85%,减持后持股比例为16.00%。
近日,公司收到能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金垣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实施情
况的告知函》,自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0月9日,能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金垣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55000股,合计持股比例由减持计划实施前的5.84%下降至4.9990%,
剔除回购后合计持股比例由减持计划实施前的5.89%下降至5.0399%,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本
次减持计划届满。
同时,公司收到合晅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盛旻创投和南京合灏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届满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自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0月9日,合晅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
合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81789股;自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0月9日,盛旻创投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77446股,合计减持股数为2659189股,合计持股比例由减持
计划实施前的18.85%下降至15.88%,剔除回购后合计持股比例由减持计划实施前的19.00%下降
至16.01%,本次减持计划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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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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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进行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4号楼北京汇亚大厦17层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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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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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进行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
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2)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4号楼北京汇亚大厦17层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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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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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及《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北京瑞迈特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高成伟
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高成伟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变更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
工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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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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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
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3日以书面、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爱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
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其中孟晓英女士、李青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
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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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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