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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30138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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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387 光大同创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重庆致贯科技有限公│ 0.00│ ---│ 51.00│ ---│ -208.78│ 人民币│ │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 4.00亿│ 9123.04万│ 2.55亿│ 63.62│ 0.00│ 2025-12-31│ │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 │ │ │ │ │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未明确投向 │ 6376.15万│ 0.00│ 0.00│ 0.00│ 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万│ 4500.00万│ 9000.00万│ 100.00│ ---│ ---│ ├─────────┼──────┼─────┼─────┼─────┼─────┼──────┤ │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 2.00亿│ 982.40万│ 1.52亿│ 75.88│ 0.00│ 2025-08-01│ │心建设项目 │ │ │ │ │ │ │ ├─────────┼──────┼─────┼─────┼─────┼─────┼──────┤ │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 5000.00万│ 808.90万│ 1175.44万│ 23.51│ 0.00│ 2025-12-31│ │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00亿│ 3.00万│ 2.00亿│ 100.02│ 0.00│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7-15 │交易金额(元)│0.00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重庆致贯科技有限公司16%的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苏孟波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 │ │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 │0万元的价格受让苏孟波持有的公司参股公司重庆致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致贯 │ │ │”)16%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为593.26万元,实缴出资额为218.11万元),本次股权转 │ │ │让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重庆致贯51%的股权,重庆致贯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 │ │ │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 │.com.cn)上的《关于受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 │ │ 二、进展情况 │ │ │ 近日,重庆致贯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 │ │权转让事项已完成,公司持有重庆致贯51%的股权,重庆致贯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 1113.00万 10.45 37.17 2025-03-04 企业 ───────────────────────────────────────────────── 合计 1113.00万 10.45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2-28 │质押股数(万股) │553.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47 │质押占总股本(%) │5.19 │ ├────────┼──────────────┴────────┴──────────────┤ │股东名称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 │质押方 │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2-2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2月27日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质押了553.0万股给深圳市中小担小额 │ │ │贷款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0-14 │质押股数(万股) │56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70 │质押占总股本(%) │5.26 │ ├────────┼──────────────┴────────┴──────────────┤ │股东名称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1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10日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质押了560.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小额 │ │ │贷款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3-08 │质押股数(万股) │417.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9.50 │质押占总股本(%) │5.49 │ ├────────┼──────────────┴────────┴──────────────┤ │股东名称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 │质押方 │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3-0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3-03 │解押股数(万股) │583.8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3月07日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质押了417.0万股给深圳市中小担小额 │ │ │贷款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3月03日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解除质押583.8万股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光大同│光大同创(│ 7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创新材料股│香港)投资│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光大同│安徽光大同│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创新材料股│创新材料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光大同│BROM AKE,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创新材料股│S.A. DEC.V│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光大同│合肥山秀碳│ 3594.2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创新材料股│纤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光大同│BROM AKE, │ 2638.4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创新材料股│S.A. DEC.V│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光大同│武汉光大同│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创新材料股│创新材料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光大同│重庆致贯科│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创新材料股│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光大同│重庆致贯科│ 17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创新材料股│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光大同│重庆致贯科│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创新材料股│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光大同│厦门奔方材│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创新材料股│料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光大同│重庆致贯科│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创新材料股│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光大同│重庆致贯科│ 7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创新材料股│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光大同│重庆致贯科│ 556.2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创新材料股│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光大同│重庆致贯科│ 554.9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创新材料股│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光大同│重庆致贯科│ 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创新材料股│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光大同│苏州致贯光│ 279.7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创新材料股│电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光大同│BROM AKE V│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否 │ │创新材料股│IETN AM CO│ │ │ │ │ │ │ │ │份有限公司│MPA NY LIM│ │ │ │ │ │ │ │ │ │ITED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2│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提高向银行贷款的效率,保障公司日常运营和持续发展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及日常经 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业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等)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 超过47900.00万元,以上担保额度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或者公司的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公司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额度包含截至本公 告作出之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相关控股公司已提供并尚未解除的担保金额。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于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任一时点为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将均不超过该等额度。 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不超 过70%的对象提供不超过279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金额和事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 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实施。担保 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2025-04-22│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为 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 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2024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 试后,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506.44万元。 ──────┬────────────────────────────────── 2025-04-22│其他事项 ──────┴────────────────────────────────── 一、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5年4月18日,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与 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兼顾了股东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 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兼顾了股东 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5]464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460270.22元,母公 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327945.2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累计可分配利润为319929 926.76元,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118225748.06元。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和未来发展规划,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公司《关于 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承诺》,公司拟定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649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 拟派发现金股利合计159736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 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则以实施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 进行调整。 ──────┬────────────────────────────────── 2025-04-22│银行授信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的具体事宜 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在2025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 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 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 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 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信额度 内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 项法律文件。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此次向银行 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本次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向各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授信额度。 ──────┬────────────────────────────────── 2025-04-22│其他事项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 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的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 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 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计算公式: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 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宜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5、股票限售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 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 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 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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