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72 科净源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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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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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8-01│ 45.00│ 6.2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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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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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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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总部基地│ 3.10亿│ 3247.19万│ 2.56亿│ 95.08│ 0.00│ 2026-12-0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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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 1.57亿│ 1768.09万│ 2669.22万│ 44.49│ 0.00│ 2026-12-01│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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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科净源生产水│ 7083.34万│ 0.00│ 0.00│ 0.00│ 0.00│ ---│
│处理专业设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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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50亿│ 0.00│ 3.0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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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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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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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葛琳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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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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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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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
│ │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 │
│ │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葛敬先生、张茹敏女士已回避表决。现将相关│
│ │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葛琳曦女士为公│
│ │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整的无偿担保, │
│ │本次担保额度的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一年整。本次担保对应授信额度包含于2026年│
│ │4月27日公告的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
│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
│ │方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
│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担保事│
│ │项的具体担保期限以后续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葛琳│
│ │曦女士是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无偿担保事宜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经过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葛琳曦女士,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葛敬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茹敏女士一致│
│ │行动人,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7.98%股权。葛琳曦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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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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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葛敬、张茹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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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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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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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
│ │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 │
│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葛敬先生、张茹│
│ │敏女士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 │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 │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 │
│ │、固定资产贷款等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
│ │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
│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
│ │之日止,且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金额、期限等以公司、担保人与融资机构签订│
│ │的相关协议为准。 │
│ │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敬先生、张茹敏女士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
│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信用担保、质押等,公│
│ │司及子公司无需向葛敬先生、张茹敏女士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葛敬先生、张茹敏女士是公司关联│
│ │自然人,上述担保事宜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 │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葛敬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23.9│
│ │9%股权。葛敬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张茹敏女士,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6.79%股权。张茹敏女士 │
│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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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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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张茹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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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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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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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交易内容: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茹敏女士拟向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日常│
│ │生产经营,约定借款金额为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借款额 │
│ │度),借款期限为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年化借款利率为3.00%,不 │
│ │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在借款期限和借款额度内,│
│ │公司根据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可分批提取借款,并周转使用该额度,无需公司提供相│
│ │应担保。本次借款不涉及关联担保事项。 │
│ │ 2、关联关系说明:张茹敏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并担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 │
│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
│ │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茹敏女士、葛敬│
│ │先生回避表决。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
│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本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4、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
│ │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张茹敏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葛敬先生为夫妻关系│
│ │,与葛琳曦女士系母女关系,葛敬先生、张茹敏女士为科净源的实际控制人,葛琳曦女士为│
│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 │ 截至本公告日,张茹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657,3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920%。根│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张茹敏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
│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涉及关联担保。张茹敏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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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张茹敏 375.00万 5.47 80.52 2025-12-19
葛敬 333.00万 4.86 20.24 2026-07-23
─────────────────────────────────────────────────
合计 708.00万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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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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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23 │质押股数(万股) │3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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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0.24 │质押占总股本(%) │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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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葛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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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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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6-07-22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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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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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22日葛敬质押了333.0万股给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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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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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9 │质押股数(万股) │3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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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80.52 │质押占总股本(%) │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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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张茹敏 │
├────────┼──────────────────────────────────────┤
│质押方 │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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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12-18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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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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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18日张茹敏质押了375.0万股给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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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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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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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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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北京科净源│ 5000.00万│人民币 │2023-06-08│2026-01-05│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术开发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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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北京科净源│ 3000.00万│人民币 │2023-01-09│2026-01-05│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术开发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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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广西建工科│ 1176.00万│人民币 │2019-05-18│2026-05-18│质押 │否 │是 │
│科技股份有│净源生态环│ │ │ │ │ │ │ │
│限公司 │保产业投资│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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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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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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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
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
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葛敬先生、张茹敏女士已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葛琳曦女士为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整的无偿担保,本次
担保额度的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一年整。本次担保对应授信额度包含于2026年4月27
日公告的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无偿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担保事项
的具体担保期限以后续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葛琳曦
女士是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无偿担保事宜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经过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葛琳曦女士,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葛敬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茹敏女士一致行
动人,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7.98%股权。葛琳曦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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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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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敬先生
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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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葛敬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日(星期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慧科大厦7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4人,代表股份325
86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2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28014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546%。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共计8人,代表股份4572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80%。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35448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计1人,代表股份3385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1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2、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
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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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葛敬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慧科大厦7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6人,代表股份358
473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7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28014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546%。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共计30人,代表股份7832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2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0人,代表股份36148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共计1人,代表股份3385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代表共计29人,代表股份3276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79%。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10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8838%;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弃权36
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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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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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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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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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
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葛敬先生、张茹敏
女士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
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
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
资产贷款等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
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本次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事项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且在
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金额、期限等以公司、担保人与融资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敬先生、张茹敏女士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上
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信用担保、质押等,公司及
子公司无需向葛敬先生、张茹敏女士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葛敬先生、张茹敏女士是公司关联自
然人,上述担保事宜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葛敬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23.99%
股权。葛敬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茹敏女士,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6.79%股权。张茹敏女士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事项遵循自愿的原则,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
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其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
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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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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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60000万元,担保对象可以是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向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之间
互相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5000万元,为
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55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在有
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资产池业务、外汇衍生品交易等业务,担保方式
为票据质押、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至2026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日止。
上述担保额度系额度有效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未来期间新增的子公司
)互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互相调剂使用,
但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不可相互调剂。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
文件。
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及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二、相互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昆明科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科净源设备安装工
程有限公司、北京科净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各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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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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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1
9日(星期二)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
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及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慧科大厦7层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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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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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37700644.24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0221161.37元。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后,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
107214.8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4448630.77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
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年年末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1107214.89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当前整体市
场环境、公司的业务发展状况及现金流情况,为满足公司后续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
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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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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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因涉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
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
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
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
(1)非独立董事薪酬
1不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董事长以及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其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年度薪酬,
参照下述第2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执行,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每人税前12.00万元人民币/年,按月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年度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基本薪酬根据其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
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综合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评价标
准、程序、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
度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年终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当年考核结果发放,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年度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年
度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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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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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2025年末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
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
估和分析。经分析,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为2,715.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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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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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冲回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分析,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冲回信
用减值损失金额合计为-8835939.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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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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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
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
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
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
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
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
,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
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
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韩雪艳,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7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大豪科技、京城
机电、北方华创、太龙药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杰,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
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科净源、慧峰仁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于春波,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以来,长期专注于上市公司、新三板等资本市场业务的审计与鉴证业务,曾主持绿地控股的
年报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服务的客户主要有绿地控股、中信资本、长城
人寿等大型公司,曾签署东方滤袋、江苏睿鸿等新三板年报。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为3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综合考虑行业收费以及公司规模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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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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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建设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的
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
建设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的议案》。公司以全资子公司科净源(河北)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建设单位投资建设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拟建设一条循
环水系统处理装置的生产线;一条新型污水处理系统装置生产、加工和组装系统并同时建设占
地面积约100亩的生态创新产业园区。项目投资预算为人民币838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
二、投资项目终止的情况
因受2024年度及2025年度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加剧、金融市场动荡等多项因素影响,基于公
司对市场环境的研判及战略发展布局,为更好整合公司现有产能资源,优化产能配置,降低公
司投资风险,经公司审慎评估后,拟终止投资建设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本次项目终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投资建设深州生
态环保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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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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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
已就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
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年度,公司收入规模实现稳步提升,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优化,整体经营态势稳步向
好,相关原因具体如下:
1、2025年度,公司坚持巩固核心客户与拓展新市场并举,实现了客户结构的持续优化。
重点项目的获取与实施进展顺利,为公司营业收入的稳健提升和毛利率的改善奠定了坚实基础
。
2、2025年度,公司全面强化风险管控,全力催收应收账款,全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倍数增长,同时公司加强成本费用支出管控,全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有较大改善,实现由负转正,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5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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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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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张艳
女士的辞任报告,张艳女士因工作变动另有任用,提出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任不会对
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运作产生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
艳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张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
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葛敬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
会同意聘任冯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冯浩先生无直接或间接持股,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匹配的任职条件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冯浩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厦门大学硕士学位,中级工程师
职称。2010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设计部经理、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技术营销总监。
冯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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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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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茹敏女士拟向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约定借款金额为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借款额度),借
款期限为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年化借款利率为3.00%,不高于中国人
民银行规定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在借款期限和借款额度内,公司根据资金
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可分批提取借款,并周转使用该额度,无需公司提供相应担保。本次借
款不涉及关联担保事项。
2、关联关系说明:张茹敏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并担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3、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向公
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茹敏女士、葛敬先生回避表决。本关联交易事项
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本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茹敏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葛敬先生为夫妻关系,
与葛琳曦女士系母女关系,葛敬先生、张茹敏女士为科净源的实际控制人,葛琳曦女士为实际
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公告日,张茹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6573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92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张茹敏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涉及关联担保。张茹敏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综合考虑公司以往及现有的融资成本,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借款年化利率为3.00%,不
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款
时间支付。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合理,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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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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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葛敬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慧科大厦7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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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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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茹敏女
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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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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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
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
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
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9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
业经验。
2、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
员总数3945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
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4、投资者保护能
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
,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426.3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
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9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韩雪艳,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7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有大豪科技、京城机电、北方华创、太龙药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杰,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
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科净源、慧峰仁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郝学花,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质量复核,2009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钱江摩托、安硕信息、洪通燃气、海峡创新、交大昂立、延华智
能、昂立教育等多家公司。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年
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情况等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执业资格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及审查,认为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为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其
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其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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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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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
年12月22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
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及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慧科大厦7层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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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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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23号),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1)。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2025﹞1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7)。
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17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当事人: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净源或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
区。
李崇新,男,1970年11月出生,时任科净源总经理、北京科净源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装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住址:北京市西城区。
王硕,女,1986年7月出生,时任科净源监事、安装公司会计人员,住址:河北省深州市
。
赵雷,男,1978年11月出生,时任科净源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住址:北京市西城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科净源信息
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科净源、李崇新、王硕、赵雷均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
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科净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科净源全资子公司安装公司为烟台合康物资有限公司、山东博
淼实业有限公司、烟台宗西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定期存单质押方式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
6000万元、6000万元、3000万元,累计金额为1.5亿元。上述担保未履行科净源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程序。
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
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科净源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科净源自查后,案涉担保于2024年3月31日前全部解除。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案涉
担保情况。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合同、银行资料、询问笔录、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情况说
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科净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李崇新作为科净源时任总经理及安装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全面负责科净源经营
管理,签署案涉担保合同,未勤勉尽责,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科净源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王硕作为科净源时任监事及安装公司会计人员,负责办理案涉担保业务,未勤勉尽责,依
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科净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王
硕存在不配合调查情形。
赵雷作为科净源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审批案涉担保资金调拨但未予以充分关注,未
勤勉尽责,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科净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二、对李崇新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三、对王硕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四、对赵雷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
具体缴款方式见本处罚决定书所附说明。同时,须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证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
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
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
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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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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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23号),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1)。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2025﹞13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具体内容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崇新、王硕、赵雷: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净源或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
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
违法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科净源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科净源全资子公司北京科净源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安装公司)为烟台合康物资有限公司、山东博森实业有限公司、烟台宗西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以定期存单质押方式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6000万元、6000万元、3000万元,累计金额为
1.5亿元。上述担保未履行科净源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
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一
款及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
科净源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科净源自查后,案涉担保于2024年3月31日前全部解除。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案涉
担保情况。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合同、银行资料、询问笔录、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情况说
明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科净源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的
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李崇新作为科净源时任总经理及安装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全面负责科净源经营
管理,签署案涉担保合同,未勤勉尽责,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科净源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硕作为科净源时任监事及安装公司会计人员,负责
办理案涉担保业务,未勤勉尽责,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科净源信息披
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王硕存在不配合调查情形。
赵雷作为科净源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审批案涉担保资金调拨但未予以充分关注,未
勤勉尽责,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科净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我局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陈
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以
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
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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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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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的诉讼、仲裁事项进
行了统计,涉案金额合计15876.08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
2、为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适时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加强应收款项回收等工作
。公司已就相关事项组建了包括管理层、法务部门、经营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诉讼律师
成员在内的专业团队,根据诉讼及仲裁事项需要持续有序地开展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及广大股
东的合法权益。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披露的多数案件为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催收应收
款项,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结案或执行完毕,目前暂无法判断相关诉讼、仲裁
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情况。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
15876.08万元。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13792.70万
元,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2083.38万元。单笔立案金额100
0万元以上的案件共4件,立案金额合计8567.5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累计涉诉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诉讼案件尚未执行完
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
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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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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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
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
定的2025年12月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1日。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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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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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葛敬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慧科大厦7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4人,代表股份337
03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5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28758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390%。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共计78人,代表股份4945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2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8人,代表股份14713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共计1人,代表股份1082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8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代表共计77人,代表股份3891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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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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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
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
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少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
25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
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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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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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8月25
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
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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