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78 通达海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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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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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3-03│ 95.00│ 9.8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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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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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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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之信息 │ 2500.00│ ---│ 25.00│ ---│ 310.0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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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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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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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 2.98亿│ 3187.94万│ 1.76亿│ 59.11│ ---│ 2025-09-30│
│升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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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 1.71亿│ 1568.81万│ 1.07亿│ 64.59│ ---│ 2025-09-30│
│升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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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54亿│ 1027.79万│ 1.83亿│ 74.18│ ---│ 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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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8377.44万│ 797.84万│ 2417.14万│ 29.80│ ---│ 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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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92亿│ 0.00│ 1.93亿│ 100.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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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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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28 │交易金额(元)│3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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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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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通达海软件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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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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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通达海软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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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
│ │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
│ │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
│ │公告如下: │
│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3 │
│ │月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 │
│ │股发行价格为9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 │)人民币10962.3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87.69万元。 │
│ │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3月9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12号)。公司已对│
│ │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
│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 │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
│ │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南京通达海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海│
│ │软件)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
│ │ 公司拟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通达海软件增资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 │
│ │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含本数)向通达海│
│ │软件增资,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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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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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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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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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教师的大学发起的非公募基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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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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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
│ │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本次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
│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
│ │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回馈社会,切实支持教育事│
│ │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以自有资金向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人民币合计300 │
│ │万元,分三年支付,2025-2027年间,每年100万元。捐赠款项用于支持学生培养、创新创业│
│ │等。 │
│ │ 二、捐赠对象的基本情况 │
│ │ 捐赠对象: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
│ │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 │
│ │ 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是由河海大学发起的非公募基金会。鉴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郑建国先生为河海大学在职教师,本次捐赠构成关联交易。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累计向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0次。本次│
│ │捐赠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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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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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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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
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
的基础上,制定了《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
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
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充分考虑公司当前及未来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
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
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将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分红政策,重视对股东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
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情况下,制定本规划。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于其他分红方式。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一般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
要;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现金分红无需审
计);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再
融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
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当年实现的母公司
可供分配利润的5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在该年度亏损、不满足上述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
现金分红并制定具体方案。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和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规定,提议进行预分红或中期现金分红,或者根据股东会决议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
。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
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
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5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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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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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本次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回馈社会,切实支持教育事业
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以自有资金向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人民币合计300万元
,分三年支付,2025-2027年间,每年100万元。捐赠款项用于支持学生培养、创新创业等。
二、捐赠对象的基本情况
捐赠对象: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法定代表人:郭继超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20106771283862N
成立日期:2018-06-15
登记管理机关:江苏省民政厅
住所:南京市西康路1号
业务范围:(一)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优秀师生;(二)资助人才培养、科学研
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等项目;(三)资助教育事业和水利事业建设与
发展项目,奖励为教育事业和水利事业建设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四)资助有
益于教育事业发展的社会公益活动。基金会的宗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
风尚。
基金会使命和愿景:筹措各类办学资源,支持学校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师资建设等,为学
校早日建成世界一流特色研究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全面助力学生成长、教师提升和学校
发展。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
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是由河海大学发起的非公募基金会。鉴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郑
建国先生为河海大学在职教师,本次捐赠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
公司累计向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0次。本次捐赠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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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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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南京通达海软件有限公司
2.住所: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6号联创大厦B座20层3.法定代表人:郑建国
4.成立日期:2010年12月30日
5.注册资本:6000万元整
6.经营范围:计算机及配件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
机网络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一般项目: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通达海软件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2201443.50元,负债总额82704916.70元,净
资产-10503473.20元,资产负债率为114.56%。
本次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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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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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
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监事会定期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锡
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
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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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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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
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
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实
际经营情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扎实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切实履行
上市公司责任。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成立于1995年,在三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坚持聚焦主业,逐步成长为法院信息化领域
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头部供应商。公司用户覆盖了全国四级法院,参与了全国法院行业信息化12
项行业标准的讨论和制订工作,是全国法院办案办公领域的知名品牌。
公司以“数字科技助推法治建设”为使命、以成为“法律科技服务领跑者”为企业愿景,
不断探索“人工智能+”应用,将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技术和法律知识图谱、大数据技术等与
用户的实际业务场景深度融合,为司法及相关行业用户赋能。基于法院办案办公场景,公司利
用法律知识图谱、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为目标,围绕数字法院建设要求,研发了面向法院、诉讼参与人等的系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
,为法院案件办理、监督管理、政务办公、诉讼服务、社会治理等提供技术支撑和智能化辅助
,促进法院提高办案效率、强化司法监督、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赋能法院数字化转型、智能
化应用,助力司法改革。
在聚焦法院主业、深耕法院行业的同时,公司一方面在持续加大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研
发投入,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和法律业务团队建设,打造包括法律AI开发平台和法律AI能力平台
的人工智能基础平台,推进“海睿”法律垂直大模型研发,为司法审判及相关应用提供AI法律
助手和裁判智能辅助,并在南京、成都、珠海香洲等地建立了法律人工智能实验室,围绕人工
智能与司法场景融合实践、人工智能应用质量检测等核心目标,开展法律大模型的验证、训练
、调优、应用场景落地示范。另一方面也在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服务等环节,
以法律人工智能技术为公安、政法委、纪委监委、仲裁等法律相关部门和法律公共服务机构赋
能,扩展法律科技应用场景,构建法律科技应用生态。
未来,公司将在继续聚焦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响应《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
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政策,通过投资、收购等方式,凝聚和转化资源优势,积极拓宽公司发展
边界,努力寻求第二增长曲线,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了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新《公司法
》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及时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保
障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及监事充分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构合法运
行和科学决策。
未来,公司还将持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治理和决策水平,增
强风险防范能力,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监管机构培训,注重管理团队规范运营意识和履职能
力的提升,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
益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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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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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
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天健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聘请的审计机构,自聘请天健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
其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进行了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
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
。
(三)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
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处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
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灵灵,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婷,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
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戚铁桥,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过往收费标准和
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
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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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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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预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预案》
。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无关联关系的董事表决通过,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因全体
董事均为关联方,基于关联关系回避原则,由全体董事共同决定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基于关联方回避原则,由全体监事共同决定
将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董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
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8.4万元(含税),按月支付
。
2.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
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
酬。薪酬结构为:基本年薪+绩效考核薪酬,基本年薪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考核薪酬根据考核
周期内的考核评定情况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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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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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
财的公告》,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
,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信用度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
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种类为信用度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
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作为受托方、确定理财金额及购买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
相关合同及协议等。
5.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
6.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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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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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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