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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莱特(30139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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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391 卡莱特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11-22│ 96.00│ 14.55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LED显示屏控制系统 │ 1.07亿│ 625.82万│ 1259.36万│ 11.78│ 0.00│ 2026-11-30│ │及视频处理设备扩产│ │ │ │ │ │ │ │项目 │ │ │ │ │ │ │ ├─────────┼──────┼─────┼─────┼─────┼─────┼──────┤ │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 1.14亿│ 0.00│ 0.00│ 0.00│ 0.00│ ---│ │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10亿│ 0.00│ 5.10亿│ 100.00│ ---│ ---│ ├─────────┼──────┼─────┼─────┼─────┼─────┼──────┤ │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 1.85亿│ 4549.55万│ 1.23亿│ 66.69│ 0.00│ 2027-11-30│ │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卡莱特研发中心建设│ 3.89亿│ 7681.85万│ 1.45亿│ 37.21│ 0.00│ 2026-11-30│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0.00│ 1.50亿│ 100.00│ 0.00│ 2022-12-01│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5-12│其他事项 ──────┴──────────────────────────────────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三涵邦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涵邦泰”)、实际控制人周 锦志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深圳纳百川创新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纳百川”)计划在 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1075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42151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2.00%) 。 2026年3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 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深圳纳百 川于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共计421000股,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共计5421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本次权益变动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47.40%减少至 46.39%,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 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 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 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测试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亿 元(含本数)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 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具体每笔金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 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 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根据公司与商业 银行的合作关系,以及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有效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 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 大化原则确定具体每笔金额。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 押、存单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经 营需求确定及办理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等有价票证,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 1、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 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 ,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 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票据资产统筹管理,有利于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同时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 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 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中本公司同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 立信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章顺文先生,于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多家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签字注册会计师:柴喜峰先生,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0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项目。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雷先生,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复核多家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项目。 2、诚信记录 近三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含税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不含代垫费用) ,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不含代垫费用)。本次审计费用较上期微增,本次审计费用综合考虑 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协商确定。 ──────┬────────────────────────────────── 2026-04-29│银行授信 ──────┴──────────────────────────────────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机构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 、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各类银行业务,申请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 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前述授信额度以相关银行等机构实际审批的最终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 金额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无需再逐笔形成决议。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前 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责任全部 由公司承担。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管20 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净利润19,458,3 68.0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547,958.9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1,220,226.2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年度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3,197,469.7 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42,601,363.6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 14,706,425.1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为342,601,363.61元。 根据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所处成长发展阶段,并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的总股本95,01 4,811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2,907,231股后的股份总数92,107,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210,75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025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金额9,210,75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的47.12%。 ──────┬────────────────────────────────── 2026-03-11│其他事项 ──────┴──────────────────────────────────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三涵邦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涵邦泰”)、实际控制人周 锦志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深圳纳百川创新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纳百川”)计划在 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1075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42151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2.00%) 。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深圳纳百川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 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上述股东于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共计421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共计542100股,合计占 公司总股本的1.0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47.40%减少至46.39%,股份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 2026-01-21│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三涵邦泰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实际控制人周锦志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深圳纳百川创新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 纳百川”)持有公司股份437324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6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4.75%)。 上述股东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1075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1.00 %),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42151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 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2.00%)。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深圳纳 百川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 2025-11-28│其他事项 ──────┴──────────────────────────────────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 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本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6.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320 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76733152.9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55266847.0 2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 022年11月2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647772_H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 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 案》,同意“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公司变 更项目实施方式,成都、西安、武汉地区原计划通过购置办公场所建设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中 心,变更为租赁场地,同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将场地购置费调整为人员薪酬、场地租赁 费等。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新增实施主体并调整内部投 资结构的议案》,同意调整“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 结构。新增马尼拉、吉隆坡、首尔等7地为实施地点,同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减部分 场地租赁费、装修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等,增加了部分人员薪酬、市场推广费用及其它实施费 用等。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调整“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 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新增悉尼、马德里、奥兰多等8地为实施地点。 因相关费用需要在日常营销活动中逐步使用,且部分新增营销网点尚未达到预期可使用状 态,导致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缓。公司综合考虑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资金使 用情况及不可预期因素的影响,结合当前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募投 项目实施过程中适时控制投资节奏,谨慎进行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募集资金的投入决策,以保障 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运用,因此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进度 、周期及资金使用安排,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 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5年12月1日延后至2027年11月30日。 ──────┬────────────────────────────────── 2025-11-21│其他事项 ──────┴────────────────────────────────── 一、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何志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 告,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何志民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 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何志民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何志民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 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 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志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35763股,通过深圳佳和睿信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间接持有公司8279499股,通过中金卡莱特1号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间接持有公司58223股。何志民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 去非独立董事职务后,将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 审议,一致同意选举何志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的现任6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刘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 监事。 此次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的二分之一。 ──────┬────────────────────────────────── 2025-11-2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新四街万科云城三期C区八栋A座39楼高 级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2025-11-18│其他事项 ──────┴────────────────────────────────── 1、股票期权简称:卡莱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6618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180.00万股。 4、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297人 5、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5年11月18日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根据公 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 划”)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5年10 月15日,以68.5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97名激励对象授予180.00万股股票期权。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 记工作。 ──────┬────────────────────────────────── 2025-11-14│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 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 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0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 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测试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2025-11-07│其他事项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7日接到公司持股1%以上股东周锦志先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 于提议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 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1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 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锦志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203356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14%,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 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除增加审议上述临时提 案外,原《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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