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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海(30137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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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378 通达海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3-03│ 95.00│ 9.8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润之信息 │ 2600.00│ ---│ 26.00│ ---│ ---│ 人民币│ ├─────────┼─────┼─────┼─────┼─────┼──────┼──────┤ │江苏诉服达 │ 2564.00│ ---│ 40.00│ ---│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 2.98亿│ 3822.07万│ 1.82亿│ 61.24│ 3.73万│ 2025-09-30│ │升级建设项目 │ │ │ │ │ │ │ ├─────────┼──────┼─────┼─────┼─────┼─────┼──────┤ │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 1.71亿│ 2168.03万│ 1.13亿│ 68.21│ 784.17万│ 2025-09-30│ │升级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54亿│ 1367.24万│ 1.86亿│ 75.56│ ---│ 2025-09-30│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8377.44万│ 2256.88万│ 3876.18万│ 47.79│ ---│ 2026-12-31│ ├─────────┼──────┼─────┼─────┼─────┼─────┼──────┤ │补充流动资金 │ 1.92亿│ 0.00│ 1.93亿│ 100.32│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2-02 │交易金额(元)│1755.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润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7.55%的│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东何炜 │ ├──────┼────────────────────────────────────────┤ │交易概述 │1.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海”、“公司”、“甲方”)拟以自有资│ │ │金2600.00万元收购上海润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之信息”、“标的公司”)2│ │ │6%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润之信息51%的股权,润之信息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 │ │ │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交易对方:东何炜(17.55%,1755.00万元)、朱利峰(6.11%611.00万元)、李洪鹏(│ │ │1.56%,156.00万元)、施轶(0.52%,52.00万元)、沈正崴(0.26%,26.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5-12-02 │交易金额(元)│611.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润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11%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朱利峰 │ ├──────┼────────────────────────────────────────┤ │交易概述 │1.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海”、“公司”、“甲方”)拟以自有资│ │ │金2600.00万元收购上海润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之信息”、“标的公司”)2│ │ │6%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润之信息51%的股权,润之信息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 │ │ │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交易对方:东何炜(17.55%,1755.00万元)、朱利峰(6.11%,611.00万元)、李洪鹏│ │ │(1.56%,156.00万元)、施轶(0.52%,52.00万元)、沈正崴(0.26%,26.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5-12-02 │交易金额(元)│156.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润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56%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李洪鹏 │ ├──────┼────────────────────────────────────────┤ │交易概述 │1.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海”、“公司”、“甲方”)拟以自有资│ │ │金2600.00万元收购上海润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之信息”、“标的公司”)2│ │ │6%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润之信息51%的股权,润之信息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 │ │ │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交易对方:东何炜(17.55%,1755.00万元)、朱利峰(6.11%,611.00万元)、李洪鹏│ │ │(1.56%,156.00万元)、施轶(0.52%,52.00万元)、沈正崴(0.26%,26.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5-12-02 │交易金额(元)│52.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润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52%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施轶 │ ├──────┼────────────────────────────────────────┤ │交易概述 │1.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海”、“公司”、“甲方”)拟以自有资│ │ │金2600.00万元收购上海润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之信息”、“标的公司”)2│ │ │6%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润之信息51%的股权,润之信息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 │ │ │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交易对方:东何炜(17.55%,1755.00万元)、朱利峰(6.11%,611.00万元)、李洪鹏│ │ │(1.56%,156.00万元)、施轶(0.52%,52.00万元)、沈正崴(0.26%,26.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5-12-02 │交易金额(元)│26.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润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26%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沈正崴 │ ├──────┼────────────────────────────────────────┤ │交易概述 │1.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海”、“公司”、“甲方”)拟以自有资│ │ │金2600.00万元收购上海润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之信息”、“标的公司”)2│ │ │6%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润之信息51%的股权,润之信息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 │ │ │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交易对方:东何炜(17.55%,1755.00万元)、朱利峰(6.11%,611.00万元)、李洪鹏│ │ │(1.56%,156.00万元)、施轶(0.52%,52.00万元)、沈正崴(0.26%,26.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5-09-30 │交易金额(元)│2564.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40%的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胡思泽、王亦鸣、张士华、孙钧、陈浩 │ ├──────┼────────────────────────────────────────┤ │交易概述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京通达海”)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 │ │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诉服达”或“标的公司”)40%的股权,收购对 │ │ │价合计为人民币2,564.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 │ │交易完成后,江苏诉服达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2025年9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自然人胡思泽、 │ │ │王亦鸣、张士华、孙钧、陈浩分别签署了《关于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 │ │议》,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 │ │标的公司40%股权,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 │为定价参考,经各方协商确认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2,564.00万元。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江苏行声远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法人销售商品或向关联法人提│ │ │ │ │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法人销售商品或向关联法人提│ │ │ │ │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润之信息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法人购买商品或接受关联法人│ │ │ │ │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法人购买商品或接受关联法人│ │ │ │ │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法人销售商品或向关联法人提│ │ │ │ │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南京觅探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法人购买商品或接受关联法人│ │ │ │ │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9-30 │ ├──────┼────────────────────────────────────────┤ │关联方 │胡思泽、陈浩 │ ├──────┼────────────────────────────────────────┤ │关联关系 │公司行政部员工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概况 │ │ │ 2025年9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自然人胡思泽、 │ │ │王亦鸣、张士华、孙钧、陈浩分别签署了《关于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 │ │议》,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 │ │标的公司40%股权,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 │为定价参考,经各方协商确认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2,564.00万元。 │ │ │ (二)关联交易的情况 │ │ │ 股权转让方陈浩为公司行政部员工,同时担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南京海益企业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股权转让方胡思泽为公司曾经的参股企业四│ │ │川思强科技有限公司的共同控制人之一(2018年3月,公司将持有的四川思强科技有限公司2│ │ │0%股权转让给四川爱辉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 │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认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9-11 │ ├──────┼────────────────────────────────────────┤ │关联方 │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教师的大学发起的非公募基金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 │ │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本次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 │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 │ │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回馈社会,切实支持教育事│ │ │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以自有资金向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人民币合计300 │ │ │万元,分三年支付,2025-2027年间,每年100万元。捐赠款项用于支持学生培养、创新创业│ │ │等。 │ │ │ 二、捐赠对象的基本情况 │ │ │ 捐赠对象: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 │ │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 │ │ │ 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是由河海大学发起的非公募基金会。鉴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郑建国先生为河海大学在职教师,本次捐赠构成关联交易。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累计向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0次。本次│ │ │捐赠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17│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丽地路1号通达海2号楼1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 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026-07-17│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 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2026年7月17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同意选举曹伟先生 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曹伟 先生将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曹伟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曹伟先 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 2026-07-17│其他事项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水利信息化相关业务,公司投资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 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近日,控股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 业执照》,现将有关登记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MAKH1ECY76 2.名称:南京通达海数禹科技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1400万元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26年7月14日 6.法定代表人:徐东惠 7.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丽地路1号 8.经营范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软件外包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网络技术服务 ;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物联 网技术研发;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水质污染物监 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 仪器仪表销售;环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物联网设 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业务 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7-01│其他事项 ──────┴────────────────────────────────── 重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南 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拟于2026年7月17日15:00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丽地路1号通达海2号楼一层会议室 ──────┬────────────────────────────────── 2026-05-1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丽地路1号通达海2号楼1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 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026-05-15│对外投资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了拓宽公司的产业布局和业务发展空间,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南京 通达海坤禹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登记机构核定为准)开展水利信息化相关业务, 公司计划投资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对外投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 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6-05-15│企业借贷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南京通达海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海软件”)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方式为借 款,财务资助最高额度为20,00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资金占用费根据实际借款金额按年化3.0%收取。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 内,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1.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全资子公司通达海软件主要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服务,并作为共同实施主体负责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现有员工777人,其中研发人员177人。后续,通达海 软件将作为公司软件开发与服务业务板块的核心实体,逐步扩大对外承接业务规模。在业务转 移完成的过渡期内,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公司需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以 保障其持续经营能力,并推动经营规模提升及创新业务发展。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其他业务的正常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符合相关规 则要求,本事项未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财务资助的对象 本次财务资助的对象为通达海软件,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资助的来源、金额、期限、方式及用途 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 方式为借款,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财务资助额度 可以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借款归还以后额度即时恢复。 本次借款资金主要用于通达海软件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4.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 本次公司向通达海软件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根据实际借款金额按年化3.0%收取。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 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 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各类 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 相应减值准备。同时,对公司部分确已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清查和减值测试 后,2025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34413135.49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计 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核销资产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2025年度核销资产合计人民币704455.34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批准。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 权,公司拟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6.39万股,本次拟作废限制性股票 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 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3.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 /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或辞退等离 职情形的,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按照《 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1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二)激励对象自愿放弃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对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1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三)2025年度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1.若公司业绩未达到上述营业收入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当年计划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若达到上述营业收入指标的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80%; 3.若达到上述营业收入指标的目标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100%。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 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会计年度为2025年度,具体指标实现情况如 下: 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为43856.47万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6940.74万元,增长率为-15.77%。 由于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考核目标未实现,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基于 上述情况,公司对176名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及自愿放弃人员)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9.19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56.39万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况。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预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预案 》。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无关联关系的董事表决通过,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因全 体董事均为关联方,基于关联关系回避原则,由全体董事共同决定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 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现行 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 取薪酬,不另领取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8.4万元(含税),按月支付 。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 ,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 三、薪酬构成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 (1)基本薪酬:主要依据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为月度 或年度的基本报酬; (2)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结合公司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及个人年 度业绩考核结果综合确定。根据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 度工作目标情况核定绩效,于年终或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期间,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 兑付;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在公司担任实际工 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 、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 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8│委托理财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拟在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信用 度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 财产品,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 项的股东会召开前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种类为信用度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 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作为受托方、确定理财金额及购买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 相关合同及协议等。 5.投资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股东会召开前有效。 6.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 订)》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125509689.5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316448.5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994316.2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1555737.67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和《公司 章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负,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情况、未来投资计划、可持续发展及股 东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 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天健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聘请的审计机构,自聘请天健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 其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进行了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 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 。 (三)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 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灵灵,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17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婷,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 020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戚铁桥,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综合考虑参 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 计费用为56.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3.58万元,合计为80.18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过往收费标准和会计处理复杂 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 收费标准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 2026-02-02│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日(星期一)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丽地路1号2号楼1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2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026-01-29│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 2026-01-17│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于2026年02月02日15:00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0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2月0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 2026-01-17│企业借贷 ──────┴────────────────────────────────── 重要提示:1.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因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12月收购参股公司上海润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之信息”)部分股权 并取得控制权而被动形成,润之信息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亚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8日 向深圳市政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元信息”)提供100万元的财务资助(以下简称“ 财务资助”)。 2.本财务资助的借款期限自2025年8月8日起至2025年11月8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政 元信息尚未偿还上述借款的本金及利息。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因取得参股公司控制权 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及逾期情况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4.特别风险提示:由于 政元信息存在财务困难、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等情形,未来存在部分或者全部款项无法收 回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公司收购上海润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6%股权并控股润之信息后,由于润之信息的全资子 公司上海亚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向政元信息提供了人民币100万元的财务资助 ,导致公司被动形成100万元的财务资助,并已逾期。董事会根据相关情况于2026年1月15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及逾期情况的概述 2025年12月2日,公司为了进一步深化业务合作,加大公安执法领域业务拓展力度,推进 “人工智能+”战略,拓展未来发展空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 自有资金2600.00万元收购了润之信息26%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润之信息51%的 股权,润之信息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2026年1月7日,有关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开始于2025年8月8日,润之信息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亚研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基于与政元信息业务合作的考虑,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及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向政元信息 提供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5年8月8日起至2025年11月8日止,约定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公司收购润之信息股权完成后,因公司取得润之信息的控制权,润之信息及其全资子公司上 海亚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被动形成了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双方财务借款合同的约定,相关款项应当于2025年11月8日一次性还本付息。但由于 政元信息经营情况以及双方间合作未及预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偿还上述借款的本金和 利息。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因公司取得参股公司润之信息的控制权而被动形成,不属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 用。 本次财务资助补充确认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被资助 对象资产负债率高于70%,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100万元。 2.借款期限:自2025年8月8日起,2025年11月8日止。期满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3.借款偿还: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最迟应在借款到期前15天向乙方(亚研电子)提出 延期,届时由乙方决定是否延期。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还款要求 。 4.违约处理 (1)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权收回全部或部分出借款。 (2)甲方因不当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或利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其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由甲 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3)甲方逾期偿还借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因公司取得参股公司润之信息的控制权而被动形成,实质是润之信 息原有财务资助的延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未直接导 致资金流出公司。公司已对被资助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解,不存在严重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审议程序滞后,故予以补充确认。 ──────┬────────────────────────────────── 2025-12-02│收购兼并 ──────┴────────────────────────────────── 1.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海”、“公司”、“甲方”)拟以自有 资金2600.00万元收购上海润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之信息”、“标的公司”)2 6%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润之信息51%的股权,润之信息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经取得标的公司股东会批准,各方已就股权转让事宜签 署了《投资协议书》,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4.本次交易不改变公司与润之信息及相关股东关于润之信息2024-2026年预期净利润的相 关约定,但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业务整合、行业竞争加剧、市场拓展不及预期及持续创新 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润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6%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 币2600.00万元收购润之信息26%的股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 方式收购上海润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6%股权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深化业务合作,加大公安 执法领域业务拓展力度,推进公司“人工智能+”战略,拓展公司未来发展空间,经协商一致 ,公司决定收购润之信息26%的股权,并与润之信息股东何炜、朱利峰、李洪鹏、施轶、沈正 崴共同签署了《关于上海润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经各方协商确认的本次交易 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26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 程》《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 交股东会审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5-10-28│其他事项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同意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对《公司章程》中相 应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近日,公司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新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249663766N 2.名称: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郑建国 5.注册资本:9660万元整 6.成立日期:1995年03月23日 7.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丽地路1号1号楼 8.经营范围:承接计算机软件开发、电子计算机网络工程并提供与工程相关的技术服务 ;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器机械、仪器仪表、文化办公用品、建筑材料、日用百货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 事务所业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备案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 2025-10-20│其他事项 ──────┴──────────────────────────────────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10月20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53.15万股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5.58元/股 4.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海”)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 经满足,同意确定2025年10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5.5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8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53.15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及股票来源 本次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价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5.58元/股。 (三)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65.0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660.00万股的2.743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53.15万股,占本次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660.00万股的2.6206%,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5.5283%;预留11.85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660.00万股的0.1227% ,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4.4717%。 (四)激励对象范围及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81人,包括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 2025-09-30│收购兼并 ──────┴────────────────────────────────── 特别提示: 1.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京通达海”)以现金方式收 购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诉服达”或“标的公司”)40%的股权,收 购对价合计为人民币2564.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 次交易完成后,江苏诉服达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经取得标的公司股东会批准,各方已就股权转让事宜 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4.本次交易存在交易实施风险、标的公司业务协同效应不达预期风险、标的公司经营业 绩不达预期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 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诉服达数据科 技有限公司4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564.00万元收购自然人股东合计 持有的江苏诉服达40%股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交易概况 2025年9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自然人胡思泽、王 亦鸣、张士华、孙钧、陈浩分别签署了《关于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 司40%股权,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参 考,经各方协商确认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2564.00万元。具体如下:(二)关联交易的情况 股权转让方陈浩为公司行政部员工,同时担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南京海益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股权转让方胡思泽为公司曾经的参股企业四川思 强科技有限公司的共同控制人之一(2018年3月,公司将持有的四川思强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 转让给四川爱辉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认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1.胡思泽: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303271982***,住所: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经 开区***。主要任职单位及职务:四川爱辉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王亦鸣:男,中国国籍,身份证:3101051967***,住所:上海市长宁区***。主要任职 单位及职务:上海沧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3.张士华: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1322351978***,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 **。主要任职单位及职务:河北晨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4.孙钧: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501021986***,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 主要任职单位及职务:中金国泰(平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5.陈浩: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201061970***,住址;南京市鼓楼区***,主要任职 单位及职务: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员工、南京海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5-09-30│资产租赁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自 有物业用于对外出租、建设司法智能化产业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9月,公司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项目已按计划建设完毕,通过了政府各项验收,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幕府创新小镇丽地路1号,除募集资金建设 部分外,以自有资金建设的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以房地产测绘部门最终测绘结果为准) 。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项目转固定资产、转投资性房地产后,将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根据公司前期规划及当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满足公司自用条件下,公司拟将部分自有 资金建设的物业(南京市鼓楼区丽地路1号通达海2号楼2、3、4层及3号楼)用于对外出租,吸 引法律科技产业链上下游优秀企业入驻,共同打造司法智能化产业园,搭建法律科技创新载体 ,与公司自身业务相互助力、赋能。同时,也有利于提高资产整体运营效率,增加资产收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部分自有资金建设的物业用于对外出租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 ,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益。同时,依托司法智能化产业园,汇聚法律科技行业的高端人才 和技术团队,吸引上下游供应商和相关企业入驻,构建全生态法律科技产业基地,有利于相互 助力、赋能,共同提升法律科技应用水平,促进行业及公司发展。 ──────┬────────────────────────────────── 2025-09-30│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3.会议召开的 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 0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丽地路1号通达海2号楼一层会议室 ──────┬────────────────────────────────── 2025-09-26│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南京通达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投票表决选举曹伟先生 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曹伟先生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完成后,变更为职工 代表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构成成员不变,曹伟先生将以职工代表董事身份 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曹伟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曹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本科 学历。2008年7月至今先后任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维工程师、产品经理,2020年起 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研发中心部门经理。曹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7500 股,与公司控股东及实际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2025-09-2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丽地路1号2号楼1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 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025-09-25│其他事项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海”或“公司”)于2025年6月5日披露了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公司持股5%以上股 东辛成海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6月26日至9月25日)通过集中 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2052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史宇清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6月26日至9月25日)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5%。 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辛成海先生及史宇清女士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 函》,截至2025年9月25日,辛成海先生及史宇清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202 5年6月26日至2025年9月25日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辛成海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14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0股,合计减持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 449%,减持后,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减持前的8.4986%降低至8.3537%;史宇清女士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0股,其持有公司股份仍为减持前的6172617股,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仍为减持前的6.3899%。 ──────┬────────────────────────────────── 2025-09-15│其他事项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已搬迁至新办 公地址,为便于投资者与公司沟通交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现将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注册地址,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地址、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同步变更。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咨询电话:025-86551940 传真号码:025-51887512 公司邮箱:tdh@tdhnet.com.cn ──────┬────────────────────────────────── 2025-09-11│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 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 的基础上,制定了《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 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 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充分考虑公司当前及未来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 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 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将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分红政策,重视对股东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 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情况下,制定本规划。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于其他分红方式。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一般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 要;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现金分红无需审 计);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再 融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 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当年实现的母公司 可供分配利润的5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在该年度亏损、不满足上述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 现金分红并制定具体方案。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和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规定,提议进行预分红或中期现金分红,或者根据股东会决议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 。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 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 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5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 2025-09-11│其他事项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本次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回馈社会,切实支持教育事业 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以自有资金向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人民币合计300万元 ,分三年支付,2025-2027年间,每年100万元。捐赠款项用于支持学生培养、创新创业等。 二、捐赠对象的基本情况 捐赠对象: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法定代表人:郭继超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20106771283862N 成立日期:2018-06-15 登记管理机关:江苏省民政厅 住所:南京市西康路1号 业务范围:(一)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优秀师生;(二)资助人才培养、科学研 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等项目;(三)资助教育事业和水利事业建设与 发展项目,奖励为教育事业和水利事业建设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四)资助有 益于教育事业发展的社会公益活动。基金会的宗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 风尚。 基金会使命和愿景:筹措各类办学资源,支持学校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师资建设等,为学 校早日建成世界一流特色研究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全面助力学生成长、教师提升和学校 发展。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 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是由河海大学发起的非公募基金会。鉴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郑 建国先生为河海大学在职教师,本次捐赠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 公司累计向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0次。本次捐赠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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