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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玮科技(30137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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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373 凌玮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总部和研发中心建设│ 1.49亿│ 8361.78万│ 8361.78万│ 56.15│ ---│ 2025-01-31│ │项目 │ │ │ │ │ │ │ ├─────────┼──────┼─────┼─────┼─────┼─────┼──────┤ │其他超募资金 │ 2.40亿│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1.00亿│ 1.00亿│ ---│ ---│ ---│ ├─────────┼──────┼─────┼─────┼─────┼─────┼──────┤ │年产2万吨超细二氧 │ 2.43亿│ 1.11亿│ 1.11亿│ 45.72│ ---│ 2024-05-31│ │化硅系列产品项目 │ │ │ │ │ │ │ ├─────────┼──────┼─────┼─────┼─────┼─────┼──────┤ │年新增2万吨超细二 │ 8916.00万│ 1424.92万│ 1424.92万│ 15.98│ ---│ 2024-08-31│ │氧化硅气凝胶系列产│ │ │ │ │ │ │ │品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3-08-11 │交易金额(元)│649.53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湖南聚涂新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聚涂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现金方式收购湖南聚涂新│ │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聚涂”、“目标公司”)100%的股权,本次收购股权的交易│ │ │总价为649.53万元。 │ │ │ 转让方:聚涂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向交易对手方支付了本次收购的全额款项,│ │ │且目标公司湖南聚涂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营│ │ │业执照》。本次交易已完成股权交割,湖南聚涂新材料有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2 │ ├──────┼────────────────────────────────────────┤ │关联方 │湖南聚涂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法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2 │ ├──────┼────────────────────────────────────────┤ │关联方 │湖南聚涂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法人出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2 │ ├──────┼────────────────────────────────────────┤ │关联方 │胡颖妮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人承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2 │ ├──────┼────────────────────────────────────────┤ │关联方 │湖南聚涂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法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2 │ ├──────┼────────────────────────────────────────┤ │关联方 │湖南聚涂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法人出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2 │ ├──────┼────────────────────────────────────────┤ │关联方 │胡颖妮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人承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7-18 │ ├──────┼────────────────────────────────────────┤ │关联方 │聚涂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持股27.5%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一、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基于公司长期战略规划所需,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现金方式向聚涂科技(东莞)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东莞聚涂”)收购其持有的湖南聚涂100%的股权。根据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 │ │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23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湖南聚涂的股东全部权 │ │ │益评估价值为649.53万元,经各方一致确定,本次收购股权的交易总价为649.53万元。 │ │ │ 2023年7月14日,公司与湖南聚涂、东莞聚涂共同签订了《投资并购协议》。 │ │ │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 │过,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 │ │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已发表相关了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 │市规则》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 │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交易对手(转让方)的基本信息 │ │ │ 1、公司名称:聚涂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 │ │ 11、关联关系说明:东莞聚涂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胡颖妮的│ │ │配偶陈刚持股27.5%并担任董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 │ │ │规定,东莞聚涂与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2│其他事项 ──────┴──────────────────────────────────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时间的议案》,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2253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12.00万 股,发行价格为33.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14,757,6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94,030 ,758.2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0,726,841.7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31日划至公司指定的募资资金专用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518Z0014号”《 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 及子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将 严格按照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 2024-04-22│其他事项 ──────┴────────────────────────────────── 2024年4月19日,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玮科技”或“公司”)分别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1亿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2253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12.00万股 ,发行价格为33.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147576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94030758.2 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0726841.7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31日划至公司指定的募资资金专用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518Z0014号”《 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 及子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将 严格按照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 2024-04-22│其他事项 ──────┴────────────────────────────────── 2024年4月19日,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为了保证财务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是一家具备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相关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遵照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了保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贯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 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 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 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 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过迪生力、伊戈尔、新宏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帆,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过凌玮科技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复核人:陶亮,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 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帆、项目质量复核人陶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 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 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 2024-04-22│其他事项 ──────┴────────────────────────────────── 2024年4月19日,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24873687.63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55472162.45元。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547216.24 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1764040.49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47622473.48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以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承诺,综合考 虑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8472091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相关公告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 ──────┬────────────────────────────────── 2024-04-22│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 年4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总部大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巍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3-12-30│其他事项 ──────┴──────────────────────────────────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胡伟民先生提交 的书面辞职报告。胡伟民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胡伟民先生的申请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胡伟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80367股,占总股本的2.29%;通过 新余高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占总股本的0.18%。其辞职 后持有的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以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尚在履行期限 内的股份限售及减持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胡伟民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及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所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2023-12-15│委托理财 ──────┴────────────────────────────────── 2023年12月13日,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玮科技”或“公司”)分别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给公司 和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拟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给公司和股东谋取更 好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委托理财产品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如存款、国债、收益凭证、货币型基金产品、国债逆回购等理财产品 。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述委托理财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 共享,在上述期限内,理财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委托理财事 项,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五)委托理财收益的分配: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 有。 (六)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3-09-23│其他事项 ──────┴──────────────────────────────────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2023年9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胡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胡巍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主席胡巍先生简历 胡巍先生,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经济师。200 1年12月-2009年5月历任娄底市鸿盛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 年6月-2013年8月任冷水江三A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2013年9月-2021年12月任长沙凌玮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22年1月-2023年2月任公司营销总监;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营销 一部总监;2023年7月至今兼任冷水江三A新材料有限公司轮值厂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胡巍先生通过新余高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160000股(以出资额折算),通过新余凌玮力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100000股(以出资额折算),以上持股合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4%。 胡巍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胡巍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监事任职资 格。 ──────┬────────────────────────────────── 2023-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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