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90 经纬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 2.76亿│ 1977.27万│ 9525.51万│ 34.50│ ---│ 2025-02-07│
│升建设项目 │ │ │ │ │ │ │
├─────────┼──────┼─────┼─────┼─────┼─────┼──────┤
│尚未决定用途的超募│ 2617.25万│ 0.00│ 0.00│ 0.00│ ---│ ---│
│资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100.00万│ 0.00│ 1100.00万│ 100.00│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6亿│ 1473.39万│ 9973.77万│ 73.30│ ---│ 2025-02-07│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万│ 0.00│ 4000.00万│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6 │
├──────┼────────────────────────────────────────┤
│关联方 │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6 │
├──────┼────────────────────────────────────────┤
│关联方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6 │
├──────┼────────────────────────────────────────┤
│关联方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6 │
├──────┼────────────────────────────────────────┤
│关联方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6 │
├──────┼────────────────────────────────────────┤
│关联方 │杭州中碳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6 │
├──────┼────────────────────────────────────────┤
│关联方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6 │
├──────┼────────────────────────────────────────┤
│关联方 │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6 │
├──────┼────────────────────────────────────────┤
│关联方 │杭州中碳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6 │
├──────┼────────────────────────────────────────┤
│关联方 │广东省经纬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9-19│股权回购
──────┴──────────────────────────────────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
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3.06元/股,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
约为464468股至92893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77%至1.5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
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
2024年9月1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本次
回购股份数量34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68%。最高成交价24.91元/股,最低成交价24
.73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84656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4-08-28│股权回购
──────┴──────────────────────────────────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拟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拟回购股份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06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超
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拟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
格上限43.0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92893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5%。按照本
次回购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3.0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464468股,约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
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5、拟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6、拟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具体
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7、相关股东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及董
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预计在回购期间及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若相关股东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同时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
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相关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
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43.06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股份
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
情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
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资金总额、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
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
金总额为准。
以当前总股本6000万股为基数,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3
.0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92893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5%;按照本次回购金
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3.0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464468股,约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0.77%。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指标亦相
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2024-08-28│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
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
等方式送达。
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青海先生主持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4-04-26│对外担保
──────┴──────────────────────────────────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经纬股份”)于2024年4月25日
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概述
(一)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
司及子公司杭州鸿晟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晟电力”)、浙江鸿能电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鸿能电务”)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
信额度范围内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
收账款保理等。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
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
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本次相关综合授信协议尚
未签署,实际业务尚未发生,具体授信业务种类、期限、金额等以签订协议为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鸿晟电力、鸿能电务在上述综
合授信额度内预计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总额度。本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业务尚
未发生,具体担保期限、担保形式、担保金额等以签订协议为准。具体担保额度可以根据实际
情况在被担保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互相调剂。
(三)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
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为便于公司及子公司顺利开展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担保事
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与相关方在授信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协商确定
具体授信和担保事宜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4-04-26│其他事项
──────┴──────────────────────────────────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
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
监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董事薪酬(津贴)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含税);
2、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
因素综合评定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与非职工代表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
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
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
(三)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四)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2024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
2024-04-26│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经纬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
(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下同)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
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
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2023年度,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总金额为9612295.40元
。
──────┬──────────────────────────────────
2024-04-26│其他事项
──────┴──────────────────────────────────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56195446.7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545055.29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按照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54505.53元,截至2023年12月3
1日,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95730148.11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0093923.29元。
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3年度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730148.11元。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盈利情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如下:以现有公司总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400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实施。
──────┬──────────────────────────────────
2024-03-27│重要合同
──────┴──────────────────────────────────
一、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概况
2023年8月15日,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
州鸿晟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晟电力”)和浙江鸿能电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鸿能电务”)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承包人”)与宁波碳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宁波碳银”或“发包人”)三方在杭州共同签订了《奉化区裘村镇150MW渔光互补光伏
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5)。
二、合同履行的进展情况
1、奉化区裘村镇15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发包人宁波碳银的出资人
发生变更,持有宁波碳银100%股权的浙江浙奉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独资股东由浙江联能
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即
宁波碳银的实际出资人变更为浙江新能。
浙江新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最近三年与其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浙江新能系国有资本控股的A股上市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2、本项目发包人宁波碳银的注册资本由5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5821万元人民币。
3、鉴于本项目部分土建和政策补偿费移出总承包范围,以及市场行业实际情况发生变化
,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工程内容及规模、合同金额等原合同主要内容进行了变更和补充约定。
补充协议约定: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陆亿柒仟玖佰贰拾捌万元整(¥67
9280000.00元)。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若发生项目实体工程增减的,应按实际结算。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