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93 昊帆生物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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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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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7-03│ 67.68│ 16.5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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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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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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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 2.50亿│ 1164.36万│ 1.44亿│ 57.51│ ---│ 2025-12-31│
│限公司100kg/年多肽│ │ │ │ │ │ │
│、蛋白质试剂研发与│ │ │ │ │ │ │
│生产及总部建设项目│ │ │ │ │ │ │
│(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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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昊帆生产基地建│ 2.21亿│ 3650.56万│ 7223.31万│ 32.70│ ---│ 2026-10-31│
│设项目 │ │ │ │ │ │ │
├─────────┼──────┼─────┼─────┼─────┼─────┼──────┤
│安徽昊帆多肽试剂及│ 5.45亿│ 1170.99万│ 1.34亿│ 24.63│ 0.00│ 2026-06-30│
│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6亿│ 1.53亿│ 3.0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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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昊帆多肽试剂及│ 5.45亿│ 1170.99万│ 1.34亿│ 24.63│ ---│ 2026-06-30│
│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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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肽及蛋白质试剂研│ 1.00亿│ 107.80万│ 1661.68万│ 16.62│ ---│ 2025-12-31│
│发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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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50亿│ 0.00│ 2.5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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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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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09 │交易金额(元)│1.6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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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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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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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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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予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徐竹清等11名交易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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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公司拟使用16000万元人民币自有或自筹资金,购买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本次交易")。本次收购分两期进行,第一期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
│ │获得标的公司85%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第二期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获得标的公司100% │
│ │股权。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模化供应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解决公司产能瓶颈问题,苏州昊│
│ │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帆生物")于2025年7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 │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杭州福斯特│
│ │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向上海予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予君生物")、徐竹清等11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杭州福斯特""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股权转让分两期进行,│
│ │第一期转让标的公司85%股权,包括予君生物持有的52%标的公司股权及其他10名自然人股东│
│ │持有的合计33%标的公司股权;第二期转让予君生物持有的剩余15%标的公司股权。根据沃克│
│ │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公司100%股│
│ │权的转让价格为16000万元。 │
│ │ 近日,杭州福斯特完成第一期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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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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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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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帆生物”)本次担保额度中的被担
保人包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前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
的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6000
0.00万元的融资担保。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淮安昊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
昊帆”)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等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
数)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苏州昊帆进出口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昊帆进出口”)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10000.00万元(
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金额、期限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为便于具体事项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
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签署授信及担保相关的合
同、协议、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在公
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淮安昊帆计划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等融资业务,公司
拟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昊
帆进出口计划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授信业务,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10000.00万元(
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本次担保
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等业务相关方签订担保相关协
议或文件,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子公司与银行等业务相关方在以上
担保额度内协商择优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
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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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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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
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及电话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豪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
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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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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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数量:21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9%;
2.本次归属人数:122人;
3.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8月4日。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帆生物”)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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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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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
对象人数122人,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9%。
2、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归属手续后,将根据实际归属结果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
意。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帆生物”)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122人,可申请办理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21万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0.19%;拟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91元/股。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22.30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核心骨
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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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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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帆生物”)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
了意见。
2、2024年6月22日至2024年7月1日,公司通过公示栏公示的方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个人或组织提出
的异议。2024年7月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4、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并对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
并通过上述议案,并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本次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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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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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拟使用16000万元人民币自有或自筹资金,购买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本次交易”)。本次收购分两期进行,第一期股权转让完成后公
司将获得标的公司85%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第二期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获得标的公司100
%股权。
2、第二期股权转让在第一期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后24个月内实施。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标的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存在亏损情形,若交易完成后公司无法充分利用标的公司
的富余产能及资质优势,发挥协同效应,或若未来持续存在宏观经济波动、行业竞争加剧、原
材料价格上涨、客户需求不及预期等不利因素,标的公司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
意相关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模化供应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解决公司产能瓶颈问题,苏州昊帆
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帆生物”)于2025年7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杭州福斯特药
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向上海予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予君生物”)、徐竹清等11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州福斯特”“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股权转让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转让标的公司85%股权,包括予君生物持有的52%标的公司股权及其他10名自然人股东持
有的合计33%标的公司股权;第二期转让予君生物持有的剩余15%标的公司股权。根据沃克森(
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转
让价格为16000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杭州福斯特股东大会、予君生物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7月4日,公司与
全体交易对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第一期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杭州福斯特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第二期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杭州福斯特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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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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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帆生物”)于2025年7月2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22.30元/股调整为21.91元/股。
本次调整前,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价格为22.30元/股。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披露《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0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028148股后的106971852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5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披露《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0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028148股后的106971852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65元人民币(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应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调整方法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后至归属前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或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时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授予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P0-V=22.30元/股-0.125元/
股-0.265元/股=21.91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22.30元/股调整为21.91元/
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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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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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7月2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7.90万股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21.91元/股(调整后)
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13人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苏州昊帆
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帆生物”)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7月2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1.9
1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授予17.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22.30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核心骨
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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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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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为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拟定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拟结合2025年前三季度未分配利润与业绩情况进行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
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
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
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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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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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提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现有任职职务的薪酬待遇确定,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7.8万/年(税前)。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薪酬方案前提
下,进一步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及决定具体薪酬发放事宜。
(二)监事薪酬方案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按其在公司现有任职职务的薪酬待遇确定。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薪酬方
案前提下,进一步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决定具体薪酬考核与发放事宜。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
等综合评定薪酬。进一步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及决定具体薪酬发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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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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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
长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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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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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7日和2024年5月10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为承担公司
2024年度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4)。
2025年4月3日,公司收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
司签字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情况
中天运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贾丽娜女士(项目合伙人)、刘鑫康先生作为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敏女士作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共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中天运内部
工作调整,贾丽娜女士不再担任上述工作,中天运指派周文阳女士接替贾丽娜女士作为公司20
24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刘
鑫康先生已从中天运离职,中天运指派支鑫先生接替刘鑫康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
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杨敏女士已从中天运离职,中天运指
派马朝松先生接替杨敏女士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继续完成公司2024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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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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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德国
设立全资子公司“HighfineBiotechGmbH”,注册资本200000.00欧元。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
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美因河畔法兰克福地方法院商业登记处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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