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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股份(30139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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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390 经纬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4-21│ 37.70│ 4.89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 2.76亿│ 8086.85万│ 2.37亿│ 85.89│ ---│ 2025-08-11│ │升建设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300.00万│ ---│ 2200.00万│ 66.67│ ---│ ---│ ├─────────┼──────┼─────┼─────┼─────┼─────┼──────┤ │尚未决定用途的超募│ 417.25万│ ---│ ---│ ---│ ---│ ---│ │资金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6亿│ 979.01万│ 1.24亿│ 91.18│ ---│ 2025-08-11│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万│ ---│ 4000.00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广东省经纬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股份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杭州中碳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杭州中碳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杭州科度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杭州中碳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杭州科度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广东省经纬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股份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杭州中碳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浙江龙源铭盛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杭州中碳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6-15│其他事项 ──────┴──────────────────────────────────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钟宜国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 29730股。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徐世峰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86770股。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钟宜国先生、徐世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 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 2026-05-1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4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 ,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6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区虹良巷1号2幢3层。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叶肖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9373902股(已 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626098股,下同)。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 股东26人,代表股份29660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5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9233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3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18人,代表股份42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427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4277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204%。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 2026-04-28│银行授信 ──────┴──────────────────────────────────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经纬股份”)于2026年4月24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鸿晟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浙江鸿能电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 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保理等。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 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 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 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授信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 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相关方 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授信事宜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 施。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5270301.6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14535.9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25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1453.59元。截至2025 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4317262.00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9997342 .09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4317262.00元。 3、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以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00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626098股后的股本59 373902股为基数,公司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968695.10元(含税)。 4、如本方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968695.10元;公司202 5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股份回购金额19158481.6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 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22127176.7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 19.85%。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股 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 量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利润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方式实施。 ──────┬────────────────────────────────── 2026-04-28│委托理财 ──────┴──────────────────────────────────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鸿晟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浙江鸿能电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子公司”)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确保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4.5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 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 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确保正常生产 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更 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合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自有资 金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及使用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品种 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适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 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为真实准确地反映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经纬股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含合 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下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第一季度末各类应收款项、合 同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 、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根 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均不存在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2025年度经 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情况。 (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2025年度,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总金额-3522385.89元 (损失以“-”号填列,下同)。具体明细如下: (二)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总金额3066168. 30元。具体明细如下: 3、公司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1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审议。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高 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 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1│对外投资 ──────┴────────────────────────────────── 一、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况 为满足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借助专业投 资机构的行业经验及资源优势,探索新兴产业、新技术领域的发展机遇,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 购浙江慧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机构,以下简称“慧远私募”)发起设立的杭州 晶准芯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本合伙企业”或“ 本基金”)基金份额。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 的23.9234%,于近日签署了《杭州晶准芯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本合伙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6-03-20│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3月20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10.00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9.10元/股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经纬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 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6年3月20日为授予日,以19.1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授予110.00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2026-03-02│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3月2日(星期一)14:4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日上午9:15—9:25, 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6年3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区虹良巷1号2幢3层。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叶肖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9373902股(已 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626098股,下同)。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 股东37人,代表股份30150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8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0023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6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28人,代表股份12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人,代表股份12770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人,代表股份1276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9%。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列席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13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3%;反对 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839%;反对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378%;弃权1 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7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13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3%;反对 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839%;反对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378%;弃权1 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7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13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3%;反对 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839%;反对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378%;弃权1 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7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2026-02-05│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02日14:4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0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3月0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2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2026-01-28│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公司已就 有关事项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 重大分歧。 ──────┬────────────────────────────────── 2026-01-16│诉讼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被告之一 3、涉案金额:10020.40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经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杭州 鸿晟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晟电力”)于2025年1月14日收到浙江省衢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5)浙08民初110号】等文件,原告浙江电投能谷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能谷”)与被告一浙江太湖能谷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二中建 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三鸿晟电力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被受理。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浙江电投能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浙江太湖能谷科技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杭州鸿晟电力 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二)原告诉讼请求 请求判决三被告承担涉案项目损失费用、更换设备或承担更换费用、违约金、诉讼费、保 全费等暂计金额10020.40万元。 (三)案件事实与理由 2023年8月,三被告组成联合体,中标原告2023-2024年度储能项目EPC服务商框架采购项 目。鸿晟电力作为联合体参与方负责项目的设计工作。原告以涉案项目工期超过合同约定、电 池存在质量问题给原告造成损失为由,要求三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要求三被告作为 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四)财产保全情况 电投能谷向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浙江太湖能谷科技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第一 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杭州鸿晟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0204035.67元或查封、扣 押其等值财产。”截至本公告日,鸿晟电力名下一般银行账户已被冻结资金263174.15元。本 次保全措施系法院根据电投能谷的申请做出的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实体 权利义务的裁判。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对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 到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相关披露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 范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鸿晟电力、浙江鸿能电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能电务” )过去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等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14558.71万元,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涉案金额为1526.23万元,作为被告 的涉案金额为13032.48万元,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等事项案件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 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其中部分签署庭前调解协议,且调解协议已履 行完毕;部分已结案,公司申请强制执行;部分已结案,款项执行完毕;部分已调解,按协议 履行中;单笔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 2026-01-07│其他事项 ──────┴──────────────────────────────────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杭州鸿晟电 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晟电力”)和浙江鸿能电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能电 务”)的通知,其办理了住所变更事项,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取得杭州市余杭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2025-12-30│其他事项 ──────┴──────────────────────────────────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747165364L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叶肖华 注册资本:陆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年03月06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虹良巷1号2幢1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碳减排、碳 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 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仪器仪表 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 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 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 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 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建筑 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测绘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 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筑智能 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 2025-12-24│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14:4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上午9:15—9:25 ,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区虹良巷1号2幢3层。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叶肖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9373902股(已 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626098股,下同)。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 股东47人,代表股份30205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7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0023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6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37人,代表股份181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4%。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代表股份18220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人,代表股份1819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064%。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 2025-12-0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4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12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余杭区虹良巷1号2幢3层 ──────┬────────────────────────────────── 2025-12-09│资产租赁 ──────┴──────────────────────────────────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租的议案》,同意将已于2025年8月11日结项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出租给杭州优景企业服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优景企业”)。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代表 公司办理具体出租事项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租赁合同等。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出租场地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对外出租的场地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虹良巷1号,拟出租面积20314.46 平方米,系已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一:杭州优景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梅先东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 料销售;家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 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优景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肖楠共同投资设立了浙江龙源铭盛物业管理服 务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39%,优景企业持股比例为20%,肖楠持股比例为41%),除 此之外,优景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手方二:浙江众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恒物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周荣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服务:物业管理,家政服务(除保姆中介),室内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养护, 房产中介,房地产信息咨询,停车场管理(除停车服务)。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众恒物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持有优景企业49%股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5-11-24│其他事项 ──────┴────────────────────────────────── 一、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选举情况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江乾坤先生、李祖毅先生、王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徐世峰先生、武永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 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江乾坤先生、李祖 毅先生、王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徐世峰先生、武永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即自2025年11月24日起至2028年2月17日止。第四届董事会新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成员进行调整,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即自2025年11月24日起至2028年2月17日止。本次战略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保持不变。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新董事简历 (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1、江乾坤 江乾坤先生,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 教授。2005年11月至2021年1月,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务管理系教师;2013年2月至2014年2 月,任温州市平阳县金融办副主任(挂职);2014年8月至2020年10月,任创业慧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6月至2019年3月,任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 10月至2021年10月任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2023年9月,任杭州 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2024年4月,任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9年2月至2023年10月,任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 今,任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浙江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负 责人暨会计学教授;2022年1月至2025年10月,任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9月至今,任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9月至今,任杭州沈氏节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江乾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江乾坤先生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任职的情况,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2025-10-28│其他事项 ──────┴──────────────────────────────────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70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565,5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135,833.90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364,166.10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7,172,483.29元。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32C000196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 2025-10-2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日期:2011年12月2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39人,注册会计师135 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5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1427.4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10326.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40.27万元。2024年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审 计收费总额38558.97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与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 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6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1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益宠,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 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罗静雅,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增,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 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及受到证券交易场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5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 费无变化。 ──────┬────────────────────────────────── 2025-10-28│其他事项 ──────┴────────────────────────────────── 一、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杨隽萍女士、 王凤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隽萍女士、王凤祥先生自2019年11月2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连 续任职年限规定,杨隽萍女士、王凤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 有职务。辞职后,杨隽萍女士、王凤祥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隽萍女士、王凤祥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上述人员辞职将导致公 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 述人员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 上述人员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的职责。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尽快完成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的补选工作 。 公司董事会对杨隽萍女士、王凤祥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拟增加董事席位并进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选举。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 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江乾坤先生、李祖毅先生、王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江乾坤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其与王俊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相关 培训证明材料,李祖毅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已出具《参加独立董事培训的承诺 书》。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 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及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江乾坤 江乾坤先生,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 教授。2005年11月至2021年1月,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务管理系教师;2013年2月至2014年2 月,任温州市平阳县金融办副主任(挂职);2014年8月至2020年10月,任创业慧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6月至2019年3月,任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 10月至2021年10月任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2023年9月,任杭州 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2024年4月,任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9年2月至2023年10月,任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 今,任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浙江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负 责人暨会计学教授;2022年1月至2025年10月,任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9月至今,任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9月至今,任杭州沈氏节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江乾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江乾坤先生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任职的情况,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2025-10-28│其他事项 ──────┴────────────────────────────────── 一、选举非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增加董事席位并进行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徐世峰先生、武永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徐世峰 徐世峰先生,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14年7月至2016年1月,任杭州鸿晟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9 年11月,任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杭州经纬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徐世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4.71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4.93万股。徐 世峰先生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的情况,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武永生 武永生先生,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2017年11月至2024年4月,任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4年4月至今 ,任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武永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万股。武永生先生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的情况,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 2025-08-28│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 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 方式送达。 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青海先生主持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5-08-28│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为真实准确地反映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经纬股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含合 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下同)截至2025年6月30日各类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长期 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 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 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 2025-08-26│股权回购 ──────┴──────────────────────────────────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3 .06元/股,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64468股至928936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77%至1.5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 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7月18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43.06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96元/股(含本数)。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和回 购金额上下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65549股至93109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78% 至1.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2025年8月2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1%,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经 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 一、本次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9月1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 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2025年8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 量62609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435%。最高成交价38.95元/股,最低成交价24.73元/股 ,已使用资金总额20005047.60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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