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72 科净源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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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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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总部基地│ 3.10亿│ 5922.74万│ 1.77亿│ 65.70│ ---│ 2024-12-0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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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 1.57亿│ 46.61万│ 185.28万│ 3.09│ ---│ 2025-12-31│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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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科净源生产水│ 7083.34万│ ---│ ---│ ---│ ---│ ---│
│处理专业设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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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50亿│ ---│ 3.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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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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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6 │交易金额(元)│758.5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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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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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1幢5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层602的房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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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安宁创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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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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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1、为盘活闲置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
│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北京安宁创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 │
│ │房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1幢5层602的房产│
│ │出售给北京安宁创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创新”),并授权管理层全权│
│ │办理本次处置房产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转让手续等事宜)。│
│ │根据公司聘请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拟出售的房产评估价值为│
│ │7496552.00元(含税价),公司以此交易评估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二手房市场行情,与交易│
│ │对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为75851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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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6 │交易金额(元)│431.8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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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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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1幢5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层605的房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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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京创兴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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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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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1、为盘活闲置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
│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北京京创兴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出售房产 │
│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1幢5层605的房产出售│
│ │给北京京创兴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创兴业”),并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
│ │处置房产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转让手续等事宜)。根据公司│
│ │聘请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拟出售的房产评估价值4309178.00│
│ │元(含税价),公司以此交易评估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二手房市场行情,与交易对方协商确│
│ │定最终交易价格为43186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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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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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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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葛敬、张茹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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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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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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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
│ │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贷款│
│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
│ │通过,同意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敬先生、张茹敏女士继续就北京科净源技术开发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科净源技术开发”)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
│ │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
│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止。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敬先生、张茹│
│ │敏女士为公司的关联人,其为科净源技术开发提供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 │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葛敬先生、张茹敏女士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
│ │议范围内,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
│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
│ │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担保情况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1、担保人: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敬、张茹敏 │
│ │ 2、被担保人:北京科净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 3、担保情况概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 │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9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
│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暨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
│ │万元整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年│
│ │度股东大会止。 │
│ │ 2023年1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净源技术开发向宁波银行申请3000万元贷款,贷款 │
│ │期限为2023年1月18日至2026年1月4日,由科净源技术开发所有的工业用房类在建工程进行 │
│ │抵押担保,同时由公司及公司实控人葛敬、张茹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023│
│ │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5日。 │
│ │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 │并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 │
│ │联交易暨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整的担保 │
│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止。2023年6月8日,│
│ │科净源技术开发向宁波银行申请50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为2023年6月8日至2026年1月4日,│
│ │由科净源技术开发所有的工业用房类在建工程进行抵押担保,同时由公司及公司实控人葛敬│
│ │、张茹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023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5日。 │
│ │ 目前前述借款协议和担保协议仍正常履行中。鉴于2023年度审议的担保额度有效期即将│
│ │届满,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
│ │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 │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敬先生、张茹敏女士继续向科净源技术开发提供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整│
│ │的担保用于科净源技术开发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进行贷款,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止。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葛敬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23.99%股权。│
│ │葛敬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张茹敏女士,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6.79%股权。张茹敏女士 │
│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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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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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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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山东博淼实│ 6000.00万│人民币 │2024-01-15│2024-03-27│质押 │是 │否 │
│科技股份有│业有限公司│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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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北京科净源│ 5000.00万│人民币 │2023-01-09│2026-01-05│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术开发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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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烟台宗西新│ 3000.00万│人民币 │2024-01-18│2024-03-26│质押 │是 │否 │
│科技股份有│型材料有限│ │ │ │ │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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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北京科净源│ 3000.00万│人民币 │2023-01-09│2026-01-05│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术开发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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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广西建工科│ 1176.00万│人民币 │2019-05-18│2026-05-18│质押 │否 │是 │
│科技股份有│净源生态环│ │ │ │ │ │ │ │
│限公司 │保产业投资│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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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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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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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为盘活闲置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北京京创兴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出售房产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1幢5层605的房产出售给北京京
创兴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创兴业”),并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处置房产相
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转让手续等事宜)。根据公司聘请的中瑞世
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拟出售的房产评估价值4309178.00元(含税价),公
司以此交易评估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二手房市场行情,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为
4318600.00元。
2、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对公司当期净利润的影响约为2328057.09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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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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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为盘活闲置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北京安宁创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房产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1幢5层602的房产出售给北
京安宁创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创新”),并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处
置房产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转让手续等事宜)。根据公司聘请
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拟出售的房产评估价值为7496552.00元(
含税价),公司以此交易评估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二手房市场行情,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最
终交易价格为7585160.00元。
2、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对公司当期净利润的影响约为4088983.81元。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安宁创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642121502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1幢11层1102
法定代表人:王世腾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06-29
业务类型:技术开发;软件开发、软件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二)股权结构
北京颢哲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0%、胡波持股5%、王世腾持股4%、杨娜持股1%,实际控制人
是王世腾。
(三)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宁创新总资产3350.57万元,净资产3164.0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四)交易对手方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手方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失信情况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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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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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
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葛敬、李崇新、赵雷、张宁出具责令改正
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29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二、决定书主要内容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葛敬、李崇新、赵雷、张宁:
经查,你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科净源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用银行定期存单为第三方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相关担保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是2024年4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3年三季度财务
报表进行更正,但对信用减值损失的更正有误。
三是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存在部分项目收入确认采用时点法或时段法适用不当、收入确
认依据不充分的情形。
四是根据《2023年年度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超过50%,但公司
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七条的规定。葛敬
作为董事长、李崇新作为总经理、赵雷作为财务总监、张宁作为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对
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的规定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当高
度重视,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强化董监高合规意识,提升财务核算规范性水平,保障信息披露
质量,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
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三、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认真总结并吸取教训,按照
相关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理解,持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
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
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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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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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
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
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北京科净源总部基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12
月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1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5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1714285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人民币45.00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77142861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2637433.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628791176.2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
23年8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
17-00008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北京科净源总部基地项目”系新建园区,总体建设规模较大,为保障新建园区工程质量
,园区整体建设需要统一规划设计与施工建设,在园区基建及配套项目全部完成后方才进行装
修及设备采购等相关工作,因此整体建设周期较长。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宏观经济和外部政策
环境变化的影响,实施进度有所放缓,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基于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周期
及资金使用安排等方面的考虑,经公司审慎研究,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
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12月1日延期至2026年12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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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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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
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财务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
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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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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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址:北京市顺义区东盈路19号。
葛敬,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崇新,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雷,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经查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净源”)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
规行为:
2024年4月30日,科净源披露的《关于确认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显示,2023年12
月5日,科净源全资子公司北京科净源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净源工程”)用6
000万元银行定期存单为第三方烟台合康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合康”)的债务提供
质押担保;2024年1月15日,科净源工程解除了对烟台合康的担保事项,同日再以前述银行定
期存单为第三方山东博淼实业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2024年1月18日,科净源工程又
以3000万元银行定期存单为第三方烟台宗西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2024年3
月26日、27日,科净源工程解除了前述9000万元银行定期存单质押担保。科净源工程前述定期
存单质押担保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构成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科净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
1.1条和第7.1.14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月修订)》第7.2.11条第二款的规定。
科净源董事长葛敬、总经理李崇新、财务总监赵雷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
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4.2.2条和第5.1.2条的规定
,对科净源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2.4
条、第12.6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北京
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葛
敬、总经理李崇新、财务总监赵雷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
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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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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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
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财务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
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其2024年6月30日存在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
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163.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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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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