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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立智能(30136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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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368 丰立智能 更新日期:2025-08-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12-05│ 22.33│ 5.9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浙江丰熙科技有限公│ 1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小模数精密齿轮及精│ 1.40亿│ 2.68万│ 1.39亿│ 99.14│ 36.06万│ 2024-12-31│ │密机械件扩产项目 │ │ │ │ │ │ │ ├─────────┼──────┼─────┼─────┼─────┼─────┼──────┤ │新能源汽车精密传动│ 1.60亿│ 672.82万│ 1.66亿│ 103.73│ 0.00│ 2025-12-31│ │齿轮制造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0.00│ 5000.00万│ 100.00│ ---│ ---│ ├─────────┼──────┼─────┼─────┼─────┼─────┼──────┤ │小型精密减速器升级│ 1.10亿│ 0.00│ 1.10亿│ 100.40│ -130.46万│ 2024-12-31│ │及改造项目(齿轮箱│ │ │ │ │ │ │ │升级及改造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6000.00万│ 1984.62万│ 4641.28万│ 77.35│ 0.00│ 2025-12-31│ ├─────────┼──────┼─────┼─────┼─────┼─────┼──────┤ │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万│ 0.00│ 7007.32万│ 100.10│ 0.00│ 2023-03-21│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8-05 │ ├──────┼────────────────────────────────────────┤ │关联方 │王友利、黄伟红、浙江丰立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5年8月1日,公司与王友利、黄伟红、浙江丰立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立│ │ │传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王友利、黄伟红、│ │ │丰立传动以现金方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价格及数量直接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 │ │分股票,认购金额合计不低于7,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14,000万元(含本数)。王友 │ │ │利、黄伟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丰立传动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王友利、黄伟红、丰立传动│ │ │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信息 │ │ │ 1、王友利、黄伟红的基本信息 │ │ │ 王友利,男,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拥美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郑州大学机电一 │ │ │体化技术专业,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90年1月至1993年12月,历任浙江黄工缝制设备 │ │ │厂助理工程师、齿轮分厂厂长、企管办主任;1994年3月至1995年1月,任黄岩泰昌机械配件│ │ │厂董事长;自1995年起在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任职,现任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 │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并兼任丰立传动执行董事、丰众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丰裕投│ │ │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丰熙科技执行董事及经理。 │ │ │ 黄伟红,女,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郑州大学机电│ │ │一体化技术专业,大专学历。1990年1月至1995年4月,任浙江黄工缝制设备厂职工;自1995│ │ │年起在发行人处任职,现任发行人董事、企管部人力资源总监,并兼任丰立传动经理、丰韵│ │ │生物经理及执行董事。 │ │ │ 2、丰立传动的基本信息 │ │ │ 公司名称浙江丰立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丰立传动直接持有公司36.9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 └──────┴────────────────────────────────────────┘ ┌──────┬────────────────────────────────────────┐ │公告日期 │2025-04-24 │ ├──────┼────────────────────────────────────────┤ │关联方 │台州市黄岩创悦机械厂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之亲属控制之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委托加工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4 │ ├──────┼────────────────────────────────────────┤ │关联方 │台州市黄岩求真机械厂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之亲属控制之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委托加工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4 │ ├──────┼────────────────────────────────────────┤ │关联方 │台州市黄岩创悦机械厂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之亲属控制之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委托加工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4 │ ├──────┼────────────────────────────────────────┤ │关联方 │台州市黄岩求真机械厂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之亲属控制之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委托加工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8-05│其他事项 ──────┴────────────────────────────────── 2025年8月1日,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根据监管要求,公司现就本次 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 2025-08-05│重要合同 ──────┴──────────────────────────────────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 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2、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友利、黄伟红在相关议案审议时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经非关联董事 表决通过。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 东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8月1日,公司与王友利、黄伟红、浙江丰立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立传 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王友利、黄伟红、丰立 传动以现金方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价格及数量直接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票 ,认购金额合计不低于7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14000万元(含本数)。王友利、黄伟红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丰立传动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王友利、黄伟红、丰立传动认购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一)基本信息 王友利,男,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拥美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郑州大学机电一体 化技术专业,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90年1月至1993年12月,历任浙江黄工缝制设备厂助 理工程师、齿轮分厂厂长、企管办主任;1994年3月至1995年1月,任黄岩泰昌机械配件厂董事 长;自1995年起在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任职,现任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并兼任丰立传动执行董事、丰众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丰裕投资执行事务 合伙人、丰熙科技执行董事及经理。 黄伟红,女,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郑州大学机电一 体化技术专业,大专学历。1990年1月至1995年4月,任浙江黄工缝制设备厂职工;自1995年起 在发行人处任职,现任发行人董事、企管部人力资源总监,并兼任丰立传动经理、丰韵生物经 理及执行董事。 2、丰立传动的基本信息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丰立传动直接持有公司36.9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基本情 况如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 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含本数),即不超过36030000股(含本 数)。王友利、黄伟红、丰立传动(以下合称“认购人”)认购金额为合计不低于7000万元( 含本数),不超过14000万元(含本数)。认购人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股份数量=认购人认购金额÷每股最终发行价格。在按前述方式计算时,如认购人认购公 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出现不足1股的余数则作舍去处理。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除权除息事项的,认购人的认购金额仍为合计不低于7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14000万 元(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随发行价格的变化进行调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值,此为发行底价。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 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 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 发行底价。 ──────┬────────────────────────────────── 2025-08-05│其他事项 ──────┴────────────────────────────────── 为完善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对投资 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 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特制定《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 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着眼于公 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 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征求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 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等因素,建立对 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 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符合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 ──────┬────────────────────────────────── 2025-08-05│其他事项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 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 诺。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 来经营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造成的损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环境以及证券市场情况未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5年12月实施完成。 3、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为3603.00万股,若公司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限制性股票登记、股权激励行权或其他 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 、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 025-005),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9.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65.73万元。 假设公司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4年度相比分 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上期下降10%;(2)与上期持平;(3)较上期增长10% 。 ──────┬────────────────────────────────── 2025-08-05│增发发行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况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 0元。 (二)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 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含王友利、黄伟红、丰立传动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 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截至2025年6月30日,王友利、黄伟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丰立传动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除王友利、黄伟红、丰立传动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其 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除王友利、黄伟红、丰立传动外的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 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 据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 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 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 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 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 发行底价。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36030000股(含本数)。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 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 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六)限售期 王友利、黄伟红、丰立传动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 让;其余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 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 2025-08-05│其他事项 ──────┴────────────────────────────────── 为真实反映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 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 至2025年0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减值测试,并对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 计提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2025年半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性净值 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分析,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为490. 83万元。 ──────┬────────────────────────────────── 2025-08-05│其他事项 ──────┴────────────────────────────────── 2025年8月1日,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根据监管要求,为保障投资者 知情权,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 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 2025-08-05│银行授信 ──────┴──────────────────────────────────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增加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已审批的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院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黄岩 支行、中国兴业银行台州黄岩支行、宁波银行台州分行、招商银行台州分行黄岩支行、中信银 行台州黄岩支行、杭州银行保椒支行、浙商银行黄岩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岩支行、中国银行 黄岩支行等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5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 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本次拟增加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总体经营情况,结合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拟在原审议通过的申请授信 额度基础上增加授信额度人民币14亿元。本次增加申请授信额度后,公司可向中国农业银行院 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黄岩支行、中国兴业银行台州黄岩支行、中国兴业银行台州分行、 宁波银行台州分行、招商银行台州分行黄岩支行、中信银行台州黄岩支行、杭州银行保椒支行 、浙商银行黄岩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岩支行、中国银行黄岩支行、平安银行台州黄岩小微企 业专营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华夏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中国进出口 银行浙江省分行等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6.56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公司 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 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 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上述增加授信额度事项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额度在有效期 内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二、本次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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