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73 凌玮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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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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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1-18│ 33.73│ 8.2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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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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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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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和研发中心建设│ 1.49亿│ 2569.29万│ 1.27亿│ 85.51│ ---│ 2026-01-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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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1.00亿│ 3.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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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超募资金 │ 3952.12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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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万吨超细二氧 │ 2.43亿│ 3463.59万│ 1.82亿│ 74.99│ 3210.81万│ ---│
│化硅系列产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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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新增2万吨超细二 │ 8916.00万│ 1609.76万│ 6883.64万│ 77.21│ 5345.58万│ 2025-03-31│
│氧化硅气凝胶系列产│ │ │ │ │ │ │
│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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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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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8 │交易金额(元)│502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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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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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辉迈粉体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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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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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陈光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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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凌玮科技”)拟以现金方式分两次分别收│
│ │购陈光荣、刘亚所持江苏辉迈粉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辉迈”“标的公司”)合│
│ │计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公司使用5,020.00万元自有资金收购陈│
│ │光荣所持标的公司70%股权;在业绩承诺期(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结束后,公 │
│ │司将根据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经审计的累计净利润来确定购买价格,并选择是否│
│ │购买刘亚持有的标的公司30%股权。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累计净利润低于900.0│
│ │0万元,公司可放弃购买。刘亚则有义务向公司转让持有的标的公司30%股权。 │
│ │ 近日,江苏辉迈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盐城市亭湖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公室下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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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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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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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5日,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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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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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
“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
指导思想,切实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促进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
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夯实主业,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多年来,公司在纳米二氧化硅领域精细耕耘,以消光剂及吸附剂作为自身发展纳米二氧化
硅产业的立足点,并沿着纳米二氧化硅应用领域从中端产品向高端产品延展切入的发展路线,
自主研发了开口剂、离子交换型二氧化硅环保防锈颜料等中高端产品。现有消光剂、吸附剂、
开口剂、硅溶胶及防锈颜料作为公司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新材料产品,2025年度占营业收入比
例为96.42%,且近年呈现稳定增长趋势,系公司收入的主要贡献来源且为公司重要发展基础。
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现有产品的技术性能,降低制造成本,并紧密跟随市场新动态与客户
新需求,积极研发更多创新且质量卓越的产品。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推进纳米二氧化硅的高端化
生产,同时加大开口剂和防锈颜料等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力度及市场推广。
未来,公司在国内持续紧抓高端纳米二氧化硅产品国产替代进口的机遇,积极优化销售网
点布局,并拓展新的应用领域,为公司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为长远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与此
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提升产品的境外销售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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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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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5日,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玮科技”或“公司”)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5,102.57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225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12.00万
股,发行价格为33.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14,757,6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94,030
,758.2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0,726,841.7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31日划至
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核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518Z001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
及子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将
严格按照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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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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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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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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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凌玮科技”)拟以现金方式分两次
分别收购陈光荣、刘亚所持江苏辉迈粉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辉迈”“标的公司”
)合计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公司使用5020.00万元自有资金收购
陈光荣所持标的公司70%股权;在业绩承诺期(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结束后,公
司将根据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经审计的累计净利润来确定购买价格,并选择是否购
买刘亚持有的标的公司30%股权。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累计净利润低于900.00万
元,公司可放弃购买。刘亚则有义务向公司转让持有的标的公司30%股权。因此,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将享有标的公司70%的表决权,取得标的公司的控制权,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上述事项简称“本次交易”)。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
公司管理层审批权限范围内,且未达到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
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符合公司产业布局,但受产业政策、下游需求、市场竞争等综合因素的影响
,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分两次分别收购陈光荣、刘亚所持江苏辉迈合计100%股权。本次交易中
,公司使用5020.00万元自有资金收购陈光荣所持江苏辉迈70%股权;刘亚持有的江苏辉迈30%
股权,在业绩承诺期(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结束后,公司根据江苏辉迈在业绩承
诺期间实现的经审计的累计净利润来确定购买价格,并选择是否购买刘亚持有的江苏辉迈30%
股权。剩余30%股权的购买价格,按下述方式确定:(1)若累计净利润达到1400.00万元(含
)以上,则转让总价款为2580.00万元;(2)若累计净利润达到900.00万元(含)以上,但未
达到1400.00万元,则转让总价款为1290.00万元;(3)若累计净利润低于900.00万元,则转
让总价款为0.00元。此外,若累计净利润低于900.00万元,公司可放弃购买。刘亚则有义务向
公司转让持有的江苏辉迈30%股权。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取得江苏辉迈控制权并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目前公司货币资金充足,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
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在本次交易推进过程中,为协助公司与交易对方进行专业谈判,公司聘请了中邮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担任财务顾问。中邮证券主要协助公司与江苏辉迈原股东
就交易价格、支付节奏、人员留任、竞业禁止等关键商业条款进行了多轮谈判,为公司提供了
专业支持。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
管理层审批权限范围内,且未达到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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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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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及期限: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
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
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经过严格评估,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
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实施,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
不可预期。
2025年10月22日,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给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在不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含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
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给公司和股东谋取更
好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
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品种
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
额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
(五)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
关文件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确定投资
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
有。
(七)公司与销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八)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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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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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整体战略发展和业务拓展需要,以
自有资金人民币1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凌硅探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硅
探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
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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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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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通知等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总部大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巍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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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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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5日,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认为,为更好地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
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
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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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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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整体战略发展和业务拓展需要,以
自有资金人民币1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凌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玮物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提
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近日,凌玮物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颁发
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广州凌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MAET4YQH8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5年07月31日
法定代表人:彭智花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人民币)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美德二路18号101房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形象策划;办公服务;白蚁防治服务;企
业管理咨询;建筑物清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礼仪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
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供暖服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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