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92 汇成真空 更新日期:2026-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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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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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05-24│ 12.20│ 2.4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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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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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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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1.00亿│ 0.00│ 1.00亿│ 100.00│ 1.56亿│ 2021-04-27│
├─────────┼──────┼─────┼─────┼─────┼─────┼──────┤
│暂未确定投向 │ 472.70万│ 0.00│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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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万│ 0.00│ 2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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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镀膜研发中心项│ 7500.00万│ 1221.50万│ 3345.99万│ 44.61│ 0.00│ 2027-12-05│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6000.00万│ 0.00│ 6000.00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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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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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8-11 │交易金额(元)│2.4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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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 │业北路5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相关 │ │ │
│ │厂房与配套基础设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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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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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天弘(东莞)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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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真空”或“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 │
│ │向天弘(东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科技”)购买其位于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
│ │产业开发区工业北路5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相关厂房与配套基础设施,国有土地使用权面 │
│ │积合计87484.79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合计53374.60平方米,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4800.00│
│ │万元(含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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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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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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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汇成真
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60号),广东汇成
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聘请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了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相关议案。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和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近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兴业证券”)签订保荐协议,聘任兴业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其持续督导
期间为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
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
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本次保荐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起,兴业证券承接东莞证
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东莞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
兴业证券已委派何一麟先生、张云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2)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
表人,共同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
公司对东莞证券及其项目团队此前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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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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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8月26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20万股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76.39元/股
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1人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
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6年8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以76.39元/股的授予价
格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1.20万股限制性股票,剩余未授予的3.60万股限制性股票未来不再进行
授予,到期后将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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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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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
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
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
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26年1-6月,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463.39万元。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鉴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当期损益的
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公司应相应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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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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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
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香宾路3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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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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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
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20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20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香宾路3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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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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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
]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
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
环境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1月末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
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
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计算,发行30000000股(含本数)。前
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发行数量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
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本预案公告日的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础,仅考虑
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
益)等的影响。
6、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数据,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2225.3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91.88万元。以此数
据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对于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假设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1)较2025年度增长200%;(2)较2025年度增长100%;(3)较2025年度持平。该假设仅用
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和盈利承诺。
7、假设未考虑公司未来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素的影响。
8、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测算。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6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
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提醒投资者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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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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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真空”或“公司”)拟使用自筹资
金向天弘(东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科技”)购买其位于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工业北路5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相关厂房与配套基础设施,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
合计87484.79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合计53374.60平方米,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4800.00万元
(含增值税)。
2、本次购买资产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批准。
3、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未来将对国有土地和房屋建筑物重新办理对应的不动产权证书,在办理不动产
权登记时存在登记结果不确定的风险。
(2)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后续投资建设,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对
行业市场前景判断所作出的决策,在未来长期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下行、市
场环境不利变动、未来发展不达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公司根据公司经营战略规划和业务布局,近期拟投资建设“超精密半导体及连续式PVD设
备产业化项目”,由于公司现有生产场地无法满足项目建设要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
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需购买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相关厂房与配套
基础设施。
(二)本次交易的内容
经友好协商,公司已经与天弘科技签署《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向天弘科技购置
其位于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北路5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相关厂房与配套基
础设施,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87484.79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合计53374.60平方米,交易
总金额为人民币24800.00万元(含增值税)。
(三)其他说明
1、审议程序
202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资产的议案》
。本次交易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项交易金额未达到提交股
东会审议标准,因此,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2、相关投资意向协议情况
鉴于公司购买天弘科技位于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相关厂房与配套
基础设施需要取得相关批准。公司与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松山湖管委会”)等经友好协商,就投建该项目的相关事项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东莞松山
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投资意向协议》,松山湖管委会同意天弘科技向公司转让其位于松
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北路5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相关厂房与配套基础设施,公司在
项目投资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额、工业总产值、财政贡献、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申请量、引进
人才数量、能耗等方面做出的承诺在不动产权过户之前仅作为该项目投资的意向,不动产权过
户后发生实际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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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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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和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
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广东汇成真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
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
规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制定或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
将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
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将充分考虑独
立董事和股东的意见。
二、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将综合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
而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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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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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鉴于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
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
自查,现将公司最近五年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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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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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现
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
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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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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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6月4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9.05万股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76.39元/股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42人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限制性
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6年6
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以76.3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2名激励对象授予29.05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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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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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真空”)于2026年6月4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及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
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6年4月2
8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6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
关核查意见。
4.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5.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
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1.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
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6年5月22日实施完毕: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
2.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前
,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
该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
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二)调整方法
1.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76.49-0.10=76.39元/股
。
2.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人数的调整如下: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4人调整为42人,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34.75万
股调整为33.8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9.95万股调整为29.05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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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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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60号)同意注册,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发行价格12.20元/股,并于2024年6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7,500.00万股变更为10,000.00万股。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志明、李志荣、李志方和李秋霞承诺: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滑5
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指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六
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
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指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之后第二年年
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六个月;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
(指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之后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六个月。
三、相关股东股票锁定期延期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518Z0743号),2025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
为2,191.88万元,较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7,477.79万元下降70.69%,触发上
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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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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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在广
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香宾路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利润分配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
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
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
(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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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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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1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
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香宾路3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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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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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罗志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1年12月28日,本所受理了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真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经查明,罗志明作为汇成真空实际控制人,存在以下违
规行为:
2020年10月,罗志明与严某签订《股份代持协议》,约定将罗志明持有的汇成真空75万股
股份转让给严某,并由罗志明代严某持有,直至2026年1月前述《股份代持协议》被仲裁认定
无效。
汇成真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罗志明未将前述情况告知汇成真空及
相关中介机构,导致汇成真空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罗志明作为汇成真空的实际控制人,未能诚实守信,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违反本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二十六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审核规则》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第八十一
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志明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对于罗志明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罗志明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依法充分披
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须的信息,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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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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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为确保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效果
,进一步优化人才激励方案,经审核评估、慎重考虑,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延迟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因本次修订工作安排需要,公司将
原定于2026年5月7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延期至2026年5月11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仍
为2026年4月28日。
同日,应公司股东李志荣先生《关于取消2025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的提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5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
临时提案的议案》,同意取消原拟提交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保持不变。经公司董
事会核查,李志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2.89%的股份,具有提交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提案内
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人资格与提案事项均符合相关规定
。
现将李志荣先生提交临时提案后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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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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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
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
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
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26年1-3月,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656.00万元。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鉴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当期损益的
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公司应相应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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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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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恪尽职守,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
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
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情况的审
计工作,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
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
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
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
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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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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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激励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决策、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的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至新
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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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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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6日,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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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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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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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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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减值测
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
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核销确认条件、预期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资产进行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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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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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产品进行评估,选择流动性与
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高风险及以下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委托理财拟投资的产品可能含中高风险品种,存在政策、市场、流
动性、收益、信用、操作等风险影响导致收益不及预期、投资亏损或本金损失的可能。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拟在确保不影
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现将相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在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
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
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发行的中高风险及以下的理财产
品等。
4.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
贷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5.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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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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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
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
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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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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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0)。股东深圳南山架桥卓越智能装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南山架桥”)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5年8月7日至2025
年11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000000股,即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00
股,即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南山架桥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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