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91 卡莱特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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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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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11-22│ 96.00│ 14.5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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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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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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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显示屏控制系统 │ 1.07亿│ 476.68万│ 633.54万│ 5.93│ ---│ 2026-11-30│
│及视频处理设备扩产│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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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 2.64亿│ ---│ ---│ ---│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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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60亿│ 1.80亿│ 3.6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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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 1.85亿│ 4178.36万│ 7789.13万│ 42.10│ ---│ 2025-12-01│
│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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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莱特研发中心建设│ 3.89亿│ 3779.54万│ 6798.79万│ 17.47│ ---│ 2026-11-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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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 1.5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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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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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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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暨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同时,与之配套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亦一并终止,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6日期间,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2023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卡莱特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卡莱特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
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7月5日
为授予日,以57.0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85名激励对象授予6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5、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
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
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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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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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管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监事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监事回
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
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岗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绩效奖金等,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2、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工作职务的,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
实行年薪制,津贴标准为税前8万元/年。
四、公司监事薪酬标准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
工资、绩效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职
务津贴。
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
取薪酬,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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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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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卡莱特”)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5000万元(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
18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
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18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累计已使用的金额为36000万元,剩余超募资金尚未
确定明确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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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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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
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
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
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测试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计提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3058.88万元,详细如下表:(下表中损失以“-”
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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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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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由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具体
每笔金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
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
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根据公司与商业
银行的合作关系,以及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有效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
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
化原则确定具体每笔金额。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
押、存单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经
营需求确定及办理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等有价票证,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
1、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
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
,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
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票据资产统筹管理,有利于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同时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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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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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净利润19,347,1
30.5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347,130.5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0,754,470.77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度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075,447.08
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38,228,336.9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
8,661,131.07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为338,228,336.92元。
根据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所处成长发展阶段,并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5年4月27日公司的总股本95,01
4,811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2,907,231股后的股份总数92,107,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052,909.60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024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金额11,052,909.6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的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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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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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机构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
、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各类银行业务,申请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
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前述授信额度以相关银行等机构实际审批的最终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
金额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无需再逐笔形成决议。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前
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责任全部
由公司承担。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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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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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专项贷款资金和公
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8.23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3)。
截至2025年4月7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1月1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
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最高成交价为35.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92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1822702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
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截至2025年4月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24
44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最高成交价为45.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39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99992339.94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4月7日。本
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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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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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
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于2025年1月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近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向公司出具了新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
公司股票回购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包含前期已投放的4500万元)专项贷款,公司与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授权的分支机构重新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
》,将贷款金额上限由4500万元上调至90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拟使用银行专项贷款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
股(A股),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
民币58.23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
月内。
截至2025年2月19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为1098200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95014811股的1.16%,最高成交价为40.8
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9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310207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进
展情况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5年1月7日,公司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同意为公司股票回购提供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为减少财
务成本,2025年2月21日,公司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
函》,同意为公司股票回购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包含前期已投放的4500万元)专项贷
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2025年2月24日,公司重新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授权的分支机构签订《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
二、《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近期,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授权的分支机构重新签订了《上市公
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将贷款金额上限由4500万元上调至9000万元。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授权的分支机构
2、贷款金额:增加4500万元人民币(合计9000万元人民币)
3、借款期限:36个月
4、借款用途:专项用于支付回购交易价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股票回购借款合同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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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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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专项贷款资金和公
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8.23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3)。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月1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
回购股份数量为52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95014811股的0.05%,最高成交价为35.13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34.9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2270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
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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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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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
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显示屏控制系统及视频处理设备扩产项
目”及“卡莱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本议案不涉及募集
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6.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320
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76733152.9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55266847.0
2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
022年11月2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647772_H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
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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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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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
8月16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张雄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卡
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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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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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确
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同尔智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总额度合计不超过50000.00万元,担保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
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方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上述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将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
由被担保人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
文件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同尔智造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10月23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石岩街道松白路中运泰科技工业厂区厂房四三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08UKC1E
法定代表人:张雄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
片及产品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
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
及系统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音响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深圳市同尔智造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深圳市同尔智造
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备注:深圳市同尔智造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成立,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
发生任何经营业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将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
内由被担保人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
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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