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89 隆扬电子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10-14│ 22.50│ 14.7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德佑新材料科技│ 77000.00│ ---│ 70.00│ ---│ 2510.71│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常州威斯双联科技有│ 11995.20│ ---│ 51.00│ ---│ 369.39│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黑翼东升优选中证A5│ 500.00│ ---│ ---│ 0.00│ 71.72│ 人民币│
│00指数增强1号私募 │ │ │ │ │ │ │
│证券投资基金C │ │ │ │ │ │ │
├─────────┼─────┼─────┼─────┼─────┼──────┼──────┤
│大成高鑫股票C │ 300.00│ ---│ ---│ 323.84│ 23.84│ 人民币│
├─────────┼─────┼─────┼─────┼─────┼──────┼──────┤
│苏新中证800自由现 │ 300.00│ ---│ ---│ 311.71│ 11.71│ 人民币│
│金流指数基金 │ │ │ │ │ │ │
├─────────┼─────┼─────┼─────┼─────┼──────┼──────┤
│兴业收益增强债券型│ 300.00│ ---│ ---│ 297.15│ -2.85│ 人民币│
│证券投资基金C │ │ │ │ │ │ │
├─────────┼─────┼─────┼─────┼─────┼──────┼──────┤
│博道红利智航股票C │ 300.00│ ---│ ---│ 299.80│ -0.20│ 人民币│
├─────────┼─────┼─────┼─────┼─────┼──────┼──────┤
│香橙资本诺亚方舟8 │ 300.00│ ---│ ---│ 292.90│ -7.10│ 人民币│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广发趋势优选灵活配│ 200.00│ ---│ ---│ 203.09│ 3.09│ 人民币│
│置混合C │ │ │ │ │ │ │
├─────────┼─────┼─────┼─────┼─────┼──────┼──────┤
│中信保诚全球商品主│ 200.00│ ---│ ---│ 0.00│ 36.56│ 人民币│
│题证券投资基金(LO│ │ │ │ │ │ │
│F) │ │ │ │ │ │ │
├─────────┼─────┼─────┼─────┼─────┼──────┼──────┤
│恒铭达 │ 196.02│ ---│ ---│ 200.28│ 15.45│ 人民币│
├─────────┼─────┼─────┼─────┼─────┼──────┼──────┤
│胜宏科技 │ 106.13│ ---│ ---│ 0.00│ 11.69│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 2.30亿│ 125.37万│ 4472.47万│ 102.88│ 0.00│ ---│
│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 │ │ │ │ │ │
│目 │ │ │ │ │ │ │
├─────────┼──────┼─────┼─────┼─────┼─────┼──────┤
│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 8.00亿│ 5781.98万│ 1.33亿│ 16.67│ 0.00│ 2027-12-31│
│设 │ │ │ │ │ │ │
├─────────┼──────┼─────┼─────┼─────┼─────┼──────┤
│泰国电磁屏蔽及其他│ 8000.00万│ 5119.37万│ 5155.35万│ 64.44│ 0.00│ 2027-09-30│
│相关材料生产基地项│ │ │ │ │ │ │
│目 │ │ │ │ │ │ │
├─────────┼──────┼─────┼─────┼─────┼─────┼──────┤
│苏州德佑新材料科技│ 1.88亿│ 1.88亿│ 1.88亿│ 100.00│ 0.00│ ---│
│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款│ │ │ │ │ │ │
├─────────┼──────┼─────┼─────┼─────┼─────┼──────┤
│回购股份 │ 1152.78万│ -620.52万│ 1152.78万│ 100.00│ 0.00│ ---│
├─────────┼──────┼─────┼─────┼─────┼─────┼──────┤
│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 8078.94万│ ---│ 1351.58万│ 100.00│ 0.00│ ---│
│扩产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项目 │ 6133.77万│ 69.40万│ 1990.68万│ 32.45│ 0.00│ 2028-04-30│
├─────────┼──────┼─────┼─────┼─────┼─────┼──────┤
│苏州德佑新材料科技│ 2.88亿│ 3.00亿│ 3.00亿│ 100.00│ 0.00│ ---│
│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款│ │ │ │ │ │ │
├─────────┼──────┼─────┼─────┼─────┼─────┼──────┤
│泰国电磁屏蔽及其他│ 0.00│ 5119.37万│ 5155.35万│ 64.44│ 0.00│ 2027-09-30│
│相关材料生产基地项│ │ │ │ │ │ │
│目 │ │ │ │ │ │ │
├─────────┼──────┼─────┼─────┼─────┼─────┼──────┤
│苏州德佑新材料科技│ 0.00│ 1.88亿│ 1.88亿│ 100.00│ 0.00│ ---│
│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款│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0-23 │交易金额(元)│2.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聚赫新材(淮安)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聚赫新材(淮安)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聚赫新材(淮安)有限公司 │
│ │ 增资方式及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向聚赫新材(淮安)有限公司增资2亿元以实施募投 │
│ │项目,通过债转股方式增资人民币4592.47万元,通过现金方式增资人民币15407.53万元。 │
│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扬电子”)于2025年9月29 │
│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以债转股及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 │司聚赫新材(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赫淮安”注1)增资。 │
│ │ 近日,聚赫新材(淮安)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收到了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 │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09-15 │交易金额(元)│6.4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苏州德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0%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杨慧达、温州慧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荣婕、杨慧明、上海茂之百企业管理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崔玉麟、管丹、张骏锦、胡鹤一、陈余谦 │
├──────┼────────────────────────────────────────┤
│交易概述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杨│
│ │慧达、温州慧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荣婕、杨慧明、上海茂之百企业管理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崔玉麟、管丹、张骏锦、胡鹤一、陈余谦持有的苏州德佑新材料科技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佑新材”或“标的资产”)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 │
│ │签署《股份收购协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截至本公│
│ │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完成。 │
│ │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 │ (一)标的资产的交付情况 │
│ │ 2025年9月11日,德佑新材70%股权已过户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标的公司已就本次标的│
│ │资产过户完成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交易标的过户手续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德佑新材70% │
│ │股权。 │
│ │ (二)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
│ │ 上市公司根据《股权收购协议》,于2025年8月12日和2025年9月1日分别向慧德合伙以 │
│ │及自然人交易对方支付第一期交易对价53870700.00元和75770989.99元,合计129641689.99│
│ │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市公司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已向交易对方支付剩余│
│ │交易对价合计640358310.01元。 │
└──────┴────────────────────────────────────────┘
┌──────┬────────────────┬──────┬────────────────┐
│公告日期 │2025-08-15 │交易金额(元)│1.2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常州威斯双联科技有限公司51.00%的│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宁波信广双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扬电子”)拟使用人民币11995.│
│ │20万元收购常州威斯双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斯双联”或“标的公司”)原股东宁│
│ │波信广双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信广”)持有的共计51.0│
│ │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威斯双联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公司本次收购事项于近日已完成了工商变更,并取得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核发的《营业执照》。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2-10 │
├──────┼────────────────────────────────────────┤
│关联方 │台衡精密测控(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间接持股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厂房、销售商品及提供│
│ │ │ │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0 │
├──────┼────────────────────────────────────────┤
│关联方 │台衡精密测控(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间接持股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厂房、采购商品及接受│
│ │ │ │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0 │
├──────┼────────────────────────────────────────┤
│关联方 │台湾衡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间接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厂房、采购商品及接受│
│ │ │ │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0 │
├──────┼────────────────────────────────────────┤
│关联方 │无锡光润真空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0 │
├──────┼────────────────────────────────────────┤
│关联方 │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 │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的控股股│
│ │东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炫控股”)增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
│ │助的额度,关联董事傅青炫、张东琴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
│ │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财务资助事项 │
│ │ 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鼎炫控股以借款│
│ │方式新增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新台币8,300万元的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过新台币1│
│ │1,400万元;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且公司收到相应借款之 │
│ │日起12个月(到期可续),借款年利率为2.00%(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 │
│ │利率),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公司就本次接受│
│ │财务资助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
│ │ 2.其他说明 │
│ │ 上述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
│ │会议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傅青炫│
│ │先生、张东琴女士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
│ │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深圳证│
│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17条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
│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可以免于提交股东会审│
│ │议。因此,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名称: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与公司关联关系: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公司69.0│
│ │4%的股份。公司董事长傅青炫任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张东琴任鼎炫│
│ │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公告日期 │2026-01-20 │
├──────┼────────────────────────────────────────┤
│关联方 │台衡精密测控(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间接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厂房、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0 │
├──────┼────────────────────────────────────────┤
│关联方 │台湾衡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间接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厂房、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0 │
├──────┼────────────────────────────────────────┤
│关联方 │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
│ │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无偿担保、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公司的控股股东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炫控股”)为公司全资子公│
│ │司(含孙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及财务资助,关联董事傅青炫、张东琴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
│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担保概述 │
│ │ 1.财务资助事项 │
│ │ 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鼎炫控股以借款│
│ │方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新台币31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自公│
│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且公司收到相应借款之日起12个月(到期可续)│
│ │,借款年利率为2.00%(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可以根据实 │
│ │际情况在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公司就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提供保证、│
│ │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
│ │ 2.无偿担保事项 │
│ │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鼎炫控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含│
│ │孙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票据、抵押、融资、保函│
│ │等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提供新台币25000万元的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含孙公司)将结合实际经营需求分批次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上述担保方将根据公司│
│ │子公司(含孙公司)的融资计划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合同。具体担保金额、│
│ │担保期限等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孙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最终协议为准│
│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该有│
│ │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且不提供反担保。 │
│ │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孙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在│
│ │上述担保额度内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相关事宜,并授权管理层签署或办理上述额度内│
│ │的一切与信贷(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票据、抵押、融资、保函、开户、销户、其他等│
│ │)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
│ │ 3.其他说明 │
│ │ 上述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
│ │会议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傅青炫先│
│ │生、张东琴女士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
│ │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深圳证│
│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17条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
│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可以免于提交股东会审│
│ │议。因此,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名称: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注册号码:282643 │
│ │ 法定代表人:傅青炫 │
│ │ 注册资本:新台币2500000000 │
│ │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
│ │ 住所:TheGrandPavilionCommercialCentre,802WestBayRoad,P.O.Box10338GrandCayma│
│ │nKY-1003,CaymanIslands │
│ │ 与公司关联关系: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公司69.0│
│ │4%的股份。公司董事长傅青炫任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张东琴任鼎炫│
│ │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关联方财务数据:2025年1-9月营业收入新台币1778752仟元,净利润新台币261980仟元 │
│ │;截至2025年09月30日,资产总额新台币15280551仟元,净资产新台币7697032仟元(相关数│
│ │据未经审计)。 │
│ │ 履约能力分析:鼎炫控股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非失信被执行人。目前经营正常,具备│
│ │相应履约能力。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隆扬电子(│威斯双联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昆山)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隆扬电子(│威斯双联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昆山)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隆扬电子(│威斯双联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昆山)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28│资产出售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隆扬电子”)于2026
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控股孙公司越南德佑
部分资产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对控股孙公司DWELLTECHNOLOGY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
越南德佑”)部分资产进行出售并对其法人主体资格依法予以注销。
本次交易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越南德佑资产出售及注销概述
在公司就苏州德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并购完成之后,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资
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管控能力,结合越南当地实际经营与管理情况,公司
拟将越南德佑与隆扬电子(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隆扬”)进行资源有效整合,将
越南德佑的模切业务及部分模切设备整合至越南隆扬,现拟对越南德佑土地厂房、其他机器设
备等相关资产进行出售,并对其法人主体资格依法予以注销,并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参
考评估价值并依据市场状况、供求关系等谈判情况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签署涉及出售标的资产
事项的相关协议,并办理资产出售过户、清算注销等相关事宜。本次越南德佑资产出售及注销
事项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越南德佑的股权,越南德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拟出售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OSUNGRFVINACO.,LTD.(以下简称“交易对手方”)出售位于越南北宁省云中坊
云中工业区CN-10号地块的土地厂房、办公楼、配套基础设施及机器设备等资产。本次资产出
售以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评估方法为房地合估,整体采用收益法
,设备采取成本法。以2026年6月23日评估基准日,上述资产评估价值为6907241.72万越南盾
,折算为262.34万美元。经公司与该交易对手方初步协商一致,拟定交易价格为262万美元。
越南德佑于评估基准日申报的部分资产价值为6907241.72万越南盾,折算为美元262.34万
元,折算为人民币1788.66万元(评估值不包含增值税)。
上述拟出售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诉讼、仲裁事
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
2026-06-22│其他事项
──────┴──────────────────────────────────
1、本次权益变动为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隆扬
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扬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昆山群展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群展咨询”)实施之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导致的变动,不涉及要约收
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隆扬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群展咨询合计持有19845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0.00%;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隆扬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
群展咨询合计持有19828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9.9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
刻度。
──────┬──────────────────────────────────
2026-05-2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网络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京威路99号1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傅青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4人,代表股份201,690,8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
1.35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01,423,0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1.26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26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94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2人,代表股份26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9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1人,代表股份26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4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现场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律
师吕文彦律师、马雅清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
2026-05-19│其他事项
──────┴──────────────────────────────────
1、持有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957229
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04%,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的69.25%)的公司控股股东隆
扬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扬国际”)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53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9%,不超过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的0.19%)
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6月10日-2026年9月9日
,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2、持有公司股份5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1%,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
的2.02%)的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昆山群展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群展咨询”)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124500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1%,不超过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的1.81%),减持期间自本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6月10日-2026年9月9日,期间如遇法律
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
2026-04-27│其他事项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
独立审计准则》及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因
此,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定具体审计费用及办理签署服务协议等相关事项。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
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
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
)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
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
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勇,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精达股份
(600577)、鸿日达(301285)、众源新材(603527)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仇笑康,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天华新能(300390)、华盛锂电(688353)、金禾实业(002597)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
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侯冬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
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
署过金禾实业(002597)、华盛锂电(688353)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
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龚晨艳,2008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5年9月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勇、签字注册会计师仇笑康及侯冬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龚晨艳近三年内
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
终的审计收费。
──────┬──────────────────────────────────
2026-04-27│其他事项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87.65
万股。
──────┬──────────────────────────────────
2026-04-27│其他事项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
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
7、出席对象:
截至202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京威路99号一楼会议室
──────┬──────────────────────────────────
2026-04-27│其他事项
──────┴──────────────────────────────────
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
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9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审议程序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
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基准为2025年度。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777176.5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97118555.5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61918697.44
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59884929.81元。
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5988492
9.81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2025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拟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
发现金人民币0.9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
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
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现暂以截至披露日的总股本283500000股剔
除已回购股份860600股后股本282639400股为基数测算,共预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7416021.80元
(含税)。
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及股份回购情况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42378660.00元。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33902928.00元。
综上,本次中期分红合计派发现金76281588.00元。加上本次拟派发的现金分红金额27416
021.80元,2025年度累计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为103697609.80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9.92%。
──────┬──────────────────────────────────
2026-04-27│其他事项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
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
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直至2027年度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董事长薪酬:
董事长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强挂钩,按以下规则进行薪酬计算:
董事长薪酬=本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本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净利润-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3%若“本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净利润-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0,即,董事长薪酬=本年度经审计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董事长薪酬按季度计提发放;若公司预发薪酬总额大于本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则董事长在审计结束后将公司多发放的薪酬退回公司。其他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在公司(含子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在公司任
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并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执行,不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绩效和个人绩效相挂
钩,根据年度报告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支付。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月人民币6,000元整(含税)/人,按月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
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
位,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对标行业、匹配市场的基本原则确定薪酬标准。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
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4、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5年
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
2026-04-27│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
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及截至
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本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概况
为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
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公司拟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
了相应的减值损失,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10258663.64元,其中,计
提资产减值损失9335613.21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23050.43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1、以上计提的减值准备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
2026-03-13│其他事项
──────┴──────────────────────────────────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3月13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54.50万股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5.25元/股
4、首次授予人数:43人
5、股权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确定2026年3月1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3名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54.50万股,授予价格为25.25元/股。
──────┬──────────────────────────────────
2026-03-12│其他事项
──────┴──────────────────────────────────
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
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3-04│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4日(星期三)14:30;网络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4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4日(星期三)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顺昶路99号1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傅青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8人,代表股份202116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
.51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01423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6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4人,代表股份69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6人,代表股份69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4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4人,代表股份69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
45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现场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律
师庞磊律师、马雅清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991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7%;反对118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6%;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588%;反对11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49%;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3%。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989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0%;反对120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4%;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427%;反对1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911%;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3%。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991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7%;反对118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6%;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588%;反对11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49%;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3%。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880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9%;反对229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4%;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078%;反对22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259%;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3%。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
同意202050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3%;反对428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弃权2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755%;反对4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71%;弃权233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73%。
──────┬──────────────────────────────────
2026-02-10│企业借贷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的控股股
东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炫控股”)增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的额度,关联董事傅青炫、张东琴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财务资助事项
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鼎炫控股以借款方
式新增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新台币8300万元的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过新台币11400
万元;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且公司收到相应借款之日起12个
月(到期可续),借款年利率为2.00%(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
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公司就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
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2.其他说明
上述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傅青炫先生
、张东琴女士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
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17条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
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可以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码:282643
法定代表人:傅青炫
注册资本:新台币2500000000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住所:TheGrandPavilionCommercialCentre,802WestBayRoad,P.O.Box10338GrandCaymanK
Y-1003,CaymanIslands
与公司关联关系: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公司69.04%
的股份。公司董事长傅青炫任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张东琴任鼎炫投资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关联方财务数据:2025年1-9月营业收入新台币1778752仟元,净利润新台币261980仟元;
截至2025年09月30日,资产总额新台币15280551仟元,净资产新台币7697032仟元(相关数据未
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鼎炫控股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非失信被执行人。目前经营正常,具备相
应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鼎炫控股以借款方式新增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新台币8300万元的财务
资助,累计总额共计不超过新台币114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2.00%(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公
司就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
2026-02-10│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0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04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03月0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2月25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格式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顺昶路99号1楼大会议室
──────┬──────────────────────────────────
2026-02-10│银行授信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2026年
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1300万元(含本数,实际贷款币种包括但不
限于人民币、美元、泰铢、新台币等),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
购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
关银行审批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审议。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
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为顺利推进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贷款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综合授信额度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
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
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
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
2026-02-10│价格调整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对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9.00元
/股调整为8.48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17日,公司通过公司公告栏将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
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7日,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
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3、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所有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
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6、2024年5月8日,公司通过
公司公告栏将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
7日,在公示的时限内,除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
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7、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
关法律意见书。
8、2026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情况说明
1、本次调整前,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9.00元/股。
2、调整事由:
(1)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4月22日实施完毕,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35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452993股后的282047007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9月17日实施完毕,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35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975600股后的2825244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1.5元(含税);
(3)公司2025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11月12日实施完毕,公司2025年三季度权益
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35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975600股后的2825244
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1.2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
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出现派息情形的,应
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案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9.00-0.25-0.15-0.12=8.48元/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
方案要素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本次调整内容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三、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
2026-01-20│对外担保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无偿担保、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的控股股东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炫控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含孙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及财务资助,关联董事傅青炫、张东琴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概述
1.财务资助事项
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鼎炫控股以借款方
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新台币31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自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且公司收到相应借款之日起12个月(到期可续),借款
年利率为2.00%(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
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公司就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
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2.无偿担保事项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鼎炫控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孙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票据、抵押、融资、保函等融
资业务提供不超过提供新台币25000万元的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孙公
司)将结合实际经营需求分批次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上述担保方将根据公司子公司(
含孙公司)的融资计划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合同。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
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孙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最终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额
度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该有效期内,担保额
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且不提供反担保。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含孙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在上
述担保额度内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相关事宜,并授权管理层签署或办理上述额度内的一
切与信贷(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票据、抵押、融资、保函、开户、销户、其他等)有关
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3.其他说明
上述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傅青炫先生、
张东琴女士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
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17条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
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可以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码:282643
法定代表人:傅青炫
注册资本:新台币2500000000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住所:TheGrandPavilionCommercialCentre,802WestBayRoad,P.O.Box10338GrandCaymanK
Y-1003,CaymanIslands
与公司关联关系: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公司69.04%
的股份。公司董事长傅青炫任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张东琴任鼎炫投资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关联方财务数据:2025年1-9月营业收入新台币1778752仟元,净利润新台币261980仟元;
截至2025年09月30日,资产总额新台币15280551仟元,净资产新台币7697032仟元(相关数据未
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鼎炫控股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非失信被执行人。目前经营正常,具备相
应履约能力。
──────┬──────────────────────────────────
2025-12-24│其他事项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4月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委派:刘勇、仇笑康、刘倩
为公司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立红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3月13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签字
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说明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签字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刘勇、仇
笑康、刘倩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立红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
务。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安排,现委派侯冬生接替刘倩
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龚晨艳接替郑立红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勇、仇笑康、侯冬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龚
晨艳。
二、本次增加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侯冬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金禾实业、华盛锂电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
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龚晨艳,2008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9月开始
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侯冬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龚晨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
2025-12-19│其他事项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
月1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和
2024年2月21日《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用途为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的部
分已回购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592393股,占总股本的0.21%,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减
持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即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2月28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下同),减持价格根据减持
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5-053)。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出售计
划实施完毕后,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00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26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17元/股(含)。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46.15%,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及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回
购总量的53.85%。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即该部分回购期限于2024年5月18日届满。用于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股份数为592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回购成交
的最高价为14.49元/股、最低价为12.0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8010494.27元(不含交易费
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暨部分回购用
途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回购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7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回购股份592393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0.21%,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43124772.39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81
.50元/股,成交最低价为49.60元/股,成交均价为72.80元/股。
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
2025-10-30│其他事项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
。在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
、中期分红金额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三
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相关承诺,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10-23│其他事项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及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
司拟以使用募集资金以债转股及现金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聚赫新材(淮安)有限公司增资2000
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聚赫新材(淮安)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至人
民币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债转股及现
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近日,聚赫新材(淮安)有限公
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收到了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
登记信息如下:
一、营业执照的基本情况
名称:聚赫新材(淮安)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9168295963X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9年03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张东琴
住所:淮安经济开发区深圳东路103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物);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
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
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真空镀膜加工;电镀加工;喷涂加工;塑料
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
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
及碳素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
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5-09-29│其他事项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名称: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718672527C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4、法定代表人:张东琴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
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
;橡胶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磁性
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新型膜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
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
隔音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注册资本:2835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0年03月13日
8、住所: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顺昶路99号(一照多址)
──────┬──────────────────────────────────
2025-09-15│其他事项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杨慧达、慧德合伙、荣婕、杨慧明、茂之百合伙、崔玉麟、管丹、张骏锦、胡鹤一、陈余谦持
有的苏州德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佑新材”或“标的资产”)70%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并签署《股份收购协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变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完成。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交付情况
2025年9月11日,德佑新材70%股权已过户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标的公司已就本次标的资
产过户完成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交易标的过户手续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德佑新材70%股权
。
(二)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上市公司根据《股权收购协议》,于2025年8月12日和2025年9月1日分别向慧德合伙以及
自然人交易对方支付第一期交易对价53870700.00元和75770989.99元,合计129641689.99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市公司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已向交易对方支付剩余交
易对价合计640358310.01元。
(三)标的资产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和承担
,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置或转移事项。
──────┬──────────────────────────────────
2025-09-15│其他事项
──────┴──────────────────────────────────
一、董事辞职情况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陈先峰先生
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陈先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陈先峰先生原任期届满之日为2026年11
月28日。
二、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构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职工董事的议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陈先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先峰先生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陈先峰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陈先峰先生简历
1977年12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8年1月至1999年6月
任惠阳科惠电路有限公司IPQC;1999年9月至2000年6月任景嘉电子绝缘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IPQC;2001年9月至2003年6月任隆扬有限品管主办;2003年6月至2020年12月历任隆扬有限生
产部经理、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20年8月任鼎炫控股材料事业总部副总经理;2018年11月
至2020年12月任深圳隆扬监事;2019年8月15日至2020年7月28日任昆山酷乐执行董事;2023年
12月至今任鼎富真空科技(淮安)有限公司监事;2025年9月至今任苏州德佑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董事。
陈先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昆山群展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公司300000股股份。除此之外,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
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
.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
2025-08-29│银行借贷
──────┴──────────────────────────────────
重要内容提示:
借款人名称: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借款金额:不
超过3亿元(具体金额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担保方式:苏州德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德佑新材”)70%股权质押担保。
借款用途:用于支付收购德佑新材70%股权的部分并购交易价款。
一、并购贷款的基本情况
(1)借款用途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7700
0万元收购德佑新材7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
书(草案)》等相关议案。此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为推
进股权收购事项的实施,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借款不超过3亿元,用于支付公司收购德佑新材70%
股权的部分并购交易价款。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以
标的公司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结合公司当前经营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安排,为优化融资结
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不超过3亿元用以支付上述现金收购标的
公司70%股权的部分交易款项,具体以相关方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并购贷款及相关事项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
件。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并购贷款的基本情况
1.并购贷款额度:不超过3亿元(具体金额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2.并购贷款期限:不超过6年(具体期限以实际实施为准);
3.并购贷款利率: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并购贷款业务相关协议/合同为准;
4.贷款担保方式: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的德佑新材的部分股权为本次并购贷款提
供质押担保。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借款主要用于支付收购德佑新材70%股权的部分并购交易价款,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金周转率,进一步支持公司产业发展,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
司融资安排及长远发展规划。本次申请的并购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
2025-08-29│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于2025年8月15日发出,并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衡先梅女士召集,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
2025-08-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
。在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
、中期分红金额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认为:关
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内外部
因素、公司经营现状、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相关承诺,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