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97 溯联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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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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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溯联塑胶有限公│ 7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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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联(重庆)智控技│ 16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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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联(重庆)企业管│ 5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理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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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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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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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用塑料零部件项│ 2.51亿│ 7333.75万│ 2.34亿│ 92.96│ ---│ 2024-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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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指定用途 │ 3.62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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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4.00亿│ 2.00亿│ 4.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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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 4079.00万│ 1020.87万│ 3729.77万│ 91.44│ ---│ 2024-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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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 1.00亿│ ---│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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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票 │ 3000.00万│ 2999.95万│ 2999.95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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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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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9 │交易金额(元)│4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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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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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溯联(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20%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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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宁波溯联智控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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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溯联(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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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吸引、留住核心技术及管理人才,建立健全全资子公司溯联(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溯联智控”)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其经营管理团队、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
│ │创造力,有效地将各方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价值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员工及溯联智控共│
│ │同成长与发展,溯联智控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宁波溯联智控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溯联”或“持股平台”)以实施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股│
│ │权激励”或“本次增资”),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放弃对本次│
│ │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
│ │ 为实施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由持股平台以现金的形式向溯联智控增资400万元(增资价 │
│ │格为1元/1元注册资本)。该持股平台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溯联(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以下简称“溯联企管”)、刘波组成。 │
│ │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溯联智控的股权比例由100%变更为80%,持股平台持有 │
│ │溯联智控的股权比例为20%,溯联智控注册资本由1,6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溯联智控仍 │
│ │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由全资子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 │
│ │ 溯联智控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已取得了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 │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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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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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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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2025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业务、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
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综合授信
额度、授信品类、担保方式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上述融资可以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重庆溯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溯联零部件”)、柳州溯联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柳州溯联”)、芜湖溯联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溯联”)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
的融资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此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
超过本次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1、担保主体: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及全资子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融资和担保形式、担保期限、实
施时间等按与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融资及担保
总额度内的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超过上述总额度的融资和担保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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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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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5
年5月22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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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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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该项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条件。
2、本次发行证券种类、数量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
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
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
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股东会授权的有效期内由
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
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
行的发行对象确定方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均价的8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事
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
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的
,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
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8、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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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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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
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
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资产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
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368.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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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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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
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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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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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
现金分红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
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现金分红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
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现金流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
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无异议。
(二)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审议,战略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定
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
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
经营成果,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现金分红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
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同意
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
《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的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
性、合理性,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526724.46元,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91574
727.2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照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36378302.8
6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37830.2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98743360.48元,扣除于20
24年派发的2023年度现金股利99511330.00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1972503
.05元。
3、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预期,公司将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实现对股东的持续回报,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公司持续发展的
资金需求,公司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库存股
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若以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现有总股本119942266股扣减已
回购股本1103490股后的118838776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分派现金95071020.80元(含税)
,预计转增3565163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155593898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
舍尾处理所得。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4、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次利润分派
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及转增数量,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
及转增数量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5、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的说明
(1)本次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派发完毕后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95071020.80元。
(2)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29999544.71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人民币125070565.51元,占本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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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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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公开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56.69元/股(含),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
元(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529194股至1058387股,占
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0.53%至1.06%。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
回购的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因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6.69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46.45元/股(含),调整
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7月1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
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
1、2024年3月21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
95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根据《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
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在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日、2024年5月7日、2024
年6月4日、2024年7月2日、2024年8月2日、2024年9月3日、2024年10月9日、2024年11月4日、
2024年12月3日、2025年1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
8、2024-022、2024-024、2024-026、2024-031、2024-044、2024-048、2024-054、2025-001
)。
3、截至2025年1月23日,公司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3月2
1日-2025年1月23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03490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2%,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36.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
5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8527.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
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
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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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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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溯联(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
激励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溯联(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溯联智控”)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宁波溯联智控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实施股权激励,溯联智控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2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溯联(重
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56)。
溯联智控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已取得了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相关情况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MAE5YAWK72
名称:溯联(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4年11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韩宗俊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街道海尔路89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制冷
、空调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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