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79 天山电子 更新日期:2025-09-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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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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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10-17│ 31.51│ 7.2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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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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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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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触显一体化模组│ 9348.22万│ 4146.01万│ 1.55亿│ 87.36│ ---│ 2026-10-21│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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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40亿│ 1.17亿│ 2.37亿│ 98.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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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触显一体化模组│ 1.78亿│ 4146.01万│ 1.55亿│ 87.36│ ---│ 2026-10-21│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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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色液晶显示模组扩│ 2708.59万│ 1079.95万│ 2002.28万│ 73.92│ ---│ 2026-10-21│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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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电子檀圩园区车│ 1.16亿│ ---│ ---│ ---│ ---│ 2026-06-27│
│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 │ │ │ │ │ │
│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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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色液晶显示模组扩│ 1.11亿│ 1079.95万│ 2002.28万│ 73.92│ ---│ 2026-10-21│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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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785.75万│ ---│ ---│ ---│ ---│ 202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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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电子檀圩园区综│ 7264.98万│ ---│ ---│ ---│ ---│ 2027-06-27│
│合能力提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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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 6002.04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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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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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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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晶之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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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董事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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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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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山电子”)于2025年1月16日分别召 │
│ │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
│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
│ │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公司就广西晶之耀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耀新能”)于天山电子檀圩厂区2│
│ │.566MW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拟与晶耀新能签署《分布式光伏发电节能│
│ │服务合同》(以下简称“节能合同”),公司向晶耀新能提供位于檀圩厂区范围内可利用安│
│ │装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建筑屋顶及可利用的停车场地等以及其他配套工程和设施使用场地;晶│
│ │耀新能提供节能项目节能解决方案、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按方案实施全额投资建设规模约│
│ │2.566MW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并向公司提供分布式光伏发电节能服务,节能效益分享期为20 │
│ │年,按实际发电时段南方电网或售电公司分时电价折扣售电给公司,以实现公司生产过程达│
│ │到节能减排目的。 │
│ │ 2、本次交易对方晶耀新能的董事刘立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叶小翠女士 │
│ │的配偶,同时刘立才先生系持有晶耀新能10%的股东深圳市立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 │
│ │制人并100%控股该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晶耀新能为│
│ │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光伏发电节能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时,独立董│
│ │事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则及《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预计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金额│
│ │较低,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广西晶之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21MAE7M9N42B │
│ │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4、营业期限:2024年12月06日至无固定期限 │
│ │ 5、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灵城街道向阳路34号2楼 │
│ │ 6、法定代表人:龙凤仙 │
│ │ 7、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
│ │ 9、关联关系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对方晶耀新能的董事刘立才先生 │
│ │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叶小翠女士的配偶,同时刘立才先生系持有晶耀新能10%的股 │
│ │东深圳市立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并100%控股该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晶耀新能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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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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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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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4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议案。(三)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4年2月2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05)进行了披露。
(四)2024年2月7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五)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六)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
(七)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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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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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可归属人数:27人
本次可归属数量:67.1104万股(调整后)
本次授予价格:6.54元/股(调整后)
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
励计划”)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13.78元/股(调整前)。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计31人,其中首次授予27人,预留授予4人,
包括本计划公告时任职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含
独立董事和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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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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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
年8月15日以电话、微信及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劳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西天山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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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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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6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
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近日,经钦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
,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有关登记情况公告如下:
一、《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21775999876N
名称: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嗣纬
注册资本:壹亿玖仟柒佰伍拾柒万贰仟捌佰肆拾圆整
成立日期:2005年08月26日
住所: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檀圩镇灵北路东街335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液晶显示器及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家
用电器、通讯产品、电子计算机的材料、设备及提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货物进
出口贸易(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机械设备及自有物业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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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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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
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
金总额下限,且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能够满足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根据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安排,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实施完毕。根据《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公司计
划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价格不
超过31.0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4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2025年1月2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1)。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实施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
币31.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1.98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的《2024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及《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
1、2025年1月2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于2024年12月31日开立,由于12月剩余可交易
日较少,所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回购操作。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3)。
2、2025年1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
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3、回购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及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263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7572840股的1.3331%,最高成交价为29.32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18.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9996728.2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
方案中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31.00元/股及调整后的回购上限21.98元/股(含)。上述情况符
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
差异。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使用金额
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最低限额5000万元,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上限8000万元。上
述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
案不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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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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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新建项目一名称:天山电子檀圩园区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线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
源:计划投资总额为11578.02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11578.02万元。
2、新建项目二名称:天山电子檀圩园区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计划投资总额为11087.09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7264.98万元,使
用自有资金3822.11万元。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的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
如因宏观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技术路线变化、研发成果不及预期等因素,可能出现项目
实施顺延、变更、中止、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
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使用的全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含利
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合计约18843.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不含利息费用为16974.05万元;
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时的金额为准)用于天山电子檀圩园区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线项目和天
山电子檀圩园区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其中天山电子檀圩园区综合能力提升项目投资资金不足部
分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入3822.11万元。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新建项目拟投入的募集
资金金额不涉及关联交易。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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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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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
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解释
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并自2024年1
月1日起执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解释
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
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
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其中,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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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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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
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概况
为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
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
他应收款、金融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
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公司拟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
了相应的减值损失,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1478.31万元,其中,计提
资产减值损失852.60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25.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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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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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
23〕4号)的规定。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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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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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构建适应公司
发展战略要求的组织体系,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组织架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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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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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拟继续使用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29%。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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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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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预案为: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41876000股剔除已回购
股份2633900股后139242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拟合计
派发现金股利5569684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本
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9757284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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