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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净源(30137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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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372 科净源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北京科净源│北京科净源│ 8000.00万│人民币 │2023-01-09│2026-01-09│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术开发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科净源│北京科净源│ 2000.00万│人民币 │2022-10-26│2023-10-26│抵押 │否 │否 │ │科技股份有│设备安装工│ │ │ │ │ │ │ │ │限公司 │程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科净源│北京科净源│ 1900.00万│人民币 │2021-12-13│2023-12-13│抵押 │否 │否 │ │科技股份有│设备安装工│ │ │ │ │ │ │ │ │限公司 │程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科净源│北京科净源│ 1000.00万│人民币 │2023-03-03│2024-03-03│抵押 │否 │否 │ │科技股份有│设备安装工│ │ │ │ │ │ │ │ │限公司 │程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科净源│北京科净源│ 900.00万│人民币 │2022-09-08│2023-09-08│抵押 │否 │否 │ │科技股份有│设备安装工│ │ │ │ │ │ │ │ │限公司 │程有限公司│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4-30│其他事项 ──────┴──────────────────────────────────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 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损失共计人民 币4818.58万元。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财务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 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应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损失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经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对其2023年12月31日存在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 2023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4853.93万元。 ──────┬────────────────────────────────── 2024-04-30│其他事项 ──────┴──────────────────────────────────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19402459.94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42568605.95元。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256860.60元后,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164065106.1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3852337.87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 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3年年末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4065106.10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可持续发 展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如下: 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57143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 39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6388571.77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在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 2024-04-30│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 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7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少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 秘书张宁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4-02-20│其他事项 ──────┴──────────────────────────────────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北京科净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净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1 4285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00元/股,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11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11日上市,截至2024年2月19日收盘,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6个月 期末为2024年2月11日,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19日)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45元/股,触发前述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上述承诺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 2024-01-02│重要合同 ──────┴──────────────────────────────────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到突发事件或者不可抗力影响,可能会导 致协议终止或无法全面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的影响: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 于公司进一步发展。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科净源设备 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包人”)与云南金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 人”)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合同金额为2.8亿元。 本次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合 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云南金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888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白聚星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90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文物保护 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输电 、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勘 察;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建设工程 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不含 危险货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房地产开发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 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 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电子元 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销售;固体废物 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地整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 ;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财务咨询;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人工造林 ;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承包人经营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说明:承包人与公司及分包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及分包人与承包人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2、工程名称:设备供应与电安装及配套市政管网改造专业分包工程 3、合同双方: 工程承包人:云南金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分包人:北京科净源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工程地点:云南省楚雄市 5、分包合同工期: (1)工程总工期约为730日历天; (2)开工日期: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开工令载明开工日期为准。 6、签约合同总价: (1)签约合同价为(暂定):人民币280000000.00元; (2)分包合同价格形式:暂估价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为建设单位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审 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算价×99.1%。 7、预付款:预付款的比例为暂估价的30%,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8、合同进度款:参照建设单位与承包人签定的总承包合同执行。 9、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0、结算方式:本合同价格为暂定总价,按工程节点进行结算。 11、承包人义务: (1)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履行分包合同所需的相应资料。 (2)承包人应按法律规定和总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人和分包工程进行管理并承担总包管 理责任。承包人负责协调分包人与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施工作业。 (3)承包人应保证分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其他分包人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 12、分包人义务: (1)办理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许可和批准手续。 (2)按法律规定和分包合同约定完成分包工程,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 安全可靠性负责,并在保修期内履行保修义务。 (3)对施工场地进行查勘,并充分了解分包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 惯以及与履行分包合同有关的其他情况。 (4)按照法律规定完成分包工程资料的编写、管理和归档;确保分包工程资料的准确完 整。 13、违约责任 (1)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未能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通知,要求承包人 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承包人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分包人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或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通知后28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且影响分包人正常施工的,分包人有权 暂停相应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承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人因承包人违约暂 停施工满28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的,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分包人违约 分包人未能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承包人可向分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 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分包人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 同条款中约定分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或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 人发出整改通知后,分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2023-11-29│其他事项 ──────┴──────────────────────────────────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 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 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7人,其中合伙人 166人,注册会计师948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 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 20年12月判决大信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 目前,该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大信已履行了案款。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3 次和纪律处分0次。4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 管理措施29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7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李嘉宁,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有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2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郭东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6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上 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郝学花,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质量复核,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钱江摩托、安硕信息 、洪通燃气、海峡创新、交大昂立、延华智能、昂立教育等多家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除2021年12月28日浙江证监局对郭东星、李嘉宁就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 报表审计执业项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外,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 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拟收费100万元(含税),较上一期增加20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是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 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 2023-11-29│对外投资 ──────┴────────────────────────────────── 1、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 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2、本次项目用地尚需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 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建设施工等有关 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 险。 3、本次项目建设和投产运营的期限较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将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变 化、国家政策调整、市场及行业环境变化、经营管理、产能利用等多种外部因素影响,具体建 设完成时间和投产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若上述投资项目全面建成投产后无法形成预计的产能 ,或未能承接足够的服务订单,则上述投资项目建成后年新增折旧费用及运营成本金额较高等 情形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运营资金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一、项目概述 1、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净源(河北)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科净源”)拟以自筹资金方式在河北省衡水市深州市经济开发 区投资建设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目投资金额人民币8380万元,建设周 期为24个月。 2、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 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2、建设单位: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净源(河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和项目用地面积:河北省衡水市深州市经济开发区北部北环路与纵三大街交 口铁东污水处理厂西侧26.43亩(约17622.98平方米)。前述建设用地尚未取得,项目实施地 点和项目用地面积最终以招拍挂后实际取得的土地为准。 4、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总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条循环水系统处理装置的生产 线;一条新型污水处理系统装置生产、加工和组装系统并同时建设占地面积约100亩的生态创 新产业园区。一期项目已于2020年12月成交27.92亩(18618.58平方米),此次二期项目拟申 请成交26.43亩地,并拟购置生产设备150套,主要设备包括孢子转移一体机、速分一体机、BM R一体机和其他设备。 5、项目投资预算:投资金额人民币8380万元,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 6、建设周期:24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7、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 2023-09-07│其他事项 ──────┴──────────────────────────────────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净源”)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 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昆明市科净源 生产水处理专业设备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投资总额。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上述项目调整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办理项目备案手续。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5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1714285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142861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 用人民币142637433.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8791176.2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17-00008号《验资报告》 。 公司已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要求,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 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 2023-09-07│其他事项 ──────┴──────────────────────────────────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赵书江 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赵书江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和监事 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对赵书江先生在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 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截至目前,赵书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由于赵书江先生在任期内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因此赵书江 先生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期间,赵书江先生 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五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硕女士为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本次监事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硕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附件: 王硕女士简历 王硕,女,198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12年6月至今,担任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会计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3-08-29│其他事项 ──────┴──────────────────────────────────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 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3年半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财务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 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其2023年6月30日存在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 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3年半年度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093.80万元。 ──────┬────────────────────────────────── 2023-08-10│其他事项 ──────┴──────────────────────────────────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3年8月11日 (三)股票简称:科净源 (四)股票代码:301372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6857143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7142858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6257930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52313500股 (九)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参与战略 配售的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 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之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以及股东 减持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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