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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卓镁(30139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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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398 星源卓镁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12-06│ 34.40│ 5.96亿│ ├───────────┼───────────┼───────────┼───────────┤ │可转债 │ 2025-11-07│ 100.00│ 4.44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SINYUAN ZM (SINGAP│ 1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 ORE) PTE. LTD. │ │ │ │ │ │ │ ├─────────┼─────┼─────┼─────┼─────┼──────┼──────┤ │SINYUAN ZM INTERNA│ 1.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 TIONAL (SINGAP OR│ │ │ │ │ │ │ │E) PTE. LTD.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强镁合金精密压铸│ 3.09亿│ 0.00│ 3.11亿│ 100.54│ 1759.31万│ 2024-06-30│ │件生产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58亿│ 0.00│ 1.58亿│ 100.00│ ---│ ---│ ├─────────┼──────┼─────┼─────┼─────┼─────┼──────┤ │年产300万套汽车用 │ 1.06亿│ 635.00万│ 755.00万│ 7.12│ 0.00│ 2027-12-31│ │高强度大型镁合金精│ │ │ │ │ │ │ │密成型件项目 │ │ │ │ │ │ │ ├─────────┼──────┼─────┼─────┼─────┼─────┼──────┤ │高强镁合金精密压铸│ 2325.00万│ 0.00│ 2285.99万│ 98.32│ ---│ 2023-12-31│ │件技术研发中心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1-27│银行授信 ──────┴──────────────────────────────────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 意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交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建设项目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 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于2026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 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固定授信额度及临时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授信 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向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开立信用证等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4.5亿元整(最终以 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的实际 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可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融 资金额、融资类型、融资费用及融资期限等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 件。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 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 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国内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 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十二个月。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2025-11-27│其他事项 ──────┴──────────────────────────────────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 年11月2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 构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业务的发展和战略规划布局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 管理流程,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本次组织架构调整 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 2025-11-13│其他事项 ──────┴──────────────────────────────────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源卓镁”、“公司”或“发行人”)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25〕2265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人民币4.50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450万张,按面值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卓镁转债”,债券代码为“123260”。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6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 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一、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卓镁转债总计为409484800.00元,即4094848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1. 00%。 二、网上认购结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 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398688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98688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6462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646200.0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此外,《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公告》中规定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 ,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2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可转 债的数量为6464张,包销金额为646400.00元,包销比例为0.14%。 2025年11月13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认购资金扣除承 销保荐费后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 请,将包销可转债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 2025-11-11│其他事项 ──────┴──────────────────────────────────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星源卓镁”)、国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投证券”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 〕398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卓镁转债”或“可转债”) 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6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11月1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 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 向深交所报告。如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本次发行 认购金额不足4.50亿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投证券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 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1.35亿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 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决定是否中止本次 发行。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 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人(主承销商) 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 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3、网上投资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六个月(按一百八十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 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 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根据《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星 源卓镁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11月10日(T+1日)组织了星源卓镁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 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凡参与卓镁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 。中签号码共有40515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张(即1000元)卓镁转债。 ──────┬────────────────────────────────── 2025-11-1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星源卓镁”)、国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投证券”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 〕398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卓镁转债”或“可转债”) 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6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优 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 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11月11日 (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 向深交所报告。如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 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50亿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 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最大包销额为1.35亿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 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 行。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 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人(主承销商)和 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六个月(按一百八十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 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 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 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 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星源卓镁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50亿元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25年11月7 日(T日)结束。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国投证券根据申购情况。 一、总体情况 卓镁转债本次发行4.50亿元(共计4500000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本次发行的原股 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5年11月7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优先配售数据,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卓镁转债总计为409484800.00元,即 4094848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1.00%。 ──────┬────────────────────────────────── 2025-11-05│其他事项 ──────┴──────────────────────────────────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星源卓镁”)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4.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25〕2265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6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 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已刊登在2025年11月 5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上。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5年11月6日(周四)14:00-16:0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 2025-11-05│其他事项 ──────┴──────────────────────────────────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源卓镁”、“发行人”或“公司”)、国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投证券”或“主承销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7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深 证上〔2025〕398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卓镁转债”或“ 可转债”)发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6日,T-1日)收市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2 1、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11月7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 为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2025年11月7日(T日) 优先配售申购时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其优先配售认购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 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主承 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主承销商有权认 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同一投 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 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 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 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1日日终 为准。 4、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中签号码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 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11月1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 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 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 最小单位为1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合计不足本 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 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3 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 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50亿元的部分由国投证券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最大包销额为1 .35亿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 ,并与发行人协商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 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 启发行。 6、网上投资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一百八十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 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 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7、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 2025-11-05│其他事项 ──────┴────────────────────────────────── 1、定点通知不反映下游客户最终的实际采购金额,后续实际开展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实 际销售金额将以订单结算金额为准。 2、公司实际销售金额与下游客户相关车型实际产量等因素直接相关,汽车市场整体情况 、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均可能对下游客户排产计划与采购需求构成一定影响,进而为供货量带 来不确定性影响;尽管各方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履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不可预计、不可抗 力等原因,导致定点项目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因此,该定点通知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 润等产生的影响均存在不确定性。 3、上述定点项目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项目定点通知的概况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内某新能源汽车整车 制造厂商(限于保密要求,无法披露其名称,以下简称“客户”)出具的供应商定点通知邮件 ,公司将为该客户开发并供应新能源汽车镁合金动力总成壳体零部件。根据客户规划,本项目 预计从2026年第三季度开始量产,预计未来4年(2026-2029年)销售总金额约为20.21亿元人 民币。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专注于轻量化材料在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创新设计及替代应用,本次收到项目定点通知 ,充分体现了客户对公司核心研发实力、精密制造能力及综合服务水平的高度认可,彰显了公 司在新能源汽车镁合金动力总成部件领域的竞争优势。未来公司将继续以研发和客户需求为导 向,与产业链伙伴保持紧密合作,快速响应其战略规划和订单诉求,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绿色 升级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 2025-08-29│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 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四楼高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 ,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春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会 议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通过了以下决议。 ──────┬────────────────────────────────── 2025-08-06│其他事项 ──────┴────────────────────────────────── 一、项目定点通知的概况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内某汽车零部件厂商 (限于保密要求,无法披露其名称,以下简称“客户”)出具的供应商定点通知邮件,公司将 为该客户开发并供应新能源汽车镁合金动力总成壳体零部件。根据客户规划,本项目预计从20 26年3月末开始量产,预计未来6年(2026-2031年)销售总金额约为7.13亿元人民币。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专注于轻量化材料在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创新设计及替代应用,本次获得项目定点通知 ,是客户对公司核心研发实力、精密制造能力及综合服务水平的认可,是双方合作关系不断拓 展和深化的表现,进一步夯实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镁合金动力总成部件领域的技术壁垒与市场地 位,为公司在轻量化赛道的持续领跑注入强劲动力。未来公司将继续以研发和客户需求为导向 ,与产业链伙伴保持紧密合作,快速响应其战略规划和订单诉求,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绿色升 级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 2025-07-18│其他事项 ──────┴──────────────────────────────────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设立子公司旨在满足公司经 营业务发展需要,优化原材料、设备供应链,降低海外子公司进出口成本,具体内容请详见公 司于2025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3)。 一、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近日,经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新设子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并取得《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1、名称:宁波源星镁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ER19MQX2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邱卓雄 5、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5年07月18日 7、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兴业大道2号A812室(甬保商务秘书公司托管 Q1431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离岸贸易经营;国内贸易代理;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 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电器辅件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金 属成形机床销售;数控机床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5-05-23│其他事项 ──────┴──────────────────────────────────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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