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93 昊帆生物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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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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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 2.50亿│ 527.43万│ 1.07亿│ 42.71│ ---│ 2025-12-31│
│限公司100kg/年多肽│ │ │ │ │ │ │
│、蛋白质试剂研发与│ │ │ │ │ │ │
│生产及总部建设项目│ │ │ │ │ │ │
│(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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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 3.57亿│ 0.00│ 0.00│ 0.00│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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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3亿│ 0.00│ 1.53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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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2吨多肽试 │ 5.45亿│ 1792.45万│ 9701.12万│ 17.80│ ---│ 2025-06-30│
│剂及医药中间体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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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肽及蛋白质试剂研│ 1.00亿│ 92.66万│ 1456.41万│ 14.56│ ---│ 2025-12-31│
│发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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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50亿│ 0.00│ 2.5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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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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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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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帆生物”)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
目建设内容并延期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拓展自
有生产基地,实现更多产品种类规模化自主生产的能力,同时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
金和资源配置,保证公司募集资金合理安全有效使用,持续提升公司价值,同意公司变更原募
投项目“年产1002吨多肽试剂及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并延长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以及超募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益扣减手续
费后的净额投入新增募投项目“淮安昊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延期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不构
成关联交易,亦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6号)同意注册,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700.
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7.68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18273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71971270.5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1655388729.45元,已于2023年7月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40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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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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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
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5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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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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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制定并
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33.52万元,母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净利润4041.91万元。截至2024
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43850.48万元,母公司中可供分配利润为30280.22万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
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0280.22万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决议
拟于2024年第三季度后进行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
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
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
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
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以截至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的总股本初步测算,预计本次分红总额约为1337.15万元,
约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的13.88%。具体利润分配总额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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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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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
6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话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豪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
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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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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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7月26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71.60万股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2.30元/股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125人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苏州昊帆
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帆生物”)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7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2.30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25名激励对象授予71.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22.30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核心骨
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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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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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帆生物”)于2024年7月4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4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上述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
式)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100.00万元且不超过2200.00万元。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
份38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1的比例为0.35%,合计已增持金额1522.42万元,达到增持计划金
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司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增持股
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1本公告计算相关
股份比例时,总股本均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上述增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集中竞
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100.00万元且不超
过2200.00万元。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4年7月4日至7月19日,上述人员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803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5%,合计已增持金额1522.42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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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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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
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会议选举蔡相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
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蔡相国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任期届满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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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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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增持情况: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帆生物”)部
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24年7月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合计增持25400股,成交总金额1010160.00元。
2、后续增持计划:上述人员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计划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100.00万元且不超过2200.00万元(含2024年7月4日已增持
金额)。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
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公司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
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
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上述人员已于2024年7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
25400股,并计划于未来6个月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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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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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项目名称:多肽合成试剂生产项目(一期)(以下简称“一期项目”或“本次投资项
目”)
2、拟投资金额:10亿元
3、实施主体:公司拟在淮安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实施本次投资项目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
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
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项目所涉业务未来开展时可能面临宏观环境、市场政策、经营管理、内部控
制及客户订单需求不如预期等方面的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解决公司产能瓶颈,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需求,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与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5月16日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
。公司拟在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年产3010吨多肽合成试剂项目,总投资约18亿元,其
中一期项目投资金额约10亿元。二期项目将在一期项目建成后根据市场需求、公司资金情况等
另行商定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
告《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024年6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投
资建设多肽合成试剂生产项目(一期)的议案》,具体如下:公司拟在江苏省淮安市投资设立
全资子公司并建设“多肽合成试剂生产项目(一期)”。全资子公司名称拟定为“淮安昊帆生
物医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股权结构为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以上信息具体以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并由该子公司具体实施建设一期项目
,搭建多肽合成试剂及中试车间,预计投资总额为10亿元,建设用地约220亩。本次投资项目
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取得政府
相关部门关于核准、备案以及规划、施工等相关许可手续。
本次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淮安昊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暂定名)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持股比例: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上信息具体以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
2、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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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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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帆生物”)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
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2024年5月10日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为了更好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将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5亿元增加至13亿元。增加额度的有效期自2
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公司在前述
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
公司拟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5亿元调整为不超过13亿元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实际使用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增减。
(三)品种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主要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且短期的存款类产品、保本的银
行理财产品等,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
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等。
(四)使用期限
增加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
源合法合规。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
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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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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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独立董事余家会先生符合《证券法》第九十
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
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独立董事余家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
董事余家会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以下简称“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
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余家会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
拟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表决权而制作并签署本
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证券欺诈行为。本次征集表决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
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余家会。
余家会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
9月至2000年6月于武汉大学获理学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2000年7月至2003年9月年于中国科
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完成博士后研究;2003年9月至2005年4月受聘为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
物理研究所副研究员;2005年4月起任华东师范大学副研究员,2012年12月晋升为研究员。202
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
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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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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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的项目产能、投资金额、建设周期、土地面积等均为预计数
,相关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具体事项明确后,尚须经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如需)审议决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可根据投资规模与进度分期提交审议,分期
生效后实施)。
2、本次签订投资协议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对未来
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尚不确定。
4、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
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
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投资框架协议概述
为进一步解决公司产能瓶颈,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需求,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与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5月16日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
。公司拟在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年产3010吨多肽合成试剂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18亿
元,其中一期投资金额约10亿元。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和支付安排。
本框架协议为各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投资意向协议,公司将在具体事项明确后,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投资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
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进行的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
尚需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关于核准、备案以及规划、施工等相关许可手续。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项目内容及建设规模
1、项目名称:年产3010吨多肽合成试剂项目
2、项目规模:总投资约18亿元,其中建设工程与设备投资约13亿元。项目分期实施,其
中一期项目投资金额约10亿元。
(二)项目内容
具体投资内容:搭建多肽合成试剂及中试车间(配套研发成果转化)多条生产线,新建甲
类仓库,建设RTO系统,并建设配套公用工程设施(包括动力中心、三废处理中心、冷藏室、
溶剂储罐区等)。
(三)项目选址
项目总占地约370亩,一期建设用地约220亩,预留发展用地约150亩。四至范围为:南至
张支路、东至楚盐路、北至盐北大道、西至陆集路(以正式出具的用地红线为准)。
(四)项目建设期
一期项目投资金额约10亿元,计划2024年12月开工,2026年12月投产。
二期项目将在一期项目建成后根据市场需求、公司资金情况等另行商定。
(五)甲方履约条款
1、甲方全面支持乙方在园区年产3010吨多肽合成试剂项目的建设,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备
案、环评、安评等相关手续。
2、甲方支持乙方争取国家和省市相关扶持资金。
3、甲方指导乙方做好企业安全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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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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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议
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始建于1994年3月,2013
年12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
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首席合伙人:刘红卫先生。
2023年末,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31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
45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6520.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9534.99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13186.8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天运已统一购买职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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