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97 溯联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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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6-13│ 53.27│ 11.8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28│ 12.73│ 292.7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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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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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溯联塑胶有限公│ 7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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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联(重庆)智控技│ 16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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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联(重庆)企业管│ 5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理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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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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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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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用塑料零部件项│ 2.51亿│ 935.47万│ 2.43亿│ 96.68│ 0.00│ 2024-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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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指定用途 │ 3.62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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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 │ 3000.00万│ 2500.00│ 3000.20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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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 4079.00万│ 0.00│ 3729.77万│ 91.44│ 0.00│ 2024-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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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 1.00亿│ 0.00│ 1.00亿│ 100.00│ 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亿│ 0.00│ 4.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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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12-19 │交易金额(元)│4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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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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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溯联(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20%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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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宁波溯联智控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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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溯联(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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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吸引、留住核心技术及管理人才,建立健全全资子公司溯联(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溯联智控”)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其经营管理团队、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
│ │创造力,有效地将各方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价值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员工及溯联智控共│
│ │同成长与发展,溯联智控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宁波溯联智控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溯联”或“持股平台”)以实施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股│
│ │权激励”或“本次增资”),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放弃对本次│
│ │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
│ │ 为实施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由持股平台以现金的形式向溯联智控增资400万元(增资价 │
│ │格为1元/1元注册资本)。该持股平台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溯联(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以下简称“溯联企管”)、刘波组成。 │
│ │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溯联智控的股权比例由100%变更为80%,持股平台持有 │
│ │溯联智控的股权比例为20%,溯联智控注册资本由1,6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溯联智控仍 │
│ │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由全资子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 │
│ │ 溯联智控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已取得了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 │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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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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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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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622052681R
名称: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伍佰陆拾陆万贰仟捌佰玖拾捌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9年4月20日
法定代表人:韩宗俊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港宁路18号经营场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899号经营范围:一般项
目: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摩托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塑料制品;汽
车零部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电产品(
不含汽车);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模具
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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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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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签署《
投资协议》,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在重庆市江北区投资人民币2.01亿元,建设智能算力液冷
研发中心及电池热管理系统研发生产基地。
2、本次投资所涉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如需)、
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该项目的实施可能
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投资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战略规划等做出的决策,受宏观环境、行业
政策、市场和技术变化、融资及信贷政策等外部因素及公司内部管理、建设资金筹措等因素综
合影响,可能导致公司投资计划不及预期。
4、本次投资所涉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
,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
,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重庆市江
北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
在重庆市江北区投资人民币2.01亿元,建设智能算力液冷研发中心及电池热管理系统研发生产
基地。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投资预算范围内全权办理包括但不限
于签署《投资合同》、办理项目备案、购买土地使用权等实施本项目有关的全部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投资协议》及所涉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2、住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
3、企业类型:政府机关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5、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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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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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同意选举曹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
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曹洪先生将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人数
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曹洪先生,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省自修大学,大
专学历。1993年10月至1995年8月,任重庆工业品贸易中心人保部治安消防队队长;1995年9月
至2000年2月,任重庆市江津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白沙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国土员;2000年3
月至2001年3月,待业;2001年4月至2006年5月,任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员;2006年6月
至2006年8月,待业;2006年9月至2010年12月,任东莞三协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员工;2011年1
月,待业;2011年2月至2016年7月,历任溯联有限生产工人、车间主任、生产部计划员、生产
部部长;2016年8月至2025年9月,任溯联股份生产部部长、监事。
截至公告日,曹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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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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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至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899号公司办公楼11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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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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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溯联股份”)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
本数,下同)的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7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4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1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27元/股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228.2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796.73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431.5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19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20日出具天健验〔2023
〕8-19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溯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溯联零
部件”)、全资孙公司重庆溯联精工机械有限公司(溯联零部件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溯
联精工”)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
监管协议。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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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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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柳州溯联塑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柳州溯联”)拟与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以自有资
金及自筹资金在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投资人民币2.5亿元,建设新能源汽车管路集成系统智能
工厂(华南基地)。
2、本次投资所涉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如需)、
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该项目的实施可能
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投资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战略规划等做出的决策,受宏观环境、行业
政策、市场和技术变化、融资及信贷政策等外部因素及公司内部管理、建设资金筹措等因素综
合影响,可能导致公司投资计划不及预期。
4、本次投资所涉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
,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
,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巩固并扩大公司在华南地区的业务规模,贴近市场,提高客户响应能力,实现公司业务
持续战略增长,公司全资子公司柳州溯联与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投资协议
》,在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投资人民币2.5亿元,建设新能源汽车管路集成系统智能工厂(华
南基地)。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
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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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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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溯联股份”)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
金总额的比例为25.25%。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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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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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实施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相应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数量及授予价格,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4月2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23)。
3.2025年5月22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获得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
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
25-025)。
4.2025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6月25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9)。
6.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7月10日实施完成,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当时
总股本11994226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873490股后为119068776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8元人民币现金,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权益分派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199
42266股,权益分派后本公司总股本增至155662898股。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期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
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因此,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后)=65.5万股×(1+0.3)=85.15万股;预
留授予数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21.849万股×(1+0.3)=2
8.4037万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调整后的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7.35-0.8)/(1+0.3)=12.73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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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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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
9月1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网
络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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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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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
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重庆溯联塑胶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话、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
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1人,为曹洪先
生)。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毅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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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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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5年6月25日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及占比:23万股,占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0.192%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0人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7.35元/股
5、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溯联股份
”)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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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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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5月28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88.5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3万
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5.5万股。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7.35元/股。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同
意以2025年5月28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8.
5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3万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5.5万股,授
予价格为17.35元/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
股股票和/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17.35
元/股。
4、激励对象及激励数量: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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