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敷尔佳(30137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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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371 敷尔佳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6.55亿│ 450.94万│ 4.89亿│ 74.73│ ---│ ---│ ├─────────┼──────┼─────┼─────┼─────┼─────┼──────┤ │暂未明确超募资金投│ ---│ ---│ ---│ ---│ ---│ ---│ │资项目 │ │ │ │ │ │ │ ├─────────┼──────┼─────┼─────┼─────┼─────┼──────┤ │研发及质量检测中心│ 5691.00万│ 834.50万│ 3320.33万│ 58.34│ ---│ ---│ │建设项目 │ │ │ │ │ │ │ ├─────────┼──────┼─────┼─────┼─────┼─────┼──────┤ │品牌营销推广项目 │ 8.85亿│ 1.17亿│ 7.52亿│ 84.99│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0.00│ 3.0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25│其他事项 ──────┴────────────────────────────────── 近日,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齐 鑫鑫女士的书面辞任报告。齐鑫鑫女士因岗位职责调整,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齐鑫鑫 女士原定任期至2027年5月,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齐鑫鑫女士将在公司继续担 任原有职务,其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齐鑫鑫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未 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齐鑫鑫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 的议案》,同意聘任吴弘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履 行职责,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弘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附件:吴弘先生简历 吴弘,男,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证券事务代表分级培训证书。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任职于黑 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会员部;2018年4月至2023年7月,任职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与投资事务部;2023年8月至2024年6月,任职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 券事务代表职务;2024年7月至今,任职于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经理职 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 ──────┬────────────────────────────────── 2024-09-26│其他事项 ──────┴────────────────────────────────── 近日,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研产品“重组Ⅲ型人源化 胶原蛋白冻干纤维”通过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的伦理审查,并在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公司在研产品“重组Ⅲ型人源化胶原蛋 白冻干纤维”已经可以开展临床试验。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申办者: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申办者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美谷路500号 3、试验名称:评价重组Ⅲ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用于改善面部皮肤状态的有效性与 安全性的前瞻性、多中心、随机、无治疗对照、评估者设盲、优效性临床试验 4、试验目的:评价公司研制的重组Ⅲ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用于改善面部皮肤状态 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5、试验用医疗器械名称:重组Ⅲ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 6、试验用医疗器械分类:境内Ⅲ类,无源,植入 7、临床用途:通过所含重组Ⅲ型人源化胶原蛋白的保湿、补水作用,改善皮肤状态 ──────┬────────────────────────────────── 2024-08-30│其他事项 ──────┴──────────────────────────────────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满足公司实际业务管理需要,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董事会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 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 2024-08-30│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 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 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小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 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4-08-15│其他事项 ──────┴────────────────────────────────── 一、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情况说明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哈尔滨新区 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3MA1AUWH313 注册资本:肆亿零捌万圆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张立国 住所:哈尔滨市松北区美谷路500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 ;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化妆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 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化妆品批发;化妆 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 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4-08-08│其他事项 ──────┴────────────────────────────────── 一、概述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 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管控能力,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北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星药业”)进行注销,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及相关业务部门办理清算与注销相关手续。 本次注销北星药业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7-22│其他事项 ──────┴──────────────────────────────────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任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 举许小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日,经公司全体监事同意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由许小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024-07-05│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主席辞任的情况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7月4日收到监事会 主席朱洪波女士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朱洪波女士因岗位职责调整,或将无法充分保证履行监 事职责的时间。为保障公司监事会能够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更好地履行监事会职责,保护公司 与股东的合法权益,申请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将在公司继续担任原有职务。 因朱洪波女士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股东大会补选 完成新的监事前,朱洪波女士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 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洪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朱洪波 女士原定任期为2024年5月17日至2027年5月16日,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文件规定,并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补选情况 公司监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立国先生提交的《监事候选人提名函》,提名许 小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规范运行、充分履职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 任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许小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许小明先生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 附件: 许小明先生简历 许小明,男,汉族,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2年7月至2013年12月,任黑龙江省恒安新泰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4年3月至2015 年5月,任招商银行沈阳分行信用卡部销售经理;2015年5月至2016年2月,任哈尔滨飞易达医 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6年3月至2018年2月,任黑龙江省华信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2018年2月至今,历任公司销售经理、销售副总监、市场运营部副总监、市场部副总监、渠道 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小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与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 2024-04-26│其他事项 ──────┴──────────────────────────────────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 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宋若楠女士(简历 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宋若楠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其 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宋若楠简历 宋若楠,女,中共党员,汉族,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 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曾任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商务助理;2014年11月至2019 年4月,曾任哈尔滨誉衡经纬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客服专员;2021年5月至2023年3月,曾任哈尔 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内勤;2023年4月至今,任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 政专员。2024年1月至今,任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宋若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 2024-04-26│其他事项 ──────┴──────────────────────────────────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2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 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约24144.38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 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 ,自律监管措施1次(非在该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政德,201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璐云,201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0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辛庆辉,200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1月开始从事 审计工作,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量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 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实 际情况、审计工作量变化,结合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北京大华国际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 用。 ──────┬────────────────────────────────── 2024-04-26│其他事项 ──────┴──────────────────────────────────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749,343,813.9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60,284,393.39元,根据相关规定,2023 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5,862,463.7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2,221,386,649.16元,资本公积为2,779,856,114.4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9 4,322,083.34元,资本公积为2,904,594,345.50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 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94,322, 083.34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预期,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总股本40,008万股为基 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00,080, 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本次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 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 ,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 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等,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 2024-03-08│委托理财 ──────┴────────────────────────────────── 1、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 国债逆回购、报价式回购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目前经营状况和资金筹划需要 ,为有效地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 过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 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报价式回购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通过适度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即在期限内 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包括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报价式回购等 )。上述产品不得涉及境内外股票、基金等证券及其衍生品等高风险产品。 (四)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12月。 (五)资金来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 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七)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4-01-08│其他事项 ──────┴────────────────────────────────── 一、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情况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 事张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职责调整,张旭先生向监事会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 职务,其原定任期为2021年3月至2024年3月。张旭先生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辞 职申请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出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 公司及监事会对张旭先生任职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职工代表监事补选情况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 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宋若楠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 事,任职期限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 2023-12-21│其他事项 ──────┴──────────────────────────────────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敷尔佳”)于2023年12月21日召 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敷尔佳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敷尔佳”)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品牌营销推广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 上海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品牌营销推广项目”和“研发及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 点。 ──────┬────────────────────────────────── 2023-12-21│其他事项 ──────┴────────────────────────────────── 一、原总经理辞职情况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张立国先生的书面 辞职报告。为更好地履行董事长职责,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创新及规范治理 等方面,张立国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张立国先生仍继续在公司担 任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立国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张立国先生的总经理原定任期为2021年3月26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张立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7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41%,为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不 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立国先生在任职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 事会对张立国先生在任职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总经理聘任情况 为保障公司治理的良好运转,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董事长张立国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孙娜女士(简历 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孙娜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且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所列明禁止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孙娜简历 孙娜,女,民革党员,汉族,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 01年7月至2014年7月,历任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生活报社记者、编辑、主任、主编;2014年8 月至2016年2月,曾任哈尔滨松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6年8月,曾任哈 尔滨招商嘉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曾任黑龙江省 娜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1月至2018年12月,曾任哈尔滨招商嘉天房地产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0年10月,曾任黑龙江碧海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10月至今,任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哈尔滨敷尔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孙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与其他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 ──────┬────────────────────────────────── 2023-12-12│其他事项 ──────┴──────────────────────────────────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北京大华国际”)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 立并被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请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同意。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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