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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海(30137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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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378 通达海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润之信息 │ 2500.00│ ---│ 25.00│ ---│ 310.08│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 2.98亿│ 5075.98万│ 1.44亿│ 48.39│ 0.00│ 2025-09-30│ │升级建设项目 │ │ │ │ │ │ │ ├─────────┼──────┼─────┼─────┼─────┼─────┼──────┤ │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 1.71亿│ 3365.20万│ 9137.32万│ 55.13│ 0.00│ 2025-09-30│ │升级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54亿│ 1901.60万│ 1.72亿│ 70.01│ 0.00│ 2025-09-30│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8377.44万│ 786.26万│ 1619.30万│ 19.97│ 0.00│ 2026-03-20│ ├─────────┼──────┼─────┼─────┼─────┼─────┼──────┤ │补充流动资金 │ 1.92亿│ ---│ 1.93亿│ 100.32│ 0.00│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2-28 │交易金额(元)│3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南京通达海软件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南京通达海软件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 │ │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 │ │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 │ │公告如下: │ │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3 │ │ │月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 │ │ │股发行价格为9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 │)人民币10962.3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87.69万元。 │ │ │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3月9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12号)。公司已对│ │ │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 │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 │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 │ │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南京通达海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海│ │ │软件)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 │ │ 公司拟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通达海软件增资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 │ │ │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含本数)向通达海│ │ │软件增资,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事宜。 │ └──────┴────────────────────────────────────────┘ ┌──────┬────────────────┬──────┬────────────────┐ │公告日期 │2024-06-27 │交易金额(元)│127.5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南京诉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 │ │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127.50万元受让其持有的南京诉源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南京诉源”)51%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255万元,实缴出资127.5万元),对应的 │ │ │实缴出资义务由公司承继。在完成上述股权转让、承继剩余实缴出资义务后,由公司继续对│ │ │南京诉源增加投资300万元。本次交易后,公司直接持有南京诉源的股权比例增加至69.375%│ │ │。` │ │ │ 近日,南京诉源完成了变更公司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鼓楼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 │ │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4-06-27 │交易金额(元)│3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南京诉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南京诉源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 │ │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127.50万元受让其持有的南京诉源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南京诉源”)51%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255万元,实缴出资127.5万元),对应的 │ │ │实缴出资义务由公司承继。在完成上述股权转让、承继剩余实缴出资义务后,由公司继续对│ │ │南京诉源增加投资300万元。本次交易后,公司直接持有南京诉源的股权比例增加至69.375%│ │ │。` │ │ │ 近日,南京诉源完成了变更公司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鼓楼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 │ │营业执照》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24│其他事项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 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 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实 际经营情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扎实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切实履行 上市公司责任。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成立于1995年,在三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坚持聚焦主业,逐步成长为法院信息化领域 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头部供应商。公司用户覆盖了全国四级法院,参与了全国法院行业信息化12 项行业标准的讨论和制订工作,是全国法院办案办公领域的知名品牌。 公司以“数字科技助推法治建设”为使命、以成为“法律科技服务领跑者”为企业愿景, 不断探索“人工智能+”应用,将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技术和法律知识图谱、大数据技术等与 用户的实际业务场景深度融合,为司法及相关行业用户赋能。基于法院办案办公场景,公司利 用法律知识图谱、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为目标,围绕数字法院建设要求,研发了面向法院、诉讼参与人等的系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 ,为法院案件办理、监督管理、政务办公、诉讼服务、社会治理等提供技术支撑和智能化辅助 ,促进法院提高办案效率、强化司法监督、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赋能法院数字化转型、智能 化应用,助力司法改革。 在聚焦法院主业、深耕法院行业的同时,公司一方面在持续加大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研 发投入,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和法律业务团队建设,打造包括法律AI开发平台和法律AI能力平台 的人工智能基础平台,推进“海睿”法律垂直大模型研发,为司法审判及相关应用提供AI法律 助手和裁判智能辅助,并在南京、成都、珠海香洲等地建立了法律人工智能实验室,围绕人工 智能与司法场景融合实践、人工智能应用质量检测等核心目标,开展法律大模型的验证、训练 、调优、应用场景落地示范。另一方面也在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服务等环节, 以法律人工智能技术为公安、政法委、纪委监委、仲裁等法律相关部门和法律公共服务机构赋 能,扩展法律科技应用场景,构建法律科技应用生态。 未来,公司将在继续聚焦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响应《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 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政策,通过投资、收购等方式,凝聚和转化资源优势,积极拓宽公司发展 边界,努力寻求第二增长曲线,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了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新《公司法 》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及时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保 障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及监事充分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构合法运 行和科学决策。 未来,公司还将持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治理和决策水平,增 强风险防范能力,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监管机构培训,注重管理团队规范运营意识和履职能 力的提升,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 益提供有力保障。 ──────┬────────────────────────────────── 2025-04-2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 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天健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聘请的审计机构,自聘请天健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 其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进行了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 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 。 (三)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 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处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 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灵灵,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婷,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 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戚铁桥,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过往收费标准和 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 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 2025-04-24│其他事项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预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预案》 。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无关联关系的董事表决通过,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因全体 董事均为关联方,基于关联关系回避原则,由全体董事共同决定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基于关联方回避原则,由全体监事共同决定 将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董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 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8.4万元(含税),按月支付 。 2.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 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 酬。薪酬结构为:基本年薪+绩效考核薪酬,基本年薪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考核薪酬根据考核 周期内的考核评定情况发放。 ──────┬────────────────────────────────── 2025-04-24│委托理财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 财的公告》,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 ,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信用度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 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种类为信用度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 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作为受托方、确定理财金额及购买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 相关合同及协议等。 5.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 6.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 2025-04-24│其他事项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 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 清查,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同时,对公司部分确已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 2025-04-24│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 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利润分 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50326502.0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655115.6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 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2504005.8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76872186.2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和《公司章 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净利润为负,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 现金分红条件,同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情况、未来投资计划、可持续发展及股东 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5-01-10│其他事项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高来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股东大会表决前,高来阳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调整情况 股东大会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郑建国(主任委员)、童俊、朱跃龙 2.审计委员会:吴青川(主任委员)、朱跃龙、曹伟 3.提名委员会:高来阳(主任委员)、朱跃龙、郑建国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朱跃龙(主任委员)、高来阳、徐东惠三、辞职独立董事情况 原公司独立董事冀洋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4年11月11日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冀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冀 洋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均未出现任何意见分歧,亦不存在任何有关 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 冀洋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独立公正,在公司规范运作和 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公司对冀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 高来阳,男,1967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1年7月至1999年12月,任海军工程大学讲师;2001年1月至2007年4月,任南京市中级人 民法院助理审判员;2007年5月至今,任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4年10月, 任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高来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2024-12-25│其他事项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冀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 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高来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第二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高来阳先生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进行了审查,认为高来阳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书面审查意见,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高来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者其他可能妨 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的情形。 高来阳先生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高来阳先生承诺将持续加 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的相 关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 2024-11-09│其他事项 ──────┴────────────────────────────────── 一、股份减持计划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史宇清女士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 月内(9月13日至12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52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1%。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24年9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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